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錯能改
最近,本澳發生初中學生傷人事件。事緣涉案的初中三男學生,因早前在網上討論遊戲攻略時,被同班一名同學取笑並發生摩擦,從此結怨。事發當日,對方在課室行經涉案學生座位時不慎碰到對方座椅,雙方發生口角繼而拉扯,有人取出一把刃長十一厘米的未開鋒蝴蝶刀刺傷對方面部,幸被在場教師及其他同學上前制止,不至於出現更嚴重的傷害。涉案學生因未成年,事後被警方以普通傷人及不合理持有武器罪,聯同家長一併送交檢察院跟進。
涉事學生於今年九月才轉讀該校,未知因何轉校,但轉換新環境需要時間適應,應好好與新同學相處,並專注於學業上。然而,卻因為討論遊戲攻略與同學發生摩擦而種下怨恨,相當無謂。事件反映出學生或過份沉迷於網上遊戲世界,性情變得執著。學生之間互相取笑,時而有之,但要學懂點到即止,為此積怨以至打鬥,實屬不智。同學之間應互相尊重,正所謂禍從口出,取笑他人的學生,也要學會與人相處的基本禮貌。
攜帶蝴蝶刀上學本身已違反校規,事後辯稱用作表演及練習,因在家中練習後忘記放下而帶返學校。蝴蝶表演?難以自圓其說。持械傷人,卻是證據充份。司警現按“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規定處理案件,有關制度適用於年滿十二歲尚未滿十六歲,在本澳作出犯罪或輕微違反事實的青少年。知錯能改,教育監管措施有八種,包括:警方警誡;司法訓誡;復和;遵守行為守則;社會服務令;感化令;入住短期宿舍;收容。目的是教導青少年遵守法律與社會基本規則,協助其負責任地融入社群生活。
山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