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
擬罰千五不設過渡期
修改控煙法提出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禁止尼古丁袋、草本煙及水煙等製造和流通。衛生局表示,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初步計劃和違法吸煙相同,屬於行政違法,罰款一千五百元。衛局指出,本澳禁止製造、銷售、進出口和攜帶電子煙,迄今已逾三年,故今次修訂對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不設過渡期。
電子煙在青少年群體中吸食情況持續上升,令人關注。世界衞生組織去年十月首次發佈對全球電子煙使用情況的估算報告,稱全球有超過一億人正在使用電子煙,當中至少八千六百萬成年人;在十三歲至十五歲的青少年中,至少有一千五百萬人使用電子煙。值得注意的是,世衛報告指出,青少年吸食電子煙的可能性平均是成年人的九倍。根據《澳門人口煙草使用調查》結果顯示,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二二年間,捲煙使用率由一成六下降至一成,反映本澳的控煙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然而,調查發現,電子煙在青少年群體的使用率不僅上升,且大大高於傳統捲煙。十三至十五歲中學生的電子煙使用率為百份之四,較二零一五年的百份之二點六多出百份之一點四,亦顯著較捲煙使用率的百份之二點一高約一倍。
青少使用電子煙增
電子煙與傳統煙草一樣含有令人上癮的尼古丁,電子煙既不是傳統煙的替代品,更可能成為青少年吸煙的入門產品,甚至會破壞多年來控煙工作的成果。衛生局表示,雖然社會普遍認為電子煙危害較傳統煙草輕,但世界衛生組織強調電子煙危害絕不比傳統煙草低。電子煙因可轉換多種口味,且刺激性較傳統煙草低,特別吸引青少年使用。青少年使用後對尼古丁產生耐受性,繼而轉用傳統煙草的情況十分常見,危害極大。為進一步禁止電子煙,政府提出修改控煙法,其中建議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包括機身、煙油及煙枝,處罰則與違例吸煙相同。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表示,目前澳門其它行政違法行為,如亂過馬路罰款三百元、亂扔垃圾罰款六百元等,因此管有電子煙罰款金額初步考慮為一千五百元;若煙草管制設立過高罰則,可能與整體法律體系不協調。
雖然澳門三年前已立法禁止電子煙的製造、分銷、銷售、進出口及攜帶出入境,違者罰款四千元,如私人實體或煙草業違法將被科處二萬元至二十萬元,但仍不時發現煙民吸食或偷運。若未來在公眾地方禁止管有電子煙,相信可大大降低電子煙的流通。關於禁止管有電子煙會否設過渡期。衛生局強調,二零二二年十二月本澳已禁止製造、銷售、進出口和攜帶電子煙,迄今逾三年,理論上這三年可算是“過渡期”,故今次修訂對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不設過渡期。衛局亦曾研究私人地方禁止吸食電子煙,但基於衛局沒有搜查私人場所權限,存在執法困難,需再研究。衛局將深化跨部門協作,逐步落實控煙宣傳,包括將控煙宣傳納入青少年健康生活方式培養工作。

吸煙率達世衛目標
全禁恐呈現地下化
經過多年控煙,本澳吸煙率由控煙法生效前的一成六,下降至去年的一成一。對於有意見提出全面禁煙或提升煙草稅,衛生局認為一刀切禁煙的做法不可取,擔心會出現地下化的情況,又指現時本澳煙草稅約佔零售價六成,由於鄰近地區煙草稅更低,若將本地煙草稅提升太高,相信走私情況會非常嚴重,需整體考慮。而為減少行人道路上吸煙的“火車頭”現象,政府計劃擴大室外禁煙範圍,並繼去年底率先在四所學校和托兒所門外設禁煙區,今年二月在宋玉生公園周邊街道亦試行“禁煙區”,社會反應正面。
現行控煙法於二零一二年開始生效,當時已禁止大部份公共場所的吸煙,並對煙草製品的銷售以及廣告促銷作出更嚴格的限制。二零一八年第一次修改該制度,將巴士站及巴士站附近十米範圍列為禁煙地點,娛樂場所全面禁煙,電子煙亦作為煙草產品納入監管,並對煙草製品的展示作出禁止。二零二二年第二次修改,禁止電子煙的進口、生產及流通,包括口吸煙及鼻吸煙的相同限制。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表示,經過社會共同努力,澳門的煙草使用率顯著下降,由二零一一年的百份之十六點六下降至二零二五年的百份之十一點二,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相對下降三成的目標。
然而,“邊行邊吸煙”所產生的二手煙害對市民仍造成一定滋擾。為擴大室外控煙範圍,減少“火車頭”現象,衛生局繼去年十一月率先在三所學校及一間托兒所門外劃定禁煙範圍。今年二月,宋玉生公園周邊街道亦試行“禁煙區域”,區域內共設九個指定吸煙點,並遠離大廈出入口、巴士站和斑馬線。試行期間工作人員將不定期巡查,若發現吸煙者沒有在“指定吸煙點”範圍內吸煙,只作勸喻,不作處罰。措施實行至今,社會反應正面。為減少吸煙點二手煙四處飄散,衛局正計劃在其中一個吸煙點加設擋板。衛生局表示,將持續評估相關成效,並吸取經驗作出優化措施,為日後修改《控煙法》提供參考依據。
皇朝街道試點禁煙
衛生局表示,當前沒有國家或地區能實施單一禁止措施,均是採取現時修法提出將人流密集地方列為禁煙區域的做法。明白措施不能完全滿足市民期望,但希望能先解決人流密集地方的“火車頭”問題,同時向吸煙者傳遞有關行為是不受歡迎的重要信息,希望吸煙者收歛。
衛生局表示,特區政府貫徹落實《健康澳門藍圖》中降低煙草使用率的目標,以立法、執法、教育宣傳及鼓勵戒煙等多管齊下策略執行各項控煙政策和措施。對於有意見提出全面禁煙,衛生局又認為一刀切禁煙的做法不可取,會出現地下化的情況,又指現時本澳煙草稅約佔零售價六成,由於鄰近地區煙草稅更低,若將本地煙草稅提升太高,相信走私情況會非常嚴重,需整體考慮。

擬擴室外禁煙範圍
前線執法配備攝錄
政府正就修改控煙法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諮詢,修法循五個方面開展,包括擴大室外禁煙範圍;建議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引入煙草製品標準化包裝制度,擴大健康警示圖文標籤比例;建議允許前線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配備可攜式攝錄設備等。衛生局表示,隨著社會轉變,行人道路上吸煙的「火車頭」現象對市民造成滋擾,加上全球煙草市場出現新變化,對青少年構成潛在威脅,不容忽視,故此有必要修法強化控煙措施。
今次修法具體內容包括:(一) 針對“邊行邊吸煙”帶來的二手煙問題,建議擴大室外禁煙範圍,將學校、托兒所等場所的出入口列為法定禁煙地點,並允許政府在聽取社會意見後在部份人流密集的街道、廣場設立禁煙區域。
(二) 為防止青少年接觸新興及再流行煙草產品,建議禁止尼古丁袋、草本煙及水煙(包括水煙煙草/水煙煙膏及水煙壺)的製造和流通。
(三) 雖然特區已禁止電子煙的製造、分銷、銷售、進出口及攜帶出入境超過三年,但社會上仍不時發現吸食或偷運情況。為進一步加強管控,建議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
(四) 為減低煙草包裝對吸煙者特別是年輕人士的吸引力,建議引入煙草製品標準化包裝制度,未來捲煙的包裝將採用統一的底色,商標的字體、大小、顏色及擺放位置均須按規定標準化處理。同時,建議將所有煙草製品健康警示圖文標籤佔主要展示面積的比例,由現時的五成提高至八成五,並設一年寬限期,讓煙草商可逐漸消耗市面上已有的煙草產品。
(五) 為保障衛生局監察人員在巡查時的人身安全,並提升執法效率,建議允許前線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配備可攜式攝錄設備,以便在發生衝突時作出記錄以輔助取證及記錄過程。
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松表示,現時全球多個國家及地區已將合法吸煙年齡提高,或設定特定出生年份後的人士禁止購買煙草產品措施。他強調,衛局秉持“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基本原則推進各項控煙措施,暫時短期內未有相關規定,但會納入日後政策研究的考量範圍。
允前線配置攝錄機
對於諮詢文本建議允許控煙監察人員配置可攜式攝錄設備,以輔助控煙執法。林松強調,若相關建議獲得通過,該設備僅於發生衝突時方可使用,並非任何時間均會開啟;開啟前會先提示居民,開啟時亦有閃光燈提示攝錄機正在運作。衛局期望藉此降低衝突發生的機會,同時減少巡查每隊的人數。現時為避免發生衝突,每隊或需三至四人,將來可減少至兩人一隊,從而提升執法效率。
林松又稱,控煙法是屬行政違法,在街上人員或管理單位無權力對市民開展搜查;至於學校或其它兒童機構的內部管理,是否可檢查學生書包或隨身物品等,則屬於機構自身規章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