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台

背景審查

最近一宗院舍兒童性侵案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由於事件的嚴重性,社文司聯同相關政府部門近日召開兒青院舍機制檢討會議,與社服界代表及機構負責人共同交流及商討優化監管與保護兒童措施。近年,本澳偶有發生兒童性侵案件,包括不只一次出現在補習社場所內。為此,已生效的《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以及於今年年中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的《私立進修中心的法律制度》法案中,均引入嚴格的監管和防範機制,以保障學童安全。

有關法案引入人員資格審查,由補習社持牌人、股東、董事等指定人員,到聘用的導師乃至其他工作人員,都須具適當資格,包括須提交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行為紙)和個人聲明等。並針對「性侵犯罪」與「毒品犯罪」實施最嚴厲的長期限制,不論已服刑完畢還是法律上獲得「洗底」,只要曾觸犯性侵或毒品罪行,皆終身不得在補習中心任職。關於這一點,在上述的檢討會議中也有提出對院舍引進員工背景審查機制。

為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長,針對特定場所人員引入預先審查機制有其必要。政府希望商討出方案後,能應用到照顧弱勢的各類院舍服務,以確保社服機構築起更全面的保護網。背景審查重要,不過很多時涉案者皆為初犯,機構自身內部監管同樣重要,採取防範性保護措施外,應更多關注接受服務者的一舉一動有否異常,其照顧者或家長們亦當如此,只有及早發現問題才能阻止不幸事件發生。

山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