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管公司老闆涉假聘用
收百萬利益十一人被捕
【本報訊】北區某物業管理公司老闆涉串謀同事,過去兩年多假聘用七名內地“外僱”,收取至少一百萬元人民幣的不法利益。該七名“假外僱”取得證件後留澳私下接單從事裝修工作。司警接報調查,連老闆合共拘捕十一名男子。
被捕十一人包括北區某物業管理公司老闆姓梁,男,五十六歲,本澳居民;姓劉,男,六十六歲,本澳居民,物業管理公司經理;姓趙,男,三十七歲,內地人,物業管理公司主管;姓譚,男,四十八歲,物業管理公司前外僱;其餘七名假男外僱均為內地人,年齡介乎二十五至五十九歲,分別任職“管理員”、“清潔員”及“物業維修員”。各人涉“假聘用”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司警今年五月對本澳某公司聘用黑工進行後續調查工作,發現另一間公司,即涉案梁某的物業管理公司有假聘用情況,經分析鎖定目標。前日司警採取行動,於本澳多個口岸先後拘捕涉案的七名假外僱,於北區、青茂口岸及關閘口岸先後拘捕涉案的梁某、劉某、趙某及譚某,並在涉案的物管公司起出一批證物。
司警查悉,二零二四年初,梁某的物管公司因業務萎縮,之前獲批的外僱額未能全數使用,他與劉某商討轉售未用的外僱額圖利。劉某、譚某及趙某其後便在內地物色有意來澳做“假外僱”的人,梁某負責申請。涉案的七名內地男子,每人首次支付四萬五千元人民幣的“辦證費”,之後每年每人另需支付三萬六千元人民幣。該七人同年成功取得外僱證,但司警發現他們從無在涉案物管公司管理的屋苑內上班,各人的出入境記錄與管理員等的正常工作時間不符。警方其後查悉,該七名“假外僱”留澳以“接私單”方式,到不同的地點分別從事廚具、傢俱及室內裝修設計,清理裝修廢料的工作。而梁某至今收取最少一百萬元人民幣的不法利益。警方正追查梁某等人如何瓜分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