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婚十年廿五宗罪成
46人被註銷身份證
【本報訊】特區政府持續打擊假結婚犯罪。治安警表示,去年共有十五人涉嫌“假結婚”,連同他們的八名子女,共二十三人被宣告批給居留許可無效。身份證明局表示,二零一六年至今,有二十五宗假結婚罪成個案,涉及四十六人被註銷身份證。
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廳廳長劉家榮表示。當局會將假結婚案有關情況通報身份證明局,以便跟進註銷澳門身份證及追討因居民身份期間倘有的福利程序。他又提醒,作出假結婚行為,按法律規定可被判處二年至八年徒刑,根據過往收到的法院判決書,部份犯案人士已被判處實際徒刑。
劉家榮稱,去年至今年二月,共查獲五十八宗“假結婚”個案及十一宗“假探親”個案,涉及一百三十九人,最長“假結婚”時間為十九年。涉案不法收益平均約六萬元,最高一宗為十二萬港元。期內查獲八名“假結婚”中介人,收取不法金額由數千元至二萬元。期內共接獲五千多人以家庭團聚為由申請居留許可的個案,其中內地居民最多,有四千三百多人;其次是香港居民有三百多人。
另外,身份證明局局長陳海帆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重視並嚴厲打擊與假結婚相關的犯罪,二零一六年至今年一月底,有二十五宗假結婚罪成個案,涉及四十六人被註銷身份證,即使涉及未成年子女,不管是否在澳出生,同樣可被註銷身份證。她又稱,發現假結婚個案最重要途徑之一是市民舉報,澳門回歸至今共接獲約 二百八十宗相關舉報。
陳海帆指出,身份證明局與內地設有婚姻資料查核機制,當內地配偶申請來澳定居時,當局會協助內地公安部門核實澳門居民和內地配偶雙方資料,一旦發現可疑個案即轉交治安警察局跟進。一旦證實假結婚,若內地配偶尚未來澳,當局會通報內地公安部門取消申請;若已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則待法院判決有罪後開展註銷身份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