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光通獲批給
經營咪錶服務
【本報訊】南光通有限公司獲批經營公共道路泊車位,批給期七年,承批實體必須同時提供“聚易用”、電子貨幣儲值卡、信用卡等多種本地及非本地電子支付方式,以及支援遠端支付等。
特區公報昨日刊登行政命令,行政長官岑浩輝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代表澳門特區與南光通簽署“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的公證合同。
現時全澳約有一萬個咪錶車位,而免費泊車位約二萬多個。交通事務局今年二月就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公開競投,批給期為七年,承批實體必須同時提供“聚易用”、電子貨幣儲值卡、信用卡等多種本地及非本地電子支付方式;為全澳汽車咪錶位購置及安裝車輛探測傳感器,並設立專用手機 App及網站,讓公眾查閱咪錶位的使用狀態和支援遠端支付等,亦要自資購置及安裝“一管多”的收費系統,更換現有系統及設備,保障現有咪錶位的運作順利過渡。新系統啟用前,現有系統需同步運作,確保全澳咪錶不會因新舊系統置換而中斷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