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排乘客無戴安全帶 建議罰款維持三百元

前排乘客無戴安全帶

建議罰款維持三百元

【本報訊】審議中的修改道路交通法案,建議規範輕型和重型汽車駕駛者及前排乘客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帶,罰款維持三百元。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修改道路交通法案,委員會主席李靜儀稱,政府提交的文本建議,規範輕型和重型汽車駕駛者及前排乘客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帶,罰款維持三百元。

有委員關注未來會否規範後座乘客使用安全帶,李靜儀引述政府回覆,是經考慮澳門的道路環境、交通狀況和行車速度上限等因素,提出現階段建議,對於會否規範後座乘客使用安全帶,政府將因應實際情況評估、循序漸進的方式推進,加強安全性。

在集體客運方面,政府建議,對於攜帶危險品或影響駕駛安全等行為,巴士駕駛員可拒絕或中斷提供服務,委員關注實際操作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