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中心法通過 擬引入臨時准照

進修中心法通過

擬引入臨時准照

【本報訊】《私立進修中心的法律制度》獲立法會大會一般性通過,法案建議推行一站式發牌程序,並引入臨時准照,符合基本安全條件可先行營運,再於期限內補正。

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表示,法案在界定適用範圍時,明確排除公眾日常的集體體育活動、文藝練習或聯誼活動等,以避免影響居民正常鍛鍊、民間活動及社交聚會等。法案並建議全面電子化相關申請,她預料相關申請可減縮 二十個工作天。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龔志明表示,現時本澳約有一千間進修中心,當中約四成為雙牌,即同時持有補習社牌照,但進修中心和補習社有本質上差異,其中補習社對象大多為未成年人,並以輔助學習為主,而進修中心大部分課程面向成年人,所以持雙牌的機構需分開時間段開展不同課程,當中至少要有一小時的間隔,同時法案亦建議設 二年過渡期限,讓機構可同步續期進修中心和補習社的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