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負責任司機
青洲大馬路車禍,無情地奪去一名年僅十歲男童的生命,事件令人哀痛。經警方初步調查,這宗交通事故懷疑駕駛私家車的粗心大意司機未讓先,更沒有減速之下,撞斃正在橫過斑馬線的男童。肇事司機供稱當時沒有留意有行人橫過馬路,警方在現場未發現剎車痕跡,現以涉嫌觸犯過失殺人罪將其拘捕。這宗不幸事故發生後,男童學校的師生和居民紛紛到事故現場獻花哀悼,畫面叫人傷心和動容;大批網民同樣對此表達哀傷,並齊聲譴責涉事司機的劣行。
根據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者駛經斑馬線時必須減速,必要時停車讓行人優先通過,違者一般罰款六百至二千五百澳門元;累犯最高罰款五千元及禁止駕駛六個月。而交通意外導致他人死亡,“過失殺人罪”最高刑罰為三年徒刑;重過失最高刑罰五年監禁。不少意見認為要嚴懲危險駕駛行為,建議加快修改《道路交通法》,提高有關危險駕駛行為罰則,以加強阻嚇力。與此同時,也有意見指出,事故現場交通設計有改善空間,如調整斑馬線位置。
馬路上險象橫生的情景每日都有發生,嚴懲危險駕駛、優化過路設施有其需要。然而,澳門地方不大,馬路不多,有駕駛經驗者大概都知道本澳路況,甚麼位置要收油減速應該一清二楚,除非是剛開闢的新路,若然不熟路更加要加倍小心。安全駕駛是每位司機應有的基本態度,那怕有再嚴的罰則或再好的設施,但更需要的是遵守交通規則。對於男童的不幸,有網民除表達痛心外,更承諾日後駕車時不再使用手提電話,做個負責任司機。值得一眾駕駛者反思!
山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