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港澳人才簽注 明起擴大試點範圍

往來港澳人才簽注

明起擴大試點範圍

【本報訊】國家移民管理局昨日發佈十項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服務政策舉措,其中本週三(五日)起擴大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試點實施範圍,在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的基礎上,在長三角、京津冀地區全域,以及全國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

公告稱,在有關區域工作的內地傑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衛健人才、法律人才以及其他人才,可憑人才主管部門、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等出具的有關人才證明,申請辦理有效期一至五年不等的多次往來香港或者澳門人才簽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門停留不超過三十天。

在部份與港澳台通航通行口岸推廣應用智慧通關。在上海虹橋機場、廈門高崎機場等十二個口岸推廣應用“刷臉”智能通關。符合條件的內地居民、港澳居民(含非中國籍)、台灣居民,且同意採集核驗面相、指紋等信息用於出入境邊防檢查核驗的,可選擇使用相關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現場智慧快捷通道“刷臉”通行。

另外,本月二十日起,內地居民持探親簽注往來港澳探親,簽注允許的逗留期限不能滿足繼續在港澳逗留需求的,可於逗留期屆滿前,提前不少於七個工作日,分別通過香港中旅集團、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續辦同類型探親簽注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