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台

結完就分

本澳假結婚案遏而不止,即使刑事化已多年,但違法情況沒完沒了。警方早前公佈的數據顯示,去年至今年二月,共查獲五十八宗“假結婚”個案,最長的一段“姻緣”長達十九年始被“拆散”,被揭發的不僅是假夫假妻,還有牽紅線的“媒人”。男女雙方假結婚為的不外乎金錢和居澳權,真正令到婚姻僅剩下「一紙婚約」,有需要便結,冇需要即離,各取所需。更甚的是,有人假結婚為的竟是滿足一己私欲。

警方本月初破獲一宗假結婚案,男方以接受性服務為報酬,與女方假結婚以協助其及兩名繼子女取得澳門居留資格,由結婚到離婚逾十年時間,以解決單方面的性欲來維繫這段“姻緣”,實在太離譜。男為慾,女為錢。近日,警方再破一宗假結婚案,涉案女子收取三十五萬元報酬,“嫁”給一名內地男子,對於騙取本澳居留資格後離婚,再申請現任妻子來澳,這種相當明顯的假緍姻,當然被警方輕易識破。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規定,假結緍的男女雙方乃至中介人均須承擔刑事責任,可被判處監禁兩年至八年,得不償失。除負上刑責外,居留權會被宣告無效,即使已取得身份證亦可被註銷,即使涉及未成年子女,不論是否在澳出生,同樣可被註銷身份證。身份證明局資料顯示,過去十年間,有二十五宗假結婚罪成個案,涉及四十六人被註銷身份證。要打擊假結婚,除靠大眾舉報,對於有不尋常婚姻關係,當局的主動調查同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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