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說不
近年,性騷擾事件頻繁出現。最近,中區某店舖一名內地男外僱,涉嫌在店內向本地一名女同事不只一次“上下其手”,“鹹豬手”事主大腿之餘,還色膽胞天,伸進對方衣物內撫摸。惟女事主因擔心說出事件無人相信,故每次被性騷擾完後均啞忍。人在做,天在看。色狼的惡行終於被另一名女同事撞破,事主至此才說出長時間受性騷擾傷害的經歷。女同事認為事態嚴重,鼓勵事主報警求助,最終將賤男繩之以法。
涉案男外僱涉嫌性騷擾及性脅迫被捕。根據《刑法典》規定,任何人使他人被迫忍受性方面的身體接觸,或迫使他人與行為人或第三人進行性方面的身體接觸而騷擾他人,不論是以身體某部份或物件作接觸,均會觸犯“性騷擾罪”,可被科處最高一年徒刑,或科處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若任何人以暴力或嚴重威脅手段,或將他人置於不能抗拒的狀態後,強迫他人忍受其所施性慾行為,例如撫摸性器官,則可觸犯“性脅迫罪”,刑期二年至八年。
政府二零一七年修改《刑法典》時正式引入「性騷擾罪」,將違反他人意願、涉及性方面的身體接觸(俗稱「非禮」)行為刑事化。目的是要打擊這種卑劣、猥褻行為。性騷擾或性脅迫都屬惡劣和嚴重罪行,不要因羞於啟齒或如案中女事主害怕無人相信,而默默承受傷害,否則只會讓色狼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助長歪風。受害人絶不能啞忍,既要勇敢說不,更要及時報警,說出事實,使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山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