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現代澳門日報

  • 賣淫女收不到肉金 誣告遭客強姦被捕

    賣淫女收不到肉金

    誣告遭客強姦被捕

    【本報訊】一名內地賣淫女子涉與嫖客性交後收不到肉金,報假案“老屈”遭對方強姦。司警接報調查拘捕該名內地女子。

    被捕的內地女子姓賈,二十六歲,無業;涉誣告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男嫖客(事主)為內地中年人。

    案情指,本月十一日凌晨一時許,司警接獲治安警轉介一宗發生在路氹某酒店的懷疑強姦案,到場接觸到涉案的賈女及男事主。賈女報稱早前在事主的房內聊天期間,突然遭事主強姦。司警調查時發現疑點重重,經盤問賈女承認其獨自在本澳賣淫一段時間,今年二月在本澳某賭場認識事主,兩人曾性交易一次並成功收取一千五百港元肉金。而早前第二次性交後,事主拒付二千港元的肉金,賈女收不到錢,一怒之下報假案稱遭事主強姦。案件有待跟進。

  • 涉國安案訴訟代理人 須法官允許方可參與

    涉國安案訴訟代理人

    須法官允許方可參與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審議《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案,並簽署意見書。法案將由立法會主席安排提交給立法會全體會議作細則性審議和表決,如獲得通過,將於公佈後翌日生效。

    法案旨在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加強維護國家安全體制的頂層架構,以法律形式對國安委的職責、組成及運作的基本制度作更全面的規範。委員會贊同法案的立法政策,並在審議過程中提出多項完善法案內容的建議。

    法案原建議概括地規定具權限當局依據國安委意見所作的決定,不屬申訴或訴訟標的。經委員會審議,認為按照現行的法律制度,都是由各個單行法律具體規定哪些依據國安委意見作出的決定不可申訴或上訴。提案人同意委員會的意見,法案的新文本僅保留國安委本身的決定及意見,不屬任何申訴或訴訟的標的。

    委員會建議在法案中訂明行政長官不在澳門時國安委的運作機制。提案人接受該建議,新文本明確規定當行政長官不在澳門時,由保安司司長代任國安委主席並主持會議;若兩者均不在澳門時,在緊急情況下可由代理行政長官召集並主持會議。

    法案建議若在訴訟程序中存在保護國家安全利益必要,訴訟代理人須獲法官許可方可參與訴訟。為了讓該制度在法律上更為協調及運作上更為順暢,經與委員會討論後,提案人在法案新文本中規定如具權限司法當局有合理理由認為訴訟程序中存在國家安全利益保護必要,會先將案件資料通報國安委,當國安委決定存在國家安全利益保護必要後,法官便通知訴訟代理人提出參與訴訟程序的許可申請。提案人強調,此項制度旨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底線,並非剝奪當事人的辯護權,亦不影響律師或訴訟代理人的從業資格。

    基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法案建議設立開支的特別制度,對此,委員會關注是否有足夠的監控機制。提案人解釋法案規定每筆支出均須經由行政長官許可,而秘書長亦需在年底向行政長官遞交相關開支紀錄,由行政長官作出批閱。此外,每年政府會向立法會提交報告,讓立法會知悉有關款項的控制和管理情況,而有關報告須予以公開。

  • 盜竊前科內地男子 逾期留澳再犯就擒

    盜竊案起出的證物

    盜竊前科內地男子

    逾期留澳再犯就擒

    【本報訊】一名有盜竊前科的內地男子死性不改,涉逾期留澳期間先後在三間賭場內,偷取三名賭客近兩萬港元現金及籌碼。司警接報調查拘捕該名男子,起回部份的贓款。

    被捕的內地男子姓李,五十九歲,報稱餐飲服務員,其早於一九九零年及二零零零年,因在賭場內盜竊被捕;現再涉盜竊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三名男事主均為內地人,包括兩名長者、一名中年人。

    案情指,前日早上十時許,司警在新口岸某賭場進行反扒竊行動,期間發現涉案的李某靠近某賭枱,形跡可疑,遂暗中監視。未幾,李某趁第一名長者事主離開賭枱一會,立即偷取其放在枱邊的一萬二千港元籌碼,警員隨即拘捕李某及通知該名事主遇竊,起回該一萬二千港元籌碼。

    司警調查期間,再發現李某涉另外兩宗同類案件,分別發生於上月二十日及二十七日,在路氹及新口岸另外兩間賭場,偷取第二及第三名事主後褲內合共七千七百港元現金。

  • 貨船機場對開擱淺 入水下沉四人獲救

    一艘貨船於機場跑道南端以東對開海面下沉

    貨船機場對開擱淺

    入水下沉四人獲救

    【本報訊】一艘貨船昨日在澳門機場對開海面擱淺,船身入水下沉。海事及水務局表示,船上四人由澳門海關和珠海海事部門協助撤離,無人受傷。船東正安排打撈貨船,當局提醒所有航經該區之船隻注意安全。

    海事及水務局表示,昨日早上機場跑道南端以東對開海面,離岸距離約零點二海里,有一艘貨船擱淺和入水下沉,海事及水務局轄下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發出臨時航海通告,提醒所有航經該區之船隻應加強瞭望,運用雷達、測深等助航設備謹慎航行,以保障航行安全。

    船上四人已由澳門海關和珠海海事部門協助撤離,船東正安排打撈貨船。海事及水務局繼續密切監察現場情況。

  • 警打擊亂過馬路 一週控逾八十宗

    警方檢控亂過馬路人士

    警打擊亂過馬路

    一週控逾八十宗

    【本報訊】為減少因行人違規所導致的交通事故,維護道路安全。治安警察局於本月二日至三月八日,在澳門各區開展監察及打擊行人違規行動,共檢控八十二宗行人違規個案。

    治安警察局呼籲行人應使用行人過路設施橫過車行道,且在確保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情況下行走,切勿胡亂橫過馬路或作出任何阻礙交通之行為,以免釀成交通事故,違反以上規定者,可被科處罰款澳門幣三百元;駕駛者在行車時亦應時刻留意路面狀況,保持安全距離和適當車速,人車禮讓,共建安全道路環境。

  • 修改雙層式社保法案 琴生活擬計入居澳期

    修改雙層式社保法案

    琴生活擬計入居澳期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細則性審議修改社會保障制度和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並簽署意見書,將送交全體會議審議。

    法案建議在處理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權益時,將澳門居民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居住、工作或就讀的期間也計算為居澳期間。此外,法案亦建議合作區醫療機構發出的醫生證明,可以用作申請疾病津貼。

    委員會整體上贊同法案的方向和內容。與此同時,委員會亦提出,按照現時《社會保障制度》及《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相關規定,澳門居民在外地工作,並且負擔居於澳門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的,其在外工作的期間也獲計算為在澳期間。委員會建議將上述受供養的家庭成員的居住地擴大至包括合作區在內。

    政府接受委員會的建議,在法案文本中修改上述法律規定,在外地工作的澳門居民,如其負擔在澳門或合作區居住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則其在外地工作的期間可獲計算為在澳期間。

    此外,委員會還關注修法後如何簡化程序與方便市民申請的問題。政府代表稱,修法後就居民提出將上述身處外地期間計算為在澳期間的申請,預期比修法前至少可縮短五天的審批時間。另一方面,日後居民可以直接通過電子方式提出相關申請,更加方便省時。

  • 何厚鏵:澳三五規劃產業培育 須跟上國家發展步伐

    2026年全國兩會精神傳達會

    何厚鏵:澳三五規劃產業培育

    須跟上國家發展步伐

    【本報訊】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在澳門中聯辦兩會精神傳達會上指出,澳門在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上,不能只著眼小範圍發展,必須要從社會、經濟和人口結構等,思考能否與國家發展銜接,並檢視各方面短板,若做不到便無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更失去競爭力和浪費產業資源。

    何厚鏵認為,主動對接“十五五”規劃關鍵在於高質量發展,主要因素包括新質生產力和高水平對外開放,他希望特區政府在編制“三五”規劃時,須科學判斷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要根據澳門優勢,培育具生命力和競爭力的產業,適當引進新質生產力,加大教育和人才培訓,將澳門社會與產業結構跟上國家發展步伐。

    何厚鏵表示,澳門在對接國家發展上是挑戰,政府政策需凝聚社會共識,因此特區政府需有勇氣擔當,社會愛國力量亦要支援好政府凝聚社會共識,有正確政治引領,科學性實事求是研判好澳門的優勢。

  • 中聯辦兩會精神傳達 鄭新聰強調齊心協力 落實對接國家“十五五”

    澳門中聯辦舉辦兩會精神傳達會

    中聯辦兩會精神傳達

    鄭新聰強調齊心協力

    落實對接國家“十五五”

    【本報訊】澳門中聯辦昨日舉行全國兩會精神傳達會,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行政長官岑浩輝、中聯辦主任鄭新聰等出席。鄭新聰在會上強調,貫徹落實好全國兩會精神,需要澳門社會各界各盡其責、協同發力,希望精準把握全國兩會精神的核心要義,推動全國兩會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在澳門落地見效。

    “兩會”精神傳達會昨日下午三時半在中聯辦大樓召開。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行政長官岑浩輝,中聯辦主任鄭新聰,前行政長官崔世安、賀一誠出席,與會者包括特區政府主要官員、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澳區全國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人士,約二百七十人參加。

    鄭新聰就學習貫徹落實全國兩會精神講述三點建議,(一)深刻認識來之不易的發展成就和安全穩定形勢,更加堅定高質量發展的信心和決心;(二)深刻領會國家戰略與澳門使命,切實把握時代發展的新機遇;(三)深刻認識澳門貫徹落實全國兩會精神的重點任務,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多出好經驗。

    鄭新聰並建議齊心協力推進落實好五個方面重點工作。(一)是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編制好、實施好澳門“三五”規劃。(二)是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銳意改革,提升特區治理效能。(三)是扎實推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千方百計做好橫琴深合區建設這篇大文章。(四)是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牢牢守住澳門不能亂的底線。(五)是著力推動愛國愛澳力量發展壯大,畫出“一國兩制”最大同心圓。

    會上,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團長劉藝良、全國政協特邀澳門人士召集人崔世昌分別傳達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全國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精神。

    劉藝良稱,將繼續深入宣傳解讀全國兩會精神,團結引領澳門社會各界,貫徹落實習近平主席視察澳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全國兩會精神,積極助力特區政府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加強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推動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為國家建設及澳門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全國政協常委崔世昌引述丁薛祥的講話強調,中央始終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促進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港澳要用好國家“十五五”規劃帶來的重大機遇,充份發揮背靠祖國連通世界的獨特優勢和重要作用,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扎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 岑浩輝:有序展“三五”規劃 四月中旬公開諮詢

    行政長官岑浩輝在2026年全國兩會精神傳達會上發表講話

    岑浩輝:有序展“三五”規劃

    四月中旬公開諮詢

    【本報訊】行政長官岑浩輝於澳門中聯辦兩會精神傳達會上表示,今年的兩會具有承上啟下的重要意義,要把兩會精神轉化為實際行動,主動、緊密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編製和實施好特區“三五”規劃。他又稱 “二五”規劃的總結工作已基本完成,正有序開展“三五”規劃的前期調研座談工作和諮詢文本編製工作,計劃於四月中旬開展公開諮詢。

    岑浩輝稱,今年兩會的一項重要議程是審議通過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規劃綱要中對支持澳門鞏固提升競爭優勢、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規劃部署。我們要把兩會精神轉化為實際行動,主動、緊密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編製和實施好特區“三五”規劃,在參與和助力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中不斷譜寫澳門發展新篇章。

    岑浩輝結合澳門實際情況談及六點學習體會,包括主動、緊密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科學編製並實施好澳門特區“三五”規劃;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切實提升特區政府管治效能;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着力推動愛國愛澳力量發展壯大;紥實推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深化澳琴一體化發展;加強民生工作,辦好民生實事,建設幸福澳門;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發揮澳門在中西文明交流互鑒中的重要窗口作用。

    岑浩輝提到,政府將繼續貫徹“精準扶助、政策傾斜、資源下沉”的方針,加強民生工作,着力化解經濟民生矛盾,多措並舉健全完善保障民生的各方面工作,並持續深化青年發展工作,為青年成長成才創造更好環境和條件。

    岑浩輝稱,國家“十五五”規劃為澳門提供了新的重大發展機遇。只要我們堅定發展信心,強化實幹擔當,充份發揮澳門獨特優勢,主動對接國家發展戰略,高質量推進澳門各項建設事業,定能實現法治澳門、活力澳門、文化澳門、幸福澳門的美好願景,不斷譜寫具澳門特色“一國兩制”偉大事業的嶄新篇章,為中國式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 濠話坊

    政府部門架構全面改革

    政府架構全面改革

    限制領導層級數量

    政府正式推出修訂後的《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置及組織架構的一般制度》行政法規,為超過四十年未有修改的部門架構法進行全面改革,明確部門設立、層級與職能的規範,並限制新部門設立及領導層級數量,以推動公共行政精簡化與高效運作。法規由行政會在去年十月份宣佈完成審議後,與市政署、行會秘書處等部門架構調整草案一併推出。

    法規對部門的領導官職及內部附屬單位的數量設定上限標準,除有特別理由且獲行政長官批准之外,因應部門職能且按照人數規模需要遵守相應上限標準,所有部門分為三級。

    人員規模二百人以下,上限為兩個領導官職、兩個廳級及四個處級附屬單位;人員規模二百人至一千人,上限為三個領導官職、六個廳級及十二個處級附屬單位;人員規模一千人以上,上限為四個領導官職、八個廳級及十六個處級附屬單位。現時大部份的部門是一千人以下,六成是二百至一千人之間,四成是二百人以下,而由於近年已有不少部門合併,相信未來會集中在部門精簡方面。公務員員額管理制度自二零二零年起實施後,控制了人數逐年增長,已由當年四月的三萬五千一百零一人,減少至去年三月的三萬四千零五十六人。

    行政會指出,為深入推進公共行政改革,進一步精簡政府組織架構,提升政府運作效能,有需要全面檢討生效至今超過四十年的規範公共部門組織架構的法令。為此按公共行政改革領導小組訂定的方向和目標,並結合實際情況,政府制定該行政法規,作為日後重組公共部門及實體必須遵循的法定依據。

    新法規確立公共部門及實體設立和重組時應遵守的基本原則,包括職能明確原則、精簡高效原則、相互配合原則等。同時,明確行政公職局作為統籌部門,負責跟進、協調及評估特區政府按照法規開展的重組公共部門及實體的工作,並監察法規的執行情況,為此,法規賦予行政公職局相應職權,包括對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立、重組、合併或撤銷方案發表意見、實地考察部門等,而各部門依法負有合作義務,應積極配合行政公職局的工作。

    至於現時有多少部門不符新規定要改革?公職局表示,在新法的定義下,政府公共部門數量為四十七個。現時的部門,例如市政署就配合運工範疇部門的重組,而印務局併入法務局,還有年底推出的公職局調整等,當局會按施政鋪排的先後次序去推展相關工作,而該局會在每個部門檢視時重點去定位其應有職能,作出合理安排。

    另外,行政長官岑浩輝在去年十一月十八日發表今年的施政報告,提出深入推進公共行政改革,除了進入立法階段的重組市政署,今年將繼續重組及合併多個部門,包括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併入土地工務局,後者將被確定為都市更新政策的主責部門;合併文化局、文化發展基金及體育局。

    岑浩輝表示,有信心按部就班推進計劃,希望二零二九年前完成,強調公共行政改革不存在縮減或解僱人員、降薪、降職的情況,呼籲廣大公務員放心,不要相信一些毫無根據的傳言。

    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修改〈設立市政署〉》法案

    通過修改市政署法案

    精簡架構明確分職權

    立法會在二月十日細則性審議並通過《修改〈設立市政署〉》法案,將於今年六月一日生效。修法主要內容包括:針對市政署與運輸工務範疇部門職能重疊問題,將命名公共地方、編訂門牌號碼、道路及排水網保養維修等職責移轉至相應運輸工務範疇部門,明確權責分工和優化行政流程。後續將修改行政法規《市政署的組織及運作》,以精簡內部架構和明確職權分工;按照相關的行政法規,市政事務屬行政法務司範疇,建議將市政署的監督實體調整為行政法務司司長;並取消市政署專有人員通則,適用公職一般制度。

    市政署將從“十二廳三十六處”精簡至“八廳十九處”,減少中間審批流程,直接提升運作效率。人員安排方面,管理層精簡為一名副主席和三名委員,約有一百五十人隨職能轉移至運輸工務範疇。

    負責審議法案的第一常設委員會在整體上對法案表示贊同,並就當中一些具體規定以及相關問題與政府代表討論。委員會在細則性審議時特別關注市政署的職責調整、架構重組和人員調配等問題及因相關問題而產生的影響。政府代表詳細介紹市政署調整職責的具體內容、調配人員的數量、架構重組的具體情況等事項,表示通過調整職責和精簡架構,將減少行政流程及提升運作效率。

    委員會關注到人員制度的轉換對工作人員的影響。政府代表解釋,雖然市政署專有人員通則的內容與一般公職制度雖然有所差別,但差異不大,適用公職一般制度並沒有對工作人員產生實質影響,相反在整體上對工作人員更有保障。

    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指出,市政署與運輸工務範疇部門已就跨部門協作、市政在線服務作充份討論並完成全面交接,過程中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多次與相關部門開會協商。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表示,自去年十月啟動相關工作以來,市政署與運輸工務範疇舉行多次會議,展開交接工作培訓、場地視察等,核心原則是確保市政署工作、績效、程序等不低於現有水平,並通過修法,歸口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周偉迎指,市政署與運輸工務範疇已商議,法律生效後仍使用市政在線作為投訴接收渠道,並維持原有的二十四小時回覆等服務承諾,會按相同標準處理居民反饋,確保在此前提不變下令服務順利過渡;未來若需符合特區政府歸口渠道接收意見,市政署持開放態度。

    市政署人員編制近年已由二千七百人降至二千二百人,目前是二千二百人,近幾年基本上是沒有增加人手,並不斷減少。剩餘人員將繼續履行七大職能。其中只有六十人為編制實位,其餘人員的個人勞動合同將統一轉為行政任用合同,且架構重組前會持續與員工溝通,釋除人員疑慮。諮詢與監察委員會將繼續保留,持續傾聽民意。職能轉移後,市政署將聚焦環境衛生、食品安全等領域。而行政公職局統籌排查跨部門職能重疊,未來三年將逐步推進架構重組。

    合同轉制方面,市政署在法案提交前已組織九場講解會,包括市諮會、主管專場及工程人員專項講解,覆蓋全部二千多人,法案亦設有過渡措施。明確員工權利受法律保障以消除顧慮,亦說明人員轉移的情況以獲支援。轉移的一百五十人主要涉及道路渠務廳及建設廳設備處。道路市政設施維護等職能仍由市政署負責;轉移人員將繼續做原來負責的工作,市政署已與運輸工務範疇緊密對接,助其明確崗位、推進交接,保障過渡順暢。

    市政署精簡至“八廳十九處”

    市署只內部人員調動

    移轉職權免功能重叠

    行政長官岑浩輝去年四月在施政報告中強調,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將成為本屆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將全面檢討並重新制定澳門公共部門組織架構法規,確立政府部門設置、裁撤與整合的標準與準則,進一步精簡組織架構、提升施政效能,將優先重組行政公職局及市政署。

    岑浩輝指出,將有序推進政府部門職能與架構重整,首先展開對行政公職局及市政署的重組。根據政府工作時間表,將全面檢視市政署的組織結構與相關法律法規,並預計於今年完成第二階段重組。

    當時仍出任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立法會,討論到行政法務範疇,分階段啟動有關部門的合併及精簡工作。對於行政公職局和市政署重組後的人員編制問題,張永春指該兩個部門重組只涉及減少廳、處的數量,強調基本上“唔會炒人”,部門的主管或會受到影響,但其他人員只會出現工作崗位或部門調動,呼籲相關人員不需要太過擔憂。他又提到重組市政署時,會考慮與道路工程方面職能部門合併的建議。

    去年十月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設立市政署”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行政會指出,為進一步推進公共行政改革,政府對市政署的職責、組織架構、人員制度和相關法規進行檢視,首要修改“修改設立市政署”,並陸續修訂有關配套法規,以精簡架構、優化職能、強化管理為目標,提升市政管理工作的精細化和效率。

    考慮到市政署現有部份職能與其它部門重叠,存在業務密切相關但由不同部門分管的情況,以歸口管理(按照業務性質,將管理職責集中到特定部門,防止出現重複管理和多頭管理的情況)、加強統籌、簡化程序為調整職能原則,法案建議將市政署有關命名公共地方、編訂門牌號碼、保養和維修道路及排水網的職責移轉予運輸工務範疇部門,以明確職責分工和優化行政流程。

    基於人員管理制度的統一性,法案建議取消適用於市政署的專有人員通則,改為適用公職的一般制度,並將人員的聘用方式由現時的個人勞動合同改為行政任用合同。

    同時,為保障人員的順利過渡,法案建議在新法生效後與相關人員重新簽訂行政任用合同,過去提供的服務時間會繼續計算及維持曾經參加的培訓課程的效力;對於其他工作人員,其職務上的法律狀況維持不變,並在本法律生效後繼續維持以相關制度聘用。

    市政署將保養和維修道路及排水網的職責移轉予工務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