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羊頭賣狗肉
不法匯兌活動漫延到社區,近日,金管局收到舉報,指懷疑本澳有多家主要向外僱銷售商品的店舖向公眾提供非法匯兌服務,經調查至少有六間店舖涉案。以往不法匯兌多涉及賭博活動,主要在賭場及周邊出現,且“換錢黨”數目與日俱增,並衍生出其它犯罪,包括盜竊、搶劫、傷人,甚至殺人,嚴重影響治安。政府一年多前制定《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將換錢黨活動刑事化,目的為有效取締換錢黨。
司警資料顯示,自打擊換錢黨法例生效,截至去年底,共破獲五百六十七宗「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案件,拘捕八百六十多人,查扣現金及現金籌碼逾九千四百萬港元。隨著警方大力打擊,「換錢黨」活動變成更加隱蔽,很多以經營商店為名,從事不法匯兌為實。今年初,司警便揭發路氹區娛樂場內有珠寶店以此為掩護長期經營非法匯兌,拘捕本地男東主及三名店員,初步估計該店不到一年累計非法兌換金額已達九千萬港元,當中獲利錢多豐厚不得而知。
今次金管局揭破不法匯兌案件,雖然性質有別於上述牽涉賭博的換錢黨,主要顧客可能是來澳打工的外僱,協助他們將在澳門賺取的薪酬經非法兌換後匯返原居地。但同樣是掛羊頭賣狗肉,以店舖作掩飾從事其它違法活動。按現行法例,任何人士或實體未獲許可從事金融業務,將構成行政違法,罰款五十萬元至五百萬元,若行為嚴重擾亂金融市場,最高可被罰款一千萬元。近年,該類主打外僱客店舖愈開愈多,當局除要密切留意外,亦需加強相關金融法例的宣傳工作,避免外來人士誤觸法網。
山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