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金殘津
調升至一萬
擬十月發放
【本報訊】行政長官批示調整敬老金及殘疾津貼金額,其中敬老金和普通殘疾津貼調升至一萬元,特別殘疾津貼二萬元。社工局提醒殘疾津貼受益人及居住在澳門地區以外的敬老金受益人,須於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辦理生存證明,以便如期獲發相關款項。
特區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調整敬老金和殘疾津貼金額。其中敬老金金額由每年九千元調升為一萬元;經聽取復康事務委員會意見,普通殘疾津貼金額由每年度九千元調升為一萬元,特別殘疾津貼金額由每年度一萬八千元調升為二萬元。
政府早前表示,敬老金將於十月發放,預計逾十萬人受惠。社工局表示,對於新申請敬老金或殘疾津貼的人士,凡於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出申請並符合資格,可於十月獲發相關款項,而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提出申請的人士,則於稍後時間獲發相關款項。
如有查詢,可致電敬老金查詢專線28366166,或致電社會工作局查詢熱線28367878,亦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