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台

品德

鄰近地區最近發生涉及未成年人的惡行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內地男童殘酷虐殺貓狗,惡行固然叫人髮指;香港單車童黨向長者掟雜物襲擊,連幼童都唔放過,蝦蝦霸霸的行為,同樣令人看不過眼。少不更事確實不是借口,大人不加以教誨,一時的貪玩只會變得愈發狂妄,最終做出違法之事。青少年問題那裡都存在,澳門亦不例外。上述事件亦讓筆者想起,兩年前本澳亦曾發生過一宗四名小學生涉嫌多次辱罵和襲擊女長者的案件。

保安司資料顯示,今年首六個月,青少年犯罪共錄得八十七宗,較去年同期增加六宗,升幅百份之七點四。「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數量最多,共四十六宗,較去年同期增加十一宗,以朋友或同學間因玩耍或運動時發生的身體衝突為主,少數案件涉及霸凌問題。記憶猶新的是,上月六名本地未成年男女疑因小事,與一名朋輩女生在網上口角結怨,因而多次向對方拳打腳踢,更作出強逼她轉帳金錢等欺凌行為。

在本澳,若涉案青少年介於十二至十六歲,根據《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法院可採取多達七類教育監管措施,包括最高三年的感化令、入住一年短期宿舍,最嚴重者可被處以收容措施,收容期最長可延長至八年。古訓有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然而,最基本的禮貌和品德,似乎都未得到好好傳承。眼見未成年人欺負弱勢,直教人慨嘆!正如保安司所言,對於青少年正確價值觀的培養必須加以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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