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份
開學日,天氣既不穩,更發生令人震驚的校園襲擊事件。一名十八歲男學生向一名六十多歲的女教師潑通渠水,導致女教師面部受傷,男學生雙手亦灼傷,二人被送院接受治療,目前情況穩定。司警已就案件跟進調查,暫時未有人被捕。教青局獲悉事件後已即時協調學校啟動危機處理,並聯同學校關顧傷者及支援其家屬。學生如此傷害老師,究竟所為何事?選擇在開學日動手,似乎怨氣極深,無法化解,抑或另有內情?在這裡不作過多揣測,有待當局公佈!
近年,本澳偶然發生校園欺凌事件,或涉及學生之間的衝突,網上也時有傳出學生與老師之間的不和或互相埋怨,屬真屬假,自行判斷,但學生襲擊老師的事件實屬罕見。十八歲是中學畢業的年紀,正邁向人生另一個階段。若證實涉及傷人,前途大受影響。根據刑法典規定,傷人案的刑罰主要依據傷害的嚴重程度而定,普通傷人罪,最高可判處三年徒刑或科處罰金;嚴重傷人罪可判處二年至十年徒刑。若犯案時涉及使用違禁武器,最高可另外加判八年徒刑。
學生應以學業為重,尊師重道。老師也要循循善誘,春風化雨。學生能否在良好的教育和薰陶下完成學業,除了老師的悉心教誨外,家長的責任更為重要,過於放任不管,只會讓子女的路走歪,後悔莫及。現今社會雙職父母,為生活打拼,或忽略子女日常照護。反過來思考,如此辛勞工作為的就是子女,故總得抽空關心他們成長。常言為培育年青一代,家校要協作。實際上,或出現互相抽秤、推卸責任的情況。做好自己的本份先為重要,教導子女或學生亦然!
山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