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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都酒店已經拆卸完成
    愛都酒店內部頹垣敗瓦有倒塌危險

    “愛都”不斷改建非精心設

    荒癈多年恐倒塌難復修

    新中央圖書館原址是舊愛都酒店,酒店的“拆留”問題曾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及爭議。根據文化局的資料,愛都酒店屬於短時間內不斷改建的建築,其建築設計、佈局並非精心雕琢,酒店外牆的馬賽克壁畫亦與內部建築無一致性,壁畫只是在後期加建而成。

    愛都酒店原是屬於公共建築物,在一九五二年被用作餐廳和舞廳。澳娛在一九六一年投得澳門賭牌的專營合約後,為趕及在一九六四年前開業,於是購入該處加建三層用作酒店和賭場。由於當時建築外觀被批評缺乏美感,澳娛邀請當時居港的葡籍建築師A.V. Alvares 將酒店重新設計並加建外牆。至葡京酒店和回力球娛樂場建成後,澳娛將賭場遷出。愛都酒店直至停止使用前曾被多次改建,包括曾作為酒店、卡拉OK、歌舞廳、賭場及桑拿浴室等。

    政府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公佈“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再利用構想”,計劃利用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打造成青少年文康活動的建築綜合體。在設計宣佈後,不少意見認為應該將酒店”復修”,而非拆卸重建。同年九月政府組織傳媒實地考察舊愛都酒店和新花園泳池,以了解內部設施的情況。

    當年由本身是工程師的大賽車委員會協調員安棟樑向到場的傳媒解釋酒店的內部情況。整座建築物內部多處天花及樑柱出現鋼筋外露,鏽蝕嚴重,石屎鬆裂。作為酒店部份的早期建築,採用的建築工法較為簡單,頂樓天花隔熱層出現多處剝落,外露的承重結構以單薄的石屎板支撐,石屎板內亦只採用較幼的鋼筋。安棟樑指出,愛都內部頹垣敗瓦,結構部份有倒塌的危險;底層的受力結構損毀程度最為惡劣。

    酒店旁的新花園泳池亦出現混凝土剝落、污水渠堵塞、抽風系統功效不足等問題。當年政府原構想拆卸現有的泳池及其附屬設施,重建成與現時游泳池規模相近的室內游泳館,當中包括一個標準游泳池、一個兒童游泳池,男、女更衣室及公眾看台等配套設施,並以巿民大眾使用角度為設計基礎,優化相關設施,貼近實際所需。

    事件擾攘至第五屆政府上台,再宣佈將舊愛都酒店改建成新中央圖書館。

     

    新中圖內部構想

    新中央圖書館工程展開

    打造具標誌性文化設施

    新中央圖書館工程於去年六月展開,對舊愛都酒店進行圍板拆卸,相關工程現已完成。文化局亦在去年初委託工程公司對酒店外牆的馬賽克壁畫進行拆卸、修復及安裝工程。新中圖首期工程造價介乎六千九百七十八萬元至八千九百九十八萬元,內容包括拆卸舊愛都酒店、建造新圖書館基礎及地庫,最長施工期為四百五十個工作日。

    負責新中央圖書館建築工程的公建局將工程分為兩期實施,第一期工程包括拆卸舊愛都酒店建築物、建造新中央圖書館的基礎及地庫。公建局表示,根據設計方案,圖書館樓高三層及設有地庫層作儲物用途,總建築面積約一萬二千七百一十平方米,設有主圖書館空間、會議室、學習區和公共閱讀區等。公建局指出,由於施工範圍毗鄰正在使用的新花園泳池,施工難度及技術要求較一般工程複雜,施工期間對周邊環境的安全有較高要求。

    酒店外牆的馬賽克壁畫工程以約三百四十萬元正式判給,文局替馬賽克壁畫進行檢查、採樣及測試,在編制壁畫移置方案後,按方案移置壁畫於合適的地點清理和修復。日後配合新中圖的建造工程, 重新整合到建築的室內妥善保存和展示,讓壁畫更好地發揮連接建築過去與未來的功能。

    愛都酒店外牆的馬賽克壁畫設計者,為意大利籍的建築師及藝術家夏剛志(Oseo Acconci),他於意大利出生,在二戰期間移居澳門,為當時活躍於本澳的建築師及藝術家,除愛都酒店正立面的壁畫之外,還有路環七苦聖母教堂、西墳馬路六號社工局 (藍屋仔)、望廈育嬰堂等作品。

    至於愛都酒店側高偉樂街的神龕神像,為配合新中圖興建工程,街總受文局委託已於二零二三年底舉行神像遷移法事,把神像遷移至臨時地點安放及暫時保管,待新中圖完工後,會在附近另覓合適位置重新安放神龕。

    新中央圖書館選址爭議多年,政府早在二零零二年提出興建一座多設施、多功能的圖書館,至二零零七年底宣佈以南灣原法院大樓作為新中圖選址,並建議在保留原法院大樓建築外觀及室內特色空間基礎上進行改建,政府亦將原法院大樓交予文化局,當時預計於二零零九年開始建設,而法院後方的司警局亦被規劃作為日後新中圖擴建之用。

    到二零二零年政府換屆後,時任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於同年五月就列席立法會辯論時表示,政府研究是否適合將舊法院大樓改建為新中圖,以及利用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重建為塔石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的計劃?同年九月文化局正式宣佈新中央圖書館選址舊愛都酒店地段興建,擱置原有將南灣舊法院改建為新中圖,以及舊愛都打造成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這兩項計劃。

    文化局認為選址舊愛都的建造工程難度將減少,建造成本亦相對大幅降低;圖書館面向塔石廣場,客觀環境上更具條件打造成一座更具標誌性的文化設施建築物,同時該處毗鄰文化設施,接近民生區域,周邊多所學校林立,服務面能更廣泛,同時減少市中心的交通壓力。

    文化局邀請了來自荷蘭、芬蘭、愛爾蘭和瑞士的團隊四個外國建築設計團隊提交新中圖的設計方案,並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宣佈經綜合考慮包括專家意見、整體造價及施工難易度以及設計費用等因素後,認為荷蘭Mecanoo團隊的設計方案符合各項評選的考慮,成為中選方案,並建議將酒店外牆的立面壁畫移入室內大堂擺放的同時“反轉”方向面向室內,當時政府預計新中圖造價約為五億元。

    另外,新中央圖書館的基礎及地庫工程預計今年十二月完工,隨即會展開上蓋工程,預計於二零二七年完工,其後將交付使用部門進行室內精裝修及設備安裝工程。工程造價三億零八百萬元至三億七千多萬元,施工期為五百五十八個工作天至五百九十個工作天。

    圖書館樓高四層,並設有地庫,總建築面積達一萬三千八百平方米,落成後面積約為舊中央圖書館的十倍。另考慮到現時由得勝馬路通往高偉樂街只是依靠樓梯上落,政府將在本項目增建開放式電梯,同時保留上落樓梯,全天候為居民提供出行便利。

    荷蘭Mecanoo團隊設計成新中圖書中選方案

    採荷蘭設計方案

    突破對傳統想像

    文化局在二零二一年三月公佈,經綜合考量包括專家意見、整體造價及施工難易度、以及設計費用等因素後,以荷蘭Mecanoo團隊的設計方案符合各項評選的考慮,成為新中央圖書館的中選方案。

    中選的荷蘭Mecanoo團隊設計方案呼應了舊愛都立面的“格子”風格元素,且保留了原有的馬賽克壁畫,並將壁畫移入室內大堂以“反轉”的方向面向室內擺放。

    舊愛都立面中央的馬賽克壁畫去留問題過去曾經引起社會熱議,文化局邀請到曾參與大型圖書館建設的國內外圖書館業界權威專家提供專業意見,並從整體造價及施工難易度、節能維護、功能佈局以及設計費用等多方面,聽取專家意見再全面審慎地作出權衡和考慮,選取當中最適合本澳的設計方案。文局認為將壁畫放到室內是荷蘭團隊設計元素之一,壁畫移到室內不再日曬雨淋,將有利保護壁畫。

    文化局指出,荷蘭Mecanoo團隊所設計的方案整體的設計概念兼具啟發性和多功能性;建築物內部的動線規劃既簡單且嚴謹,能清楚地掌握當代主流的公共圖書館如何完美地結合開放性和私密性空間,滿足各種學習和聚會空間的需求;整體設計方案以吸引每個市民到訪為概念,透過具包容、開放和便利性的設計,讓圖書館成為每個人都能感受到歸屬的地方。

    文化局介紹,未來的新中央圖書館將與周圍環境產生良性互動,毗鄰的塔石廣場將成為設計的組成部份,促進整個公共場域的活力。在功能規劃方面,將突破大眾對於傳統圖書館的想像,符合二十一世紀圖書館多功能的需求,建設複合型的空間,除了閱讀,更是可供交流、學習、休閒、發揮創意,是一個與生活息息相關的場所;將設有演講廳、多用途會議室、創客空間Maker Space(製作區、交流區、閱讀角、展示區等)、資訊科技多媒體空間、嬰幼兒閱讀區、家庭圖書區、玩具圖書區、家庭活動室、學習教室、資訊技術體驗及服務區等等以全新理念構思的圖書館空間,同時提供大量智慧化設施,讓市民能享用學習和創意資源,共享學習,並設有關懷全民使用的通用設施。

    荷蘭Mecanoo的設計概念及特色主要是為舊建築立面呈現出具現代風格的「格子」元素,以當代手法再演繹重建。新建立面「格子」的密度下密上疏,略帶出「沉澱感」,而正立面與側立面有部份「掀起」,予人一種掀起書紙頁的感覺;「格子」特色元素由立面一直延伸至玻璃屋頂,當有陽光照頂時,頂層內部空間會出現有趣的格子狀投影。室內落地式高大「格子」書架,形成多重間隔幕牆,呼應了外立面「格子」的設計,反映設計裡裡外外都是「格子」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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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三角地區空氣質素續改善
    環保局續推減排措施改善空氣質素

    珠三角空氣質素續改善

    污染物濃度呈下降趨勢

    經濟和人口增長,加快資源消耗,甚至對環境造成破壞。本澳環境報告指出,去年本澳溫室氣體估算排放量、耗電量及用水量均較二零二三年上升,其中溫室氣體估算排放量升約一成。去年各監測站空氣質量水平屬良好或普通的日數佔比八成八,按年輕微下降。政府近年積極推動減排措施,希望能改善空氣質素。早前粵港澳共同公佈的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質素報告顯示,各類空氣污染物均呈現持續下降趨勢,反映三地的減排措施對改善空氣質量具成效。

    二零二四年澳門環境狀況報告指出,本澳去年耗電量六千零三十百萬千瓦小時,按年升百份之五點一;用水量已回復至二零一九年水平,收費用水量九萬四千一百二十三千立方米,按年增加百份之二點六,人均收費用水量每日三百七十四點三公升,增幅百份之四,日平均總污水處理量亦增加百份之四點二。此外,各類溫室氣體排放源的估算排放量均同比增加,主要與飛機升降次數明顯上升有關。

    本澳溫室氣體排放增

    報告又指出,各監測站空氣質量水平屬良好或普通的日數佔比八成八,按年輕微下降,非常不良日數二天。根據統計局資料顯示,去年本澳空氣質量介乎「良好」至「非常不良」。與二零二三年相比,空氣質量屬「不良」或「非常不良」的日數有所增加。各監測站中,九澳路邊監測站錄得空氣質量屬「不良」的日數(三十四日)最多,其錄得全年最高空氣質量指數為二百一十六(屬「非常不良」水平),主要污染物為臭氧。

    環境報告表示,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平衡是確保未來世代福祉的關鍵,經濟增長對各項環境指標帶來壓力,因此應在發展中兼顧資源的有效利用與環境保護。建議推動綠色經濟、循環經濟和創新科技的發展,加快綠色轉型,形成驅動城市發展的新動力。

    為改善空氣質素,保護居民健康。特區政府持續按照《澳門長期減碳策略》(包括“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澳門環境保護規劃》等政策,按序推出控制車輛尾氣排放、淘汰高污染車輛並推廣電動車,以及管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改善空氣質素的措施。此外,粵港澳三地政府過去多年因地制宜地推出多項政策措施,合作提升區內空氣質素。

    粵港澳早前共同發佈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二零二四年空氣質素報告,報告顯示各類空氣污染物,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顆粒物PM10和PM2.5,均呈現持續下降趨勢。各類空氣污染物的年均濃度值分別從高峰水平下降一成八至八成六不等,反映近年粵港澳三地推行的減排措施對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質量的成效。

    當局續推汰舊摩托車計劃

    汰舊摩托資助購電動車

    收緊尾氣限值減少排放

    為進一步改善本澳空氣質素及保障市民健康,同時配合國家實現“雙碳”目標。按序推出控制車輛尾氣排放、淘汰高污染車輛並推廣電動車,以及管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改善空氣質素的措施。其中推行多個階段的《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取得一定成效。為此,政府上月推出新一期資助計劃,為期五年。資助對象範圍擴大至所有具有效註冊的重型或輕型汽油電單車車主。與此同時,本月起,進一步收緊摩托車的排放限值,以減少碳氫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及微粒等污染物的排放。

    環保局表示,政府於二零二二年和二零二三年分兩階段推出《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對淘汰高污染車輛、改善空氣質素和推廣環保車輛具一定成效,截至計劃結束前市民購買電單車時選擇電動電單車的比例,已由計劃推出前約百份之二上升至百份之四十點七。然而,考慮到目前電動電單車佔總體電單車數目的比例仍偏低,而傳統燃油電單車排放的碳氫化合物和一氧化碳等污染物仍處較高水平,故有必要在上述資助計劃的基礎上,按照特區政府本年度施政方針和“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的工作計劃,推出新一期《淘汰汽油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

    新一輪資助為期五年

    申請期由今年十月十五日至二零三零年十月十四日,為期五年。資助對象範圍擴大至所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具備有效註冊的重型或輕型汽油電單車車主,但不包括在今年十月六日或之後已被取消註冊且其後重新註冊的電單車車主,以及結欠澳門特別行政區債務的電單車車主。

    倘於申請期首年內(即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四日或之前)提出申請,資助金額為三千五百澳門元,其後申請年期的資助金額將逐年遞減。同時可獲豁免擬置換的新電動電單車之試驗號牌和註冊費用,即資助和豁免費用最高可達八千八百澳門元。

    除此之外,政府亦正研究制訂新一期的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積極推進一系列政策包括完善公共充換電設施,收緊電單車、柴油汽車的排放限值和車用無鉛汽油的部份參數,限制進口超出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的建築裝修用黏合劑,以及增加本地光伏發電的比例等,以冀進一步控制本地排放和改善空氣質素,落實區域聯防聯控的目標。為此,環境保護局聯同交通事務局按行政法規《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之規定進行定期檢討。經綜合研究分析結果、車輛檢驗數據及現行法規執行情況,修改上述法規附件,收緊摩托車的排放限值,並於今年十一月起生效。環保局相信收緊有關限值後可減少碳氫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及微粒等污染物的排放,有助進一步改善道路空氣質素及保障居民健康。

    澳門應用再生水範圍為部分建有雙管道的區域

    再生水站料明年投產

    暫供應石排灣琴澳大

    特區政府提出利用再生水多年終於得到落實。位於路環的首個再生水站已於去年十月開展第一期工程,預計明年第一季竣工並投入運作,屆時每日供水能力達二千五百立方米,主要向石排灣公共房屋及澳門大學橫琴校區供應再生水,以作沖廁和綠化用途。政府表示,路環再生水站第二期和人工島再生水站的設計工作將緊接開展。當局希望未來再生水佔全澳用水量一成以上。除持續擴大再生水的應用範圍,並考慮拓展再生水的其它用途,建設澳門成為節水型城市。

    澳門淡水資源十分短缺。政府表示,約百份之九十九原水由內地供應。澳門回歸以來,用水需求大幅增加,二零二四年的供澳原水量約一點零五億立方米,較一九九九年回歸時增長超過八成三。因此,澳門要保障供水安全穩定,除了依靠國家的大力支持外,也需要落實各項開源節流措施。其實,特區政府很早就有利用再生水的諗頭,而本澳首個設有再生水系統的石排灣公屋,早於二零一三年起便陸續入伙,十多年後的今天該系統終於能派上用場,不至於形同虛設。正在施工中的路環再生水站第一期項目,預計二零二六年第一季竣工並開始投入運作,將率先為石排灣公屋及澳門大學橫琴校區供應再生水,以作沖廁和綠化用途。

    水資源彌足珍貴,尤其人們賴以為生的淡水資源,再生水的利用能夠實現水資源的循環使用,既做到節水也能達至永續,目前全球多個國家都有加以利用。對於缺水國家而言,再生水如「救命符」,澳洲昆士蘭便是實施回收污水,再製成飲用水的少有先例。在亞洲國家中新加坡在這方面亦算是佼佼者,除像澳門一樣向外買水外,有一成用水來自海水淡化,三成用水來自污水淨化重用,當中更有約百份之三成為飲用水。雖然,本澳近年供水方面相當穩定,少受枯水期鹹潮影響。然而,氣候變化日趨加劇,未雨綢繆有其需要。據專家研究提出,澳門進口水價每立方米零點五至零點六美元,再生水成本則約零點三至零點五美元,實在有潛力加以利用。

    長期目標佔用水一成

    特區政府就再生水建設制定中長期目標,現時除石排灣公屋群及澳門大學外,黑沙環P地段暫住房、蓮花路同樣鋪設有再生水管道,開發中的新城A區亦會配合區內道路工程同步鋪設相關管網。政府表示,為支持本澳再生水應用的長遠發展,近年特區政府持續開辦樓宇雙管道供水系統技術培訓課程,培養更多的專業人才,為本澳再生水發展提供技術支撐。未來,隨著基礎設施逐步完善、技術進步和條件成熟,會持續擴大再生水的應用範圍,並考慮拓展再生水的其它用途。中期目標是再生水用水量佔全澳用水量百份之五,長期目標為一成以上,以進一步節約珍貴的水資源,為水資源可持續發展創造更大價值,建設澳門成為節水型城市。

    再生水主要用途之一沖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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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部琴澳融合法案生效

    琴澳融合法案生效

    助民跨境生活發展

    負責審議《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的上屆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強調,委員會認為此法案非常重要,這是首部涉及琴澳規則深度融合的法案,屬創新的制度,為澳門居民、企業提供更大的生活空間、就業和就學機會。

    黃顯輝表示,大部份委員認同修法的取向是配合設立深合區的初心,為澳門居民、企業有更大的空間生活、讀書及從事業務,有助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委員會非常重視法案的審議工作,認為法案是先例,值得日後琴澳規則深度融合、其它法案參考。

    黃顯輝指出,委員會關注到法律執行及落實情況,包括澳門在深合區附屬學校如何體現優化聘請本澳居民的政策、教師薪酬是以澳門元或人民幣計算,透過澳門還是深合區銀行收取薪酬;委員會又關注到若出現勞資糾紛,監管部門屬澳門勞工事務局抑或深合區的主管部門。

    法律生效後,辦學實體需與相關教學人員在澳門按照澳門勞動關係法簽訂勞動合同後,再以派駐形式安排其在深合區學校任職,因此,所適用的是澳門勞動法例及稅務制度。報酬以澳門元及透過澳門本地銀行支付。

    委員關注到,在深合區澳人子弟學校任教的澳門教師是否會面臨雙重職業稅的問題?黃顯輝引述政府代表回應指,不會出現雙重納稅的問題。相關的教師將按照澳門的制度繳納職業稅,深合區亦會給予相關人員首三年免稅的優惠。政府代表並承諾,會繼續與橫琴方面商討優化相關政策和規則。

    今次修法目的是擴大澳門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相關法律的適用範圍,希望在深合區適用的教育制度,包括政府給予本地非高等教育的學生及教學人員的福利待遇、權利義務,尤其包括免費教育津貼、澳門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津貼及其年資計算;相關勞資申訴及醫療保障亦適用澳門制度。另外,學校財政資源的調撥、學校的會計帳目和審計報告都會受到澳門相關的法例約束。

    委員會認為,澳門辦學實體在深合區辦分校當中的法律事實、違規事實、違法行為等,應由一個部門管理,政府應通過法案清晰是由澳門部門還是深合區部門管理。

    法案明確規定在澳門已開辦學校的辦學實體,在深合區開辦的澳門本地學制的學校,該等學校適用澳門的教育制度,享有同等待遇,包括免費教育津貼等。

    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開辦由幼一至小二共八班,學生二百五十六名。教師二十四名(當中四名是澳門居民)、職員四名、外判物管人員二十四名。該校需要向教青局申請相關許可及簽署協議書,並為在深合區學校任職的澳門學校人員簽署勞動合同及登記,以便他們享有澳門法律制度所提供的補助和津貼。

    合作區辦學適用私立學校通則

    教職學生享澳同等待遇

    二零二四年九月,首間澳人子弟學校(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正式開校運作。政府為配合該校正式啟用,制定《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就學財政支援》制度,為就讀該校的澳門居民學生提供該學年澳門免費教育津貼的支援。為了讓相關政策得以長期落實,澳門政府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並制定相應法案。

    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表示,《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是把澳門的教育制度延伸至橫琴合作區的澳門子弟學校,希望實現兩地“軟聯通”和“心聯通”。(一)是確保澳門辦學實體在合作區開辦學校運作順暢;(二)是保障澳門居民、學生和教學人員在合作區學校享有與澳門私校同樣待遇。

    柯嵐表示,在深合區開辦澳門學制學校,列為澳門學校的附屬學校,深合區學校適用“私校通則”(私框)。修改“私框”適用範圍擴大至澳門辦學實體在深合區開辦學校的教學人員,但僅限於根據《勞動關係法》與辦學實體簽訂勞動合同的澳門居民。並建議規定在深合區學校任職的澳門居民教學人員的報酬及公積金供款,不得低於同一辦學實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開辦的學校中同一教育階段、相同職級教學人員的最低報酬及公積金供款標準。

    在修改《私立學校通則》方面,深合區學校同樣適用《私立學校通則》,從而使這些學校適用澳門教育制度的一般規定,包括通過一般制度申請學校運作資金。

    但在深合區的澳門子弟學校不適用“私框”中關於教學人員的報酬及公積金供款支出佔學校固定及長期收入七成或以上的規定。(註:為了保障教學人員可獲得應有的薪酬福利,並有效引導學校合理運用公帑,“私框”明確規定學校須保證每個學年度“教學人員的報酬及公積金供款支出”佔學校“固定及長期收入的百份之七十或以上。 此外,“私框”亦規定教學人員應獲得與其職級相符的基本工資,以體現教學人員教育經驗的價值。)

    柯嵐對此解釋,深合區學校教學人員的薪酬結構和人員組成與澳門有所不同。深合區學校會聘請內地教師,其薪酬可能低於澳門教師,因此七成支出未必能用完;深合區學校除了教學人員外,還需聘請大量輔助人員,如保安員、保育員等,這類人員的費用要求更高,三成費用未必足夠支付。因此,不宜硬性執行七成支出比例的規定。

    在深合區的本澳教職學生享有澳門私校待遇
    深合區內的澳人子弟學校均受法案統一規範

    兩非高教法案修改後

    容澳實體深合區辦學

    五月下旬上屆(第七屆)立法會細則性審議並通過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法案已於六月一日起生效;該法案令橫琴深合區的澳門人子弟學校能夠沿用澳門的非高等私立學校教育制度。

    負責細則性審議該法案的三常會主席黃顯輝引介時指出,除了去年已在深合區開辦的澳人子弟學校外,未來澳門學校如在深合區新開辦附屬學校及其教學人員和學生,均適用與在澳門學校相同的教育法律制度。深合區內的澳人子弟學校的日常管理及運作,原則上均受《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的統一規範,同時確保不與內地法律互相抵觸。

    根據法案規定,任職於澳人子弟學校的澳門教學人員將享有與在澳門學校相同的福利待遇。在澳人子弟學校就讀的澳門居民學生,享有本澳法律規定的資助和津貼。深合區的澳人子弟學校將適用非高等教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制度,以及教學人員績效審核的程序等。

    法案同時規定,任何在澳門的辦學實體均可以向教青局申請在深合區開辦附屬學校。在獲得許可後,須在法定期限內與教青局簽訂協議書,完成法定程序後,方可在深合區開辦學校。協議書內容包括為澳門居民教學人員按照澳門勞動關係法簽署勞動合同,此為首選項目。但教學人員亦可選擇簽訂內地合同,這由教學人員自行決定。

    法案並規定在調撥資金辦學前,需要經教青局的批准;以監察學校運作資金作合理使用。針對已在深合區運作的第一所學校,法案為此設立過渡制度,確保其適用本澳教育制度。政府亦明確辦學需要優先聘用澳門居民,已要求教職員薪酬及公積金不可低於辦學實體在澳學校相同職級人員標準,以保障本澳教學人員。

    對於法案中未有明確澳人子弟學校的澳門教師必須適用澳門勞動法?黃顯輝回應指,澳門居民教學人員在深合區工作時,可選擇適用澳門勞動法與辦學實體簽訂合同,並享有相關福利,但這並非強制性要求。

    教青局與橫琴相關部門已就學校管理達成協議,民生事務局支持教青局管理澳人子弟學校,但若涉及重大糾紛,尤其是刑事問題,則按內地法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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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司早前公佈今年上半年罪案數字

    半載千一宗博彩案

    主因換錢黨刑事化

    保安司公佈的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與博彩相關的專案調查案件共有一千一百三十九宗,同比上升近六成七。主要原因相信與“ 換錢黨”刑事化,警方配合新法調整博彩案件的統計標準,以及旅客持續增加所帶來的治安不確定因素相關。

    保安司表示,今年上半年與博彩相關的各類罪案中,詐騙案數量最多,共二百九十宗,約佔總體逾兩成六;其次是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案件共二百四十宗,約佔總體逾兩成一;暴利(為賭博的不法借貸)案件一百零一宗,盜竊案八十七宗;不正當據為己有案件八十七宗;違令(禁入賭場)案件六十四宗;其餘犯罪則均處於總數的百份之五以下。

    與去年同期相比,博彩相關的詐騙案件數量明顯上升,主要是由於從今年年初起,司警根據《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調整了相關罪案的統計範圍,凡涉及“ 換錢黨” 的詐騙案均已納入博彩犯罪的統計所致。其它相關罪案中,暴利及不正當據為己有案件有所下降,而盜竊及違令案件則略有增加,但變化幅度都不大。

    保安司稱,今年上半年與博彩相關罪案的嫌疑人共一千三百四十八人,其中澳門居民一百九十八人,約佔總數近一成半,非澳門居民一千一百五十人,佔總數逾八成半。受害人方面,今年上半年共六百七十一人,其中非澳門居民共六百零八人,佔總數逾九成。由上述數據可見,今年上半年博彩相關罪案的嫌疑人與被害人均以非本地居民為主,有關犯罪未出現向本地化發展的趨勢,警方將繼續密切留意涉案人員的變化發展態勢。

    此外,今年上半年,“為賭博的不法借貸”和涉及博彩的“ 剝奪他人自由” 案件, 分別錄得一百零一和十三宗,比去年同期分別減少逾一成七和逾四成三。以往這兩類案件是數量最多的博彩相關罪案, 嚴重影響娛樂場及周邊的治安環境。近年來,隨着相關法律的逐步完善,以及警方針對性地預防及打擊工作,此兩類罪案的數量已顯著下降,且長期維持在較低案發水平,反映出相關執法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另一方面,保安司公佈的資料今年首六個月,涉及博彩的盜竊案件共八十七宗,對比去年同期略有上升。對此,警方持續針對案件的作案手法、地點及時間進行關聯性分析,並藉此鎖定娛樂場內的慣犯或犯罪集團,從而針對性地調整警務部署及開展打擊行動。截至今年八月十五日,上述的八十七 宗案件中,已有七十一宗成功緝獲涉案人士,其餘案件則已發出攔截令。此外,警方亦持續與博彩企業合作開展防盜宣傳工作,並在日常巡查中主動提醒賭客注意財物安全,以防盜竊。

    不法賭博網站經常透過假冒本澳博彩企業吸引顧客,不但侵害公眾的財產安全,同時亦損害本澳博彩業的形象,警方對此嚴厲打擊。今年上半年,司警繼續透過與博彩監察協調局及博彩企業建立的三方聯動機制,成功屏蔽近六萬個不法賭博網站。

    司警經常破獲不法匯兌案
    電訊網絡詐騙呈放緩趨勢,防騙工作取得成效

    電訊網絡詐騙呈放緩

    顯示打擊工作起成效

    保安司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電話詐騙案共一百三十四宗,同比減少五十四宗,其中降幅最大的是“假冒政府機關人員” 騙案,由去年同期的一百四十八宗降至今年的六十四宗。電訊網絡詐騙及網絡犯罪持續呈放緩趨勢,顯示防騙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公眾防騙意識亦逐漸增強。警方繼續堅持以預防、挽回、打擊三者結合的策略,竭力遏止各類詐騙犯罪。

    保安司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網絡詐騙共三百二十六宗,比去年同期減少八十二宗,網上投資(殺豬盤)、售賣門票詐騙及網購詐騙仍是最主要的詐騙手法;電腦詐騙二百三十五宗,同比減少七十七宗,其中二百二十一宗涉及信用卡網上消費;網上裸聊勒索案三十八宗。大多數的盜刷信用卡案是由釣魚網站所衍生,司警透過與電訊營運商合作建立的快速屏蔽機制,今年上半年成功屏蔽三百零六個釣魚網站。

    預防方面,今年五月司警反詐騙協調中心 3.0全面運作,設備配置升級, 設有戰情指揮區、宣傳及教育展示專區、獨立熱線支援辦公室、多媒體工作室四個區域, 起到有效監察分析騙案態勢、創新宣傳手法、深化協作聯動的效果。警方持續推廣“反詐程式”,今年上半年該程式的總訪問量已超過二萬一千次,其中用戶使用“詐騙搜尋器”功能進行風險評估逾一萬 次,上報涉詐線索約一千四百次。今年下半年,“反詐程式”將進行優化,增設長者模式以便長者使用、開放用戶上傳圖片以便利公眾手機截圖上報詐騙線索、增設訂閱推送警情服務, 讓公眾定時接收最新反詐訊息。

    挽回方面,司警與本澳銀行業界及外地警方繼續推行線上線下可疑匯款勸退、緊急止付、詐騙帳戶預警等措施。今年上半年本澳銀行成功止付勸退三百四十六宗個案,涉款超過四千一百萬澳門元,警方亦向銀行業界主動通報二百三十五個懷疑詐騙帳戶,以便其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預警、凍結等措施。此外,今年上半年, 在反詐合作紀要的框架下,內地警方根據司警通報對九十六個內地銀行帳戶進行凍結,成功阻截騙款五十萬元人民幣。

    打擊方面,司警不斷加強偵查能力,完善辦案流程,深化對外情報交流,全力偵查打擊詐騙團夥在澳活動,今年上半年共拘捕一百零七名詐騙集團成員。此外,今年四月上旬,假冒網上支付平台客服的新型電話騙案頻發,司警隨即調查,先後於四月下旬及五月中旬搗破兩個詐騙窩點,再於六月下旬聯同香港警方採取“ 秒闖” 行動,瓦解一個境外電騙集團,兩地共搗破九個窩點。

    今年上半年“天眼”協助警方破獲近五千宗案件

    “天眼”半年助查五千案

    第六階段工程正有序展

    今年上半年,俗稱“天眼”的“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共輔助警方調查四千九百九十八宗案件,其中包括嚴重傷人、搶劫及縱火等嚴重暴力案件。保安司稱,“天眼”第六階段工程正按計劃有序進行,目標主要是“深化和延伸攝影機的整體佈局”,爭取於二零二七年內在本澳不同區域完成安裝六百八十部攝影機。另外,考慮到今年第三季開始陸續有居民入住新城A區,保安當局計劃於年內在該區的公共建築物外牆及公共道路設置多個“天眼”,以保障城市安全及治安防控。

    保安司公佈的資料中,今年上半年對兒童的性侵犯案共十九宗,同比增加六宗,主要涉及同齡人之間的自願性行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影像, 其中亦有部份案件的嫌疑人為受害者親屬,有關情況值得社會各界關注。為加強保護青少年免受性犯罪侵害,今年上半年警方派員到各學校,開展共五十四場與預防性犯罪及加強自我保護相關的宣傳活動,參與學生、家長及教職員超過七千七百人次。

    在打擊水客活動方面,今年上半年海關於關閘口岸、青茂口岸、港珠澳大橋口岸及橫琴口岸的旅檢通道和車道,共查獲一千九百零一宗違法個案,其中涉及澳車北上兩宗、橫琴單牌車五宗、粵澳兩地牌跨境車輛四十三宗,海關並中止了六輛跨境車輛的出入境資格。此外,海關亦透過聯絡機制與鄰近地區的執法部門進行情報互通,交換涉及水客活動的訊息,實現對水客活動的跨區域全鏈條打擊。

    毒品案方面。今年上半年販毒案有三十宗,同比去年增加六宗。警方堅持“重情報、強打擊、宣禁毒、促技術”為導向,深化境內外執法互動和警務合作,今年四月,司警聯同海關偵破一宗企圖利用水貨客將製毒原材料麻黃鹼偷運到內地的案件。今年六月二十四日,第 2/2025 號法律生效,將二十種國際列管物質、依托咪酯及三種類似物等共二十四種物質納入管制。

    交通執法方面,今年上半年,治安警聯同交通事務局共檢控的士違規個案一千四百三十六宗;檢控行人違法過馬路共四千六百八十宗,與去年同期相若。治安警將繼續在全澳各區開展監察及打擊行人違規行動, 對於影響交通安全的行人違規行為,如亂過馬路或在車行道拍照等進行嚴正執法,並透過多種渠道進行宣傳教育,提醒公眾需遵守本澳的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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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局向業界介紹勒遷之訴制度

    新法針對長期欠租

    簡單快捷阻嚇租霸

    《修改〈民事訴訟法典〉的“勒遷之訴”制度》法律已於今年三月一日正式生效。新法針對長時間欠租的情況新設了程序更簡單快捷的“勒遷之訴”,只要租客遲交租金滿三個月、有關租金是通過存入澳門的銀行賬戶支付,以及業主已將欠租情況向租客作出書面通知後,便可適用新程序進行勒遷。此外,為加強阻嚇“租霸”,新法亦引入在特定情況下,將租客列入查閱資料的機制。

    新法明確規定司法人員在毋須法官事先批示下,先以租賃合同內承租人的聯絡地址作出郵遞傳喚,如沒有聯絡地址,則以租賃房地產的地址作出郵遞傳喚,如仍未能成功傳喚被告,則可立即公示傳喚,毋須再向相關部門或實體取得承租人的其它聯絡地址。此外,亦毋須在被傳喚的住所門上張貼告示,只須在上述所指地址的最適當地方張貼告示便可。當司法人員需要破開門戶或遇到抵抗的行為需控制場面,則由負責執行勒遷的司法人員要求警察到場協助以實行勒遷。

    新法規定在提交訴辯書狀的階段結束後,只要卷宗具備充份資料,法官可立即審理案件,毋須再進行聽證。如法官認為需要通過庭審才能作出裁決,則應決定在二十日內開庭,亦較一般民事訴訟案件便捷。庭審是由獨任庭(即一位法官)負責聆訊,並規定每一方當事人最多可提供三名證人,且不得因證人不到場而押後聽證。法官可以口頭方式對案件作出裁判,並口述載於記錄中。此外,考慮到新程序較為簡單,因不牽涉複雜的法律問題,因此在第一審程序中毋須強制委託律師。

    新法規定如果租客未在接收判決通知後十五日內遷出,業主可通知法院要求執行勒遷,毋須再申請勒遷命令狀。

    為加強保障業主,租客遲交租金滿三個月時,業主可在“勒遷之訴”中一併要求租客支付拖欠的租金,以及因遲延交租而引致的損害賠償。涉及拖欠多期租金時,應分別計算各期租金相應的遲延損害賠償。若租客於遲延時起八日內終止遲延狀況,則業主無權要求損害賠償。 業主還可一併要求支付訴訟待決期間產生的租金及遲延損害賠償。同時,租客在“勒遷之訴”中不得提出反訴。但他們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以維修費用抵銷部份欠租(前提是維修費用不超過業主請求的租金及索償金額)。另一方面,租客亦得通過單獨的訴訟以維護自身權利。另外,如果遲延支付租金未滿三個月,且在此期間內合同因欠租而被解除,則不適用賠償制度。

    政府指“租霸”問題一直深受社會關注,有個別的承租人為了迴避繳付租金而刻意不合作,導致出租人難以收回拖欠的租金,但“勒遷之訴” (即結束租賃)需時,令出租人無法在合理時間內收回出租的單位。因此認為有必要針對現行“勒遷之訴”進行檢討,經參考葡國的相關利度並聽取業界的意見後,政府制定《修改〈民事訴訟法典〉的“勒遷之訴”制度》法案。

    上屆立法會通過修改勒遷之訴制度

    勒遷制度修改通過

    簡化流程解決租霸

    列黑名單兼要賠償

    去年十月中旬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修改《民事訴訟法典》的“勒遷之訴”制度。細則性討論期間,議員對法案未有太多問題,各條文經逐一表決,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法案已在今年三月一日起生效。法案目的在於簡化流程以解決“租霸”的問題,包括建議租客延遲三個月支付租金,業主即可啟動勒遷程序;租客若欠租超過三個月,業主在解除合同的同時有權要求“租霸”賠償。

    負責審議法案的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當日引介主要內容時表示,法案原建議租屋時的按金可用作抵償欠付的租金,李靜儀指法案最初文本擬修改《民法典》中關於預付租金的規定,這一修改將意味著“按金”可用於抵償欠付的租金,但法案擬引入的修改還會改變對“按金”性質和用途的通常理解,委員會建議慎重考慮擬引入修改的必要性。政府經聽取委員會意見,為避免在計算欠租月份時產生爭議,亦避免因規定可用“按金”抵償欠付租金可能衍生的操作問題,法案最後文本刪除修改《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條的內容,維持現行法律規定。

    此外,法案引入資料查閱機制,可查閱“租霸”的資料。但可查閱的資料內容並非完全公開或公示,而只限於特定主體(即房地產中介人)在履行職務時查閱。新增的制度既可以對曾拖欠租金且不積極履行法院判決的承租人起到警示和懲戒作用,亦可保障未來的出租人。同時,法案規定有“取消查閱”機制,不至於對被查閱者的利益或信譽形成長久損害,符合比例原則。(政府對納入查閱資料名單者,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可以“取消查閱”,(一)是租客向房屋局提交債務已消滅的證明,(二)是法院辦事處通知房屋局相關債務已處理,(三)是參照非法旅館制度,有關資料有效期是五年,五年後自動“取消查閱”。)

    按照新法“勒遷之訴”約需時半年,較舊有程序快最多一年。在簡便的勒遷之訴程序生效後,執行勒遷行動的方式與現時一樣,亦是由司警人員執行。

    法務局在法律生效前聯同多個基層社團、商會、業界團體等舉辦九場講解會,逾五百名來自不同階層人士、社區前線工作人員及地產中介人等參加。

    法務局表示,在各場講解會上,法務局代表詳細講解以新程序進行勒遷之訴的適用前提、修法所簡化的訴訟流程,以及新增“將租客列入查閱資料”的機制等內容。與會者主要關注如何符合適用新程序的前提、新程序的時間、訴訟費用,以及如果租客不履行法院判決業主如何執行勒遷等問題;法務局代表均作出詳細解答。

    欠租金滿三個業主可向法院啟動勒遷程序
    房屋局人員向地產業界介紹勒遷之訴制度

    欠租三個月可啟勒遷程序

    澳門的《租務法》規定,在不動產租賃開始到期滿或續期期滿不足三年時,出租人無權單方面終止合同。這項修法旨在加強租戶的權益保障,例如為企業提供更長的穩定經營時間,但同時也引發了“租霸”的問題。

    為回應社會關注的“租霸”問題,上屆立法會針對此情況,修改民事訴訟法典中的“勒遷之訴”制度。原建議只要承租人遲交任一期租金達五個月,便可適用新程序進行勒遷。立法會在一般性討論及表決法案當日,列席的時任行政法務司司長(現任立法會主席)張永春認為,欠租五個月已明確承租人的意圖。但張永春承認,政府並無明確科學數據解釋為何欠租期限設為五個月,但強調經謹慎考慮和平衡業主與租客的權益,以及制度的目的及運用,是針對刻意拖欠租金的租客,不希望租客因資金周轉等問題欠租一至兩個月就會被趕走。

    法案在立法會一常會和政府細則性審議期間,政府新文本建議將啟動簡易勒遷程序要件之一的欠租達五個月,改為欠租三個月,但按金不能抵銷租金,同時引入遲延支付租金的損害賠償,即業主除可向“租霸”追回拖欠月租外,可要求對方支付拖延交租引致的損失,以加強阻嚇力。

    原告業主向“租霸”提出勒遷請求時,可一併提出判處被告支付租金和《民法典》所規定的損害賠償請求,而有關損害賠償是指遲延支付租金引致的賠償,當中不包括因租務糾紛引致的其它物品類、單位內設施損壞賠償。

    例如,甲業主與乙租客簽訂了租賃合同,並訂定乙須於每月一日向甲支付一萬元的租金。但乙欠繳二零二五年一月至六月的租金,甲於六月十二日向法院提起“勒遷之訴”。按照新法律規定,由於乙遲交租金已滿三個月,甲除可請求法院判處乙支付一月至六月的租金外,還可要求乙支付遲延損害賠償。

    至於如何計算遲延損害賠償金額?乙因拖欠一至五月的租金,且遲延已超過三十日,所以甲有權要求乙支付等於拖欠租金金額的損害賠償。而乙在六月一日起亦沒有向甲支付租金,直到甲向法院提起訴訟,即六月十二日,有關遲延已超過八日,甲有權要求租金金額一半的損害賠償。經計算,甲可請求的遲延損害賠償金額為五萬五千元(一萬元租金x 五點五月)。

    甲在提起訴訟時,可要求法院判處乙支付拖欠的六個月租金六萬元,加上遲延損害賠償五萬五千元,即合共十一萬五千元。

    至於法案原建議租屋時的按金可抵償租金。有議員指按照法律規定,按金有其特定的用途,例如樓宇在交還業主時,可能存在結構性損害,或租客拖欠管理費、水電費等,則可以按金抵銷損失,而且以按金抵銷租金或可能會衍生實務操作問題。政府聽取委員會意見後,決定維持現有規定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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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合區詳規加強琴澳互聯互通

    特區政府積極推動

    深合區次階段發展

    粵澳合作開發橫琴是中央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重要戰略舉措。特區政府施政報告提出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第二階段的高質量發展目標作為重大任務,把握“澳門+橫琴”的定位,以澳琴一體化為目標,以法律制度創新為突破口,加強推進深合區建設取得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和成效。

    今屆特區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提出,深合區要彰顯“一國”優勢、用足“兩制”之利,必須大力推進法律制度創新,在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法律原則,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政府將充份發揮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研究制定支持合作區建設的重要政策及法律法規,推動合作區民商事法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系統梳理目前對澳門居民到合作區生活、就業及創業造成限制,加快修改和制定相關法律法規。

    施政告報提到要更好更大程度發揮澳門的主導作用。在政策協調、規則制定、資金投入、聯合招商、項目建設等方面投入更多澳門的資源和力量,調整優化執委會工作機構的職能及分工,提升工作質效。委派更多澳門優秀公務人員進入合作區執委會及各工作機構工作,逐步提升澳門公務人員的比例。積極推進橫琴法院聘用澳門法官擔任非常任法官的試點工作,促進深合區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

    發揮主導作用加大投放

    施政報告強調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解決現存的實體經濟發展不充份、企業實體化運作不足、商業樓宇空置率高、營商居住成本高、生活配套不完善、人氣商氣不足等問題,全面提升合作區產業配套環境。銜接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加快編製出台深合區產業發展規劃,聚焦與澳門關聯領域,找準產業發展重點,集聚資源推動特色優勢產業形成規模。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充份發揮澳門“兩制”之利和橫琴區位及資源優勢,優化澳琴聯合招商,形成以政府為主導、市場化機制為補充的招商機制。加強澳琴產業聯動協同發展,共同做強文旅會展商貿產業,提升深合區人氣商氣,大力吸引符合深合區產業發展方向的龍頭企業,吸引更多海內外優質產業項目和人才落戶,打造一批標誌性、有帶動效應的工程和項目。

    深化澳琴互聯互通。推進橫琴“單牌車”經橫琴北上,優化跨境交通,研究澳琴聯通的新通道。優化分線管理政策,推動“一線更放開”,促進人員、貨物更加高效便捷流動。

    拓展政務民生服務保障。拓展在“澳門新街坊”設立的“澳門政務二十四小時自助服務中心”的服務項目和內容,在就業創業、跨境執業、衛生服務、教育服務、社會福利保障等領域加大政策創新力度,支持愛國愛澳社團在合作區為澳門市民提供多元社會服務,營造與澳門趨同的環境,便利澳門市民在合作區生活就業。

    琴澳推動一體化格局

    琴澳塑造一體化格局

    詳規新增四口岸通道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國土空間詳細規劃草案現正公示至本月三十日,為期三十日,草案提出在現有基礎上新增“四口岸、四通道”,期望透過打造琴澳兩地共享的公共服務設施、互聯互通的交通系統及市政基礎設施等,塑造琴澳一體化空間格局。

    深合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二零二一至二零三五年)去年底獲批准實施,當局採用詳細規劃和地塊開發細則“分層編制”的思路,進行今次詳細規劃的修訂編制工作。草案規劃範圍內包含陸域面積約八十二點一一平方公里,海域面積約二十四點三五平方公里,其中,城鎮集中建設區總面積約四十二點四七平方公里,至二零三五年可容納居住人口不低於三十萬人。

    草案提出構建“十字軸帶、三大片區、三心多點”的琴澳一體空間格局,其中十字軸帶是指十字門水道和天沐河,是承載深合區核心城市服務及形象展示功能,並與澳門充份銜接的重要發展軸線。三大片區分別是東北部的琴澳活力核心區、西北部的創新智造產城區、南部的生態健康休閑區。三心則是指琴澳活力中心、金融中心及天沐河科創中心。

    強化互聯交通建設

    在互聯互通方面,草案提出強化琴澳交通系統的對外建設,建議在現有橫琴口岸基礎上新增四個“一線”口岸,包括澳門大學橫琴校區新型智能化口岸、金融島碼頭口岸(對接內港碼頭)、聯澳路通道口岸(對接氹仔盧伯德圓形地)、長隆大道通道口岸(對接路環射擊場附近)。同時,在現有蓮花大橋和澳門大學河底隧道等聯澳陸路通道基礎上,規劃新增十字門大道延伸線、匯通五路通道、聯澳路通道、長隆大道通道等四條聯澳陸路通道。加快推進廣珠(澳)高鐵建設,並預留建設廊道;對接澳珠軌道交通網絡,規劃預留聯繫澳門、珠海的軌道線網通道。並在金融島北端規劃預留一處聯澳客運碼頭,預留開通合作區至澳門內港航線的條件。

    建設趨同生活模式

    在橫琴島內部方面,規劃構建“四橫八縱”骨架路網體系,規劃佈置公交樞紐站七處、首末站十二處、綜合車場三處、客運碼頭兩處、遊艇碼頭一處。規劃亦著重琴澳共享的公共服務設施,打造對澳友好的社區鄰里體系,建設趨同澳門的生活街坊,在生活區形成“五、十、十五分鐘”特色生活圈。優先建設鄰里中心,涵蓋社區級文化、體育、醫療、養老、托育、開放空間及適配的澳門特色設施,為居民提供便利化、一體化配套服務。此外,在天沐河西段、小橫琴山南側預留高等教育用地,用於建設澳琴國際教育(大學)城。

    市政基礎設施,借鑒澳門社區生活服務的形式,構建“鄰里中心+生活性界面”的互補型社區服務體系,優先在鄰里中心用地內集中佈局社區服務,配建文體設施五十九處、醫療衛生設施三十四處、社福設施三十處、社區街市十七處。

    橫琴打造趨同澳門生活
    橫澳兩地融合步伐加快

    琴生活就業澳人破三萬

    兩地融合步伐逐漸加快

    今年九月十七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掛牌四周年。公共服務與社會保障體系逐步與澳門銜接。目前,落戶橫琴的澳資企業超過七千四百家,在橫琴居住生活就業的澳門居民突破三萬人,且增長持續。數據顯示琴澳兩地融合發展步伐逐漸加快,一體化發展格局初步成形,對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邁進一大步。

    愈來愈多澳人、澳企選擇在橫琴發展。資料顯示,截至今年七月,日常在深合區就業澳人為近六千人,生活居住的澳門居民則超過二萬四千人,同比分別增長一成七、二成六,兩者總數已突破三萬人;澳資企業增至七千四百六十一戶,同比增長接近一成六,佔深合區全部經營主體比重持續提升。據統計,港澳居民在深合區跨境執業專業人士數量已達到一千六百多人,包含執業註冊澳門醫療人員、旅遊、建築、設計、物業管理、律師、社工及涉稅專業人士,澳琴跨境執業已被越來越多的專業人士所接受。

    今年上半年深合區地區生產總值(GDP)超過二百六十三億元(人民幣,下同),同比增長半成,其中配合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四新”產業: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產業、中醫藥等澳門品牌工業、文旅會展商貿產業和現代金融產業,增加值逾一百七十五億元,同比增長一成二,佔GDP比重近七成。這些產業的發展策略與澳門的「一加四」適度多元發展策略高度協同,旨在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同時,深合區還積極引進澳門高校的科研力量協助產業高質量發展,高標準建設澳大、澳科大產學研示範基地,推動與區內積體電路等領域十六家企業建成院企聯合實驗室,已累計開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省級以上科研專案三百六十九個,已建成各類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平台二十七家。

    四大產業助澳經濟多元

    澳人到深合區跨境執業、跨境就醫、跨境上學等,已逐漸日常化。資料顯示,深合區掛牌運作四年來,經橫琴口岸出入境人員逾七千萬人次,車輛超八百二十萬輛次,年均增幅分別約近四成和三成二。橫琴口岸已成為粵港澳大灣區最繁忙的口岸之一。

    橫琴口岸新聯檢大樓啟用五年有多,累計驗放出入境客流逾七千五百六十四萬人次。通關人員中,澳門居民佔二成七,旅客、非本地居民高校學生及外僱則分別佔約四成、一成六和一成六。治安警表示,橫琴口岸在不斷完善整體配套下,通關能力和便利度得到大幅提升,往來人員車輛數量持續增加,推動琴澳兩地日益緊密的聯繫。口岸啟用以來,治安警稱,將以更大力度推動出入境服務開放創新向更深層次、更寬領域邁進,為促進琴澳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貢獻口岸力量,全力將橫琴口岸打造成為國家深化改革開放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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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署強調會不斷提高辦案效率

    廉署修改組織法獲通過

    清晰權限及調查員制度

    廉政公署組織法已在去年十月生效,法律中清晰廉署的任務及工作範圍,包括與貪污相關聯的經濟財務犯罪;並明確把俗稱“回頭看”的“再度審查機制”納入廉署權限等。

    至於廉署如何利用“回頭看”制度,減少部門被調查後“意見接受、態度照舊”的情況?時任廉政專員(現任保安司司長)陳子勁當日回應表示,“回頭看”的制度,涉及廉署在處理行政申訴個案時對行政部門的介入程度,強調廉署是監督機構,角色與行政部門不同。他認為廉署提出意見及勸喻後,不應由廉署去承擔部門回應態度的後果。他指出,部份投訴混淆行政違法與政策合理性的問題,希望大眾能區分兩者的不同。

    若涉及違法問題廉署定會依法作出跟進,但若涉及政策的修訂則不屬於廉署職能的範圍。陳子勁指出,絕大部份部門有配合廉署的意見作出改善,廉署及其它行政部門逐漸建立良性、健康的互動關係,相信未來“回頭看”的機制會朝着健康的方向發展。陳子勁承諾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會不斷提高辦案效率,部份涉及社會爭議較大的個案,是由於需較謹慎及投入更多時間調查,重申廉署辦案始終秉公辦理,並無怠慢。

    陳子勁在法案獲一般性通過當日引介法案時指出,廉政建設是社會公平和諧發展重要基石,國家致力建設廉潔、透明、公正社會過程中,廉政工作擔當著重要角色,包括預防和打擊貪污,對腐敗實施零容忍政策;澳門廉政建設亦一樣,廉政公署近年對現行法律制度各個方面包括廉政公署權限和職責法律框架、組織和人事管理,尤其是調查員制度方面進行深入研究,展開有關分析後得出結論有需要對現行廉政公署組織法作出適當修改。

    法案由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負責細則性審議,法案修改明確廉署的任務及工作範圍,包括與貪污相關聯的經濟財務犯罪,尤其是有組織、具國際或跨區域規模的經濟犯罪。廉署強調在調查貪污犯罪,即“上游犯罪”時,如發現洗黑錢等與貪污相關的犯罪跡象或嫌犯時,才會一併開展經濟財務犯罪的調查,不會與其它專責部門的權限發生衝突。

    法案建議廉署可應公共部門要求跟進行政程序而開展調查和作出現場查冊等行為,但保留在現行的三項範圍內,以避免與現行法規出現混淆。法案強化公共部門與廉署的合作義務,廉署可就部門的回覆資訊設定十五個工作日的期限。

    法案同時完善廉署調查人員的學歷規定、長期服務獎勵金及權利保障等,確保調查人員在轉入新職級體系下的權益不受影響。廉署並修訂“廉署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與法案同步生效。

    另外,廉署除了把財務及資訊調查處升格為“調查四廳”,亦撤銷研究組織部,將職能納入廉政專員辦公室的工作範圍。

    廉署修改組織法增職能
    廉署與其他公共部門建立良性健康的互動關係

    修組織法涉四內容

    增權可查經濟犯罪

    去年政府修改《廉政公署組織法》,法案新增四項主要內容,當中包括廉署調查經濟財務犯罪的職能,特別是洗黑錢,同時公共部門可邀請廉署現場跟進及查察行政程序。

    行政會早在二零二三年底完成討論《廉政公署組織法》法律草案,行政會介紹,因應社會發展需要和回應居民的訴求,以加強監察力度、增加職能以維護公共利益和居民利益,特區政府因此修改廉政公署的組織法。因考慮到經濟財務犯罪,特別是清洗黑錢犯罪在貪污犯罪中具有突顯性,法案將“洗黑錢”納入廉署的任務及工作範圍內。至於經濟財務犯罪現時另有部門執法,廉署在調查經濟財務犯罪時,如何與其它刑偵部門分配權限?

    廉署當時回應指出,廉署一向有權限對貪污犯罪及相關的欺詐犯罪作出偵查。在以往的調查中,如發現涉及清洗黑錢罪,廉署都會跟進調查。考慮到經濟財務犯罪都會伴隨著貪污犯罪發生,尤其是較大的貪污犯罪,因此在是次修法突出“經濟財務犯罪”此用語。修法亦是考慮到國際文書都有相關的著墨。至於廉署與其它執法部門的關係,廉署認為是各司其職,在自身的職務範疇內調查經濟財務犯罪。

    新增權限包括為推動公私營部門的廉潔運作及管理模式進行合作、與澳門特區以外實體交流,以及促進在澳門特區落實反貪及行政申訴領域的區域及國際法律文書方面的工作。

    對於推動公私營部門的廉潔運作及管理模式進行合作,廉署解釋其實一直都在進行。以往廉署與公共部門簽訂廉潔管理計劃,部份的期限已到,廉署重新檢視計劃的執行情況,將會推出更完整的計劃,並視乎需要在私營部門推廣。

    法案又建議公共部門可以要求廉署對行政程序進行現場跟進及現場查冊行為,相關的現場調查工作可以在廉署的調查範圍內開展。同時,落實廉署對公共部門作出監察及介入的權限,廉署有權接收公共部門人員的刑事違法行為及違紀行為的資訊,以便掌握數據和採取合適及必要的預防及介入措施。

    法案亦建議,廉署調查員制度,與司法警察局刑事偵查人員的職程掛鈎,賦予廉署調查員取得長期服務獎勵金的權利,並調整廉署調查員特別義務的範圍。

    關於調整廉署調查員特別義務的範圍,現行法律中的特別義務涉及拘捕等行為。是次修法將範圍收窄,列出調查員的身份。廉署已經參考本澳其它刑事警察機關,以及外地設有調查員的機關,調整特別義務的範圍。廉署的調查員制度一直與司警人員職程制度掛鈎,修法是因應法律所引用的司警人員法律制度已被廢止(已作修改),所以必要更新。

    廉署強調調查經濟財務犯罪不會與司警的職能重疊

    法案明確執勤時義務

    新增兩職級調整薪俸

    “廉政公署組織法”在細則性討論期間,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關注到在“使用武器”的條文中刪去了廉署部門內其他輔助人員的類別。政府代表指出,在行動實踐過程中,廉署除了調查員、助理專員、顧問及領導主管外,便沒有其他任何類別人員會進行刑事偵查,因此修改文本作出更新。

    文本建議明確廉署調查員在進行身份查驗、採取行動、執行職務及拘留時須遵守的特別義務。例如調查員需要表明適當身份或不能作出任何濫用權力、專橫或歧視行為等,需要以正確態度對待公眾。委員會關注到“特別義務”行文表述調整與現行制度有何變化?廉署代表回應指出,有關條文的調整希望確保調查員需要遵守明確的特別義務,並確保居民在接受廉政公署調查員調查行動時的基本權利,規範調查員與居民的關係。

    法案賦予廉政公署新的職責,可預防及調查有組織性、或具國際性、跨地區性規模的“經濟財務犯罪”。委員會在審議過程中關注廉署的新職能與司法警察的調查是否存在重疊?廉署回應時強調,其工作針對與貪污相關的經濟財務犯罪,而“有組織”一詞並不涉及《有組織犯罪法》所定義的犯罪組織,而是指涉及複雜或先進科技的相關犯罪行為。

    法案建議廉政公署可對公共部門作出勸喻,若被勸喻的機關不接受或部份接受,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有理據的回覆,可一次或多次延長。委員會認為由於不履行有關做法涉及罰則,經過討論,法案明確規定廉署到現場的行政跟進僅限於應公共部門的請求。法案亦新增規定,公共部門有義務將工作範圍內知悉的刑事及紀律資訊告知廉署,否則將構成加重違令罪。

    文本建議新增兩個職級,包括總調查主任、特級調查員,委員會關注人員轉入過程中的權利有否受影響。政府代表指出,是次立法目的是希望公平調整人員的薪俸制度,以及優化人員制度。政府強調,制度是參照並掛鈎司警局人員的制度,強調沒有減少到人員現有權利,並表示了解廉署人員的訴求,希望更完善人員職級建設,日後在人員管理安排上更具效率、健康及完善。法案建議引入長期服務獎勵金。政府代表認為引入長期服務獎勵金旨在激勵廉署調查員士氣,穩定人員隊伍,委員會表示認同。

    一常會建議為廉署調查員設立特別職程,廉署表示考慮到這需要時間和獨立的立法程序,目前法案更符合現有調查員及廉署的利益。法案還增加對年滿五十歲且供款時間達二十五年的廉政公署調查員發放長期服務獎勵金的規定,以鼓勵調查員在廉政公署發展其職業生涯。委員會同時關注調查員的權利保護,廉署保證,調查員轉入時,其職級和職階將與原職相對應,任職時間和工作表現評估也將在轉入後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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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風王”樺加沙

    政府超前部署戒備

    被指是今年西北太平洋最強“風王”“樺加沙”於九月下旬“橫掃”珠三角,由於預料有機會出現與“天鴿”和“山竹”相若的風暴潮,政府提早作出戒備,嚴陣以待。在暴風來襲前,並多次呼籲市民要立即做好防災準備。警察總局民防行動中心更作出“預告”,指低窪地區有可能發生停水、停電情況,呼籲市民要提前儲備足夠三日飲用的瓶裝水、生活用水,以及容易保存的食品;亦應準備好常用藥品、急救包、手電筒、移動電源及收音機等物資,並要留意疏散撤離路線及避險訊息。

    氣象局在二十二日懸掛一號風球,行政長官岑浩輝隨即在民防行動中心召開特別會議,與多名主要官員部署應對 “樺加沙”的系列工作,並指示需要全面動員,聯同民間力量,應對風暴及事後復常的全面部署;岑浩輝並在當日下午分別到不同低窪地區及撤離區域視察,了解應急部署,協調落實各項防災工作。

    警察總局民防行動中心呼籲立即落實防範措施。在警察總局統籌下,司警派出撤離小隊前往所負責的撤離區域C區(包括十六浦延伸至安仿西街,再向東移至新口岸區一帶)排查及宣傳,加強向商戶居民宣傳防風防水浸等應急避險的防範工作及疏散撤離的注意事項。教青局亦在同日宣佈中學、小學、幼兒及特殊教育一連兩日全日停課,各高等院校參照執行。

    氣象局在二十三日懸掛三號風球,並發出橙色風暴潮警告,澳門隨即進入即時預防狀態。十七個避險中心和四個集合點全面開放,多個撤離部門當日下午展開“颱風期間風暴潮低窪地區疏散撤離計劃”,低窪地區警報系統發出撤離預警。整個撤離行動順利進行,在當日下午五時改懸八號風球時,已經超過七千九百多戶,二千四百三十九人撤離低窪地區。“樺加沙”襲澳期間,多處低窪地區因水浸而暫停供電,約有一萬六千戶受影響。

    隨著“樺加沙”遠離,氣象局於二十四日晚上十時改發三號風球,按照行政長官批示,終止即時預防狀態。是次風球一共歷時三十小時。

    保安司司長、聯合行動指揮官黃少澤(國務院已宣佈自十月十六日起任命為行政法務司司長)進行總結時表示,各範疇在行政長官的領導下,齊心合力,提前做好各項預警及應對部署。儘管本澳遭受十二級颶風吹襲,並出現大面積的嚴重水浸,期間並未釀成重大事故,亦在短時間內讓社會基本復常。認為是次應對“樺加沙”的工作充份體現了“由政府主導,社區多元參與,市民積極配合”的現代民防工作模式。期望社會各界繼續齊心合力,全民共同築窂社會的安全防線,使可能出現的自然災害對本澳帶來的影響減至最低。

    黄少澤聽取民防架構成員應對“樺加沙”的工作匯報

     

    天鴿後強化民防體系

    成功減樺加沙襲損失

    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澳,政府超前作出部署。在“風王”仍未到達前,市政署已聯同兩南公司啟動鮮活食品保供應急預案,確保市民在風前購買鮮活食品的基本需求。政府首次在颱風期間呼籲市民儲備三日糧水,教青局亦是首次在三號風球下宣佈全澳所有學校停課。撤離部門在水浸開始前,已展開低窪地區疏散撤離計劃,撤離二千四百多人,政府的行動令在颱風中的損失盡量減低。

    政府的部署行動是沿自二零一七年颱風“天鴿”風災之後。在二零一八年四月底政府舉行了首次代號“水晶魚”的颱風演習,模擬本澳受到超強颱風正面吹襲,加上氣象局發出黑色風暴潮預警、且適逢天文大潮,出現“雙潮疊加”的極端惡劣天氣,藉此測試「颱風期間風暴潮低窪地區疏散撤離計劃」及「應急指揮應用平台」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時檢視及強化民防架構成員的應急管理聯動能力,演習隨後在每年進行,以提升民防應急體系的能力。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颱風“天鴿”襲澳,對澳門造成嚴重破壞。當日上午十一時許風暴潮迅速出現,其中下環、內港、沙梨頭等低窪地區出現嚴重海水倒灌。大量海水迅速湧上路面,不少行駛中的車輛被水淹過,由於水位不斷上升,駕駛者被逼棄車逃生。停泊路旁的車輛更是無一倖免被水浸至車頂,多個停車場更被“淹沒”。

    全澳大部份地區在十號風球期間陸續斷水斷電,到“天鴿”離去後,全澳大部份水、電力仍未恢復,斷水斷電的情況延至多日。受到斷水影響,不少市民到超市搶購食水乾糧,全澳大部份超市的樽裝水在“天鴿”襲澳翌日(二十四日)早上已經賣光。各區出現到街道消防喉排隊“擔水”的人龍。市民自帶水桶、水樽及水盆等,到各區大廈地下的消防喉輪候取水。

    不少店舖食肆受到水浸或斷水斷電影響無法營業。受“天鴿”破壞最嚴重的內港區,商戶忙於清理善後。商舖受水浸影響,貨品食物被浸,但無奈該區因全面斷水無法清潔;加上貨物受水浸後腐爛,該區大部份地方傳出惡臭,街道上滿目瘡痍。

    內港等低窪地區在風災後大量廢物堆積如山,商戶將垃圾搬出街外亦無人清理。解放軍駐澳部隊經澳門特區政府請求,在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下,部隊在八月二十五日上午由運兵車送到內港十六浦前集合,列隊操入十月初五街協助清理垃圾。部隊亦分成多路開進新馬路、下環街及氹仔等地。駐澳部隊清理累計面積約一百零七點六萬平方米,街道總長約十二點零五萬米,截鋸拉運樹木約六百八十棵,運送垃圾約七百餘車,部隊於三日後完成行動返回駐地;成為回歸後解放軍駐澳部隊首次離開駐地的行動。

    “天鴿”襲澳期間奪去十條人命,受傷人數逾二百。天災後三日各政府部門下半旗誌哀。當局隨後就“天鴿”對澳門造成的經濟損失作出評估,總經濟損失達一百二十五億四千五百萬元。

    保安部門協助低窪地區人士撤離
    水浸前當局已經撤離二千四百多人

     

    四十部門組成支援隊

    逾千公僕助風後清理

    政府動員超過四十個部門、一千一百多名公務員組成的一百一十多隊公共部門風後支援隊,在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澳後到各區參與善後清理工作,聯同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十三個社區民防聯絡機制成員、民防志願者,以及社團志願者等,清理社區環境,協助居民商戶盡快恢復正常生活。

    “樺加沙” 襲澳前,政府考慮到有可能對澳門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於是組織來自行政、立法、司法四十個部門的公務人員,組成風後支援隊,並提前規劃不同部門負責善後的區域,明確分工,為風後隨時投入支援工作做好準備。各部門於颱風來臨前已獲分發各種物資,以便風後能立即啟動善後工作。

    在九月二十五日“樺加沙”橫掃本澳後的上午,來自不同部門的支援隊分別抵達全澳各區的街頭巷尾、公園和休憩區開展清理工作,隊員分工合作,清掃垃圾、移走遺留在街道的樹枝和各類生活垃圾。民間志願團體及社團亦分區展開社區清理。隊伍協助清理街道垃圾、移置小型障礙物,加快風後清理工作,恢復整潔的社區環境。

    市政署亦動員人力及設備,協調清潔專營公司通宵進行清理垃圾工作,以盡快恢復市容。在八號風球除下後,署方派出二十六部垃圾車及十六部壓縮桶吊運車進行垃圾清運工作,收集的垃圾量接近七百噸,收集量比平日多逾七成。澳門清潔專營公司表示,“樺加沙”為本澳帶來一定水浸影響,但得益於政府事前充份的準備與宣傳引導,整體損失較前兩次颱風顯著降低。風後該公司全力清理市面垃圾,在風後當日已收集超過一千噸垃圾,市面大部份生活垃圾基本上完全清理。

    所有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在二十五日清晨六時取消,所有教育階段在風後順利開課,只有一間特殊教育學校需要延遲復課。教青局局長龔志明、副局長黃嘉祺等上午前往各所學校,視察了解風後恢復運作的情況,尤其關注颱風期間低窪地區出現水浸或有損毀的學校,教局稱將緊密跟進相關情況,為學校風後復原提供各類支援與協助。

    另外,市政署指出,內港的雨水泵站和箱涵渠設計主要用於預防在雨量急增下可迅速將積水排走,但若遇上風暴潮引致海平面過高時,相關設施確實未必足夠應付。但在風暴潮過後,透過當局實時監測和現場指揮調度,相關設施運作能快速抽走街道積水,達到預期效果。

    風後支援隊在全澳各區參與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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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成立工作組促住進本地人就業

    政府設協調工作組

    促進本地居民就業

    今年上半年本地生產總值二千零一億五千萬澳門元,按年實質上升百份之一點八。縱使經濟總量回復至二零一九年同期的八成七,但就業數據顯示,今年第一季總體及本地居民失業率,分別是百份之一點九及百份之二點五,均較去年第四季上升零點二個百份點;第二季失業數據則持平,繼續橫行。本地人反映就業困難,政府為貫徹落實“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今年五月設立“促進就業協調工作組”(下稱“工作組”),全面推動本地居民就業保障工作。

    工作組成員由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勞工事務局及相關職能部門代表組成。組長為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工作組可按需要設立專責小組推進工作,又或邀請相關部門派員參加會議或提供意見。工作組的主要職能包括:科學研判人力資源趨勢、收集及研究本地勞動市場的供求資料,以制定促進本地居民就業的合適政策措施、定期監察及評估促進本地居民就業工作的成效。

    公共批給優先聘本地人

    工作組自今年五月二十八日成立後,已舉行幾次會議,持續推進各項“穩就業”工作,並就行政長官指示關於公共判給工程和服務設定促進本地居民就業的規定,迅速展開有關工作部署。在吸納各範疇意見的基礎上,工作組建議並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具針對性的指引,各公共部門及實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進行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批給程序、許可以專營制度從事的活動,以及開展工程或服務取得程序時,須設定保障本地僱員就業的要求,並就聘用本地僱員的措施設定作為評審準則的獨立評分項目。

    政府表示,始終把“穩就業”政策置於優先位置,透過工作組協調,促進跨部門合作,已收集了綜合旅遊休閒、銀行金融及建築等行業各類職位空缺,並透過多元的配對措施,促進居民就業對接。為協助本澳青年投入勞動市場,特區政府透過跨部門協作已於七月舉辦“澳門青年就業配對會”、“澳門青年職前輔導會”、“青年就業博覽會”,八月份亦舉辦了“促進就業大型招聘會”,未來亦會持續舉辦各類就業配對活動,全力促進本澳各階層求職者對接就業和向上流動。

    勞局助逾七千人就業

    勞工局資料顯示,今年至八月底,已透過各類配對措施協助七千四百七十一人次就業,當中三十五歲以下青年佔五成。勞工局稱,按“促進就業協調工作組”部署,在畢業季推出一系列就業支援措施,包括青年就業配對會及博覽會,合共提供逾二千個職缺。根據統計數據,青年成功選配工種包含文職、專業技術類及服務類等。勞局亦推出本地及內地工作實習計劃,以及“就業+培訓”專項計劃,全方位支援青年對接就業市場,當中“職出前程實習計劃”已有近 一百八十名青年獲錄取和發放津貼,並預計九月與知名科技企業合作推出數字化人才研修計劃,培養更多符合產業需求的複合型人才。

    政府推三項評定支援中小企
    政府支援中小企持續發展

    三項評定支援中小企

    品牌效應促社區經濟

    為落實施政報告中提出支援中小企持續經營及創新發展。上半年,特區政府推出“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為符合條件的商業企業主提供為期三年的四厘利息補貼;下半年則續推社區消費大奬賞,帶動消費;最近更推出“三層式”支持方案,在現有“特色店”的基礎上,全新推出“專精特色店”計劃,以及“百年傳承店”、“澳門特色老店”評定,冀以品牌效應,成為吸引居民或旅客走進社區、留澳消費的亮點,促進社區經濟發展。

    施政報告指出,中小企業是本澳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特區政府將着眼大局長遠,發掘社區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盤活社區經濟,助力推動中小企商戶提質發展。除持續落實並優化“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等措施,推出數字化支援服務,推動利用電商創新經營外。今年四月,推出“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為符合條件的每一商業企業主提供上限貸款額五百萬澳門元、為期三年的四厘利息補貼,銀行貸款額總額上限一百億澳門元,幫助中小企業減輕銀行貸款利息負擔,增加資金流動性,緩解資金壓力。為提升社區經濟活力,九月起,再次推出“社區消費大獎賞”。此外,在北區亦推出了以國際知名卡通人物品牌為主題的社區活動。繼續舉辦“北區大笪地”、“康公夜市”等活動,助力夜間經濟發展。透過開展多元旅遊活動和社區項目,引客入區帶動旅遊消費。

    多元活動引客入區

    最新公佈的是“三層式” 支持方案。在現時“特色店計劃”的基礎上,全新推出“專精特色店”計劃,爭取未來三年內每年精選一百間具備創新理念和獨特魅力,尤其是深受年輕客群喜愛並具潛質的企業。支持行業開展新一屆評定活動,評選出“特色老店”和“百年傳承店”,培育一批發展潛力大、競爭能力強、社會影響力廣、文化特色濃厚的知名老店企業。

    其中“專精特色店資助計劃”首輪設一百個限額,申請條件包括企業僱員人數不超過一百人、接受電子支付工具等,以及要提交自擬商業計劃書和經營方案。獲評定為“專精特色店”的店舖,可獲資助實施線上營銷、打造特色店面,以及推出 IP聯乘商品相關等指定費用的六成資助,上限十五萬元;須於一年內完成一對一專業顧問指導和改善方案倘有的問題等。至於“百年傳承店”評定條件包括商號或商標須創立至少一百年,利用有關商號或商標經營累計時間逾六十年;而“特色老店”則須符合商號或商標創立達四十年以上,有關商號或商標經營時間累計逾三十年。

    政府希望透過該三項評定方案,為社區內中小企業賦能增值,同時期望透過“以點帶面”的方式做好品牌傳揚,成為吸引居民或旅客走進社區、留澳消費的亮點,促進社區經濟發展。

    政府冀透過品牌效應促社區經濟
    《支持澳門首店經濟發展計劃》講解會

    百萬資助推首店計劃

    吸引海內外品牌落戶

    疫後澳門經濟穩步恢復,旅遊業有不俗表現。然而,社區經濟相較卻欠缺活力,中小企生意難做,空置舖位亦隨之增多。為此,政府加大力度,從多方面支援中小企業發展。另一方面,進一步提升澳門市場競爭力,同時帶動社區經濟發展。特區政府推出《支持澳門首店經濟發展計劃》,向符合特定條件的國際、內地、香港或台灣地區品牌,且有意在澳設立或今年八月起已在澳實際營運的首間品牌實體店舖,提供上限一百萬元資助,期望引進更多海內外品牌來澳開設首店,初步目標吸引逾二十個外地品牌落戶澳門。

    首店計劃主要面向符合特定條件的國際、內地、香港特區、台灣地區品牌。 國際品牌需曾入選全球百強、世界品牌五百強等榜單;或經營十年或以上,上年度品牌價值在國際市場同類產品中排名前五十名;或全球至少三個以上國家已設立至少十間門店;或由以葡萄牙語或西班牙語為官方語言的國家或歐洲地區當地商會推薦的特色品牌。

    內地、香港特區、台灣地區品牌需經營五年或以上,上年度品牌價值在國內市場同類產品中排名前十名;或內地品牌於內地超大城市或特大城市或大灣區內地九個城市中的五個城市設有至少五家門店;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品牌於當地或內地設有至少五家門店。

    有關計劃共設六輪申請期,首期申請由十一月一日至明年一月底,分為基礎資助和疊加資助,將以實報實銷方式結算,基礎資助上限五十萬元,疊加資助條件包括首店選址於特定區域,例如新口岸區、黑沙環及祐漢區、新橋區、下環區等,資助上限疊加三十萬元,以及按經營面積、本地全職僱員人數擴增規模,階梯式設不同的資助金額。本地全職僱員人數十至十五人資助上限疊加五萬元、十五人以上資助上限疊加十萬元。

    聘本地僱員資助疊加

    招商投資促進局表示,未來將持續加強跨部門協作,進一步推動招商引資工作,提升澳門吸引力,使海內外品牌願意落戶澳門,並鼓勵本地中小企把握“首發經濟”機遇,引進更多優質產品、特色美食及專業服務,促進市場多元發展。招商局又稱,有關品牌在澳商標或註冊可按企業需要,但品牌必須是首次來澳,最終透過內部分析和投資委員會對品牌的認定,作為最終審核。申請者亦需提交所屬品牌認證單位或權威機構證明有關品牌具知名度。

    今次首店計劃冀引進的品牌需要在全球或當地已取得一定成績,具有價值的品牌。為吸引外來品牌落戶,政府再施以銀彈攻勢,提供基本資助和疊加資助,總上限為一百萬元,務求區區都見到品牌商戶,首輪目標希望引進逾二十個外地品牌落戶澳門。與此同時,政府為中小企度身訂造三項品牌評定方案,包括“百年傳承店”、“澳門特色老店”、“專精特色店”,大玩品牌效應。當本地品牌碰上外地品牌,會產生相輔相成效果,還是成為競爭對手?商業戰場或將出現新一輪汰弱留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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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獎賞助促民增消費

    籲商戶提供更多優惠

    今期社區消費大獎賞已經開始,一連十三個星期舉行,發放總值近五億元的消費優惠。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產業發展廳廳長劉傑麟表示,大獎賞活動的核心目的是刺激週六、週日的消費,鼓勵居民週末留澳消費,以支援本地中小企,若延長至平日或會偏離政策初衷。他指出,根據過往大獎賞資料顯示,消費優惠在週末使用,令週末本地支付金額上升兩成,反映政策成功達到目標,其中二百元大額券消費率最高達九成三,同時有調查顯示超過四成的受訪者反映,大獎賞活動促使他們新增額外消費。

    劉傑麟指出,上輪社區消費大獎賞核銷金額二億五千萬元,聯動消費十億四千萬元,聯動比率約為四點二倍,預計今次活動聯動效果和上次相若。他又引述學術機構調查顯示,大約有七成三有跨境消費習慣的居民,因大獎賞活動而增加留澳消費次數,消費主要集中食肆、生活雜貨、食品和蔬果。

    劉傑麟表示,相信新一輪社區消費大獎賞可在傳統旅遊淡季,推動本澳經濟持續穩定復甦,並借助全運效應,振興消費市場的信心。

    另外,新一輪社區消費大奬賞將“長者立減優惠”額度提升至五百元,持殘評證人士會獲發含五百元立減優惠的“關愛卡”,兩項優惠不可重複領取。劉傑麟指出,澳門通長者卡和關愛卡均沒有使用時間和次數限制,持有人可自由選擇一次或分多次使用,平日和週末都可使用,呼籲不需要集中在週末消費。

    社工局社會援助處處長卓麗曉表示,大獎賞活動的消息發佈後,已為相關康復機構舉行講解會,相關機構已陸續通知並協助合資格服務使用者申領關愛卡,社局亦已經協調本澳四十多個康復服務機構,協助殘疾人士申領關愛卡。至於沒有加入院舍的其他持殘評證人士,可到社工局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和康復服務綜合評估中心申領關愛卡。

    中總理事長馬志毅表示,新一輪消費優惠推出期間橫跨國慶黃金周、全運會、大賽車等,理解市民想優惠可在節慶日使用,但政府核心目標是希望穩定整個經濟周期。他又指,本澳有八間支付機構,但市佔率並不平均,每當政府推出特別安排,須同時協調八間機構作系統更改,市佔率較低的機構可能無法配合頻繁的升級需求,需要視乎實際情況綜合考慮。

    對於中獎率的問題,馬志毅指出,獎勵設計採用“迴圈”方式,例如每週未核銷的獎金金額,會自動滾存至後續的週期,讓市民繼續抽奬。他又表示今次活動投入總資金比之前多,抽中大額獎金和中獎的整體機會將隨之增加。馬志毅表示,活動是建基於過去幾次消費大獎賞的成功經驗,和對社區經濟帶動作用的數據推出,呼籲商戶在這段期間提供更多額外消費優惠,以打響品牌、擴闊客路和提升經濟水平。

    一連十三周的消費大獎賞再度舉行

     

    露天茶座試點放寬

    業界認同反應積極

    精準扶持特色老店

    食肆露天茶座試點准照已經在八月中旬開始接受申請。市政署表示,為優化本澳中小企營商環境,經聽取業界意見,在兼顧社區環境與居民生活等因素的前提下,並檢視和梳理過往露天茶座的申請條件及營運狀況,訂定新的食肆露天茶座申請準則和相關規定,以試點形式接受符合條件的飲食或飲料場所、餐廳、酒吧提出露天茶座准照申請。市政署表示,將持續監察成效,創設有利條件盤活社區經濟。

    署方指出,餐飲業界一直就設露天茶座提出訴求,市政署早前曾先後和市政諮詢委員會、三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及多個工商餐飲業團體舉行座談會,聽取意見,訂定新的申請條件及營運規則,包括就消防安全、環境保護與衛生、噪音控制、行人通行空間等多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並將聯同監管部門對申請個案審批。同時,將在獲批場所開業後,加派人手重點巡查,督促商戶遵循各項營運要求。

    市政署指出,經梳理分析“雅文 · 湖畔”及南灣馬統領圍露天茶座的運作情況,重新制訂“露天茶座申請條件”及“露天茶座營運規則”指引,新營運規則明確具體規範,包括禁止露天茶座在每晚九時至翌日早上九時對外開放,禁止在露天茶座範圍內放置揚聲器或其它同類發出聲響的設備等。

    按照相關規定,如露天茶座會嚴重阻礙車輛或行人的通行,又或會導致公眾不能使用有關地方,市政署得拒絕發出有關露天茶座准照。營運規則中指出,若經市政署核實露天茶座對公眾安寧、清潔或公共衛生造成嚴重影響,或准照持有人在不足六個月內因違反署方所定的營運規則而被處罰兩次或以上,得廢止准照。

    餐飲業聯合商會副理事長彭鼎傑在電台時事節目上回應指,政府恢復露天茶座准照申請對餐飲業及旅遊業是一大喜事,業界反應積極,有較多會員向商會查詢,認為若具備條件,大部份食肆會嘗試申請;又相信露天茶座若能吸引人流,帶來穩定生意,商舖會願意聘請更多人手。他表示,業界普遍認為現時的露天茶座營運時間相對較短,希望參考兩岸四地經驗,把相關營運時間延至晚上十時。

    另外,政府推出“特色老店”及“百年傳承店”的評選及具體扶持方案,經科局長邱潤華表示,在澳門設立四十年以上的企業有近一百家,經營一百年以上的企業有近二十家,認為相關企業的扶持需客制化,針對精準扶持,強調措施會更加立體及多元化。

    “特色老店”要求商號或商標創立達四十年或以上 ,利用該商號或商標經營累計時間達三十年或以上。“百年傳承店”要求商號或商標創立達一百年或以上,利用該商號或商標經營商業活動累計時間六十年或以上。由政府、工商、專業服務和學術等界別代表共同組成評定委員會,負責評定“百年傳承店”、“特色老店”,並按照規則標準評定。

    邱潤華指出, 現階段先鼓勵老店申請評定,評選出“特色老店”及“百年傳承店”後,將針對商戶製訂精準的扶助政策,具體支持金額及措施在公佈首批“特色老店”及“百年傳承店”結果後會再介紹,強調相關支持措施更加立體及多元化。

    食肆露天茶座試點准照接受申請
    政府推出“特色老店”及“百年傳承店”的評選扶持方案

     

    疫情後經濟仍下行

    全運會再辦大獎賞

    激活本地民生消費

    二零一九年底新冠病毒開始蔓延全球,對澳門經濟造成影響,導致本地消費開支明顯減少。在經濟下行的壓力下,特區政府以“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為方向推出一系列支援措施,包括提前發放該年度的現金分享、臨時多發一次醫療券等。到二零二零年四月公佈新一輪抗疫經濟援助,向全澳合資格的本地僱員派發一萬五千元現金、自由職業者派一萬元,企業按僱員人數派發一萬五千元至二十萬元。

    二零二一年,澳門經濟仍受到新冠病毒疫情影響,當年四月政府公佈“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方案,向所有持澳門永久性及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人士發放五千元啟動金及三千元立減額,可選擇“移動支付”或“電子消費卡”二選一方式登記注入。二零二二年政府再實施 “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 計劃與二一年相同,啟動金為五千元、立減額三千元,並放寬了使用範圍,可用於生活類消費,例如水電費和電訊服務等。

    至疫情後的去年(二零二四),因全球經濟不穩定,疫情後個人消費模式轉變、以及居民傾向北上消費等,中小企經濟面臨經營壓力,政府為促進社區經濟,在政府、商會、承辦機構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在去年九月底舉行首次為期十三周的“全城消費大獎賞”大型促消費活動。目的是鼓勵居民於周末留澳及到民生區消費,帶動本地消費氛圍,促進社區消費循環。但到今年社區消費仍然淡靜,政府與商會於三至六月期間再舉辦第二次為期十周的消費大獎賞活動。

    因應今屆全國運動會舉行,部份賽事更在本澳舉辦,政府有意在這期間“炒熱”本澳的消費活動,於九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連續十三個星期再度舉辦消費大獎賞活動,今次活動名為 “全運聚力 · 社區消費大獎賞”,發放總值四億八千五百萬元的消費優惠,較上一輪活動二億九千五百萬元優惠增加六成半,期望透過活動提升居民在旅遊淡季的消費意願,支持本地經濟。

    經科局局長邱潤華指,今次活動預算金額為四億八千五百萬元,較上輪活動預算的增幅達到百份之六十五,主要是考慮到上輪活動有效帶動居民消費及商戶營收,特別是針對旅遊淡季期間,對穩定經濟起到重要作用,並留意到部份商戶在現時消費模式轉變過程中仍然面臨壓力,需要時間適應,因此於旅遊淡季投放資金,以助激活民生消費,提升居民的消費意願,改善商戶經營情況,為本地商戶注入更多動力。另外活動亦反映出政府在當前經濟環境,積極回應社會需求、支持本地經濟的決心。

    邱潤華又希望,因應全運會在粵港澳三地共同舉辦,藉此活動激發全民的消費熱情,促進經濟循環。至於長者卡消費立減優惠增加至五百元,是當局考慮目前財政狀況後,為關顧長者,決定提升消費立減金額。他強調該活動是經謹慎考慮,針對當前經濟情況,並非長期措施。每次活動投放的資金均經過評估,確保不會對公共財政帶來長遠壓力。今次活動為殘評證人士新增“關愛卡” 活動結束後,“關愛卡”可作為一般澳門通卡使用。

    邱潤華表示,回顧“二零二五社區消費大獎賞”活動,聯動消費達十億四千萬元,聯動比率為四點二倍,活動期間的周末日均本地支付升幅較活動舉辦前增兩成一。根據資料顯示,“二零二五社區消費大獎賞”活動的電子優惠預算及核銷額均為二億五千萬元,長者卡消費立減額發放三千一百八十九萬元,核銷三千零三十萬元。當中有百份之六十點九的消費流入零售業,百份之二十九消費流入餐飲業,其餘約一成流入其它服務行業。活動期間,周末的日均本地支付升幅較活動舉辦前增加兩成一。

    長者立減優惠額度提升至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