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台

後花園

隨著本澳旅遊業迅速發展,兩三個名勝景點並不足夠,需要有更多資源或元素補充才能做到持續性。近日,愈來愈多旅客鍾意來澳尋幽探秘,漫步社區,甚至深入人煙稀少的離島村落。但離島要開拓旅遊業並非易事,它不僅是澳門後花園,大規模開發雖要審慎考慮之外,村屋業權亦是一大難題及障礙。哪怕最基本的水電設施都成問題,要發展旅遊業,進行商業活動談何容易。即使村民有想法,都得政府首肯才能推動。

對於一直有意見要求加大村屋電錶,以改善生活和營商環境。近日,運輸工務司在立法會上再次回應有關問題時,重申處理前提是必須要合法。現時提供的電力是按原先村屋均屬一層的平房為考慮,基本可滿足一般兩房一廳住宅的日用電需求。眾所周之,對於未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村屋或僅持「紗紙契」的土地,未經政府批准都不得隨意改建、加建或重建,否則均視為違法工程。因此而加大電錶亦不可能。

「紗紙契」土地和村屋是歷史遺留下來的產物。然而,回歸後的澳門政府已多次明確「紗紙契」非為土地所有權的法定憑證,不獲特區政府所承認。過去法院也作出過相關裁決,凡涉及紗紙契地段的買賣或租賃之交易行為,均不合法,買方或租戶的權益得不到法律保障。現時政府強調村屋的處理是尊重歷史原因和考慮居民的生活需要。若土地權由不合法轉為合法或許想得太遠,不過站在社會發展及旅遊資源開發角度看,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否讓離島有更佳的發展,值得探討和思考。

山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