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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屋單位售價計算方式

 

新城A區A1至A4及A12地段之經屋價格

A區二一年期經屋售價

三房戶最貴二百零七萬

實用面積平均呎價三千

新法規定只可售回房局

【本報訊】特區政府公佈位於新城A區二零二一年期經屋單位售價,每平方呎實用面積由二千九百零五點零五元至三千一百四十二點七元(澳門元,下同),合共提供五千多個一房、二房及三房戶型單位,售價一百萬零八千六百元至二百零七萬三千三百元不等。

特區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有關經屋的單位售價,訂價是根據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新經屋法”進行。按法例規定,單位售價的訂定尤其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及行政成本。每個單位的具體售價是根據樓宇的座落地點、單位在樓宇總體結構內的朝向及位置,以及單位面積及類型而上、下調整。

二零二一年經屋申請,供購買的經屋建於新城A區,並已命名A1(東榮大廈)、A2(東強大廈)、A3(東民大廈)、A4(東達大廈)及A12(東業大廈),合共五千二百五十四個單位。A區位處澳門半島之東,五個地段之經屋項目臨海而建,兼具地理位置與景觀優勢。

今次出售的經屋單位適用“新經屋法”,即經屋永遠姓“經”,購買後只可售回給房屋局。此外,“新經屋法”規定經屋單位只作長期自住用途,申請人與申請時包括的家團成員,必須長期在經屋單位居住。如沒有合理解釋,上述人士每年在其經屋單位居住不足一百八十三日,可被科處單位最初售價的百份之五至百份之十五的罰款。如不糾正,可被解除預約合同。

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吳嘉婷表示,今次定價對青年置業有一定吸引力,可減輕首次置業壓力,長遠亦契合特區鼓勵生育的政策。她又認為,有關定價對私人市場影響溫和,因新法規定經屋永遠姓“經”,不得流入私人市場,因此兩類客群並不重疊。

另一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徐幸潔稱,隨著新城A區衛生站、學校村及周邊綠廊設施逐步完善,相信有效提升入住A區的吸引力。她收到不少市民關心“新經屋法”規定每年居住一百八十三天的界定問題,建議政府出台清晰指引及圖文包,針對澳琴通勤等情況作出明確說明,消除市民疑慮。

二一年期經屋提供逾五千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