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焦點新聞

  • 逾萬車輛未納牌稅 補繳須額外交罰款

    逾萬車輛未納牌稅

    補繳須額外交罰款

    【本報訊】本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俗稱“行車稅”)徵收期已結束,截至四月一日上午九時,仍有逾一萬台車輛未繳納稅款;逾期繳納行車稅會衍生額外的罰款、遲延利息及加收款項。而為進一步推動電子政務,交通事務局即日起新增逾期行車稅的網上及多功能自助服務機繳納渠道,呼籲尚未繳納稅款之車主盡快繳納。

    於四月至五月期間,如車輛所有人(即“車主”)欲繳納逾期稅款、相關罰款及費用,除了可親臨或委託他人前往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市政署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辦理外,由個人持有的車輛亦可透過“一戶通”App或網頁,以及使用身份證明局全線多功能自助服務機繳納。但需留意,如使用一戶通繳納,車主需先綁定“我的車輛”;如使用自助服務機繳納,需要車主進行身份確認。

    而於六月一日起,車主使用上述途徑向交通事務局繳納罰款後,還需自行到財政局稅務執行處繳納相關稅款、遲延利息和其它法定費用。

    車輛須先繳清倘有之交通違例罰款後,才可再繳納逾期稅款、相關罰款及費用;車主可因車輛在逾期未繳納行車稅期間曾在公共地方及街道使用、行駛及停泊被檢控,而產生額外的罰款差額、移車及存車費用,因此,在繳納逾期稅款、相關罰款及費用後,已綁定一戶通“我的車輛”之車主可留意車輛的行車稅狀態及提示訊息。

    交通事務局提醒,在公共地方及街道利用、行駛或停泊欠繳行車稅之車輛,相關車輛及登記摺亦可被扣押。如車主計劃取消車輛註冊,應適時辦理有關註銷手續並確保妥善處置車輛,以免因註銷車輛停泊在公共地方而被檢控及罰款。

  • 倘搬遷未改登記地址 選民五月底前需更新

    倘搬遷未改登記地址

    選民五月底前需更新

    【本報訊】第八屆立法會選舉於今年九月十四日舉行,當天選民須帶同實體身份證親身前往指定投票地點行使投票權。投票地點是按照辦理選民登記時所申報的地址作出分配,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呼籲,選民如已搬遷而未更改選民登記地址,就需於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作出更新,以便獲分配就近於現居所的投票地點,並能收到選管會寄出的投票通知書。

    為着今屆立法會選舉,有需要的選民可最遲於五月三十一日透過一戶通、選民登記網頁、自助服務機,或親臨公共行政大樓地庫選舉事務接待櫃枱,更改選民登記地址。

    至於五月三十一日之後更新的選民登記地址,將不會用於今屆選舉,即選管會將按照截至五月三十一日的選民登記地址,為每位選民分配今屆選舉的投票地點。

    選管會建議選民盡快作出查核,確認登記的地址是否為現居所,如有需要應立即更新。即使選民沒有搬遷,亦可核實自己的登記地址是否正確,以免因地址資料有誤而未能收到投票通知書。

  • 跨部門聯合行動 收回氹仔一霸地

    跨部門聯合行動

    收回氹仔一霸地

    【本報訊】特區政府昨日展開跨部門聯合清遷行動,收回氹仔飛能便度街與嘉樂庇總督馬路之間一幅約一千一百多平方米被佔用的國有土地。

    今次行動收回的土地現場加建了金屬支架、金屬頂蓋及圍板,並被佔用擺放貨櫃及停泊車輛,且以金屬閘門及圍板圍封。土地工務局早前展開騰空土地程序,要求佔用人於期限內騰空並將土地歸還予特區政府。

    鑑於清遷期限屆滿,上述土地仍未被完全騰空及交還,特區政府今日採取聯合行動,騰空及收回上述土地。

  • 中學生歷史知識賽 吸引逾百六隊參加

    中學生歷史知識賽

    吸引逾百六隊參加

    【本報訊】由澳門基金會及其歷史文化工作委員會、澳門歷史教育學會及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聯合主辦;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及文化局支持的第六屆“澳門中學生歷史知識競賽”初賽將於2025年4月13日(星期日)在高美士中葡中學舉行。

    澳門基金會及其歷史文化工作委員會每年組織策劃各項歷史主題系列活動,多維度培養歷史文化基礎人才,提升學生對研習中華文化的興趣,強化歷史文化的普及效果,其中“澳門中學生歷史知識競賽”以趣味題型考驗學生的歷史知識應用能力,每年參賽人數踴躍,活動作為青少年全面展示歷史素養的舞台,逐漸成為學界的品牌活動,廣受本地師生歡迎。

    本屆競賽以“灣區共融,傳承歷史”為主題,分設初中及高中兩組別,賽程分為初賽、準決賽及決賽三個階段。本屆報名情況相當踴躍,吸引了40所中學,為歷來最多,合共166支隊伍報名參賽。初中組別共有82支隊伍,高中組別共有84支隊伍,近650人參加。兩個組別將爭奪最後16強資格,晉身5月18日(星期日)於濠江中學附屬英才學校舉行的準決賽及決賽資格。

    初賽將以筆試形式進行,參賽隊伍派出3至4位隊員出賽。有關參賽名單、初賽流程及比賽規則經已上載至歷史文化工作委員會網站(www.fmac.org.mo/hc),請各參加者及其指導老師從上述頁面下載相關資料及細閱詳情,並留意各組別於初賽當日的報到及檢錄時間,初賽設線上講解會並安排於4月9日(星期三)下午5時於“澳門歷史教育”Facebook專頁直播。如有關於賽制及內容問題,請發電郵至澳門歷史教育學會郵箱admin@historyedu.mo;其他查詢可致電本會活動處吳亦亨先生87978565。

  • 八十四間場所獲批 動物業務臨時准照

    八十四間場所獲批

    動物業務臨時准照

    【本報訊】為協助動物診療及商業依法經營,《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中設有相關業務場所的過渡制度,過渡期已於三月三十日結束。市政署表示,早前已完成所有准照申請個案的審批,合共發出逾八十四個動物診療活動場所臨時准照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臨時准照,有效期為兩年。

    市政署表示,自四月一日起,本澳所有從事動物診療、繁殖、售賣、寄養的場所均必須具備准照方可經營,否則將被視為無牌營業。市政署早前已向所有符合過渡規定要件,且有意繼續經營的業界發出為期兩年的臨時准照,並於網頁公告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場所清單,便利公眾查閱。

    市政署經審批合共發出二十五個動物診療活動場所臨時准照及五十九個動物商業業務場所臨時准照,臨時准照有效期為兩年(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另外,有二宗動物商業業務場所臨時准照申請分別因未交齊法定文件及不符合過渡規定要件,未能取得相關牌照。市政署已要求有關場所必須確保場所內的動物得到妥善的安置及照顧,市政署亦會派員跟進情況。

    法律除規定上述四類場所須具備准照並張貼於場所顯眼處外,場所准照持有人亦須遵守由市政署發出旨在保護動物、保障公共衛生及安全而採取的業務指引,以及依法履行自身義務。

    市政署將持續透過日常巡查監管及推廣宣導,推動業界依法經營及行業有序健康發展。如市民發現場所無牌經營或其它違法情況,可向市政署反映。

  • 旅局今年截至三月中 共查封卅五非法旅館

    旅局今年截至三月中

    共查封卅五非法旅館

    【本報訊】近期新口岸、氹仔一帶再有單位被揭發提供非法住宿。今年截至三月十六日,旅遊局與治安警察局聯合行動三百五十三次,巡查一百二十四個次單位,共查封三十五個懷疑非法提供住宿單位。

    非法旅館遏而不止,有市民希望政府加強執法。旅遊局稱,已設立旅行團網上投訴系統,讓來澳旅客就自身所參加的旅行團投訴,旅局收到個案後將盡快跟進。並會持續打擊非法提供住宿等違法行為,更提醒業主慎防物業被用作非法旅館,又鼓勵居民積極舉報。

    旅遊業議會會長胡景光指出,過往大部份非法旅館集中在較多娛樂場的新口岸及皇朝區,近年隨著金光大道的民居增加,區內亦有出現非法旅館,在市民監督及相關部門打擊下,相信相關情況已有改善。他又稱,業界與旅遊局保持密切聯系,包括即時反映非法旅館或非法導遊等現象,旅局亦會即時跟進。

    專業導遊協會會長胡惠芳指出,近年非法旅行團愈發增多,影響旅客來澳安全等問題,同時因取證困難引致檢舉成功率較低,建議讓全城市民共同參與監管,透過熱線舉報相關情況。

  • 澳門機場去年收入 逾14億增二成四

    澳門機場去年收入

    逾14億增二成四

    【本報訊】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公佈,去年總收入十四億七千八百萬元,按年增長二成四;錄得稅前利潤三億八千三百萬澳門元,創下疫情後新高。去年機場客量逾七百六十萬人次,航班起降量近六萬架次,按年均增長逾四成;而貨運吞吐量則達十萬八千噸,按年增幅近七成。

    機場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普通會議,表示正積極籌備在中山港、蛇口港和拱北口岸設立機場服務中心,將服務延伸至珠江口西岸核心樞紐,透過“預辦值機、跨境接駁”模式,縮短灣區旅客抵澳登機時效;橫琴前置貨站計劃第二季動工,以打通澳琴跨境物流通道。

    機場公司股東會並同意在填海工程夜間停航施工期間,分段安排跑道加固及重鋪工程,並提前做好航班安排,保障機場正常營運。

  • 電工豪飲數罐啤酒 醉駕追尾撞車被捕

    電工豪飲數罐啤酒

    醉駕追尾撞車被捕

    【本報訊】一名本澳男電工在路氹西堤圓形地口渴,在私家車上飲數罐啤酒後醉駕回家,至松山隧道附近追尾撞前車,無人受傷。治安警到場揭發事件。

    涉醉駕的男電工姓陳,六十多歲,本澳居民。

    上月(三月)二十八日晚上十時,治安警接報松山隧道往高士德方向的行車天橋,發生兩部私家車追尾意外,到場發現無人受傷。涉案的私家車司機陳某承認不小心撞及前車,經檢測證實其體內的酒精含量一點八七克,屬醉駕。經盤問,陳某供稱早前在路氹西堤圓形地因口渴,故停車在車內飲下數罐啤酒,之後再驅車回家,至上址發生意外。

  • 澳漢殺同鄉上訴獲減刑 終院改判十三年九個月

    澳漢殺同鄉上訴獲減刑

    終院改判十三年九個月

    【本報訊】一名澳門居民在珠海用剪刀刺死同鄉一案,被裁定殺人罪成判囚十五年。被告不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經審理,合議庭認為被告行為非直接故意,且考慮到被告初犯,改判十三年九個月徒刑。

    案情指,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零時二十分,四十四歲姓王的被告在珠海拱北因為與一名五十四歲澳門居民同鄉發生口角,其後在附近生果檔拿起剪刀刺向對方腹部及大腿後離開,並返回澳門,傷者則當場死亡。被告當天早上前往香港,至晚上八時四十分從外港碼頭入境時被司警截獲。

    案件在初級法院審理後裁定被告殺人罪成,判處十五年實際徒刑,另須向死者妻子賠償近二百二十萬澳門元連同相關利息。被告不服裁判,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中級法院合議庭經審理後裁定上訴理由不成立。被告仍不服,針對有關裁判的刑事決定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

    經審理,終審法院合議庭認為被告的行為並不構成初級法院所認定的“直接故意”,而是符合《刑法典》規定的“或然故意”,且考慮被告為初犯,因此對被告的判刑稍作減輕。裁定上訴部份勝訴,改判其十三年九個月徒刑。

  • 澳航下週二起施新規 禁攜160Wh流動電源

    澳航下週二起施新規

    禁攜160Wh流動電源

    【本報訊】早前香港有航班機艙內發生流動充電器起火事件,在澳營運的各間航空公司因此研究調整有關乘客攜帶行動電源的規定。澳門航空公佈,四月八日(下週二)起就機上攜帶移動電源實施新規定,包括嚴禁乘客將移動電源放入托運行李,且飛行全程禁止使用。對於違反上述規定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澳航表示,因應電子設備及移動電源使用需求增加,為了保障您的飛行安全及提供更加便捷的乘機服務,並回應國際民航組織(ICAO)鋰電池運輸規範,四月八日起就機上攜帶移動電源實施新規定,包括禁止攜帶超過160Wh(瓦特小時)或未標明額定能量參數的移動電源;介乎100Wh至160Wh之間的移動電源,每人限帶最多兩個,且須先經辦理登機手續櫃枱人員批准;而少於100Wh的移動電源則不需申報可攜帶上機,但以個人自用數量為限。

    澳航還要求,所有移動電源不可放置於托運行李,請隨身攜帶。飛行期間全程不可使用移動電源為電子設備充電。設有啟動開關的移動電源,在飛行期間應始終關閉移動電源。僅限個人自用目的攜帶,嚴禁商業用途運輸。移動電源外觀需完好無損,且需明確標注額定能量參數;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參數的移動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