

上半年控煙逾三千宗
揭酒吧供水煙予顧客
【本報訊】今年上半年衛生局監察人員合共巡查場所十三萬零九百五十五次,平均每日巡查七百二十四次,共發現三千一百三十一宗違反控煙酒法個案。巡查時還發現有酒吧提供水煙給顧客吸食,監察人員已就有關個案編製實況筆錄和控訴書作出跟進。
控煙方面,衛生局、治安警察局、市政署、博彩監察協調局及海關等部門共發現二千七百五十三宗違法吸煙、三百二十三宗攜帶電子煙出入境,以及五十一宗涉嫌違反《控煙法》其它規定個案,包括:沒有在法律規定的地點張貼禁煙標誌、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沒有張貼禁止售賣煙草製品予未滿十八歲人士的告示等。另外,發現違法吸煙個案最多的場所類別分別是食肆、娛樂場、集體客運車輛站點等。當中,衛生局聯合博彩監察協調局就全澳娛樂場巡查了三百零九次,共發現四百零二宗違法吸煙個案。
控酒方面,上半年共錄得四宗涉嫌違反《控酒法》個案,其中二宗涉及違法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其它違規情況包括涉及未依法提供酒精飲料的資訊,有關個案已開立卷宗跟進。
近期衛生局控煙酒監察人員巡查時發現有酒吧提供水煙給顧客吸食。酒吧屬禁煙場所,監察人員已就有關個案編製實況筆錄和控訴書作出跟進。衛生局重申,根據《控煙法》規定,除機場及娛樂場符合新標準設置且已獲許可的吸煙室外,本澳任何供集體使用的室內場所和部份室外場所全面禁止吸煙。水煙比傳統捲煙危害更大,吸食一小時,等於同時吸食了上百根捲煙,對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傷害都極大。
衛生局再次提醒,根據《控酒法》無論以商業或非商業目的向非成年人提供酒精飲料均屬違法,最高可罰款二萬澳門元。商戶若未依法張貼相關標貼,最高可處罰二十萬澳門元。對法例內容有任何疑問應主動向有關部門查詢或尋求專業法律意見,切勿心存僥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