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台

酒醉三分醒

澳門整體治安長期保持穩定,嚴重罪案鮮有發生。然而,風化案偶有出現,單是今年有公佈的已好幾宗,今年三月,司警拘捕一名涉嫌性侵及性騷擾五名女子的心理治療師,四月,又有一名男中醫涉嫌性侵接受治療的女童被捕。近月,一名高中女學生凌晨途徑渡船街,亦被一名緬籍男外僱“胸襲摸腰”,再來,就是一名公務員藉教導游泳,對一名女泳客“上下其手”。愈數愈教人心寒,偏偏這樣的事情卻變態地發生著。

近日,一名四十多歲男外僱涉嫌清晨時份在街上,觸碰一名七旬女長者下體,受害人更因此慌亂跌倒,臉部和膝頭受傷。警方透過天眼鎖定並拘捕涉案外僱,落案控以「性騷擾罪」,移送法辦。有人被捕時辯稱醉酒斷片,未能回憶起自己所作所為。類似的非禮或性侵案件說是偶發,但卻又一次又一次發生。外僱涉及非禮案已非一兩次的事,街上作案最普遍,過往同類案件,作案者事後大多以醉酒為由,自圓其說。所謂酒醉三分醒,一經定罪,還是逃不過刑責。

根據本澳刑法典規定,「性脅迫罪」是指以暴力、嚴重威脅或使人喪失意識/不能抗拒的狀態下,強迫他人忍受猥褻行為(如觸摸性器官)或強迫其作出性行為,可處以二年至八年徒刑;「性騷擾罪」則指強制他人忍受或進行性方面的身體接觸(含物件),最高可判一年徒刑或罰金。若受害人未成年,刑期加重。雖然,本澳有法懲治變態佬,也有天眼幫助緝拿淫棍。不過,女仕們在某些場所或僻靜街道都要份外留神,學懂保護自身安全。

山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