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青墮裸聊
遭勒索萬一
【本報訊】一名本澳青年墮裸聊勒索,損失一萬一千元人民幣。司警接報調查案件,暫未有人被捕。
本月一日,案中的本澳男事主在網上社交平台認識一名女子,兩人其後轉用通訊軟件聯絡。未幾,該名女子引誘事主進行裸聊,事主同意,兩人裸聊一會後便掛線。該名女子其後傳送與事主的裸聊影片及事主的手機通訊錄給他,勒索一萬一千元人民幣,若不付款便公開有關影片。事主擔心醜事外傳,按指示轉帳有關人民幣,詎料該名女子繼續索款。事主拒絕,經考慮至本月三日向司警報案,報稱損失一萬一千元人民幣。

澳青墮裸聊
遭勒索萬一
【本報訊】一名本澳青年墮裸聊勒索,損失一萬一千元人民幣。司警接報調查案件,暫未有人被捕。
本月一日,案中的本澳男事主在網上社交平台認識一名女子,兩人其後轉用通訊軟件聯絡。未幾,該名女子引誘事主進行裸聊,事主同意,兩人裸聊一會後便掛線。該名女子其後傳送與事主的裸聊影片及事主的手機通訊錄給他,勒索一萬一千元人民幣,若不付款便公開有關影片。事主擔心醜事外傳,按指示轉帳有關人民幣,詎料該名女子繼續索款。事主拒絕,經考慮至本月三日向司警報案,報稱損失一萬一千元人民幣。
六澳民墮公檢法
幸司警及時聯絡
保逾百四萬不失
【本報訊】司警反詐中心根據情報分析,日前先後聯絡到六名正墮入公檢法電騙的居民,幸及時告知,令該六人保逾一百四十六萬澳門元不失。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案件。
司警表示,早前該局反詐中心根據情報分析,得悉六名本澳居民正墮公檢法電騙,隨後成功聯絡到該六人。經了解,六名事主分別於本月四至九日,收到假冒“公安”來電,指其在內地涉及刑事案,要求接受調查。事主信以為真,按指示用手機與“公安”進行視頻辦案,期間開啟手機屏幕共享功能,以及簽署“保密協議”,其中一人更按指示準備租住酒店“受查”。當各事主準備轉帳款項用作“資金審查”時,司警及時介入告知事主受騙,令事主共力保逾一百四十六萬澳門元不失。司警正在調查案件。
丈夫與妻吵架
衣架電線襲擊
【本報訊】台山中街某大廈單位昨日凌晨發生傷人案。一名本澳男子疑與妻子吵架,用衣架及手機充電線襲擊對方,妻子的頭和手部受傷。治安警接報到場截獲涉案丈夫,妻子由消防救護車送院治理。案件轉交司警跟進。
昨日凌晨一時許,治安警接獲台山中街近逸麗花園發生打架事件,有一名傷者及有襲擊用的武器。警員到場了解後,於台山中街某大廈單位接觸到一名五十多歲本澳女子,其頭和手部受傷,消防救護員將她送院治理。警員在場亦截獲涉傷人的五十多歲本澳丈夫。
治安警經初步調查,懷疑涉事夫婦因家事發生爭吵,丈夫用衣架毆打妻子雙臂,及手機充電線擊傷她的頭部。案件轉交司警跟進。
司警破不法匯兌
拘內地男換錢黨
【本報訊】司警巡查揭不法匯兌案,拘捕一名內地男換錢黨,扣押逾三萬八千多港元現金及籌碼,以及兩部手機。
被捕的內地男換錢黨姓歐陽,四十九歲,無業;涉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本月十日下午,司警巡查新口岸某賭場期間,發現涉案的歐陽某先後與兩名內地男客人交易,該兩名客人收取歐陽某港元現金後便進入賭場兌碼。警員隨即拘捕歐陽某及截獲該兩名賭客,並查悉歐陽某從今年七月開始犯案,至今獲利一千二百港元。早前該兩名賭客分別向歐陽某兌換二千二百及三萬四千四百港元籌碼,但未開始賭博便被截獲。司警在歐陽某身上起出二千元人民幣及兩部手機,連同兩名賭客兌換的籌碼一同扣押。

海關首八月打擊侵權
破獲十七宗拘卅四人
【本報訊】今年一至八月,海關共接獲九十三宗侵權舉報,經調查後成功送交檢察院有十七宗,涉案三十四人。海關助理關長葉華釗表示,海關已加強市面巡查、利用大數據打假系統等科技手段加強網上監控,相信起到震懾作用。
海關昨日舉辦社區打假聯絡機制成立十周年宣傳活動。葉華釗稱,至今有二十一個業界組織及社區團體加入,涵蓋青年、工會、旅遊、物流、物管、文遺等不同範疇,有利掌握侵權情報,精準部署打擊行動。海關未來會繼續拓展網絡,擴大覆蓋範圍。
政府計劃修法加強打擊水貨活動。葉華釗稱,海關將全力配合有關部門修訂對外貿易法等相關法律,並會在過程中反映執法面對的困難。目前海關採取全鏈條策略打擊水客活動,包括源頭派發點及口岸通關打擊,並會因應走私模式變化調整策略,同時透過科技手段,以及與內地、香港海關合作交流情報,提升執法能力。
另外,中秋節將至,海關提醒市民留意月餅入境規定,若所攜月餅含有重量累計超過百份之二肉類或海鮮,須填寫申報單並接受檢疫。海關呼籲入境澳門前,先了解相關規定及檢疫要求,避免誤觸法網。




海關截廿三宗“走水”
檢獲近三百萬元貨物
【本報訊】海關過去一周分別在澳門國際機場、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關閘口岸及內港碼頭,截獲二十三宗“走水貨”案,拘捕二十三名水客,起出大批水貨,市值二百九十八萬澳門元。
海關持續打擊水客活動,本月四至十日,分別在澳門國際機場、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關閘口岸及內港碼頭,截獲二十三宗“走水貨”案,合共檢獲五萬三千支香煙、三萬二千支電子煙、一百九十五件美妝產品、一百零八部舊手機、七十三公斤銀粒、六十支烈酒、四十八支中國白酒、三十五件名牌手袋及衣物、七隻手錶市值二百九十八萬澳門元,涉案香煙的應繳稅款為八萬澳門元。
上述期間,海關在澳門國際機場入境旅客檢查區,截獲兩名內地人,揭發其將大量香煙藏匿於隨身行李內。而關員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旅客檢查區,先後截獲兩名內地人及一名本澳居民,揭發其分別將電子煙、美妝產品、手錶、名牌手袋及衣物藏匿於隨身行李內,試圖將之偷運出入境。
此外,海關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出境車道,截查一部跨境車輛,揭發一名本澳駕駛者將中國白酒藏於車輛內。海關亦在關閘口岸出境旅客檢查區,先後截獲兩名內地人、五名香港人及九名本澳居民,揭發該等人士分別將舊手機及銀粒等,收藏於衣物及身體各處。海關並在內港碼頭對一批進口烈酒進行檢查,發現貨物的實際數量與申報文件所載的數量不符,涉嫌以瞞報方式非法進口本澳。
上述的涉案人士年齡介乎十八至五十六歲。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之規定對涉案人士作出起訴,相關違法行為一經證實,可被科處最高十萬澳門元罰款,同時充公緝獲的貨物。其中一名涉案人士同時涉違反《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之規定,個案轉交衛生局跟進。

MPay錢包款項被轉移
金管局促保客戶權益
正極積配合司警調查
【本報訊】有市民於網上社交平台反映,子女的MPay電子錢包帳戶資金懷疑被電話號碼前持有人轉移,報警求助。金融管理局表示,初步了解可能涉及帳戶擁有權的爭議,個案現正由司法部門跟進,有關金融機構正積極配合相關調查工作,當局持續跟進有關情況。
金管局稱,一直十分關注電子支付的使用安全,並要求支付機構須針對帳戶註冊、重設密碼、支付交易、身份核實等環節,設有相應的身份驗證措施,以確保支付安全及保障客戶權益。
澳門通表示,相關情況正由司法警察局跟進,公司會積極配合。公司就相關用戶反映情況展開核查,核查顯示MPay系統及安全機制運作正常,暫未發現系統安全方面存在異常,公司會持續跟進,並按照相關部門指引處理。澳門通稱,MPay始終將用戶帳戶安全放在首位,同時提醒用戶及時完成MPay帳戶實名認證,並妥善保管帳戶及個人資料,切勿向他人透露重要帳戶資訊。

受益人去年減近四百
【本報訊】去年向社會保障制度供款的受益人共三十五萬一千人,按年減少三百九十三人,減幅零點一個百份點。期內社保基金共收到約三億七千萬元的供款,按年減少約百份之零點六,其中強制性制度供款約三億元,佔八成一;任意性制度供款約七千一百五十二萬元,佔一成九。
社保年度報告顯示,去年有供款的僱主共二萬七千五百六十一名,較二零二四年減少八百零三名,減幅百份之二點八。當中,有三百四十八名僱主申報結業,而申報所有僱員已離職的僱主有二千零三十九名。去年新註冊僱主共有二千二百五十五名,較二零二四年減少二百三十三名。
給付方面,去年因調升社保制度各項給付金額及領取福利金人數按年增加七千五百一十八人,福利金及津貼支出總金額增至約六十八億四千萬元,按年增加百份之九。其中養老金(包括額外給付)增加約四億三千萬元,增幅百份之七點七。
非強制央積金方面,去年公積金共同計劃累計生效僱主三百三十二名、僱員三萬三千名,公積金個人計劃參與人數近八萬四千人,共有十一萬二千人參與制度。去年底共有八間基金管理實體提供共五十三項退休基金,資料顯示,去年全部退休基金的年回報均為正數,其中最高為百份之二十八點二,最低百份之零點一二,平均回報為百份之十二點三七。
另外,截至去年底,社保基金共收到五萬二千多份現金分享聲請發放,當中約四萬二份獲接納,另有二百一十七份不獲批准,四百二十份因重複聲請或取消聲請而歸檔,其餘一萬份聲請仍待決,當中約七千三百份因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待聲請人補交資料。
國際煙花匯演期間
澳半島禁飛無人機
【本報訊】為確保“第34屆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順利舉行,民航局根據第16/202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之《澳門空中航行規章》第66條規定,將於2026年9月12日、19日、25日、10月1日及4 日的晚上20:00至23:00 (共5晚),在澳門半島實施無人機禁飛措施,但獲民航局許可為是次活動演出及拍攝之無人機活動除外。
民航局提醒,即使較早前已獲民航局書面許可於上述日期放飛無人機的團體或個人,亦須遵守本次禁飛通告,停止放飛無人機。對於違法者,民航局將依據第4/2025號法律《民航活動法》第五十九條作出相應處罰。
禁飛通告已刊登於今天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36期第二組副刊。
港借貸公司向澳人招手
金管局指不合法防受騙
【本報訊】金融管理局近日留意到有鄰近地區的借貸公司透過社交平台招攬本澳居民進行借貸活動,特此發佈公告提醒,有關實體並未獲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任何金融活動。
為保障公眾利益,金管局呼籲公眾應透過金管局公佈獲許可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取得合法的金融服務,以免受騙及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根據《金融體系法律制度》,只有獲許可的金融機構方可在澳門特區經營金融業務。任何人士或實體未獲許可從事金融業務,將構成嚴重行政違法行為,可被科處五十萬至五百萬澳門元罰款。倘有關違法行為嚴重干擾金融體系的穩定或擾亂金融市場的正常運作,則最高可被科處一千萬澳門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