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分享七月起發放
維持留澳183天規定
【本報訊】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將於七月一日起發放,維持至少一百八十三天在澳條件,合資格永久性居民每人一萬元、合資格非永久居民每人六千元。居民下月十五日起可登入“一戶通”或現金分享計劃網頁查詢是否符合發放資格。
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繼續以銀行轉帳或郵寄劃線支票二種方式發放。其中敬老金受益人首先於七月一日經自動轉帳收取;已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領取者於七月二日收取;劃線支票則於七月七日起分四週寄出,最遲寄出日期為七月二十八日。
行政會完成討論相關行政法規草案,保留對三類人士豁免計算在澳時間,分別為二零二五年未滿二十二歲且父母一方具備領取現金分享資格的人士、收取殘疾金或殘疾津貼人士。法規亦延續八種不在澳情況可視為身處澳門,包括居住橫琴深合區、在當地工作或讀書的居民;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人士等,相關人士六月十五日至二零二九年底可向社保基金提出聲請。社保基金亦會使用今年央積金預算盈餘特別分配取得的資料及文件,以確定居民身處外地的情況屬法定理由,免卻居民重複辦理。
另外,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寶雲表示,今年非強制性央積金的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將於六月十五日公佈,年滿六十五歲長者八月可提出提款申請,估計首批申請人,以及已辦理登記且符合自動發放的長者,最快九月可獲得相關款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