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以非恆常性撥款
穩定公僕退休基金財政
【本報訊】公務員退休基金入不敷支,政府立法建議設非恆常性撥款機制,從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後的中央預算執行結餘中,按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的百份比扣除所計算的金額,作為退休基金會本身預算的年度收入,以構建退休基金會財政資源的保障機制。
行政會完成討論《鞏固退休基金會的財政資源》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法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黃少澤表示,《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退休及撫卹制度(下稱“制度”)不再接受新登記,而隨著在職會員陸續退休,令制度供款人數持續減少,領取定期金人數持續增加。
儘管退休基金會秉持穩健投資的原則,積極管理其財務資產,並錄得合理的投資收益,然而,由於供款收入不斷減少,定期金開支持續增加,以及人口預期壽命上升,必然令定期金支付期延長,以致制度出現入不敷支的情況。
特區政府一直關注制度的財務狀況,並適時拓展制度的財政來源。按退休基金會評估,隨著未來五年退休高峰期的來臨,制度收支缺口將急速擴大。基於特區政府具有法定責任支付制度的定期金,因此,宜儘早著手解決制度的財政問題,以免相關財政負擔轉嫁至未來。
有見及此,特區政府制定了《鞏固退休基金會的財政資源》法律草案,旨在建立非恆常性撥款機制,強化退休基金會的財政來源,以保障制度的可持續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