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公寓千八單位_料明年第四季可住_申請需滿六十五歲

政府提出的五個房屋階梯政策,認為是可以較為系統的向居民供應住房的計劃,並可以考慮到不同社會階層的人群安居需要和購買能力,是更好解決澳門居民住房問題的施政理念。五個房屋階梯除了夾心階層住房外,另一階梯是長者公寓。首幢長者公寓位於東北大馬路,在今年七月二十日舉行封頂儀式,長者公寓樓高三十七層,共有一千八百一十五個單位,預計明年第三季完成裝修工程,第四季起可以入住。

政府設立長者公寓先導計劃,目的是為優先照顧居住在唐樓單位及在經濟上有承擔能力的長者,提升他們的生活便利和生活質素。在入住對象的基本資格方面,初步構想為年滿六十五歲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具有居家生活自理能力,並將結合申請者的家庭結構和居住狀況等因素作為綜合考慮;同時考慮引入計分制度,評定申請者的入住和輪候次序。

行政會在上周公佈長者公寓申請資格,申請人須為年滿六十五歲且具居家生活自理能力的澳門永久居民,每一單位使用人數上限為兩人。若兩人申請共用同一單位,另一位申請人須為年滿 六十歲的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且具備居家生活自理能力。兩位共同申請人之間的關係可以為配偶、親屬或朋友等。倘有申請人的自理能力不足,但在申請共用單位的人或有其他照顧者,例如家傭的協助下能夠居家生活,亦可提出申請。使用費用則參考市場價值,具體金額因應樓層及座向有差異。

長者公寓單位的管理和申請評分由社工局負責。評分準則包括申請人的現居所狀況、目前的共居情況、取得澳門居民身份的年期及居澳時間。申請按評分由高至低排序,評分相同則以電腦隨機抽籤確定排序。若單位不足或已全數被用,未獲分配的申請人將被列入輪候名單。長者公寓的評分準則、單位使用費及保證金金額,將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及調整。

社工局局長韓衛表示,長者公寓計劃於十一月六日起接受申請,希望明年第二季前完成所有評估工作,讓合資格申請人按得分順序,有序選擇單位,明年第四季正式入住。長者公寓入住使用合同為期三年,無異議下可自動續期。

韓衛表示,期望透過線上處理大部份申請個案,會以一戶通確認申請人的居澳年份、物業等背景身份,至於申請人的居家自理能力,可經網上申報系統增加的評估工具作評估及聲明,相信可確認超過九成申請個案。

長者公寓內將會配置基本的家居設備包括傢具、電器、燈具、浴室用品,以及樂齡科技例如廚房過熱監察、溢水偵測和緊急呼援等聚焦於家居安全及個人支援的設備。而除居住單位外,長者公寓由地面層至三樓設有商舖、配套設施和平台花園,方便長者生活。公寓將會設有二十四小時的輪值工作人員,可為入住長者有緊急需要時(例如發生家居事故時)提供緊急支援。裙樓內還將設置會所式的服務設施,提供集康體、運動、健康支援、親子生活、休閒生活等功能於一身,適合長者活動及社交生活的空間及設施。

長者公寓千八單位

料明年第四季可住

申請需滿六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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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屋定位屬私樓_設十六年禁售期

夾屋定位屬私樓 設十六年禁售期

立法會大會在八月八日細則性通過“夾心房屋”法案,將於明年四月一日生效。個人申請夾屋須年滿二十三歲,家團申請人須年滿十八歲。申請人須為澳門永久性居民,且在澳門連續或間斷居留至少七年。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須遵守收入及資產限額。申請前十年內不得或不曾在本澳擁有物業,但繼承業權除外。曾經取得夾屋、經屋或曾經取得“四厘利息補貼”的受益人不得申請。

申請夾屋只可以透過電子平台填寫申請表格及提交申請文件及資料,其分配採用評分排序,評分因素包括家團結構、人數、家團成員中澳門永久性居民的人數或比例等。每次單位售完輪候隊伍就會解散,不設後補。

若成功購買夾屋,自單位交付使用之日起設十六年禁售期,期間不得出租,亦不得作非居住用途。夾屋首次轉售時房屋局享有優先權購買。若房屋局不履行優先權,業主亦須支付補價後才能轉售,且只限轉售予澳門永久性居民。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偉龍馬路將興建本澳首個夾屋項目,並已完成環評、噪音等研究。他又透露在短期內將會推出三個設計目標,包括兩個房屋及整個偉龍馬路夾屋項目的基建,但暫時並無有關夾屋的具體數量及售價。

“夾屋法”在當日討論期間引起一眾議員質疑,例如夾屋的定位如何?符合居民的購買力?如何解決居民的住屋問題?以及夾屋及經屋定位的分別等。羅立文回應表示,暫時並無夾屋的具體數量。偉龍夾屋的規劃由最初經屋改為夾屋,相信單位數量會減少,但單位面積會稍大、條件較好。夾屋定位為私樓,面積與私樓一樣,唯一不同的是夾屋將興建公共停車場,而非私人停車場。

至於夾屋是否能夠恆常申請的問題?羅立文指夾屋是新鮮的事物,現時提出可否恆常申請他認為言之尚早。他解釋社屋現時已恆常申請,相信經屋及夾屋在未來一定能做到恆常申請。

羅立文指,立法會在一般性討論法案時,已明言有不少居民可以選擇經屋又或申請夾屋,因為申請夾屋的收入上限比申請經屋的上限多一成,收入下限約為經屋上限的一半,相信大部份都是“同一班人”。兩類房屋不同的是性質及業權。夾屋定位是私樓,經屋是公屋。不會在法律中寫明特別照顧某一部份人,例如青年或老年人,但相信青年對夾屋更感興趣。

法案建議夾屋禁售期為十六年,被質疑禁售期太長太苛刻。羅立文認為五年禁售期太短,重申夾屋使用公帑興建,是解決居住問題而非用來炒賣或做生意,若有人需要一間房屋,應該住一段時間,因此建議禁售期為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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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佈夾屋申請條件收入上下限較經屋為高

政府公佈夾屋申請條件收入上下限較經屋為高

政府公報在八月二十一日刊登《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於明年四月一日起生效。法規訂定了夾屋的申請條件、申請人及家團成員的每月收入限額和資產淨值上限。夾屋申請年齡與經屋一樣,必須為澳門永久性居民,連同家團的申請人需要年滿十八歲,個人申請人需要年滿二十三歲,且連續或間斷居住本澳至少七年。夾屋開隊時,“每月收入限額”、“資產淨值上限”等明確數額將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夾屋法”設定 “每月收入限額”訂定申請人及家團成員的每月收入上下限較申請經屋高,其中收入下限為申請經屋收入上限的一半,收入上限則為申請經屋收入上限另加百份之十。以二零二一年經屋開隊為例,一人家團每月收入上限為三萬八千三百五十元,夾屋申請下限定為經屋收入上限的一半;即夾屋一人家團月收入下限為一萬九千一百七十五元;上限則為經屋上限再加一成,即四萬二千一百八十五元。

“資產淨值上限”方面,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資產淨值上限等於為取得經屋訂定的資產淨值上限另加百份之二十。同樣以二一年經屋開隊為例,一人家團申請夾屋的資產淨值為一百二十五萬四千九百元另加兩成,為一百五十萬五千八百八十元。兩人或以上為三百餘萬元。

符合資格的澳門居民,得以個人或連同家團的方式申請購買有關單位。申請由一名申請人提交,如屬連同家團申請,申請人須為年滿十八歲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且在澳門特區連續或間斷居留至少七年;如屬個人申請,申請人須為年滿二十三歲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且在澳門特區連續或間斷居留至少七年。在提交申請期間屆滿之日前十二個月內,申請人須至少有一百八十三日身處澳門。在提交申請之日前的十年內直至簽訂買賣預約合同之日,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均不得擁有本地的物業。

另外,夾屋的戶型分配與經屋有所不同。例如經屋一人只可申請一房戶型,兩人可申請一房或兩房戶型,三人或以上可申請一至三房戶型。但夾屋申請人數方面,一或兩人可申請一房戶型;一至四人可申請兩房戶型,三人或以上家團可申請三房戶型。兩房戶型的人數寬容度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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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旅遊業火熱暢旺黃金週再迎訪客高峰

剛過去的暑假,本澳旅遊業迎來了疫情後最火熱的檔期。旅遊區人山人海,不時要實施人潮管制。七月日均入境旅客逾九萬人次,到八月日均超過十萬人次,酒店入住率去到八、九成,賭收亦節節上升,不斷創出疫情以來的單月新高。旅遊局形容暑假整體訪澳客量非常理想,預料下一個訪客高峰或在本月底的中秋連國慶黃金周假期,期望在節日和煙花比賽帶動下,黃金周期間日均訪澳客量能維持在目前較高的水平。

旅局資料顯示,七月份入境旅客日均超過九萬人次,當月賭收造出一百六十六億多元。沒有最高只有更高,八月日均訪客更逾十萬人次,賭收再下一城,按月升至逾一百七十二億元,不斷創出疫情以來的單月新高。今年一月至七月入境旅客共有一千四百四十萬人次,按年增加三點一倍。而首八個月賭收累計有一千一百四十億元,按年增幅亦近三倍。依目前旅遊博彩業走勢看,加上下半年本澳續有多項大型活動舉行,相信接下來的訪客量能夠保持穩定,全年賭收預算千三億元,可謂毫無懸念。不少學者和專家均樂觀預測今年整體賭收可達一千八百億元,甚至預計明年賭收可望突破二千億元。

暑假酒店入住率亦有八、九成,業界都感到滿意。酒店旅業商會指出,疫後首個暑假檔期旅客量已逐步回復至疫情前約七成,其中七月酒店入住率近九成,八月則維持在九成以上,業界相當滿意成績,同時因應政府批出不少外僱額,業界人手短缺問題已逐漸紓緩,大部份房間亦恢復供應。同時,本澳將有不少盛事舉辦,對下半年旅客數字感到樂觀,業界已做好準備迎接十一黃金周。對於政府計劃研究增加三至四星級酒店比例。旅遊局表示,旅局二零一九年至今共批出二十六個住宿場所牌照,大多數屬三星級以下,甚至是經濟型場所;目前正在審批的申請中,以二、三星級酒店較多,相信是酒店經營者已發現訪澳旅客消費模式轉變。

經濟型酒店申牌增

從上述數據看,本澳旅遊業已恢復了一大步。旅遊局稱,開學後,雖然現時九月日均訪澳客量對比暑假回落至約六萬至七萬人次,但週末仍能上回十萬人次,預料下一個訪客高峰或在本月底的中秋連國慶黃金周假期,期望在節日和煙花比賽帶動下,黃金周期間訪澳客量日均上升至逾十萬人次。旅遊業正逐漸恢復過來,但何時追回到疫情前,確是未知數。整體旅客量固然未返回昔日高峰,當中團客更只見些微氣色。資料顯示,七月隨團入境旅客僅得十一萬人次,首七個月累計下來也不過是四十七萬多人次,遠遠低於疫情前二零一九年逾八百萬人次團客。即使是內地客出遊模式改變,也未能明顯地覆蓋到這個數,仍需努力。

旅遊局今年初起已持續做海外宣傳活動,形容成效不錯,現時正啟動赴印度和馬來西亞的旅遊推廣工作,稍後亦會邀請北美洲遠程市場的旅遊業界代表來澳實地考察。明年起針對旅行團和個人遊的資助或鼓勵性措施,將對準海外市場。旅遊局稱,本澳需補充一些小語種的導遊,為開拓海外市場作準備,亦期望業界可把握機遇和大灣區城市合作設計更多個性化旅遊路線產品。

暑假旅遊業火熱暢旺黃金週再迎訪客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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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六大歷史片區_打造嶄新文旅景點

政府結合私人企業的力量,合作活化本澳六個歷史片區,包括福隆新街步行區、內港二十三及二十五號碼頭、新馬路及十月初五街一帶、媽閣塘片區、益隆炮竹廠片區及荔枝碗船廠片區,藉此打造更多標誌性文化景點,豐富本澳特色文旅元素。政府宏觀希望通過活化六個歷史片區,恢復舊區經濟活力。

政府稱,這些片區具相當豐富建築及歷史特色,所處地點對盤活舊區發展起關鍵作用,但同時存在規模大、活化條件不成熟難點,需要配合較大型和專業規劃,注入完善運作及經營模式,才能有效發展片區文旅價值。政府將以突顯片區文化歷史價值、打造具吸引力嶄新文旅景點,帶動本地文化產業及中小企業發展等基本原則,協調有關項目推進工作。而參與活化片區的六間企業,對大型項目具豐富營運經驗,亦會運用自身資源優勢,組織專業團隊投入片區的規劃及活化,當中媽閣塘片區活化已規劃超過半年。

根據政府公佈,媽閣塘片區活化計劃將與美高梅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合作,把項目打造成具本地文化特色及吸引力的休閒活動及文創藝術園區,實現可持續發展。活化計劃範圍面積約三萬五千平方米,涉及約十三幢建築物,為本澳現存較完整的海事歷史文化與工業廠房片區,主要由昔日政府船塢的造船部、機械部、木工部,以及海事部門辦公室和市立屠房等建築組成,至今仍保存不少具工業特色的建築物,計劃會以建築保育、社區發展、文化推動為原則,深入挖掘媽閣塘的社區歷史故事。

媽閣塘片區已啟規劃

隨著媽閣交通樞紐及輕軌站的落成,提升了媽閣塘片區發展潛力。政府表示,媽閣塘片區鄰近媽閣交通樞紐,非常有利整個片區規劃發展,早前已活化兩棟建築物,但僅觀看展覽和表演時才有人流,難以形成大的活化或活動氛圍效應,需借助商業和餐飲等不同元素。負責的博企表示,媽閣塘片區活化計劃將注入文創銷售、藝術展覽、輕食茶座、特色餐飲、藝術展演及裝置等,並將串聯大三巴核心區、世遺核心路徑及周邊旅遊資源,帶動人流走入舊區。對於坊間提出將首艘噴射飛航放置於媽閣塘,博企指出,本澳水域不夠深,且媽閣塘船塢條件不足,技術上應該做不到。因為活化計劃屬大規模,需時評估,暫時未有活化的具體時間表和預算,並強調會好好利用片區的歷史價值,不必大規模清拆。

政府表示,片區建築物具歷史價值,政府將提供指引,規範活化準則。宏觀希望通過活化六個歷史片區,並嘗試連貫相關區域,恢復舊區經濟活力。但這個宏觀的發展目的“不知道成功與否,但不推行一定不會成功”。

活化六大歷史片區 打造嶄新文旅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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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隆新街藝文步行區_中秋國慶黃金週試行

福隆新街藝文步行區 中秋國慶黃金週試行

今年初新春期間推出的「新馬路任我行」頗受旅客和居民歡迎,令政府在鬧市設置步行區充滿想法,惟考慮到交通問題,政府稍為轉移一吓地點,計劃在即將到來的中秋節及國慶節,試行將福隆新街及附近幾條橫街變成行人專用區,由早到夜,每日試行十四小時,設有日夜不同的體驗環節,除對步行空間進行優化外,並注入藝文表現、休閒餐飲、文創市集、藝術打卡裝置等。冀透過豐富步行區遊賞體驗,吸引人流,為盤活區內經濟帶來正面效益。

“福隆新街步行區計劃”由特區政府聯同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規劃。行人專用區由九月二十九日中秋節起試行,時間為每日上午十一時至凌晨一時,期間僅允許特許車輛通行,其餘時間恢復通車。範圍涵蓋福隆新街、爐石塘巷、新填巷、桔仔街及何老桂巷之間的區域。為豐富遊賞體驗,步行區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五時設有日間文創市集與表演活動,傍晚六時後則為街道夜市與文化導賞。政府稱,活動時間是配合澳門旅客出行時間而定,同時增設夜晚好去處。此外,藉步行區試行期間,在中秋節當晚,文化局將於大三巴牌坊前地舉辦兩場《月滿三巴夜》中秋音樂會,演奏多首以月亮及中秋節節慶為主題的作品,與市民歡度佳節。

設日夜不同活動

政府表示,福隆新街及福榮里的街道兩側多是外形相近的兩層樓房,下層為舖面,上層為住宅,均為坡屋頂形式,反映出十九世紀中式建築的特色,現為被評定的不動產,屬建築群類別。步行區計劃期望以福隆新街為核心,積極發掘、拓展和整合周邊街道的文化資源,與周邊平日旅客及市民人流相對密集的新馬路、議事亭前地、崗頂前地文物建築群等核心旅遊區串聯,創造具活力、藝文氛圍良好的休閒旅遊體驗及舒適的步行環境。至於預算方面,期望透過政府主導,並在大型企業利用商業經驗舉辦活動作引導氛圍後,商戶可投入資金舉辦活動,相信政府和博企投入預算不多。

福隆新街過去十分繁盛,街內老店食肆亦早已有名,街道兩旁的古老房屋也是著名景點,每年有不少旅客慕名而來。雖是遊客必到的地方之一,但變化一直不大,最多的還是到處皆有的手信店,旅客僅是短暫停留,街頭走到街尾,吃過想吃的便離開,人流亦每況愈下。世遺景點是生招牌,不能變,很難變。作為旅遊城市,要讓旅客有新鮮感,只可重新包裝景點,推陳出新。如今設為步行區,相信會令福隆新街再次熱鬧起來,在吸引人流方面應該不是問題。加入藝文元素,旅客駐足時間或許會增長,從而帶動到一定消費,但以區內現時營商形態看,步行區最有機會令食店增多,但整體難有太多改變,要做到盤活區內經濟,有待觀察,畢竟位置靠近大三巴牌坊、議事亭前地,即使起到串聯作用,或許只能做到點綴而已,要再次獨當一面,好視乎活動內容有否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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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及相關補充規範生效

《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及相關補充規範正式生效,將有效落實危險品的監控及預防其發生嚴重意外事故的工作。讓政府預先掌握危險品在本澳的進出、運輸、儲存及使用等實況,藉以排除危險品在各個環節中的安全隱患,從而更有效地保障市民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安全與您”欄目指出,有關制度及補充規範,包括(一)構建危險品的監管及預防體系。預先知悉是危險品的行政監管體系的重要機制,透過具職權公共當局依職權獲悉或危險品用戶預先通知。為此,《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主要施行細則》明確訂定消防局、治安警察局、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海關、海事及水務局、民航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交通事務局及環境保護局等公共實體為具職權公共當局,依照其各自職權預先獲悉危險品在本澳的庫存、種類、流轉、使用地點及用途等最新情況,為危險品資料庫提供數據。

危險品用戶亦須履行預先通知的義務,但為了減少對市民日常生活的影響,第10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了豁免預先通知義務的豁免量,如通渠水及消毒酒精的家用豁免量上限是五公升、漂白水的家用豁免量上限是五十公升,即對於未超過豁免量的危險品則不需要預先通知公共當局。

建立危險品資料庫。“制度”保留並進一步充實消防局根據第5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已建立的危險品資料庫,根據上述具職權公共當局及危險品用戶提供的數據,擴大掌握危險品的儲存、運輸及使用等情況,尤其輸入有關支援民防體系的資料,一旦發生事故可即時展開針對性的救援工作。

(二) 預防嚴重意外事故損害體系。“制度”不影響現行各類危險品的專有法律法規繼續適用及完善,並適時為危險品業界發出適當的技術及操作性的細則性規定,進一步充實危險品管理的法律體系。而《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主要施行細則》訂定消防局、治安警察局、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海關、海事及水務局、民航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交通事務局,以及環境保護局作為具職權公共當局,以便其依職權發出關於持有、製造、銷售、運輸、儲存及以任何其它形式使用危險品時須遵守的適當安全條件的具體指引及建議。

《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規定所有危險品用戶須在危險品各個環節中確保落實及持續採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發生嚴重意外事故,以及減輕其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所引致的後果。危險品專門用戶和重大危險品專門用戶更須履行相應的專有義務,如重大危險品專門用戶於每年一月提交安全報告和指定一名至少具五年工作經驗的合資格工程師作為安全負責人。

此外,“制度”賦予行政長官可透過批示強制某類危險品進入澳門或在本澳生產後,須立即儲存於受管制儲存區,直至該等危險品被使用或出口至外地為止。根據第10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有六類共有九十五種的危險品須儲存於受管制儲存區內,且其對外貿易活動僅可由合資格的轉運公司負責。

“制度”明確賦權治安警察局、衛生局、藥物監督管理局、消防局、海事及水務局、民航局及海關等公共實體進行監察,並可採取移離、隔離或無害化處理危險品、保全性扣押,以及銷毀等防範性干預措施,以避免出現可能造成嚴重意外事故的迫切風險。如有需要,上述實體可要求任何公共部門及機構提供必要的合作或協助。

另外,基於某類特定危險品對人和環境的安全均構成嚴重威脅,因此《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第三十六條訂定“持有、生產或使用禁用危險品罪”,以任何名義持有、生產、配製、製造、出售、進出口、取得、轉讓、運輸、儲存、交易,又或以任何其它方式使用特定的十五種危險品者,處最高三年徒刑,如屬法人,則科處罰金或由法院命令解散。第三十七條亦規定任何人拒絕監察人員依法進行監察或者對有關緊急通知不予配合者,將構成普通違令罪,而不遵守或故意阻止具職權公共當局依法採取防範性措施者,則構成加重違令罪。

在行政違法行為方面,根據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將行政違法行為按其性質分為若干等級,違法者可被科處二千元至五十萬澳門元罰款,如屬法人,其上限可提高至一百萬澳門元。紀律責任方面,第十六條明確規定,澳門特區的公務人員應將其在執行職務時獲悉的存有不符合規範的危險品通知具職權公共當局,否則須為此而被提起紀律程序。

《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及相關補充規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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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儲存危險品場所_加強設施管理意識

巡儲存危險品場所 加強設施管理意識

消防局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本地危險品設施的管理,已加大力度派遣人員對本澳各區工廈、油站、銷售或儲存危險品的場所進行大規模排查和宣教工作。目的是提高業界和市民的防範意識,共同消除社區的安全隱患。

在排查過程中,消防人員會檢查儲存危險品的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規範,包括通風條件、儲存溫度、防火設施等,確保危險品得到適當的保管。另外,消防人員會要求負責人進行準確的危險品盤點,有助於及時掌握危險品的情況,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對場所員工,消防人員重點宣傳的內容,包括正確的危險品儲存和使用方法、事故應急處理程序、消防設備的正確使用等,有助於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讓他們能夠正確應對火災和其它緊急情況,保障自身及危險品場所的安全;通過加強危險品安全排查和宣教工作,可以提高相關行業從業人員和公眾的防範意識。

消防局致力確保澳門本地危險品儲存場所和燃料設施的安全狀況,並繼續加強監管和宣傳工作,使各相關單位和市民更好地履行新法律所賦予的相關職責及義務,共同努力確保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和社區的整體安全。

消防局提醒,新法律規定涉及危險品的對外貿易活動,如屬經第110/2023 號行政長官批示在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中新增的進口表B組別H及出口表A組別H所列貨物,相關對外貿易活動准照需向消防局申請。

此外,消防局早前亦為澳門石油業商會舉辦《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及其相關補充規範之講解會。向商會代表和市民介紹新法律以及解釋了相關補充規範的重要細節。該局燃料安全廳廳長勞杰志提到,有關制度其相關補充規範的實施,將成為監管危險品領域的重要法規。這項新法律不僅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監管和預防體系,還明確界定了各部門間的職權架構以及危險品用戶的責任。局方已加大對危險品和燃料儲存點的巡查和監察力度,同時積極展開一系列的宣教工作。

與會者一致認同《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的出台將有助於提升社區的安全環境。

排查期間向業界講解新法律重點內容

消防檢查危險品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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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上半年火警出勤_較去同期減少十九宗

消防局今年上半年火警出勤共有四百四十一宗,較去年同期減少十九宗。救護車出勤為二萬○九百一十三宗,同比減少九百九十八宗。

消防局早前公佈今年上半年的數據,火警出勤總數為四百四十一宗,較去年同期減少十九宗。當局經統計,火警原因仍以忘記關爐、有人遺下火種、電線短路、燃燒香燭冥鏹為主,合共有二百二十六宗,佔火警總出勤近五成五。局方提醒居民外出前應關好爐具及電器,日常生活上宜小心處理煙蒂及火種,勿讓一時疏忽大意,引致火警造成財物損失。

消防局稱,今年上半年救護車出勤宗數為二萬○九百一十三宗,較去年同期減少九百九十八宗;整體救護個案主要為呼吸困難、頭暈、腹痛、發燒、心悸等,合共有一萬二千○二宗,佔救護車出勤總數逾五成七。隨?社會回復正常,新冠確診病例亦有所下降,目前救護車出勤宗數已回復到疫情前的水平。該局指出,救護資源始終是寶貴及有限的,呼籲居民應將救護資源留給有需要的人,切勿濫用救護服務。亦希望駕駛者能在安全的情況下,讓路予正在執行職務的緊急車輛,使消防員盡快開展救援及救護工作。

《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去年八月生效實施。對於屢勸不改或情況嚴重的個案,消防局自去年十月十九日起正式對違法行為展開處罰程序,至今已提起最少十七宗行政處罰程序,當中有十六宗完成程序,均涉及在疏散通道上擺放物品的情況,屬於新法規定的嚴重行政違法行為,其中九宗已繳交罰款。

此外,為提升本澳社區樓宇整體的消防安全,當局持續開辦“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至今年六月總共培訓八千六百二十七人,過程獲業界的踴躍支持。消防局一直秉持“以防為主、防消?合”的工作方針,派員巡查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今年首六個月作出五千六百一十一次消防安全巡查,其中針對油站、中途倉、危險品儲存點、油庫、食肆、運載燃料車輛、燃氣供應商等作了二千六百八十二次危險品安全巡查,加強本澳社區的消防安全。該局上半年亦作了三百二十五次宣傳活動,其中舉辦六十九次防火、防災、救護知識、燃料安全講座,有逾五千四百人次參加。此外,為提升居民在發生緊急事故時的應變能力,消防局舉辦了廿四次滅火實習,以及六十五次疏散演習及事故演習。

消防上半年火警出勤 較去同期減少十九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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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四百本地醫生_協和派五十人進註

離島醫院第一階段計劃在本澳聘請四百人,但沒有太大信心可請足夠,如請不足夠會作出全球招聘,因此招聘人員的數量會影響首階段的服務範圍,暫時未能提供實際預算。北京協和醫院第一階段會派五十人來澳,初步計劃協和專科醫生會負責日間門診,亦可與山頂醫院合作做手術。

離島醫院設立網站會放置長期招聘資訊;亦有服務類型、專家醫生介紹、收費項目和標準等基本資料;離島醫院採購方式亦沿用公共部門採購辦法,會盡量將採購資訊放上網站。

至於該院實習醫生名額方面,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指離島醫院原本就不是設計為教學醫院,但仍會承擔部份培訓工作,現時預計可提供六十五個培訓成為專科醫生的名額,普通科醫生工作滿六年後可成為專科醫生。離島醫院實習資源不算充足,但日後亦會觀察可以開設多少實習醫生的名額,在暑期可提供醫科生見習的機會。

立法會在細則性討論《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法律制度》法案期間,有議員關注離島醫院的運作預算,希望政府交代明年預算的財政安排,並希望盡快清晰離島醫院的短中期發展方向及計劃。

歐陽瑜回應表示離島醫院未成立,未有實體,因此沒有條件正式制訂預算,但政府已不停收集資料作準備。歐陽瑜指目前無法提供實際數據。若目前提供了數據之後再作加減,議員亦會不滿,因此未有完整規劃,但會盡量提供訊息,盡可能透明。

政府決定為離島醫院的內地醫生興建”專家樓住宅”,有議員質疑興建是否有必要? 歐陽瑜指出。建成後可提供二百三十二套不同面積戶型的住宅單位。目前有四十二個套房提供予短期來澳的專家作宿舍,例如來澳一星期協助做手術、會診、學術研討等,認為興建專家樓有其必要,是考量到長期解決辦法,比租用空間節省費用。歐陽瑜強調離島醫院不是短期項目,是百年大計,相信大家會計算住屋租金與建築費哪樣更為適合。

“專家住宅樓”,相關工程涉及五億三千七百萬元,地點位於石排灣近業興大廈,佔地三千七百平方米,建成後可提供約二百三十個單位,預計有條件興建至三百四十個單位。

招聘四百本地醫生 協和派五十人進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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