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意氣
本澳近日發生一宗倫常悲劇,兩父子因為口角,父親情緒激動揚言要服毒自殺,兒子隨即從廁所取出消毒液,並扭開瓶蓋遞給他飲,其父匆匆喝下一口,後因不適自行報警求助,事後被送院治理,幸無生命危險,否則“送他一程”的兒子實難辭其咎,也後悔莫及。兒子既遞上消毒液,對父親在自己面前服毒自殺亦不為所動,結果被司警以涉嫌觸犯慫恿、幫助或宣傳自殺罪,移送檢察院。原本是家庭小爭執卻變成一宗刑事案件。
根據刑法典規定,慫恿他人自殺,或為此目的向其提供幫助者,如他人試行自殺或自殺既遂,則處最高五年徒刑;如被慫恿者或獲提供幫助者未滿十六歲,或因任何原因其衡量價值之能力或作出決定之能力明顯低弱,行為人處二年至八年徒刑;某些產品、物件或方法被宣揚能作為產生死亡之手段,如以任何方式為該等產品、物件或方法作宣傳或廣告,而引致他人自殺者,則行為人處最高二年徒刑,或科處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
司警經向涉案家團多名成員深入調查,未發現涉案父子有重大結怨或預謀犯案。正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事件中顯然是父子倆一時意氣
。值得關注的是,自殺父親是長期病患,有抑鬱症且行動不便,長期情緒負面,以及經常揚言自殺,社工局一直跟進有關個案。作為照顧者的家人,有壓力可以理解。抑鬱症並非單純的情緒病,並非一兩句“睇開啲”就能治癒,有社工跟進亦未勿足夠,更需要是得到專業的診治,希望政府對於有需要的家庭給更多支援!
山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