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毒駕無理拒絶檢測 禁駛一至四年記五分

醉毒駕無理拒絶檢測

禁駛一至四年記五分

【本報訊】修改道路交通法案建議對懷疑酒駕、醉駕和毒駕等情況,若駕駛者無理拒絕測試或醫生檢查等,將觸犯加重違令罪,禁止駕駛一至四年,同時將配合“記分制”記五分。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修改道路交通法案。委員會主席李靜儀稱,法案建議對懷疑酒駕、醉駕和毒駕等情況,若駕駛者無理拒絕測試或醫生檢查等,將觸犯加重違令罪,禁止駕駛一至四年,罰則較現行的違令罪有所加重,同時將配合“記分制”記五分。她又稱,法案訂明“記分制”各項分值,最終記分值需視乎法院判決確定,按相應違法行為計算分值。

另外,李靜儀稱,委員會已優先審議公眾較為重視的部份,例如“記分制”和輕微違犯等條文,目前正開始逐條審議法案其它部份。她並提及,文本中提及公共道路使用者應服從執法人員命令,政府表明交通督導員並不屬執法人員,至於交通事務局的稽查人員等則有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