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萬車輛未納牌稅
補繳須額外交罰款
【本報訊】本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俗稱“行車稅”)徵收期已結束,截至四月一日上午九時,仍有逾一萬台車輛未繳納稅款;逾期繳納行車稅會衍生額外的罰款、遲延利息及加收款項。而為進一步推動電子政務,交通事務局即日起新增逾期行車稅的網上及多功能自助服務機繳納渠道,呼籲尚未繳納稅款之車主盡快繳納。
於四月至五月期間,如車輛所有人(即“車主”)欲繳納逾期稅款、相關罰款及費用,除了可親臨或委託他人前往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市政署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辦理外,由個人持有的車輛亦可透過“一戶通”App或網頁,以及使用身份證明局全線多功能自助服務機繳納。但需留意,如使用一戶通繳納,車主需先綁定“我的車輛”;如使用自助服務機繳納,需要車主進行身份確認。
而於六月一日起,車主使用上述途徑向交通事務局繳納罰款後,還需自行到財政局稅務執行處繳納相關稅款、遲延利息和其它法定費用。
車輛須先繳清倘有之交通違例罰款後,才可再繳納逾期稅款、相關罰款及費用;車主可因車輛在逾期未繳納行車稅期間曾在公共地方及街道使用、行駛及停泊被檢控,而產生額外的罰款差額、移車及存車費用,因此,在繳納逾期稅款、相關罰款及費用後,已綁定一戶通“我的車輛”之車主可留意車輛的行車稅狀態及提示訊息。
交通事務局提醒,在公共地方及街道利用、行駛或停泊欠繳行車稅之車輛,相關車輛及登記摺亦可被扣押。如車主計劃取消車輛註冊,應適時辦理有關註銷手續並確保妥善處置車輛,以免因註銷車輛停泊在公共地方而被檢控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