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控煙法首場諮詢會
團體倡增設舉報平台
【本報訊】修改控煙法昨日起公開諮詢一個月,並舉行首場工商及旅遊業界的團體專場諮詢會,共約八十人與會。有團體建議促請當局增加煙稅,引入攝錄取證及控煙電子舉報平台等,亦有與會者建議調升違法吸煙罰款和執法力度。
修法建議擴大室外禁煙範圍、禁止管有電子煙、引入煙草製品標準化包裝制度等。會上共有七名團體代表發言,其中無煙澳門健康生活協會代表建議擴大學校周邊禁煙範圍,同時促請當局增加煙稅,引入攝錄取證及控煙電子舉報平台等。
衛生局代局長鄭成業在諮詢會上表示,特區政府透過循序漸進方式逐步擴大禁煙範圍,加強對電子煙規管,並配合煙害宣傳與戒煙服務,相關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數據顯示,本澳整體吸煙率及青少年煙草使用率均呈下降趨勢,更提前實現世界衛生組織訂定“煙草使用率相對減少30%”的目標,反映現行控煙政策方向正確。隨着居民日益關注“邊行邊吸煙”(俗稱“火車頭”)等室外吸煙行為所帶來的困擾,加上電子煙、尼古丁袋、草本煙及水煙等新型煙草產品逐漸流行,對青少年健康構成潛在威脅,居民對完善《控煙法》的訴求不斷上升。衛生局為保障居民健康並回應社會訴求,參考內地、香港及其它國家或地區的控煙經驗,並結合本澳實際情況歸納出五項修法重點,冀各界踴躍提出意見與建議,共同推動“無煙澳門”建設。
有旅遊業界代表贊同政府擴大室外控煙範圍,建議將禁煙範圍擴至世界文化旅遊景點周邊,包括大三巴至新馬路噴水池一帶;提議改造垃圾桶,增設針對性的煙蒂回收集器具,同時強化禁煙標識、在各口岸電子屏幕滾動播放控煙宣傳,讓遊客清晰知曉禁煙區域,避免誤墮法網。
學聯代表支持統一管理煙草包裝,認為可降低青少年因新鮮感吸煙的意欲,又建議優化室外吸煙區設計,確保煙霧不外飄及遠離人流等。
有煙草業界人士則認為,將煙草包裝的健康警示擴大至八成五會覆蓋品牌及生產資訊,影響消費者識別。亦有與會者建議調升違法吸煙罰款和執法力度。
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松表示,目前澳門其它行政違法行為,如亂過馬路罰款三百元、亂扔垃圾罰款六百元等,因此管有電子煙罰款金額初步考慮為 一千五百元;若煙草管制設立過高罰則,可能與整體法律體系不協調。
林松介紹了五項修法重點時表示,包括:(一)針對“邊行邊吸煙”帶來的二手煙問題,建議擴大室外禁煙範圍,將學校、托兒所等場所出入口列為法定禁煙地點,並允許政府在聽取社會意見後在部分人流密集的街道、廣場設立“禁煙區域”;(二)為防止青少年接觸新興煙草產品,建議禁止尼古丁袋、草本煙及水煙(包括水煙煙草/水煙膏、水煙壺)製造和流通;(三)雖然特區政府已禁止電子煙的製造、分銷、銷售、進出口及攜帶出入境超過三年,但在社會上仍不時發現吸食或偷運的情況。為進一步加強管控,建議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四)為減低煙草包裝對吸煙者特別是年輕人士的吸引力,建議引入煙草製品標準化包裝制度,並擴大健康警示圖文標籤在包裝上的比例;(五)為保障巡查時衛生局監察人員人身安全並提升執法效率,建議允許前線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配備可攜式攝錄設備,以便在發生衝突時作出記錄並輔助取證及記錄過程。
林松又稱,控煙法是屬行政違法,在街上人員或管理單位無權力對市民開展搜查;至於學校或其他兒童機構的內部管理,是否可檢查學生書包或隨身物品等,則屬於機構自身規章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