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台

亂過馬路如催命

本澳十日內發生兩宗奪命車禍,繼月初在筷子基發生巴士撞死橫過馬路的七旬老翁後,無獨有偶,近日發生在關閘附近的致命交通意外,一名年紀同樣七旬的老婦被旅遊巴撞斃!令今年因交通意外離世的人數增至五人,高於去年全年。車禍反映市民尚未吸取到血的教訓,以至不幸的事故接踵發生。澳門車多人多,部份路段大型車輛更多,人車爭路情況嚴重,司機和途人稍有不慎,或會「錯手殺人」,也可能成為輪下亡魂。

近日,警方剛公佈,本月三至九日,一週內在本澳各區共檢控八十七宗行人違規過馬路。亂路馬路除可能阻礙交通,也有機會引發意外,甚至送命。相信途人心知馬路如虎口,惟大都貪方便,不顧安全。就算自認命硬,也會因為違規被罰款。根據現行《道路交通法》規定,亂過馬路可被罰款三百元,或許需要加重相應的罰則,以收阻嚇之用。當然,對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途人如是,對違例駕駛者亦然。修改道路交通法刻不容緩。

這兩宗車禍,死者皆為七旬長者,年紀老邁,反應較慢,出入都要份外小心,尤其過馬路更不能心急。天氣炎熱,出門行多兩步都覺辛苦,長者更甚,貪快以最短距離橫過馬路,可以理解。然而,行多兩步,走橫行道設施,總比亂過馬路催命好。至於駕駛者應時刻留意路面情況,尤其大型車輛盲眼位多,在人多的地方,應集中精神駕駛,車速切勿過快同時重要,以便對突如其來的“盲頭烏蠅”有足夠時間反應,救人一命。

山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