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金額公佈 按每平方米面積計

海域使用金額公佈

按每平方米面積計

【本報訊】《海域使用法》下月起生效。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海域專用批給及臨時使用許可的海域使用金,按不同用海方式,每平方米海域面積每年繳納金額介乎四十至六十元。

《海域使用法》建立專用批給與臨時使用許可兩類有償用海制度。行政長官批示指出,經公開招標程序獲發的海域專用批給,每年繳納使用金以判給金額為準。

豁免公開招標獲發的海域專用批給,以及經申請獲發的臨時使用許可,每年繳納使用金按用海方式及相應的每平方米海域面積單價計算;若用海項目涉及不同用海方式,則須按相應用海方式面積計算總和。使用金金額在首年及第二年分別須繳納五成及八成,第三年起須繳納全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