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可申景點有償拍攝
制度不設定技術門檻
《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諮詢文本建議將現行程序較繁複的准照或預先通知制度簡化為登記制度。新增加“在旅遊景點為他人提供有償拍攝服務”為規管項目,目的是填補現時的法律空白,在滿足旅客旅拍需求的同時,以確保公共秩序與安全;申請登記資格只限於本澳居民。
現行的法律並沒有專門的條文規管景點有償拍攝服務,導致任何人士包括非本地居民均可於公共景點自由進行此類型的商業活動。但隨着訪澳旅客對旅遊拍攝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加,為填補管理上的空白,政府建議將此類活動納入登記制度,以平衡旅遊服務的需求與公共秩序。有關的登記制度不設任何專業技術門檻,例如年資或經驗證明,只純粹以場所管理作為導向,以確保服務在規範下有序進行。規管旅拍服務或與現行的“小販法”有抵觸,因此當局設立條件跟進旅拍服務,建議適用範圍為拍攝服務提供者與顧客即場達成協議,並進行有償的拍攝。
為了維護公共秩序及確保公共地方合理使用,當局建議對登記的活動地點、名額及進行活動期間設定限制,例如登記以先到先得的方式選定活動地點,並只可以在特定期間內進行有關活動,旅拍服務結束後再重新進行相關的登記程序,以確保服務提供者的流動性及公平參與的機會。初步納入規管的景點主要為人流密集的旅遊熱點,例如大三巴、議事亭前地等,具體地點會聽取居民意見決定,當局希望登記是提供好服務,原則上不可以對旅客作出滋擾。
在《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首場公眾諮詢會上,不少發言者關注“旅拍”服務的規範、申請登記時效及續期。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表示,諮詢文本建議將本澳居民“在旅遊景點為他人提供有償拍攝服務”納入規管,初步構思從允許旅拍的景點、人數及營業時段三方面進行規範,並要求服務者佩戴識別證件,希望廣納居民及業界意見後,訂定出一套利商便民、可以操作的方案。
發言者主要關注“旅拍”服務的規範,法務局代局長吳子健表示,諮詢文本建議“旅拍”登記制度,主要適用於拍攝服務者在旅遊景點為顧客提供即場有償拍攝服務。現行的實體店與顧客事先約定日期地點到戶外取景服務或常規拍攝,則不受“旅拍”登記制度的限制。
周偉迎指出,“旅拍”新規主要是針對在旅遊景點提供即場的拍攝服務,屬於新興業務類型,並不影響現有的婚紗或攝影公司前往大三巴、龍環葡韻等景點取景的原有營運模式。新法目的是創設條件,為旅客及居民提供更多元的選擇,營造良好的旅遊體驗,同時避免造成滋擾。周偉迎表示,計劃從地點、人數及服務時段三方面規範“旅拍”。初步構思以旅遊景點為主,並希望進一步聽取社會意見後確定具體旅遊景點。
至於究竟在一個旅遊景點有多少人登記在場旅拍屬於合理?服務提供者與客人之間的比例又應如何訂定?當局希望聽取業界及居民意見再確定具體名額。服務時段方面,當局認為在凌晨時段旅拍的需求可能不大,服務時間應到何時為止?這些問題均是當局希望聽取的意見。吳子健強調,“旅拍”登記時間將配合社會發展,以及廣納意見來訂定,強調未來會加強巡查以杜絕非法工作。

進桌球室年限降至十二歲
遊戲機中心門檻維持嚴管
《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諮詢文本建議放寬未成年人進入桌球室的規管。遊戲機中心、網吧、卡拉OK等仍受年齡限制。文本並建議取消對美容院、健身院、桌球室、遊戲機中心、網吧等多類場所的營業時間限制,給予經營者更彈性的空間,但須保障場所周邊的安寧。
《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將允許特定情況下美容院豁免申請按摩牌照提供按摩服務。周偉迎表示,放寬的原因是因應社會發展行業的轉變,個人保養服務已非單一模式經營,亦包含美容塑身舒壓等多元服務,豁免條件只為單一性別且由相同性別人士提供按摩服務,同時擬取消美容院的營業時間限制,給予經營者更大彈性空間。有關建議是參考鄰近地區,並平衡營商環境及執法部門監管,如有違反將會被撤銷登記,嚴重違反者三年內不能申請相同業務登記。
桌球室亦會放寬進入的年齡,周偉迎指桌球亦為體育運動之一,且難以在家訓練,有需要放寬對十二歲至未滿十六歲者可在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自行出入,八歲至未滿十二歲者,需由行使親權人士或獲授權人在指定時間陪同進入,例如父母為子女聘請的桌球教練,並向場所介紹教練為獲授權人便可,經營者有懷疑違規亦可要求有關人士出示證件。有關放寬建議主要是參考鄰近地區的做法,並以發展體育活動作為考量。
諮詢文本又提出對涉及噴漆、燒焊及鋰電池工序的修車場新增環境影響相關規管。環境保護局環境污染控制廳代廳長崔永全表示,新建的涉及相關業務修車場需要設置於不具居住用途的工業樓宇,並要裝設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設備,現有的修車場則可在符合環保規定下原址經營噴漆等相關的業務。
文本建議遊戲機中心一律禁止未滿十六歲未成年人或穿着校服學生進入,只開放予滿十六歲人士使用娛樂設備及相關區域,門檻繼續維持嚴格監管。網吧則建議未滿十二歲未成年人或穿着校服學生禁止入場;十二至十五歲未成年人,限制在周一至周五下午四時後,周六日與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上午八時後入場。在周日至周五的逗留時間限於晚上八時前,周六、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如翌日為非工作日,則逗留時間限於晚上十時前。卡拉OK場所方面,文本建議身穿校服學生禁止入場;未滿十六歲未成年人,僅限朝八晚八須由父母一方或監護人陪同進入及逗留。

特定業務制度省審批程序
現用法例過時需全面檢視
政府由七月六日起舉行為期四十五日的《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公開諮詢,諮詢期至本周三結束。法務局代局長吳子健表示,今次修法對於本澳營商環境優化及經濟社會發展具重要意義,期望藉此減省不必要的行政審批條件及流程,因應社會環境的變化及實際需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完善有關管理制度,務求兼顧公共安全及秩序,減輕企業營運負擔,優化營商環境。文本建議優化行政審批流程,跨部門審批的申請設立一站式服務;在維持線下申請基礎上,引入線上申請;善用電子化手段,加快內部文件流轉的效率。
吳子健指出,為持續完善營商領域的法規,提升跨部門協作效率,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與市場秩序,政府對規範特定經濟活動行政條件的法令進行全面梳理及檢討,並重新制訂新的《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政府對現行制度提出若干修訂建議,並制訂諮詢文件。希望藉今次公開諮詢,聽取社會意見,凝聚共識。
吳子健指出,今次公開諮詢提出的立法方向,主要是重新構建監管體系、完善監管職能配置及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在重新構建監管體系方面,因應業務及活動的風險程度調整監管模式,分別為“不以獨立行政條件制度規管”、“放寬規管方式”及“維持或理順規管方式”。文本建議九項活動或業務不再以獨立行政條件制度規管,以及十類業務活動簡化為登記制度。
市政署管委會主席周偉迎表示,現時有關規範特定業務的行政規管法令生效至今已超過二十七年,有必要對制度全面檢視優化,在兼顧公共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減省行政審批條件及流程,以減輕經營者負擔。簡化放寬以登記制度規管的業務及活動的審批程序,同時訂定相應遵守規則及違反後果,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另外,在諮詢會上,有與會者表示現時商戶經營過程中常會新增副業,建議商戶新增副業只需補充報備,免去重頭申辦。另有與會者指當前行業跨界經營需求持續擴大,建議放寬複合經營限制,允許同一法人、同一經營地址,在全部硬件達標後同步登記理髮、美容、餐飲等多項經營許可。
吳子健回應表示,對於放寬複合經營需要謹慎小心。各行業分屬獨立監管法規。餐飲、美容、修車場等在場地、消防、衛生安全、標準各不相同,若籠統允許一證通辦全部經營項目,對於合規格的經營單一業態的商戶造成不公。
周偉迎指若將來該法一旦通過,餐廳內小型駐唱表演即可豁免牌照申請。至於將來放寬毋需登記的理髮店,若增設美容服務,僅需要額外辦理美容登記;但美容院只限同性別按摩,若提供跨性別按摩服務,則仍需要取得按摩場所准照。
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松指出,今年十二月生效的《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明確醫療機構不得兼營無關商業服務。換言之,美容院等場所若開展醫療級頭療、理療項目,均屬於醫療行為,須申領診所牌照。
諮詢期間共收到一百九十份、逾八百條意見,政府將整理和分析相關意見及建議,後續將編製諮詢總結報告,並儘快向立法會提交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