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思
「水客」走私活動遏而不止,更將學生哥拉落「水」淪為他們的一份子。海關資料顯示,去年至上月,海關在各陸路口岸查獲五千六百七十四宗水客活動,其中十八歲或以下做水客有五十一人,利用學生身份帶貨過關四十二宗,另有五人涉及冒充學生走水,分別佔總體不足百份之一。雖然「走水」活動涉及學生的比例並不高,但正如保安司司長在立法會施政辯論會上指出,學生水客問題突出,有不法份子透過委託學生,或冒充學生帶水貨過關。
帶貨過關不是新鮮事,以往一直都存在,學生都不例外,有的為賺取外快,有的為幫補生計,但帶貨種類和數量,基本上沒有超出當時規管範圍,或者遊走於灰色地帶。然而,時至今日,帶水貨日益活躍,且愈來愈有組織性,明顯是透露陸路走私,不只數量超出自用範圍,所帶貨品甚至是違禁品,完全屬違法行為。為逃避當局嚴厲打擊,不法份子當然想到借學生來「走水」,圖掩人耳目。不懂當中違法的嚴重性,自然容易被利用!
年初便有水貨集團涉嫌聘用輟學青少年“走水”,並提供本澳中學校服扮作學生掩飾。事件中有三名青少年被截獲,均為輟學學生。教青局每一學年都會對輟學學生暨離校生開展調查工作,當中對於離校學生作出的支援是否足夠,又有否做到教局所言的「不讓一個學生掉隊」?走水在澳門被截獲或可罰款了事,但在內地被截獲,根據內地刑法規定,一年內被揭發走私超過兩次,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故青少年學生應三思,而當局在打擊「走水」的同時,也要加強校園宣教工作。
山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