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焦點新聞

  • 修改都市建築法規 施行細則七月生效

    修改都市建築法規

    施行細則七月生效

    【本報訊】政府修改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施行細則,以配合特區優化營商環境,和落實修改都市建築法律制度的規定。法規新增透過電子平台提交申請的流程,以及即時接納預先通知和即時發出工程預先准照的規定,將於七月一日起與相關法律同步生效。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為配合特區政府優化營商環境和推行電子政務的施政方針,並落實執行《修改〈都市建築法律制度〉》的規定,故修改《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施行細則》。

    法規新增透過電子平台提交申請的流程,以及即時接納預先通知和即時發出工程預先准照的規定;引入原屬分層樓宇法律制度規範的單位說明書及房屋紀錄登記的內容,改在這個法規作出規範。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表示,因應市政署為樓宇發出門牌的職能將併入土地工務局,法規亦訂定新建或現有樓宇門牌的發出、補發及安裝的程序,相關條文將提早於六月一日起生效。

  • 餐飲場所業務法規 簡化准照申請程序

    餐飲場所業務法規

    簡化准照申請程序

    【本報訊】《餐飲及相關場所業務法》將於七月起生效,政府制定相關施行細則,法規簡化相關准照申請程序,並引入“工程預先通知”制度,讓適用登記制度的餐飲場所可儘快開展簡單及風險可控的工程。

    行政會完成《餐飲及相關場所業務法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將與相關法律同日起生效。法規簡化相關申請程序,在餐飲場所准照方面,規定參與實體數目由六個減至四個,總檢查時間由原本二十個工作天減至十五個工作天,並簡化臨時准照制度。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稱,餐飲場所准照申請由市政署主責,舞廳准照申請主責則為旅遊局,工務局、公建局和消防局是參與實體,文化局亦會視情況參與。

    法規並引入“工程預先通知”制度,讓適用登記制度的餐飲場所可儘快開展簡單及風險可控的工程;對於實用面積在一百二十平方米以下的場所,將適用登記程序,文件審批時間以十個工作天為限。申請人經統一電子平台(商社通) 完成竣工通知程序後,市政署會於二個工作日內發出登記證明,以便餐飲場所隨即開業經營,大幅縮短開業準備時間及降低營運前期成本。

  • 市署回應審計報告 持續優化樹木管護

    市署回應審計報告

    持續優化樹木管護

    【本報訊】就審計署關於樹木管護工作所作的“回頭看”跟進報告。市政署表示,已進一步檢視現行機制,持續完善樹木巡查、評估與管理體系,強化專業技術能力,提升管護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二零二零年審計署曾對“樹木管理維護系統”的建立與應用、樹木巡查機制及保護樹木工作的受託管理責任等,向市政署提出了多項建議。市政署自報告發佈以來,積極推動整改,逐一落實改善措施,已建立起樹木評估與記錄機制,將高風險路旁斜坡樹木納入單株詳細檢查管理;針對樹群及低風險樹木,亦制定了相應的巡查機制。此外,通過修訂相關指引,進一步提高了古樹名木的檢查及抽查覆檢頻率。

    就審計署今次提出的深化建議,市政署重視並認同現行樹木管護工作在執行細節、人員培訓與外判監管等方面仍有進步空間。市政署將持續檢視及修訂樹木檢查機制,嚴格落實各項規範。包括:持續升級樹木管理系統,提升科學管理水平;強化人員專業培訓及實務能力;完成修訂《樹木檢查及抽查指引》,明確各項作業標準與責任分工;對外判管理等方面進行優化,健全長效監察機制,進一步提升樹木管護的規範性與效率。

    樹木是城市綠化的重要資產,保障公共安全與維護綠化環境是管護工作的核心目標。市政署將切實執行審計建議,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務實提升管護質效,為市民營造更安全、宜居的城市綠化空間。

  • 消防加強市面巡查 籲勿超量儲石油氣

    消防加強市面巡查

    籲勿超量儲石油氣

    【本報訊】政府推出石油氣價格補貼。消防局表示,根據行政法規規定,每一單位商業場所最多可存放四罐俗稱大氣的十三點五公斤家用石油氣,若商業場所發出准照時未獲准使用石油氣,則不應使用;而一般家庭則最多可存放三罐家用石油氣。當局將加強市面燃料巡查,若發現超量儲存等違規情況會展開行政處罰程序,呼籲公眾合理使用及儲存石油氣。

    消防局燃料安全廳代廳長劉皓瑋稱,二零二四年至今,消防共提起九宗涉及商舖超量存放石油氣的行政處罰,罰款介乎五千元至五萬元,法人罰款上升至五十萬元。今次石油氣補貼約為數十元一罐,處罰力度和補貼金額有明顯差距,相信處罰力度足夠;至於家用石油氣方面,當局已與業界充份溝通,將有系統記錄每單位共下單多少罐石油氣。

    特區政府將與燃料公司簽訂協議,燃料公司須保存完整賬簿及記錄,並且每 十五天提供報表。政府亦會委託獨立核數師審計,如發現銷售記錄存在不規則行為,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保障公帑妥善運用。

    跨部門燃料監察小組提醒,政府已協調供應商保障穩定配送,市民及商戶毋須囤積石油氣;小組又呼籲公眾錯峰入油和訂氣,避免油站出現擠擁或大幅增加業界的配送壓力。

  • 兼職刷單詐騙 男青年失萬四

    兼職刷單詐騙

    男青年失萬四

    【本報訊】一名本澳男青年墮網上兼職刷單詐騙,損失一萬四千澳門元。司警接報調查案件,暫未有人被捕。

    案情指,本月二十日,案中的本澳男事主在網上見到一則招聘兼職廣告,於是按指示透過Whatsapp聯絡一名“客服”。該名“客服”訛稱只需在淘寶網指定的店舖購物,將貨品加入購物車再截圖,之後墊支轉帳貨款到指定的帳戶,每次可獲貨款的百份之八至一成的“佣金”。事主信以為真,進行了兩次“兼職任務”後,連本金及佣金收到一百七十三澳門元。接著事主進行第三次任務,“客服”指其的金額太多,需合共進行五次任務才一次過及退回本金及發放佣金。

    當事主進行第五次任務前,突然感到可疑,暫停刷單並要求“客服”退款被拒。事主致電司警993熱線被告知是詐騙,隨即到警局報案,報稱合共損失一萬四千多澳門元。

  • 警方破二宗不法匯兌 拘兩換錢黨扣廿八萬

    治安警拘涉一換錢黨

    警方破二宗不法匯兌

    拘兩換錢黨扣廿八萬

    【本報訊】治安警及司警先後破獲兩宗不法匯兌案,拘捕兩名內地換錢黨,其中一人曾一度逃走。兩案折合共扣押二十八萬多港元現金及籌碼,以及五部手機。

    被治安警拘捕的內地換錢黨姓蕭,男,三十多歲,無業。本月二十日下午五時,治安警巡經路氹某酒店門外,發現涉案的蕭某與一名內地男客人交易,上前截查時蕭某拔足逃走,警員追截將其拘捕。經調查,該名賭客早前打算向蕭某兌換五千港元,但未完成轉帳已被截。警方在蕭某身上起出折合二十一萬八千多港元現金及三部手機,正調查其具體的犯罪時間及得益。

    被司警拘捕的內地換錢黨姓管,男,五十八歲,無業。本月二十日早上,司警巡經路氹某賭場揭發該案,拘捕涉案的管某及截獲兩名內地男賭客。經查得悉兩名賭客早前分別向管某兌換一萬港元籌碼,被截時已輸光。管某本月初開始犯案,至今獲利三千港元。司警扣押在管某身上起出的六萬二千港元現金及籌碼,以及兩部手機。

    上述被捕的兩人涉“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送交檢察院處理。

  • 內地女拾遺不報 撿走碎銀包被捕

    治安警拘涉拾遺不報的女子

    內地女拾遺不報

    撿走碎銀包被捕

    【本報訊】一名內地女子涉拾遺不報,在關閘某店舖外撿走一個碎銀包,治安警接報調查拘捕該名女子。

    被捕的內地女子姓袁,四十多歲,持通行證,無業;涉“拾遺不報”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事主為女外僱。

    案情指,本月十日,治安警接到事主報案,指早前在關閘附近某店舖購物期間,遺漏一個碎銀包,折返尋找不果,報稱內有折合二千二百多澳門元的現金。警方調查期間,在事發店舖附近的地下尋獲該碎銀包,但現金已被取走。警方翻查店舖的監控系統以及“天眼”鎖定目標。至本月二十日中午,涉案的袁女經橫琴口岸再入境本澳將其拘捕,其承認犯案,聲稱贓款已交到內地的派出所,但其無法出示相關的證明文件。

  • 教局建AI監察工具 防範持修違規再現

    教局建AI監察工具

    防範持修違規再現

    【本報訊】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回應審計報告,指出二零二零年審計報告後,教青局積極跟進審計發現相關問題,引入多項電子化措施,改善部份監察工作。歷年報告中的三項需改善的工作,二項已作改善,惟在“實地巡查工作”中對超收學員的理解存在偏差,以及在使用大數據作綜合分析方面存在不足,教青局認同需進一步改善。

    教青局稱,就對超收學員的定義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已作跟進,並實施多項優化措施,包括:已跟進所有涉及超收學員偏差理解的相關個案的程序;清晰前線人員的巡查標準及加強培訓;要求機構提交自費學員人數。另外,教青局正配合第六階段“計劃”實施,利用大數據綜合分析,建立人工智能監察工具,以防範新型態及潛在的違規情況。教青局強調機構及學員須依法參與“計劃”,就已發現具明顯違法跡象的個案,已向司法機關作出檢舉,絕不姑息任何違法的行為。

    就報告提及學員出席情況,教青局隨即推行有效提高出席率的措施,於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的行政法規《二零二六至二零二九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擴展“先支付後申請”(即學員先自行支付學費,當課程出席率達七成或以上可申請發放資助)的模式,包括出席情況不理想(二零二三至二零二六年度“計劃”整體出席率低於三成,或二零二六至二零二九年度“計劃”任一課程出席率低於三成)、報讀課程所需金額達三千澳門元或以上,以及不履行特定義務的學員,在報讀持續教育課程時須先自行支付課程學費,同時亦將學員保證金金額提升至相當於學費的百份之五十等措施。

    教青局表示,衷心感謝審計署對“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審計工作及給予的寶貴建議,根據審計結果,現階段“計劃”存在的問題雖有所改善,但仍須持續優化,以更有效達至構建學習型社會的目的。

  • 部門整改未對症下藥 機制存不足影響成效

    部門整改未對症下藥

    機制存不足影響成效

    【本報訊】審計署昨日公佈《對二零二零年審計報告的跟進》及《對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監察工作》兩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以“回頭看”的方式持續跟蹤各公共部門及機構對過往審計發現的整改情況和成效。發現有部門雖已制定改善措施,但未能完全“對症下藥”,影響整改成效。

    審計署表示,考慮到需要預留合理時間予部門制訂和實施改善措施,二零二五年的“回頭看"工作主要跟進二零二零年公佈的五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審計對象涉及六個公共部門或實體,合共跟進二十項審計發現的整改情況,審查發現已作改善共十四項,總體整改率為七成。

    《對二零二零年審計報告的跟進》審計報告對有關民政總署的綠化工作、政府出版物的管理、澳門保安部隊工作人員的出勤及其監管、交通違例檢控工具的使用及監管、對私立學校財政資助的監察、澳門基金會對社團的資助發放,以及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的運作共十七項過往的審計發現進行整改跟蹤,結果顯示當中十二項已作出改善,而五項有關綠化工作及出版物管理的審計發現中,二項市政署的樹木巡查和抽查工作和二項文化局在書刊印製及庫存管理方面的整改執行仍存在瑕疵,另外,一項文化局在剩餘書刊處理方面的工作改善結果不理想。

    審計署指出,通過“回頭看”機制,觀察到有關部門及實體均有正視問題,在機制上積極作出完善,值得肯定,但亦發現有部門雖已制定改善措施,卻因機制設計存在不足,成效並不理想,例如文化局就庫存書刊處理制訂機制,旨在處理剩餘書刊的過量積存,但剩餘書刊數量依然龐大,長期佔用書庫空間。此外,審計署亦發現有部門雖已制訂監察機制,但未有全面貫徹執行,例如教青局已建立實地巡查機制及引入電子化監察措施,但在實際執行上仍出現前線認知不足、複核未到位、未有充份運用數據等情況,因而影響監察和執法的效果。有關現象值得各公共部門及實體借鑒。

    報告強調,審計的目的除揭示問題外,亦著重透過系統性的審視,推動問題的解決,從而促使部門持續改善。審計整改作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環節,對於已識別的問題,部門不僅要“對症下藥"制定針對性措施,更須確保相關措施能夠持續、全面落實。同時,部門應建立定期檢視與評估機制,持續監察改善措施的實際成效,適時調整優化,並深入檢視未有貫徹執行的原因。隨著科技發展,部門應考慮引入智能化手段,如自動提醒功能,以減少人為疏漏,並應充份利用現行數據分析工具,提升監察效能,主動識別及防範異常情況,杜絕任何涉嫌濫用公帑的行為,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 審計揭持修「無王管」 超額收生兼零出席率 涉浪費百萬公帑資助

    審計署公布“回頭看”和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兩份報告

    審計揭持修「無王管」

    超額收生兼零出席率

    涉浪費百萬公帑資助

    【本報訊】審計報告揭露第五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存在「無王管」亂象,當中有九間機構共六百三十四名學員報讀課程後完全沒有任何出席記錄,涉及公帑資助合共一百三十五萬多元,甚至有整班學員均缺席又或有學員報讀同一機構十個課程均無出席記錄的極端情況。以及未按規定貫徹監察,導致未能發現報讀人數超出獲批收生名額的違規情況。

    審計署根據教青局提供的數據,對第五階段三百三十間開課機構分析,發現二十九間機構超過五成學員因出席率不達標而不獲退回保證金。深入調查後,九間機構出現明顯異常,其所開辦的七百五十三個課程共六千一百零五人次報讀,當中三千九百七十六人次(約六成五)因出席率不達標而不獲退回保證金,其中兩間機構的不獲退還比率更高達九成一及八成八。該九間機構的課程中,八十六個課程出現整班學員均不獲退回保證金,當中四個課程整班學員沒有任何出席記錄。

    統計顯示,該九間機構共六百三十四名學員(涉及一千二百六十四人次)完全沒有任何出席記錄,涉及的資助金額高達一百三十五萬八千三百八十四澳門元。當中三百零二名學員報讀同一機構的兩個或以上課程且全部缺課,有四十二人報讀五個或以上課程全部缺席,甚至有一名學員報讀了同一機構的十個課程,全部零出席。更有部份學員報讀同一天內上課時間僅相隔十五分鐘、內容相同的課程,同樣完全缺席。教青局曾於二零二五年四月及五月對該等課程實地巡查,兩次均發現現場沒有學員,機構其後以導師生病缺勤為由申請取消課程及退回資助。

    審計署經深入分析,再揭發跨機構課程同樣存在異常。同一名導師任教九間機構開辦的二十九個同類型課程,當中七間機構的所有課程(共二十六個)全由該名導師任教。該二十九個課程二百六十一人次報讀,當中一百六十三人次(約六成二)因出席率不達標不獲退回保證金,九十人次(約三成四)涉及六十二名學員完全沒有出席記錄,涉及資助金額十七萬九千一百澳門元。十八名學員報讀了該導師於跨機構任教的兩個課程,但兩個課程共十二堂均完全沒有出席。

    審計署“回頭看”二零二零年有關持修計劃審計報告的整改和跟進,審計發現的三項問題,其中兩項已基本改善,但“實地巡查工作”至今未完善,主因是前線人員對“超收學員”定義存在理解偏差,導致四十四宗課程報讀人數超出獲批收生名額的違規個案中,僅有三宗被開展行政調查或處罰,其餘四十一宗未能有效跟進。審計署指出,收生人數是評審課程學費合理性的重要因素,直接影響資助金額,倘收生名額未被監管,將影響公帑資助的合理性及公平性。

    審計署指出,教青局主要依賴實地巡查,未有善用機構、課程、導師、學員出席記錄及保證金退還等既有數據綜合分析,導致未能及早發現異常情況,反映教局在問題防範及風險意識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審計署建議教青局綜合利用現有數據資源,以風險為導向,主動識別並防範潛在問題,從而更有效地保障公帑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