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用土地
政府推出三十九幅閒置土地作為臨時用途,包括建設公共停車場、休憩區及康體設施等,以回應社會需要。然而,當中個別土地並非閒置,反而被人非法佔用多時。政府今年已先後採取行動收回有關土地,以作規劃臨時利用。有關非法佔用行為不僅是生人霸死地,更將死地變活地搵真銀。過去,被人霸佔的政府土地多用作擺放建築廢料或雜物,勉強算是閒置地,但今年至少有兩幅被收回的霸地被人長期用作私人收費停車場圖利。
今年三月,政府先是收回位於田畔街一幅國有土地,面積達一千六百八十五平方米,現場建有一磚牆、鋅鐵頂蓋物及數組金屬棚架,並放有工具、建築材料和雜物等,被收回前曾長期被用作收費停車場。近日,政府又收回位於沙梨頭街另一幅國有土地,面積約九百八十五平方米,同樣被人非法佔用多時,現場加建金屬閘門、圍板、支架及頂篷構築物,作為收費停放車輛。更甚的是,政府開展騰空土地程序,後者仍繼續佔用著該地。
兩地面積非少,可停泊多輛汽車。心水清的網民紛紛質疑這樣收回土地,非法佔用期間停車場的收益如何處理?甚至有網民計算出相關停車場每月收入十萬元計。凡故意或惡意佔用國家土地,且不服從政府發出的騰空土地命令者,將以《刑法典》的違令罪處罰。罰金則按土地面積大小科處,最高由以往五千元增至三百萬元。究竟多年來的非法收益,能否抵償到該被科處的罰款,不得而知。若證實以公地非法圖利,又應否充公所得?
山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