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現代澳門日報

  • 三澳女墮淘寶電騙 損失逾九萬七報案

    三澳女墮淘寶電騙

    損失逾九萬七報案

    【本報訊】三名本澳女子分別墮淘寶客服電騙,合共損失九萬七千八百多澳門元。司警接報調查案件,暫未有人被捕。

    案中的三名本澳女事主均為中年人。本月二十七日及二十八日,司警先後接到該三人報案,指早前各自收到假冒“淘寶客服”來電,指各事主的“資金安全保障計劃”到期,約不取消便需每月扣數百元的“費用”。三名事主要求“客服”協助取消,並按指示轉帳九千至五萬多不等澳門元的“費用”,完成手續會全數退回,最終“客服”收款後便失聯。三名事主合共損失九萬七千八百多澳門元。

  • 公共部門外判保潔服務 首季本地僱員數佔比升

    公共部門外判保潔服務

    首季本地僱員數佔比升

    【本報訊】“促進就業協調工作組”(下稱“工作組”)日前召開今年第四次工作會議,跟進公共部門外判保潔服務優先聘用本地僱員的進度、近期銷售及服務崗位大型配對會的參與情況,以及討論如何提升求職青年配對崗位的成效。

    工作組一直透過跨部門協作機制,協調各公共部門及實體落實在外判保安及清潔服務中,優先聘用本地僱員及設置評審的獨立評分項目,並訂定相關比例指標。經收集及評估各公共部門的數據,與二零二五年第三季相比,二零二六年第一季各公共部門外判保潔服務的本地僱員整體人數及佔比均錄得上升。而在勞工事務局登記尋找保潔類工種的待業求職者人數亦有顯著下降,顯示措施有助促進居民優先就業。

    此外,本澳首季入境旅客及旅客消費呈增長趨勢,帶動本澳綜合旅遊休閒業、零售業持續出現人手需求,為此,經工作組部署,勞工事務局於五月中旬舉辦了“銷售及客戶服務崗位專場配對會”,協調逾二十家企業、提供各類零售及服務業崗位超過七百個,共吸引三百四十人次參加配對。工作組會持續關注居民在零售及服務業的求職需要,持續與業界加強溝通,收集更多同類型工種供求職者配對。

    因應畢業季來臨的青年就業支援工作,工作組詳細分析及總結了近期大型就業配對活動的數據,並結合招聘企業的反饋意見,進一步強化實習、行業講座等支援措施。同時,勞工局持續透過入校宣傳等不同渠道,向青年介紹本澳各個領域的就業、實習及培訓的發展路向,幫助青年深入了解產業發展趨勢及認識就業市場現況。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亦介紹了於今年六月至九月期間推出的“澳門大專學生內地實習計劃”,對象為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學年在澳門或外地高校修讀學士學位課程及研究生課程之澳門學生,實習地點包括上海市、合肥市、南京市、廣州市、深圳市、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等,共提供約八百個實習崗位,幫助青年汲取職場經驗,以便進一步提升職業配對的成功率,讓青年學以致用,順利投身職場。

    會上亦討論了最新的就業數據。二零二六年二至四月本地居民失業率為百份二點三,與去年同期比較下降零點二個百份點,顯示整體就業情況較去年有所回穩;但失業率較上一期回升零點二個百份點,主要由於農曆新年後一般有較多居民進入勞動市場尋找工作,相關情況與往年類同。工作組將密切關注各項指標,科學制定及推出針對性的支援措施,及時回應居民的求職需要。

    特區政府不斷調整及優化就業選配策略,凝聚社會各界力量,共同為澳門居民營造穩定的就業環境。

  • 立法規管私人進修中心 推一站式發牌臨時准照 人員須無特定犯罪前科

    立法規管私人進修中心

    推一站式發牌臨時准照

    人員須無特定犯罪前科

    【本報訊】政府立法規管私立進修中心的經營,提出一站式發牌程序,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統一處理申請,提升行政效率。法案亦規範有關場所及設施要求、運作條件、人員資格、處罰制度及過渡規定等。當中實際持有人、工作人員及導師均須具備適當資格,不得有特定犯罪的前科。

    鑑於規範非高等教育私立教育機構的法令已沿用逾三十年,因應社會發展,經徵詢業界的意見後,政府制定《私立進修中心的法律制度》法案,對私立進修中心的經營規範作出優化,向接受持續教育的學員提供切實的保障和有效支援,為業界提供一個便民利商且提升專業的制度,從而促進非高等教育的長遠發展,為市民提供更優質高效的服務。

    法案訂定私立進修中心的法律制度適用範圍和進修課程的定義,將適用於由私人實體運作且對外招生,以及專門及持續向公眾提供面授進修課程的場所。不適用於高等院校舉辦的進修課程、家庭式進修課程、由專有法規規範的進修課程、屬大眾體育鍛鍊、專項訓練或以集訓為主的體育活動、屬文藝團體為表演或比賽而進行的集體練習活動,以及屬消遣或聯誼性質的社區文體活動。

    優化公共行政的流程及手續,推行一站式發牌程序,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統一處理申請,提升行政效率。同時,引入臨時准照的安排,符合基本安全條件的場所可先行營運,並於期限內完成補正。法案亦規範了私立進修中心的場所及設施要求、運作條件、人員資格、處罰制度及過渡規定等。

    為保障人員和學員安全,私立進修中心的實際持有人、工作人員及導師均須具備適當資格,尤其不得有特定犯罪的前科,並且須獲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預先許可,方能成為經營者或提供服務者。此外,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規定,引入該法律的有關規定。

    法案建議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對私立進修中心的場所具監察職權,並確保相關規定的遵守情況,以保障市民在良好及安全的學習環境下參與進修課程。

  • 特首重視青洲車禍 要求嚴肅偵辦案件

    特首重視青洲車禍

    要求嚴肅偵辦案件

    【本報訊】關於青洲大馬路致命車禍,行政長官岑浩輝透過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向社會轉達信息,指出事件令人感到非常痛心和難過,行政長官高度重視今次事故,事發後已立即要求保安司統籌相關部門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依法嚴肅偵辦案件,並囑託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向死者家屬轉達特區政府對遇難男童的哀悼,以及對家屬深切慰問。

    黃少澤稱,事故發生至今,特區政府和教青局始終關心遇難男童家屬的情緒狀況和處境,行政長官已統籌並協調教青局、社會工作局盡全力提供一切所需支援,陪伴他們度過這段艱難時期;同時已指示其它權限部門積極採取必要預防和應對措施,避免同類悲劇再次發生。

  • 毀損汽車倒後鏡 本地漢涉案就逮

    毀損汽車倒後鏡

    本地漢涉案就逮

    【本報訊】一名本澳男子涉徒手毀損停泊在氹仔埃武拉街的一部私家車,導致該車倒後鏡及車身損毀。治安警接報調查拘捕該名男子,其否認犯案。

    被捕的本澳男子姓雷,三十多歲,推銷員;涉毀損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今年三月二十四日,治安警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其女朋友早前將一部私家車停泊在氹仔埃武拉街咪錶位,取車時發現該車倒後鏡及右邊車身損毀,維修費一萬澳門元。警方經調查鎖定目標,至本月二十六日傳召涉案的雷某到警局問話,其否認犯案。但警方查悉他不認識事主,事發時徒手犯案,案件有待跟進。

  • “香港中銀”借貸電騙 澳青被呃十六萬報案

    “香港中銀”借貸電騙

    澳青被呃十六萬報案

    【本報訊】一名本澳男青年墮假冒“香港中銀”網上借貸電騙,折合損失十六萬多澳門元。司警接報調查案件,暫未有人被捕。

    案情指,本月二十三日中午,案中的本澳男事主手機收到“中銀香港借貸部”職員來電指可以借款,事主要求借五十萬港元,“銀行職員”訛稱事主為非香港人,需要先支付七萬八千港元的“保證金”,事主當時無錢,未有理會。至本月二十七日,“銀行職員”再致電事主稱可協助“加快審批”,“銀行”會先轉帳七萬八千港元給他,稍後事主籌到上述的“保證金”後,需連同“保證金”及“銀行”墊支款項一併交回“職員”。

    事主信以為真,其後成功向友人借得七萬八千港元,轉帳到指定的帳戶。至前日,事主再按指示,購買多一萬美元的虛擬貨幣,轉帳至指定帳戶。“銀行職員”訛稱完成所有“審批”後便會全數退回款項,結果收款後“拉黑”事主的通訊帳號。此時,事主才發現“銀行職員”根本無轉帳給他,懷疑受騙,向司警報案,報稱折合損失十六萬多澳門元。

  • 產假擬增至九十日 按年資遞增年假數 法案倡明年起生效

    產假擬增至九十日

    按年資遞增年假數

    法案倡明年起生效

    【本報訊】政府制定《修改〈勞動關係法〉》法律草案,建議產假調升至九十日,其中六十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引入按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每兩年增一天,年資達十二年以上,年假日數達十二個工作日。法案建議自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會完成討論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為落實完善勞動範疇法律法規的施政工作,特區政府於今年一月三十一日至三月十六日期間進行了為期四十五日的公開諮詢,就調整《勞動關係法》中有關產假及年假的規定聽取公眾意見。諮詢期內,勞工事務局共收集到一千零二十五份意見,並整理出約六萬三千條具體意見及建議。

    經分析及充份考慮公開諮詢所收集到的意見,特區政府制定了本法案,主要內容包括,將現行《勞動關係法》規定的七十日產假調升至九十日,其中六十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三十日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份在分娩前或分娩後享受。

    法案引入按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起始日數為六個工作日,僱員的年資每滿二年,年假日數增加一個工作日;年資達十二年以上,年假日數達十二個工作日。特區政府冀透過修法逐步提升僱員的勞動權益,同時兼顧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承受能力,達致勞資雙方利益的適當平衡。

    法案同時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有關因成為母親而缺勤的規定,調升因非自願流產而缺勤的上限至九十日,並完善活產嬰兒死亡後的缺勤規定,以全面提升女性僱員的福利保障。

    最後,公開諮詢期間亦有較多意見提倡產假報酬補貼措施恆常化,特區政府將會在政策上對此作相應考慮。

  • 政府修法進一步控煙 衛生教育場所出入口 建議十米範圍內禁煙 管制電子煙等新興品

    政府修法進一步控煙

    衛生教育場所出入口

    建議十米範圍內禁煙

    管制電子煙等新興品

    【本報訊】政府修法加強控煙,法案建議醫院、幼兒場所及中小學校出入口十米範圍內禁煙,部份人流密集區域設置禁煙區域,且僅可在劃定的吸煙點吸煙;禁止新型煙製品的製造、分銷、銷售、進出口及攜帶出入境;加強管制電子煙及規範煙製品包裝。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表示,隨着社會環境變遷、新興煙草產品的出現,以及公眾對健康生活環境要求的日益提高,控煙法在規管和執行上面臨新的挑戰。為持續完善控煙政策並回應社會訴求、保障公眾健康,特區政府經過公開諮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市民的意見。經充份分析及綜合考慮,制定本法案。

    法案的主要修改內容,包括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健康,尤其保護幼童、學生和弱勢群體的健康,法案建議將距離醫院、衛生中心、幼兒院、托兒所及其它幼兒護理場所,以及小學及中學教育場所的出入口少於十米的範圍列為禁煙地點。法案同時建議以行政長官批示在部份人流密集區域設置禁煙區域,且僅可在劃定的吸煙點吸煙。

    考慮到尼古丁袋、草本煙及水煙等新興煙草製品在青少年群體中的流行趨勢和健康危害,法案建議禁止尼古丁製品(如尼古丁袋)、草本煙及水煙壺(包括裝置的組成部分和配件或供該等裝置使用的物質)的製造、分銷、銷售、進出口及攜帶出入境。

    法案亦建議進一步加強對電子煙的管制,在禁止吸煙或例外允許吸煙的供集體使用地點,以及在任何供集體使用的室外範圍禁止消費或管有電子煙及其組成部份和配件,並設立六個月的過渡期。

    為進一步削弱煙草包裝對公眾的吸引力,法案建議訂定煙草製品標準化包裝制度,並適用於捲煙的包裝。同時,將煙草製品包裝上的健康警示圖文標籤面積提高至二個最大表面積之八成五,至於雪茄和小雪茄健康警示圖文標籤面積的要求則為一個最大表面積不少於七成,另一最大表面積為百份百。法案同時建議設立十八個月的過渡期,讓業界適應新規定。

    保障控煙監察人員的安全及提高其工作效率,法案建議容許控煙監察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按規定配置及使用隨身攝錄機,並對隨身攝錄機的使用和資料處理作出嚴格的規定。

  • 頭條新聞

    現金分享七月起發放

    維持留澳183天規定

    【本報訊】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將於七月一日起發放,維持至少一百八十三天在澳條件,合資格永久性居民每人一萬元、合資格非永久居民每人六千元。居民下月十五日起可登入“一戶通”或現金分享計劃網頁查詢是否符合發放資格。

    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繼續以銀行轉帳或郵寄劃線支票二種方式發放。其中敬老金受益人首先於七月一日經自動轉帳收取;已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領取者於七月二日收取;劃線支票則於七月七日起分四週寄出,最遲寄出日期為七月二十八日。

    行政會完成討論相關行政法規草案,保留對三類人士豁免計算在澳時間,分別為二零二五年未滿二十二歲且父母一方具備領取現金分享資格的人士、收取殘疾金或殘疾津貼人士。法規亦延續八種不在澳情況可視為身處澳門,包括居住橫琴深合區、在當地工作或讀書的居民;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人士等,相關人士六月十五日至二零二九年底可向社保基金提出聲請。社保基金亦會使用今年央積金預算盈餘特別分配取得的資料及文件,以確定居民身處外地的情況屬法定理由,免卻居民重複辦理。

    另外,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寶雲表示,今年非強制性央積金的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將於六月十五日公佈,年滿六十五歲長者八月可提出提款申請,估計首批申請人,以及已辦理登記且符合自動發放的長者,最快九月可獲得相關款項。

  • 濠話坊

    修法擴大室外禁煙範圍

    人流密集地設“禁區”

    政府修改控煙法,包括擴大室外禁煙範圍,禁止在公眾地方吸食電子煙等五項修法重點。

    衛生局副局長鄭成業表示,經參考內地、香港及其它國家地區的控煙經驗,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歸納出五項修法重點。具體包括:(一)是針對“邊行邊吸煙”帶來的二手煙問題,建議擴大室外禁煙範圍,將學校、托兒所等場所的出入口列為法定禁煙地點,並允許政府在聽取社會意見後在部份人流密集的街道、廣場設立禁煙區域。

    (二)是為防止青少年接觸新興及再流行煙草產品,建議禁止尼古丁袋、草本煙及水煙,包括水煙煙草、水煙煙膏及水煙壺的製造和流通。

    (三)是雖然特區已經禁止電子煙的製造、分銷、銷售、進出口及攜帶出入境超過三年,但社會上仍不時發現吸食或偷運電子煙的情況。因此建議進一步加強管控,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

    (四)是為了減低煙草包裝對吸煙者特別是年輕人的吸引力,建議引入煙草製品標準化包裝制度,並擴大健康警示圖文標籤在包裝上的比例至八成五。

    (五)是為保障衛生局監察人員在巡查時的人身安全,並提升執法效率,建議允許前線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配備可攜式攝錄設備,以便在發生衝突時作出記錄以輔助取證及記錄過程。

    鄭成業強調,自控煙法生效以來,衛局有序逐步擴大禁煙範圍,加強規管電子煙,並配合煙害宣傳及戒煙服務,取得階段性的成效。數據顯示,本澳整體吸煙率及青少年對煙草使用率均呈下降趨勢,提前實現世界衛生組織訂定的“煙草使用率相對減少三成”目標,反映出現行控煙政策方向正確。

    他又指出,居民對室外吸煙滋擾問題的關注度持續上升,特別是在行人道上“邊行邊吸煙”, 俗稱“火車頭”的情況,對其他行人造成二手煙困擾;加上電子煙、尼古丁袋、草本煙等新型煙草產品及水煙逐漸流行,對青少年的吸引力不容忽視。

    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松指出,現行控煙法於二零一二年起生效,一八年首次修法將巴士站及巴士站附近十米範圍列為禁煙地點,娛樂場所全面禁煙,電子煙亦作為煙草產品納入監管,並禁止煙草製品展示。二二年再次修法禁止電子煙進口、生產及流通。林松表示經過多年努力本澳的煙草使用率顯著下降,由二零一一年的百份之十六點六下降至二零二五年的百份之十一點二。十三至十五歲的青少年吸煙率由二零一零年的百份之九點五下降至二零二一年的百份之三點八。但他承認仍面對不少挑戰,包括成年人吸煙率近幾年沒有太大變化,與鄰近地區仍有一定差距,以及青少年使用電子煙有上升的趨勢。

    另外,由五月二十五日起, 衛生局及市政署經綜合評估後,再選定八所學校及四間托兒所,在門口外兩側地面上劃定白色界線和禁止吸煙圖示,以區分禁煙與非禁煙範圍。

    連同於去年已實施禁煙措施的相關教育機構,本澳合共有十六家教育機構(十一所學校和五間托兒所)門口外已實行禁煙措施;在禁煙範圍內違法吸煙的人士可被罰款一千五百元。

    管有吸用電子煙

    行政違法罰千五

    修訂的控煙法諮詢文本建議進一步禁止於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禁止管有的包括電子煙機身、煙油、煙枝等,並建議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的處罰與違法吸煙相同,同屬行政違法,違者將被科處一千五百元行政罰款,並希望能於二零二七年生效。文本同時建議授權控煙監察人員配備可攜式攝錄設備輔助執法,以提升執法效率及減少衝突。

    衛生局防控煙酒辦主任林松強調,電子煙的危害絕不低於傳統煙草,青少年容易嘗試並會逐漸上癮,電子煙裝置亦可能被用作其它毒品的載體,全球多地已實施嚴格限制措施。他舉例指香港即將禁止管有電子煙,新加坡亦已全面禁止電子煙。

    林松又提到,現時全球多個國家及地區已將合法吸煙年齡提高,或設定特定出生年份後的人士禁止購買煙草產品措施。他指出,衛局秉持“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基本原則推進各項控煙措施,暫時在短期內未有相關規定,但會納入政策研究的考量範圍。 林松指出,無論是澳門或世界各地,青少年是特別喜歡使用電子煙,他們慢慢使用電子煙後,對尼古丁耐受後會轉而吸食傳統煙草,在成年人中很常見。

    對於准許控煙監察人員配置可攜式攝錄設備,以輔助控煙執法。林松指出,可攜式攝錄設備只會在雙方發生衝突時使用,並非任何時間均會開啟;開啟前會向對方提示。衛局期望藉此降低衝突發生的機會,同時減少巡查每隊的人手。現時為避免發生衝突,每隊或需三至四人,將來可減少至兩人一隊,從而提升執法效率。

    文本又建議引入煙草製品標準化包裝制度,擴大健康警示圖文標籤比例。林松表示,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兩項煙包措施,包括標準化包裝制度及採用健康警示圖文標籤,已經在世界多國實施或計劃實施。文本建議煙草製品統一包裝底色,統一商標字體、大小、顏色與位置等;並將警示圖文佔主要展示面積比例由五成提高至八成五。有關的包裝改變會設立一年寬限期,讓煙草商可以逐漸消耗市面上已有的煙草產品。

    至於會否參考外地禁止特定年齡以下的人士接觸煙草產品?林松表示,現時確實有很多地方已將可吸煙年齡提高,或是規定某年份後出生的人士不可購買煙草產品,該等措施未來都會考慮;但衛局暫時未有相關計劃。

    諮詢認同加強控煙

    倡世遺景點全面禁

    修改控煙法的諮詢文本提出包括引入煙草製品標準化包裝制度、擴大健康警示圖文標籤比例。在工商、旅遊、教育等界別的諮詢會上, 旅遊業界代表認同政府擴大室外控煙範圍,指現時在大三巴、關閘廣場等人流密集的旅遊區吸煙情況十分普遍。在關閘廣場、大三巴均設有垃圾桶方便吸煙者使用,但仍有不少人邊吸煙邊走路,令不吸煙的人士感到很難受。但大三巴、手信街至議事亭前地目前仍未設有禁煙區。吸煙人士的二手煙對非吸煙人士造成困擾,因此建議把所有世遺景點納入禁煙範圍。同時提議改造垃圾桶,增設針對性的煙蒂回收器具,亦建議強化禁煙標識、在各口岸電子屏滾動播放控煙宣傳,讓旅客清晰知曉禁煙區域,避免誤墮法網。

    出席諮詢會的無煙澳門健康生活協會代表指出,支持澳門控煙接軌國際標準,建議在遊客和居民密集區加強街道控煙、運用科技輔助執法並開發電子舉報平台,並建議擴大學校周邊禁煙範圍,同時促請當局增加煙草稅等。

    休閒旅遊服務創新協會會長黃輝表示,室外控煙是大勢所趨,如未來將控煙範圍擴大至世遺景點、旅遊區,將提升澳門旅遊城市及健康城市的形象。不過,各地控煙要求不一,來自世界各地的旅客未必清楚知道澳門的控煙規定及禁煙範圍,建議向旅客加強宣傳控煙規定及罰則,如在口岸及旅遊區加強宣導,執法人員“先勸喻、後執法”,讓旅客知悉相關規定。新加坡在室外控煙方面有較嚴格規定,且執法嚴謹,值得本澳借鏡。

    有雪茄公司代表發言表示,文本建議對將煙草包裝警示面積從五成提升至八成五,認為相關建議對業界不太可行!他解釋相關比例會幾乎覆蓋雪茄等產品的生產日期、批號等關鍵資訊,甚至遮蓋品牌名稱,質疑擴大覆蓋範圍的必要性。

    有教育界人士支持禁止公眾場所管有電子煙,認為可填補現時澳門在電子煙規管的空白。有學校前線人員在校園內發現有人使用電子煙,電子煙可以在隱蔽地方吸食,但現行法律對管有電子煙未有罰則,難有阻嚇作用,而香港已禁止在公共場所管有電子煙,違者罰三千元,建議衛局設罰則,填補法律空白。

    學聯代表指出,支持今次控煙立法,贊同統一管理煙草包裝能減少青少年因新鮮感嘗試吸煙,認為全面禁止電子煙可避免年輕人因好奇而接觸,因電子煙隱蔽性高更難監管;提議優化現有吸煙區設置,讓吸煙區遠離人流、擴大面積,配備專業煙頭回收設施,例如滅煙凝膠。

    衛生局代局長鄭成業、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松回應指出,未來通過立法後,管有電子煙等同違法吸煙,屬行政違法,初步考慮罰款一千五百元。若煙草管制設立過高罰則,或與整體法律體系不協調。至於如何搜證,因衛局沒有搜查權,學校等可自行考慮對學生進行相關檢查。

    衛生局於三月八日至四月八日展開的公開諮詢,共收到二千五百六十九份意見。舉辦的三場諮詢會約有二百三十人出席,普遍支持今次修法方向;衛局在分析收集到的意見及建議後會編製總結報告,上載至公開諮詢專題網頁、政府入口網站及“一戶通”平台上以供公眾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