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台

從心所欲不逾矩

古語云:人不風流枉少年。當然,年紀大一樣可以風流。不過,此風流不同彼風流。最近在本澳發生的一宗性騷擾案更可斬釘截鐵肯定是下流。事緣一名年屆七十歲的老翁因身體不適,由救護車送往山頂醫院就診,未知是否因流感搞到頭暈身㷫,意識模糊,還是老眼昏花,竟伸手觸摸協助治療的一名女護士胸部,受辱女護士立即報案。當警員到場處理時,老翁竟意猶未盡,向問診中的女醫生再度施以「鹹豬手」,觸摸她的胸部和拍打其背部,警員立即上前制止並將其拘捕,有人否認犯案。

一次或許無意,兩次必定有心。雖然,現代人較為長命,很多人能活到八十、九十歲。但人生七十古來稀,能活到如此歲數,應做到如古人所言的「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惟涉事老翁只做到上半句,未能達至下半句的道德修養。有病睇醫生卻生猛得毛手毛腳,向女護士和女醫生做出非禮之事。勿以為貪得意動動手,沒有甚麼大不了,事實是分分鐘要負上刑責。七旬之年因觸犯性騷擾罪被法辦,只能說咎由自取!

特區政府於二零一七年修改《刑法典》時引入“性騷擾罪”,對“非禮”行為刑事化。但“非禮”的行為要構成性騷擾罪,須視乎一此要件。具體來說,行為人是故意接觸被害人,又或故意迫使被害人接觸行為人或第三人的身體,而被害人則是被迫忍受有關身體接觸。一般情況下,性騷擾罪最高處一年徒刑或科一百二十日罰金。若情節加重,刑罰將加重三份之一。如果性騷擾的被害人未滿十四歲,則會適用對兒童的性侵犯罪的規定,處最高三年徒刑。

山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