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之名人錄——王寵惠(八)
訓政時期約法的起草與憲政目標的確定
486-01王寵惠舊照(互聯網圖片)
1930年,國民黨中央提出實施訓政,旨在通過政府派出人員到各地對人民進行國民權利義務的訓練,並施行自治,待國民素質成熟後,再結束訓政,開始憲政。王寵惠與於右任、蔡元培等十一人被任命為訓政時期約法起草委員。他們商定約法大綱分五章,即總綱、人民權利及義務、政府組織、訓政綱領、附則,在政府組織方面仍採五院制。
約法草案的全部條文由王寵惠著手起草,最終於1931年公佈。這部約法不僅使國民黨一黨專政的政治體制得以合法化,更確定了國家政治的憲政目標,明確了訓政最終必須走向憲政的方向。同時,它還對訓政時期人民的民主政治權利進行了規定,為此後人民爭取民主憲政提供了法理支持。
在與胡漢民和汪精衛的合縱連橫中,蔣介石最終佔據主動,掌握了實權,並將胡漢民軟禁。1934年6月,外派的王寵惠請假回國述職,主要目的便是參與調和各方矛盾。
他回國後先赴香港看望胡漢民,隨後與陳濟棠、白崇禧、李宗仁等西南桂系人士會面,並來回穿梭於蔣介石與汪精衛、孫科等人之間,發揮了為各方相互傳話的作用,為蔣介石協調各方矛盾起到了關鍵作用。
此時,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正進入立法院討論階段。王寵惠認為原草案對國民大會行使人民權利的設計矯枉過正,導致五院淪為事務部門,不利於施政。他提出孫中山的憲政理念是由國民大會行使政權,治權則應完全交由政府行使,以便權力集中,易於推行。這一意見得到蔣介石和汪精衛等高層的肯定,傅秉常等人根據王寵惠的意見對憲法草案進行了修改再提交立法院討論。
1936年5月5日,《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公佈,其中法院一章吸取了王寵惠的意見,取消了關於平政院的規定,規定行政訴訟及民刑訴訟都歸普通法院管轄;在人身自由權部分,也大體採納了王寵惠等關於「出廷狀」(即人身保護令)的立法建議。
五五憲草還依照王寵惠的建議,取消了關於國民大會委員會的規定,避免了國民大會與行政機關職能的重疊,確保了孫中山主張政權與治權分離的原則得以貫徹。
胡漢民去世後,蔣介石在國民黨內的地位愈加鞏固。在大抵穩定的黨內格局中,王寵惠逐漸成為蔣介石最為倚重的學者型官僚之一。
王寵惠是民國政府第一任內閣的司法總長,並在北京政府時期先後擔任五任內閣的司法總長。國民政府成立後,他又是第一任司法院長,並先後兩次出任,共計七次出任司法機關負責人。
民國各時期的「法規、規章、楷模範式」,皆須草創牽建,擘划定制,凡此悉為王氏啓其端緒,奠其丕基。王寵惠以其深厚的法學素養和政治智慧,為中國近現代法政建設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中國之最(七十九)
世界最大的「垂直森林」:南京「綠塔」(二)
486_06:「南京垂直森林」於2024年4月落成(互聯網圖片)
上期本欄提到,在「南京垂直森林」由2座塔樓組成,種植逾千棵本地樹木與逾萬株植物,年吸收25噸二氧化碳,成為都市生態典範,展現可持續發展願景。垂直森林的價值遠超其視覺衝擊,它在環境、經濟和社會層面產生了多重效益,不過仍需要面對多方面的挑戰。
環境效益:對抗都市環境挑戰
在環境層面,垂直森林是對抗都市環境問題的有效工具。茂密的植被可以遮擋夏季強烈陽光,降低建築表面溫度,減少空調能耗約20-30%。植物葉片吸附空氣中的PM2.5和PM10顆粒物,改善局部空氣質量。同時,植被層能有效阻隔都市噪音,創造寧靜的居住環境。最重要的是,它為鳥類、昆蟲提供了棲息地,在都市中心恢復了生物多樣性。
經濟效益:綠色溢價與城市品牌
垂直森林項目也展現出可觀的經濟效益。雖然建造成本比傳統建築高出約15-20%,但產生的「綠色溢價」使得售價和租金均高於周邊同等級項目。對南京市政府而言,垂直森林成為城市國際化、生態化的象徵,提升了城市品牌價值和軟實力。
社會效益:重新連接人與自然
在社會層面,垂直森林回應了現代都市人對自然的渴望。居住在其中的居民每天醒來映入眼簾的是綠意而非水泥,陽台上隨季節變化的植物為孩子提供了直觀的自然教育。這種與自然的親密接觸被證實可以減輕壓力、提高創造力和幸福感,對抗現代都市生活的異化感。
儘管垂直森林概念令人振奮,但它也面臨不少質疑和挑戰。
維護成本與可行性疑慮
批評者指出,垂直森林的維護成本高昂,複雜的灌溉系統需要專業團隊運營,水電消耗可觀。植物落葉、昆蟲滋生可能影響居住體驗,而颱風等極端天氣條件下樹木倒伏風險也不容忽視。這些因素讓人質疑其大規模推廣的可行性。
階層化與綠色鴻溝
有社會學家批評,垂直森林這類高端生態項目實際上加劇了城市空間的階層分化。只有富裕群體才能享受這種優質生態環境,而普通市民仍然生活在缺乏綠化的社區中,形成了所謂的「綠色鴻溝」。這種批評指向了一個更深層的問題:生態文明建設是否會成為特權階級的新標誌?
適應性與本土化挑戰
意大利設計如何適應中國本土條件也是一大挑戰。南京的氣候、土壤條件與米蘭有顯著差異,植物選擇和養護需要持續調整。中國都市的高密度、快節奏生活方式也與垂直森林所倡導的生活理念可能存在隔閡。
未來啟示:從垂直森林到森林城市
儘管存在爭議,南京垂直森林的示範意義不容忽視。它為未來城市發展提供了一種全新可能,啟發我們重新想像人、建築與自然的關係。
垂直森林不應是孤立的樣板,而應成為城市規劃的常規元素。我們可以想像,如果每個新建築都能融入一定比例的垂直綠化,整個城市將變成一個立體的生態系統。這種「森林城市」理念正是對抗氣候變遷、改善都市環境的有力武器。
技術普及與成本降低
隨著綠色技術的成熟和普及,垂直森林的建造成本有望逐步降低。模塊化設計、智能灌溉系統、本土植物應用等創新可以使垂直綠化更加經濟、高效,讓更多普通項目也能採用類似理念。
政策支持與制度創新
政府的政策支持對垂直森林理念的推廣至關重要。答積率獎勵、綠色建築補貼、生態評級體系等制度創新可以激勵開發商積極採用生態設計,使綠色建築從特殊案例變成行業標準。
南京垂直森林超越了單純的建築項目,它是關於未來城市形態的宣言,是對現代主義城市規劃範式的深刻反思。在人類世時代,當自然環境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時,垂直森林提供了一種充滿希望的視角——城市不必是自然的對立面,而可以成為生態系統的一部分。
這座被綠意包裹的建築向我們展示了一種可能:未來城市或許不再是鋼筋水泥的荒漠,而是充滿生機的立體森林。在這裡,人類與其他物種共享空間,季節變化不再僅僅是日曆上的標記,而是窗外真切的色彩與生命律動。
請君入甕
486-03武則天畫像(互聯網圖片)
「請君入甕」源自唐代一段耐人尋味的歷史故事,最早記載於唐代張鷟的《朝野僉載》,並在《太平廣記》中得以引述,成為後世廣為流傳的經典典故。它不僅生動描繪了一場智鬥的場景,更深刻揭示了「多行不義必自斃」的道理。
故事發生在唐朝女皇武則天統治時期,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權,鎮壓反對勢力,武則天設立了告密制度,並任用了一批酷吏,其中以周興和來俊臣最為臭名昭著。
周興與來俊臣,兩人均以心狠手辣、手段殘忍著稱,他們利用誣陷、控告和慘無人道的刑罰,殘害了無數正直的文武官吏和平民百姓,一時間,朝野上下人心惶惶,無人不談虎色變。
周興,作為酷吏中的佼佼者,其殘忍程度令人發指。他不僅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還親自執行了對李唐宗室的鏟除計劃,將韓王李元嘉、魯王李靈夔等宗親折磨致死,更誣告唐高宗庶子澤王李上金、許王李素節謀反,導致十幾位宗室成員被害。周興的惡行,引起了朝野上下的極大憤慨,但也因他「辦事得力」,深得武則天的信任與重用。
然而,好景不長,一封密告周興與丘神勣謀反的告密信送到了武則天手中。武則天大怒,責令來俊臣嚴查此事。來俊臣深知周興狡猾奸詐,僅憑一封告密信難以讓他認罪,而若查不出結果,自己也將難逃干系。
於是,來俊臣心生一計,決定設局讓周興自食其果。來俊臣精心準備了一桌豐盛的酒席,將周興請至家中。酒過三巡,來俊臣故作愁容,向周興請教:「兄弟我平日辦案,常遇到犯人死不認罪的情況,不知老兄有何高招?」周興一聽,頓時得意起來,他陰笑著說:「這有何難?你只需找一個大甕,四周用炭火烤熱,再讓犯人進到甕里,還有什麼事不招供呢?」來俊臣聽後,連連點頭稱是,隨即命人抬來一口大甕,按周興所說在四周點上炭火。
火勢漸旺,大甕慢慢變熱。來俊臣突然起身,對周興說:「宮里有人密告你謀反,上邊命我嚴查。現在,就請老兄自己鑽進甕里吧。」周興一聽,頓時嚇得魂飛魄散,手中的酒杯啪嗒掉在地上,他撲通一聲跪倒在地,連連磕頭求饒:「我有罪,我有罪,我招供!」這一幕,正是「請君入甕」的生動演繹。
來俊臣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巧妙地利用了周興自己的方法懲治了他。這一舉動不僅展現了來俊臣的智慧與膽識,更深刻揭示了「多行不義必自斃」的道理。
周興作為酷吏,濫用職權,製造冤案,陷害忠良,最終落得個流放嶺南、途中被仇家所殺的下場,實屬罪有應得。
「請君入甕」的故事告誡我們,作惡多端者終將自食其果,任何形式的暴力和不公都將受到應有的懲罰。在當今社會,這一成語依然具有深刻的警示意義,提醒我們要秉持正義與良知,遠離邪惡與暴力。
澳門航空史_83
非凡航空舊債未還提請新債
2008年12月17日,非凡航空在未償還首次貸款情況下,再度致函民航局,請求追加4,000萬澳門幣臨時貸款。兩日後,民航局提交的報告建議書中明確指出,非凡航空仍未提供正式審計賬目與年度財務資料,對其經營狀況維持「非常負面」的評價,並建議政府設立監察機制,監督貸款運用與還款能力。
12月23日,時任行政長官批示將此事交由經濟財政司司長處理,後者批示「送工商基金跟進,可考慮先作部分緊急貸款」。12月26日,工商基金管理委員會收到經濟局基於民航局報告製作的建議書,同意先提供500萬澳門幣援助,時任經濟財政司司長同日批示同意。
12月29日,非凡航空致函經濟局,提出分三期償還貸款的請求:收到3,500萬元餘額後,第120日償還1,000萬元、第150日償還1000萬元、第180日償還2,000萬元。2009年1月2日,經濟局建議採納該還款安排,並要求非凡航空提交資金運用報告、由鷹揚航空控股擔保出具本票,若未按時還款則啟動稅務執行程序。工商基金管理委員會隨即召開會議,一致同意相關建議;1月5日,時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與時任行政長官先後批示批准。
1月12日,工商基金與非凡航空簽署4,000萬元免息貸款協議,非凡航空出具等額本票,由鷹揚航空控股背書擔保。1月16日,工商基金致函非凡航空,明確要求其1月、4月提交兩次貸款的資金運用報告,並確定了六期還款計劃(第一次貸款分三期,第二次貸款分三期,總額1.2億元)。
然而,後續監管卻完全流於形式。1月21日,經濟局向工商基金提交報告,以「缺乏航空營運專業人員」為由,建議由民航局負責監督非凡航空的還款能力與資金使用;2月2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批准協調,但經濟局僅向民航局發函告知情況並提供營運報告副本,未建立任何實質性的協作監督機制。2009年2月至4月,非凡航空多次致函經濟局,以「全球資本市場限制」為由請求調整還款期,將第一次貸款還款期延至2010年7月1日;工商基金雖多次要求其提交近期財務報表,卻始終未獲回應,非凡航空也未提交任何資金運用報告。
在風險失控的道路上,非凡航空的第三次貸款(5,600萬澳門幣)請求更是雪上加霜。2009年3月26日,非凡航空在未償還任何借款的情況下,再次致函時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請求800萬元緊急財政協助;3月30日,該請求被轉交工商基金跟進。3月31日,工商基金管理委員會討論經濟局報告後,建議先提供500萬元貸款,與非凡航空磋商還款安排,並跟進其經營狀況,時任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同意。
4月1日,工商基金發函要求非凡航空提供近期財務報表與營運報告,但未獲回應。4月6日,經濟局建議審議剩餘300萬元貸款申請;同日,非凡航空又致函時任行政長官,請求4,800萬元緊急援助,行政長官批示後交經濟財政司司長處理,後者再次轉交工商基金。
4月7日,工商基金管理委員會同意發放300萬元貸款餘額,時任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同意;同日,工商基金要求非凡航空提交第二次貸款的資金運用報告,非凡航空則請求將800萬元與4,800萬元合計5,600萬元貸款分三期償還,首次還款期定為2011年4月1日。
4月8日,經濟局製作的報告中雖指出非凡航空未提供自身及鷹揚航空控股的經審核財務報表、虧損情況令人擔憂,但仍建議審批貸款;工商基金管理委員會隨即同意該建議,報告上呈後獲經濟財政司司長與行政長官批准。同日,雙方簽署5,600萬元免息貸款協議,採納非凡航空的還款安排,鷹揚航空控股繼續作為擔保人背書本票。至此,非凡航空累計未償還貸款已達1.76億元,且此前1.2億元貸款的延期申請仍在審批中,公共資金的風險管控已基本失效,這場貸款風波也成為公共資金管理的一個深刻教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