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台

惱人行為

自智能手機普及後,社會多了一種「噪音」,且多在大型公共交通工具,如巴士上最常聽到。人們在車廂內使用手機大聲播放音樂或影片,自我享樂的同時卻忽略了旁邊其他人的感受。這種使人感到煩擾和討厭的惱人行為,不是澳門獨有,而是在很多國家和地方都有的不文明現象,簡單講就是自私!向來重視公民質素與社會規範的新加坡對此也按捺不住,最近宣佈正式實施新的巴士乘客行為規範,以遏止這些令人煩厭的行為。

按照當地新規定,把腳放在座椅上、手機播放音樂或影片、亂丟垃圾,以及在車廂內飲食等行為,都可能面臨最高五百新加坡元(約三千一百五十澳門元)罰款;若有危及其他乘客安全等較嚴重行為,最高更可罰五千新加坡元。驗票員、轉運站工作人員等獲授權人員,可向涉嫌違規的乘客開出「行政違規通知」,後續再交由有關部門調查。巴士司機雖無權執法,但若發現乘客有滋擾行為,仍可出言制止,若對方拒絕配合時,更可要求其下車,甚至可報警求助。

不僅新加坡,近期,鄰近地區廣州也計劃對公共交通秩序出台新法規,凡於地鐵、巴士內使用電子設備播放聲音且不聽勸阻者,最高可被處以一千元人民幣罰款。這些私自行為確實令人反感,且已達到不能再容忍的程度,相信每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勤族感受最深。大眾運輸屬於公共空間,每位乘客應該要注意乘車禮儀,共同維護舒適的搭乘環境。澳門在這方面也要加大宣傳力度,甚至可仿傚其它地區的處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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