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現代澳門日報

  • “蝴蝶”遠離本澳 今明雷雨仍頻密 週中後天氣好轉

    “蝴蝶”遠離本澳

    今明雷雨仍頻密

    週中後天氣好轉

    【本報訊】隨著颱風“蝴蝶” 逐漸移入內陸及減弱,本澳昨日除下所有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氣象局預測,受高空擾動影響,預料本澳週一及週二仍有頻密驟雨及雷暴,雨勢有時頗大,展望本週中後期天氣逐步好轉。請市民留意本局最新天氣提示及警告,適時調整出行安排。

    氣象局表示,昨日下午二時,熱帶低氣壓“蝴蝶”集結在澳門以北約三百五十公里,以時速約三十五公里向東北移動,正逐漸移入內陸及減弱。直至下午三時半取消所有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氣象局表示,颱風“蝴蝶”持續減弱並進一步遠離,對本澳影響逐漸減少,但持續受西南季風及相關雨帶影響,昨日餘下時間本澳跨海大橋及空曠地區的風力仍間中達六級及有陣風,當局將視乎情況發出黑球信號。氣象局預測,本澳今明兩日轉受高空擾動影響,天氣仍較為不穩定,間中有大驟雨及雷暴。

  • 《現金分享》供假資料 司警:須承擔刑事責

     

    《現金分享》供假資料

    司警:須承擔刑事責

    【本報訊】初步未符合《2025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發放資格的澳門居民,如屬相關行政法規中列明的可視作身處澳門的八類理由,則可自2025年6月18日起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聲請。經當局審核及計算後,若符合資格,將獲發放款項。

    司法警察局提醒,不論以何種方式向社會保障基金提交聲請,相關證明文件均須接受審核。此外,如故意提交虛假聲明、不正確或不實資料,使用偽造文書,盜用他人身份,或以其他非法手段獲取現金分享款項的行為,受惠人除了須全額退還不當取得的款項外,還須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呼籲居民切勿以身試法。

  • 冒政府發現金分享電郵 司警籲民提防釣魚網站

    冒政府發現金分享電郵

    司警籲民提防釣魚網站

    【本報訊】近日,司警局發現有騙徒假冒澳門特區政府名義向市民發送虛假電郵,內容提及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之新規定及相關安排,並於電郵中附有一個快捷連結供市民可”按此”前往查詢,以此誘騙市民訪問假冒的釣魚網站,伺機盜取市民個人身份或信用卡資料作不法用途。

    司法警察局早前曾發出警情通告,提醒公眾慎防騙徒以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名義實施之各類型騙案。司警局反詐騙協調中心再次作出提醒:《二零二五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的相關機構絕對不會發送附有連結的短訊及電郵,更不會要求市民提供任何銀行帳戶及信用卡資料。

    收到自稱為任何機構的來電、短訊、電郵時應保持警惕,切必輕易按照對方要求披露個人、銀行帳戶或信用卡資料,必要時應先通過官方途徑核實對方之真實性。

    如有懷疑,應使用司警局“反詐程式”查核風險指數,又或致電司警局防詐騙查詢熱線88007777或報案熱線993求助。

  • 金錢賄賂簽署提名表 廉署拘至少五涉案人 最高判監八年禁緩刑

    金錢賄賂簽署提名表

    廉署拘至少五涉案人

    最高判監八年禁緩刑

    【本報訊】廉政公署揭發有人涉嫌提供金錢等利益誘使他人簽署《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下稱“提名表”),並有人接受相關賄賂,目的是在今屆立法會選舉中組成提名委員會。

    廉署表示,經調查發現至少五人涉案,他們分別以金錢或其它利益誘使他人簽署及提供經簽署的提名表,當中有人承認作出有關涉嫌犯罪行為,亦有人承認曾偽冒選民簽名簽署提名表。

    廉署認為,有跡象顯示涉案人士涉嫌觸犯《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規定的賄選罪及《刑法典》規定的偽造文件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廉署稱,案件仍在調查當中,正致力追查其他潛在涉案人員。

    廉署強調,根據法律規定,凡親身或透過他人提供、承諾提供或給予任何形式的利益,以使選民組成提名委員會或投票,最高可科處八年徒刑,一經定罪不得緩刑,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第八屆立法會選舉於九月十四日投票,共同選出新一屆立法會的十四名直選議員及十二名間選議員。欲參選的選團必須組成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的確認申請於本月六日下午五時結束,立法會選管會共收到十五份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當中直選九份,間選六份。

  • 濠話坊

    新修《交通法》大幅改動

    違例「扣分」變「記分」制

    新修訂的《道路交通法》,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在五月中與政府代表討論法案的新文本,且作出重大的修改。一常會主席李靜儀表示,政府建議將原有文本的“扣分制”,改為“記分制”,將所有駕駛者初始分值設為零分,根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記分,累計超過十八分或以上將註銷駕駛資格。

    法案又建議設立駕駛進修課程及“分值記錄自動消滅”的機制以扣減分數,但違泊並不列為記分範圍。李靜儀在會後向傳媒總結時表示,政府經考慮立法會及社會意見後,調整和完善法案,特別是設立專門章節規範“道路交通違法記分制”。

    李靜儀引述政府介紹,記分制參考內地、香港及葡萄牙的相關制度,所有駕駛員初始分值為零分,將根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計算不同分值,初步分為犯罪行為(記四至五分)、輕微違反(記二至三分)及行政違法(記一分)。

    酒後駕駛按血液酒精濃度零點五至低於零點八,以及零點八至低於一點二,分別記二至三分。輕微違反行為中,例如嚴重超速、衝紅燈、逆駛、違規倒車等,亦會按其違反的情況記二至三分。行政違法行為包括,不聽從執法人員的指令、作出明顯危險駕駛操作的行為(例如特技駕駛),重型車在有交通信號標明禁止超車的橋樑、引橋或隧道範圍內超車,均記一分。

    政府代表指出,新版的“記分制”與第一文本的“扣分制”有很大分別,包括適用的違法行為的範圍等,都是充份聽取社會意見而訂定。政府代表指會持開放態度,願意聽取社會意見,以尋求最大共識,以完善新版記分制;至於行人違規過馬路等內容仍未開展討論。

    政府強調,記分不是額外處罰,而是基於已確定的違法行為,自動記錄一個相應的分值。政府並提出設立駕駛進修課程,以扣減分數。累計六至十二分可自願修讀課程,修讀課程可扣減三分;累計十三至十七分須於接獲通知起九十日內強制修讀,修讀課程可扣減兩分。如果駕駛員累計分數達到十八分或以上,或在無合理理由下未如期修讀強制性的駕駛進修課程,將會被註銷駕駛資格或宣告駕駛文件不產生效力。

    進修課程需要自費,但具體金額暫未確定。初步建議修讀八個小時,未必需要連續上課,可選擇線上或線下修讀課程。但具體的課程大綱、規則和費用將統一由行政長官通過批示訂定。有關課程並非可以不斷修讀以扣減分數,不論自願修讀或強制修讀,政府建議兩年內只能扣減分值一次。

    法案並建議設俗稱“清零制”,分數記錄將設自動消滅機制,有關分值紀錄自產生之日起計滿兩年自動消除。政府建議並非“一次全部分數清零”,每次記分為獨立分值,例如今年一月記五分,滿兩年後五分會被消滅,但其餘月份被記之分數,因未足兩年仍然存在。政府強調,記分制的目的是提高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並對經常違反交通規則的駕駛員持續評估,改善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並回應執法的需求。

    被問及法案能否趕及今屆會期結束前,即八月十五日前通過?李靜儀表示,一常會已編排至少四次會議繼續討論法案新文本,在完成政策討論後,下一階段將逐條條文審議,委員會將盡力爭取完成。

     

     

    過馬路睇手機罰三百

    刪踩單車戴頭盔條文

    修訂的原文本“扣分制”《道路交通法》法案在二零二四年四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交局指出,修改《道路交通法》目的是為了管理好交通問題,新法案唯一增加的是“扣分制”,並強調法案的底線是一定會有“扣分制”。當日有不少議員認為政府要清晰“扣分制”的立法原意和必要性,切勿“為扣而扣”。

    除“扣分制”外,修訂案亦建議禁止行人過馬路時使用手機,違反者可被罰款三百元。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與政府代表隨後將原文本大幅修改,在細則性討論修訂的新版本“記分制”《道路交通法》法案期間,政府明確行人橫過馬路時禁止操作或觀看流動電話、其它電信工具及影視設備,違者與最初文本同樣建議罰款三百元。

    政府明確行人橫過馬路時禁止操作或觀看流動電話、其它電信工具及影視設備。 按現行法律規定,行人橫過馬路時須注意來車距離及車速,並在確保安全情況下盡快橫過馬路。法案新文本增加盡快“專心”橫過馬路的表述,以及增加“尤其禁止操作或觀看流動電話、其它電信工具及影視設備”,罰金與現行法律相同,違者罰款三百元。

    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指出,會上議員關注實際執行問題;亦有議員關注“專心”橫過的表述。她引述政府表示,無法盡數列舉在馬路上禁止的狀況,因此前提是行人橫過馬路時須注意來車距離及車速,以確保安全;明確禁止行人橫過馬路時觀看流動電話、回覆訊息,若只是接聽電話則不屬上述禁止的情況,政府認為新增的表述更清晰規範。

    有傳媒關注到如何執法的問題?李靜儀表示,在一般情況下由警員在道路上執法,或因上述情況發生意外後判斷行人的有關行為。委員會暫時未就執法的問題作具體討論,會上亦未有討論會否透過“天眼”執法,或待之後再作討論。

    新文本亦規範正確使用輪椅及其它類似的行動輔助設備,應僅供使用者自身使用,不應對第三人構成危險,並不得搭載他人,同時明確機動輪椅或類似設備禁止非行動不便的人士使用。

    政府代表解釋,行動不便人士是指先天或後天因素導致行動受限,須要依賴輔助工具或他人協助進行活動,不妨礙衛生部門的專業意見;輪椅使用者等同行人,須要按一般行人橫過馬路的規定,違者有罰則。但委員會希望政府多向相關持份者、團體了解使用情況及意見,政府表示會在關愛行動不便人士或殘疾人士的基本權利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通行安全作出平衡。

    對於法案最初文本建議腳踏車駕駛者及乘客須佩戴頭盔,李靜儀表示,政府經聽取意見後,刪除有關條文;摩托車駕駛者及乘客維持須佩戴符合標準的頭盔,並維持現有罰則。

    另外,政府建議引入條文,清晰遇到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時的處理方法。若發生交通事故涉及他人死亡、明顯受傷,牽涉的交通事故者要在現場通知執法人員,且停留在該地點直至執法人員到場,如因交通事故自己無法通知則除外。如僅涉及財產損失、無人傷亡時,牽涉交通事故者要現場通知執法人員,或立即在現場向其他涉事方提供身份資料、有效的聯絡方法等;至於車輛無法開動、壞燈如何處理的問題?文本優化條文,建議盡可能在附近安全地方等待救援。

     

     

    將他人鐵馬移位罰千五

    醉毒駕拒測試同記5分

    一常會正討論“記分制”的《道路交通法》法案新文本期間,政府建議若有人在合法的電單車泊位,將他人已停泊的電單車移離,可被罰款一千五百元。政府代表指曾收到市民投訴,泊在合法車位的電單車被人移離至禁止泊車的地點,交局希望清晰罰則條文,警方將透過調查取證處罰違法者。

    文本亦建議加強在巴士站前後十米以內泊車的罰則,由現行三百元調升至九百元,希望避免有駕駛者將車輛泊在巴士站範圍,對巴士上落客造成影響,而現在巴士站停車罰款為三百元。

    政府於二零二三年底向立法會提交修訂的《道路交通法》法案文本時,建議加強對部份違法行為的懲處,包括醉駕、毒駕、酒駕和超速駕駛的處罰。至於在無合理情況下拒絕接受呼氣酒精測試、血液酒精測試或醫生檢查,又或麻醉藥品或精神藥物測試,法案建議對初犯者及累犯者科處的刑罰提高至與“醉酒駕駛罪”或“受麻醉藥品或精神藥物影響下駕駛罪”相同。

    今次大幅修改的新文本亦針對“醉駕”及“毒駕”的違規行為作出討論,並建議將“醉駕”及“毒駕”記五分。對於無合理理由拒絕呼氣酒精測試或血液酒精測試者,將處以加重違令罪,禁止駕駛一至四年,罰則與醉駕看齊。

    但如果涉事駕駛者在最初時拒絕酒精呼氣測試,但最終被確認是“醉駕”行為,是否各記五分?一常會主席李靜儀表示,最終記分情況需要依據確定的違法行為數量作記錄。法案有詳細列明相關分值規定,針對“醉駕”行為將記五個分值,拒絕酒精測試同樣會記五個分值,而輕微違反行為則記兩至三個分值等。法案訂明“記分制”各項分值,但最終記分值需視乎法院的判決確定,按相應違法行為計算。

    新文本又建議增設“妨礙記分公正”處罰,適用於涉輕微違反和行政違法駕駛行為之記分“頂包”或相關教唆促成,可罰款一萬二千元至兩萬四千元。

    法案原文本建議新設“袒護駕駛員”罪的條文,並規定違法駕駛員意圖尋找他人頂包可被處罰,即使犯罪未遂亦可被罰。但政府代表指出,上述條文具有犯罪性質,與現行《刑法典》的“袒護他人”罪不協調,為此政府經考慮“記分制”屬於行政管理措施,決定修改訂立輕微違反性質的“妨礙記分公正”處罰制度。

    新建議是將意圖代替違法駕駛員所承擔的分值記錄,或教唆促成幫助他人毋須承擔分值記錄者,視為妨礙記分公正,可科處一萬二千元至二萬四千元;並有累犯加重條款。

    政府建議,如有關“頂包”涉及犯罪行為就會採用《刑法典》中的“袒護他人”罪跟進處理,若“頂包”只涉及記分方面的,則用“妨礙記分公正”去處罰,屬兩種“頂包”的處理方法。

  • 六公共停車場服務 十一份標書獲接納

    六公共停車場服務

    十一份標書獲接納

    【本報訊】六個公共停車場的服務經營批給公開競投昨日開標,交通事務局共收到十二份投標書,其中十一份標書獲接納,提出每三個月的基準回報金介乎一百零六萬八千澳門元至三百五十萬澳門元不等。一份因表明放棄投標而不被接納。

    今次招標的六個公共停車場分別位於何賢公園、馬六甲街、望善樓、望賢樓、永寧街及河邊新街,合共提供一千一百一十九個私家車和一千七百七十二個電單車泊位,批給期為六年。

    交通事務局運輸管理處職務主管張學寶稱,承批公司除了負責停車場的日常經營管理外,亦要優化停車場的場地和設施,包括設置無感支付和掃描支付電子收費系統、設置電動車停泊區的意外支援警報系統等。他又稱,承投規則已訂明承批公司要遵守的義務,交局去年至上月共處罰三十一宗違反義務個案,主要涉及人員不足,或未能提交錄影設備等。

  • 特區公共財政結餘 至五月底逾百一億

    特區公共財政結餘

    至五月底逾百一億

    【本報訊】財政局公佈的中央帳目資料顯示,五月份博彩稅收七十二億六千萬元,按月減少百份之四點九;一至五月博彩稅收累計三百七十一億元,按年微升百份之零點二,至五月底執行率百份之三十九點八。

    財政局資料顯示,一至五月公共財政總收入四百三十三億一千萬元,當中屬於經常收入的博彩稅收佔八成半,總收入執行率至五月底為百份之三十七點三。一至五月公共財政總開支三百一十六億三千萬元,至五月底結餘一百一十六億七千萬元,按年減少百份之九點一。

  • 社協討論增養老金 倡加至每月三千九

    社協討論增養老金

    倡加至每月三千九

    【本報訊】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調升社保各項福利津貼建議,其中養老金每月增加至三千九百元,獲勞資雙方代表認同和支持。社會保障基金今年亦將就社保給付調整機制開展可行性研究。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由社協主席、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主持,討論今年起調升社保制度各項福利津貼金額的建議,獲勞資雙方代表認同和支持。

    社協勞方代表、工聯副理事長蔡錦富認為,調升金額體現政府對社會保障的重視,又建議在社保給付調整機制中加入更多參考指標。

    社協資方代表、中總副理事長黃國勝相信,政府是經過縝密和科學的研究調升福利給付金額,是改善民生和提升居民生活素質的重要舉措。

    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陳寶雲表示,相關福利金額調升有參考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雖然累積通脹率少於百份之三,未達社保給付調整機制水平,但政府因應社會訴求和經濟發展,為確保居民養老保障,同時關注社會保障制度持續發展,在配合特區今年施政項目,建議今年調升社保各項福利津貼,其中養老金調升至每月三千九百元,升幅百份之四點二八;出生津貼增至六千五百元,升幅約二成。

    她又稱,當局持續以低風險和謹慎理財為投資原則,去年基本是六成現金作銀行定期存款,四成是環球投資股票和債券等,投資回報六十一億元,回報率百份之六點七八,目前社保基金資產穩健,有九百九十八億元。

  • 追討借款不果報假案 內男“屈”友盜竊被捕

    追討借款不果報假案

    內男“屈”友盜竊被捕

    【本報訊】一名內地男子涉借十三萬港元給友人賭博,對方輸光後拒絕還款,該名男子便報假案“老屈”被對方盜竊。司警經調查拘捕該名男子。

    被捕的內地男子姓周,四十七歲,無業;涉誣告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男事主為內地人,與周某為朋友。

    案情指,本月十日,司警接獲涉案的周某報案,指上月二十八日晚在路氹某酒店休息,睡醒發現放在房內的十三萬港元現金被盜,懷疑是同住的男事主所為。警方調查發現疑點重重,經進一步盤問周某才承認報假案。經了解,上月二十八日凌晨,周某自願借出十三萬港元現金給男事主賭博,兩人協議還款十五萬港元。但事主輸光後無還錢及一直拖延,最終更失聯。周某追款不果,於是報假案希望警方找到其蹤影。目前男事主不在澳,警方正跟進案件,周某同時涉不法借貸,會另案跟進。

  • 今掛三號風球機會高 未來兩日或現大暴雨

    今掛三號風球機會高

    未來兩日或現大暴雨

    【本報訊】強烈熱帶風暴“蝴蝶”昨日在海南島西側掠過。氣象局預測“蝴蝶”將由廣東西部沿岸進入內陸,本澳風力再次增強,今日改掛三號風球機會較高,未來兩日出現暴雨的可能性高,單日累積降雨量可達一百毫米或以上,提防暴雨造成的水浸。

    氣象局表示,昨日上午十一時,強烈熱帶風暴“蝴蝶”集結在本澳西南約六百七十公里,以時速約十公里向西北偏北移動,預測在海南島西側掠過,本澳日間維持懸掛一號風球。

    氣象局預測“蝴蝶” 今日將轉向東北,由廣東西部沿岸進入內陸,相關的西南氣流將使本澳風力再次增強,今日凌晨至早上改掛三號風球的可能性較高。受“蝴蝶”相關雨帶影響,昨日本澳間中有驟雨,今明兩日有頻密大驟雨及雷暴,出現暴雨的可能性高,單日累積降雨量可達一百毫米或以上,提防暴雨造成的水浸。

    當局又稱,“蝴蝶”的移動路徑仍存在不確定性,呼籲市民留意最新天氣資訊,並提早做好防風及防水浸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