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焦點新聞

  • 電工豪飲數罐啤酒 醉駕追尾撞車被捕

    電工豪飲數罐啤酒

    醉駕追尾撞車被捕

    【本報訊】一名本澳男電工在路氹西堤圓形地口渴,在私家車上飲數罐啤酒後醉駕回家,至松山隧道附近追尾撞前車,無人受傷。治安警到場揭發事件。

    涉醉駕的男電工姓陳,六十多歲,本澳居民。

    上月(三月)二十八日晚上十時,治安警接報松山隧道往高士德方向的行車天橋,發生兩部私家車追尾意外,到場發現無人受傷。涉案的私家車司機陳某承認不小心撞及前車,經檢測證實其體內的酒精含量一點八七克,屬醉駕。經盤問,陳某供稱早前在路氹西堤圓形地因口渴,故停車在車內飲下數罐啤酒,之後再驅車回家,至上址發生意外。

  • 澳漢殺同鄉上訴獲減刑 終院改判十三年九個月

    澳漢殺同鄉上訴獲減刑

    終院改判十三年九個月

    【本報訊】一名澳門居民在珠海用剪刀刺死同鄉一案,被裁定殺人罪成判囚十五年。被告不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經審理,合議庭認為被告行為非直接故意,且考慮到被告初犯,改判十三年九個月徒刑。

    案情指,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零時二十分,四十四歲姓王的被告在珠海拱北因為與一名五十四歲澳門居民同鄉發生口角,其後在附近生果檔拿起剪刀刺向對方腹部及大腿後離開,並返回澳門,傷者則當場死亡。被告當天早上前往香港,至晚上八時四十分從外港碼頭入境時被司警截獲。

    案件在初級法院審理後裁定被告殺人罪成,判處十五年實際徒刑,另須向死者妻子賠償近二百二十萬澳門元連同相關利息。被告不服裁判,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中級法院合議庭經審理後裁定上訴理由不成立。被告仍不服,針對有關裁判的刑事決定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

    經審理,終審法院合議庭認為被告的行為並不構成初級法院所認定的“直接故意”,而是符合《刑法典》規定的“或然故意”,且考慮被告為初犯,因此對被告的判刑稍作減輕。裁定上訴部份勝訴,改判其十三年九個月徒刑。

  • 澳航下週二起施新規 禁攜160Wh流動電源

    澳航下週二起施新規

    禁攜160Wh流動電源

    【本報訊】早前香港有航班機艙內發生流動充電器起火事件,在澳營運的各間航空公司因此研究調整有關乘客攜帶行動電源的規定。澳門航空公佈,四月八日(下週二)起就機上攜帶移動電源實施新規定,包括嚴禁乘客將移動電源放入托運行李,且飛行全程禁止使用。對於違反上述規定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澳航表示,因應電子設備及移動電源使用需求增加,為了保障您的飛行安全及提供更加便捷的乘機服務,並回應國際民航組織(ICAO)鋰電池運輸規範,四月八日起就機上攜帶移動電源實施新規定,包括禁止攜帶超過160Wh(瓦特小時)或未標明額定能量參數的移動電源;介乎100Wh至160Wh之間的移動電源,每人限帶最多兩個,且須先經辦理登機手續櫃枱人員批准;而少於100Wh的移動電源則不需申報可攜帶上機,但以個人自用數量為限。

    澳航還要求,所有移動電源不可放置於托運行李,請隨身攜帶。飛行期間全程不可使用移動電源為電子設備充電。設有啟動開關的移動電源,在飛行期間應始終關閉移動電源。僅限個人自用目的攜帶,嚴禁商業用途運輸。移動電源外觀需完好無損,且需明確標注額定能量參數;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參數的移動電源。

  • 梁毓森郭鳳美兩局長 獲保安司頒發嘉許狀

    梁毓森郭鳳美兩局長

    獲保安司頒發嘉許狀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31)日向消防局局長梁毓森和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郭鳳美頒發嘉獎狀,肯定二人三十多年公職生涯的表現,並感謝他們為澳門保安部隊作出的貢獻。

    嘉獎儀式在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舉行。黃少澤司長在嘉獎儀式上讚揚梁毓森局長在消防的不同工作崗位上克盡己任,為促進本澳緊急救援及消防工作的效率和服務水平不斷提升,以及在防火和危險品制度建設和革新等方面作出貢獻。

    黃司長表彰郭鳳美局長為保安部隊的發展提供高效、有力的後勤支援和保障,尤其在積極推動保安部隊近年的智慧化建設方面,為“合作查驗,一次放行”及車輛“聯合一站式”創新通關模式開展技術研發和設備構建,促進本澳口岸通關效能提升作出了突出貢獻。

    警察總局局長梁文昌、澳門海關關長何浩瀚、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曾翔,以及保安部隊和保安部門領導也出席了嘉獎儀式。

    梁毓森消防總監於1989年加入澳門保安部隊,1995年進入高級職程,先後於消防局、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及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工作,自1998年開始歷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教務廳廳長、消防局技術廳廳長、海島行動廳廳長、澳門行動廳廳長、資源管理廳廳長及副局長,自2016年4月20日起出任消防局局長至今。

    郭鳳美關務總監於1988年入職水警稽查隊,1990年至1994年期間修讀警官培訓課程,1995年進入高級職程,就職副警司,自1997年開始歷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司財產處處長、人力資源暨財產廳廳長及副局長,自2018年4月11日起出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至今。

  • 結束家事案調解要求 立會冀說明法律定義

    結束家事案調解要求

    立會冀說明法律定義

    【本報訊】家事案件調解制度法案正在審議中,立法會三常會希望政府說明結束家事調解程序的要求,包括達成和好、達成和解協議或未能達成協議的法律定義,在法案中進一步完善。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家事案件調解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稱,現時共有三十多間社區服務中心,約有二千多名註冊社工。法案提出由社會工作局編製和更新家事調解員名單,以及指定家事調解員。政府代表早前表示透過社服機構挑選民間社工,委員會關注選拔標準,以及當中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合理性等。

    黃顯輝又稱,由於民法典規定非過錯方提起訴訟離婚期限為三年,而法案要求有訴前調解,相關的程序需時六十天或以上,政府接納委員會意見,引入中止計算除斥期間的條文,以保障非過錯方的權利。委員會將再邀請政府代表列席會議,並爭取在今個會期內完成法案審議工作。

  • 氣象局:熟悉地震海嘯預警防患未然

    氣象局:熟悉地震海嘯預警防患未然

    【本報訊】日本、台灣及東南亞地區地震繁頻,甚至會引發海嘯,造成嚴重破壞。氣象局表示,澳門雖不是位於地震頻發地帶,但鄰近地區仍可能出現震級較小的地震,部份更可能讓市民感到震動。同時,馬尼拉海溝相關區域地震誘發海嘯也可能會影響本澳,呼籲公眾提高安全意識,熟悉相關預警資訊及避險措施,以防患未然。

    氣象局稱,本澳與最接近的主要地震帶相距逾六百公里,發生大地震的可能性相當低,但鄰近地區或會出現震級較小的地震,部份或讓市民感到震動。至於本澳主要的海嘯威脅來自菲律賓以西、南海東部的馬尼拉海溝,以及鄰近珠江口的擔桿列島地區,若相關區域發生七級以上的海底地震,則可能誘發海嘯波,並在一至四小時內影響本澳。

    此外,鄰近珠江口的擔桿列島地區(屬濱海斷裂帶)亦有機會發生地震,若該區發生七級以上的海底地震就有可能誘發海嘯波,並在約一小時內影響本澳,但由於濱海斷裂帶地震震級一般較小,故造成海嘯的機會比馬尼拉海溝更低。

    氣象局強調,一般只有震級較大、震源深度較淺、水深較深的海底地震才有可能引發海嘯,提醒公眾留意海嘯來臨前的“常見徵兆”,包括在海邊感覺到地震;海水突然異常後退,並露出海床;發現海邊異常增水,並向陸地移動(高於平時潮高);看到奇怪的海洋漩渦或聽到來自大海的異常聲音。

    若遇到上述現象時,公眾應立即遠離岸邊、儘快避往高處或結構穩固的建築物上層,以保障安全。

  • 長者香港姊妹拾遺不報 掠的士客六十一萬就擒

    長者香港姊妹拾遺不報

    掠的士客六十一萬就擒

    【本報訊】兩名長者香港姊妹涉乘搭的士期間,掠取他人遺漏在車內六十一萬二千港元現金據為己有。治安警接報調查拘捕兩人,起回部份贓款。

    被捕的兩名香港女子均無業,姓蘇,胞姊七十多歲;胞妹六十多歲。涉拾遺不報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男事主為內地人。

    案情指,今年一月十七日凌晨零時許,治安警接獲男事主報案,指早前與友人在路氹某酒店乘坐的士,目的地是路氹另一間酒店,下車後才發現忘記取走一個裝有六十一萬二千港元的布袋。事主先後到上車及下車地點尋找不果。警方透過“天眼”及的士車載系統鎖定目標。至上月(三月)二十七日晚,涉案的蘇氏姊妹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將其拘捕,胞姊承認早前在該的士上掠取事主的布袋,將其中的二十萬元給胞妹,其餘贓款已花光部份,剩餘的存放在香港的家中。胞妹否認犯案,警員在其身上起出七萬港元現金。案件有待跟進。

  • 單一交易核銷多張優惠 增靈活性促進社區消費

    單一交易核銷多張優惠

    增靈活性促進社區消費

    【本報訊】由特區政府聯同商會於三月二十四日至六月一日合辦為期十周的“二零二五年社區消費大獎賞”大型促消費活動已於日前啟動。活動期間,市民可透過移動支付消費抽取電子優惠,長者更可同時領取消費立減優惠。

    經科局表示,為提升居民使用電子優惠的靈活性,同時簡化商戶操作流程,消費者於周一至周五獲取的電子優惠,於緊接的周六、日,在全澳逾二萬間的線下商戶核銷使用,如單一電子錢包同時擁有多張電子優惠,當消費金額符合三倍核銷條件時,電子優惠將自動在單一交易內核銷。

    為進一步提高消費者的獲得感及參與度,透過增設大額電子優惠,刺激大額消費,同時加強引流市民到社區消費,活動期間,位於大型綜合度假休閒企業設施內的商戶均不可核銷電子優惠,以進一步精準扶持民生區商戶。

    全澳逾二萬間線下商戶可核銷使用電子優惠及長者消費立減優惠,但適用範圍不包括自來水、電力、天然氣、燃料、電訊及視聽廣播服務、跨境交通服務、境外旅遊服務、醫療服務、公共部門及公共機構提供服務、博彩活動場所、銀行及保險公司及其它金融機構、當押店、大型連鎖超市、物業管理公司、教育機構、停車場、的士、咪錶、自助售賣機、線上消費平台以及大型綜合旅遊休閒企業設施內的商戶。詳情可參閱載於活動專頁或電子錢包活動頁面的條款及細則。

    自活動公佈以來,經科局與商會全面展開一系列宣傳,包括製作宣傳短片、活動海報、座枱卡等,同時透過電台、電視、巴士及新間媒體等各種線上線下渠道宣傳,讓市民及商戶掌握活動資訊。

  • 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 逐步開放私人實體試用

    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

    逐步開放私人實體試用

    【本報訊】經跨部門協調,同時按照“優化道路工程協調工作組”的工作方向,交通事務局與市政署以試行方式把“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下稱“統一平台”)的首次申請、續期、查詢申請進度及補交文件的功能開放予私人實體試用。

    當局表示,由三月二十五日起,“商社通”用戶於“統一平台”進行登記後,便可透過上述平台同步申請“在澳門公共街道開挖坑道的工程准照”及“臨時交通措施的通告”,達至簡政便民。交局將密切留意試用成效,持續研判下一階段擴展使用的範圍。

    為了讓私人實體了解“統一平台”的操作流程,交通事務局聯同市政署日前合辦“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使用簡介會”,並邀請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及澳門物流貨運聯合商會等代表參與。會上,兩部門分別就“統一平台”的登記、申請流程、提交文件、審批準則、系統操作的常見問題等進行介紹,並就參會者的提問逐一回應。

    “統一平台”於二零二三年八月開放首階段使用,作為坑道工程施工准照申請及臨時交通措施申請的統一入口,屬協助道路工程管理的工具,冀開放使用後讓各單位就自身工程作出通報,讓交通事務局及市政署更好地統籌工程協調和合併施工,以提高施工效率及深化信息協調,最大程度減少對市民出行的影響。

  • 二千萬古董字畫抵押 債仔要求停止賭遭拒 司警拘兩內地大耳窿

    二千萬古董字畫抵押

    債仔要求停止賭遭拒

    司警拘兩內地大耳窿

    【本報訊】一名內地賭客借一百萬港元高利貸,以其內地價值逾二千萬元的古董及字畫作抵押,之後不滿賭博由“大耳窿”保管籌碼及投注,中途拒絕賭博並追回押抵物不果,報警求助。司警經調查拘捕兩名“大耳窿”。

    被捕的兩名“大耳窿”為內地人及無業,分別姓王,四十六歲;姓馬,四十歲;涉“為賭博的不法借貸”罪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男事主為內地中年人。

    案情指,本月十四日,事主在本澳某賭場輸光賭本,透過通訊軟件聯絡涉案的王某,要求借一百萬港元翻本,條件是賭百家樂每局勝出,須抽投注額的一成作利息;若事主最終全部贏款,需抽贏款額的三成作利息,同時需用古董及字畫作抵押。事主同意,其後由涉案的馬某陪同到內地,取走其價值二千一百六十萬元人民幣的古董及字畫抵押。回澳後,本月十五日至十八日,事主被王某及馬某帶到本澳不同的賭場翻本,全程由疑犯負責保管籌碼及投注。事主其後疑不滿未能持有籌碼自行投注,要求停止賭博,被王某指其尚欠十二萬港元。事主無理會,要求取回有關抵押品不果。

    至本月二十二日凌晨,事主再相約王某及馬某,到他租住的路氹某酒店房追討抵押品,仍然不果,於是報警求助。司警到場拘捕王某及馬某,兩人拒絕合作,警員扣押在疑犯身上起出的四十二萬二千港元現金,及七十四萬五千港元籌碼。事主供稱之前賭博已被抽十九萬九千元利息。司警正追查事主抵押的古董及字畫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