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屆立會賄選案開審
李少坤涉以旅遊餐飲
誘使逾二百選民提名
【本報訊】初級法院昨日開庭審理二零二一年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一宗賄選案,聽取證人證言。案中共有十八名被告,首名被告李少坤等十七人到庭應訊,餘下一名被告獲准缺席審訊。由於涉案證人眾多,法庭將陸續傳召證人作證,預計相關程序持續至二月下旬。
案情指,廉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公佈,經檢察院轉介立案偵查,發現涉案組別的提名委員會“澳門公義”受託人李少坤,涉嫌出資與一名導遊統籌半天遊活動,並安排餐飲及派發印有請投相關組別一票標語的洗衣液及雨傘等禮品,成功誘使二百多名選民在涉案組別提名表上,填寫個人身份資料及簽名。
廉署調查期間,多人承認透過手機軟件或口耳相傳,知悉只需在表格簽名可獲免費旅遊及餐飲款待,出發觀光前還被安排到公共行政大樓合影。署方相信,有人涉嫌提供免費旅遊、餐飲及禮品,以收集足夠選民簽名,向選管會遞交提名確認申請表,涉案組別受託人、導遊及二百多名選民涉嫌觸犯賄選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