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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區政府全面貫徹落實

    “十五五”規劃新任務要求

    行政長官、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岑浩輝表示,特區政府將全面貫徹落實“十五五”規劃的新任務新要求,務實編制和實施特區“三五"規劃,同時把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要求貫穿特區發展規劃的各領域全過程,準確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強化各領域安全保障能力和現代化建設,以實際行動築牢澳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固屏障,以高水平安全為“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保駕護航。

    澳門特區政府與中聯辦合辦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系列活動早前開幕。行政長官、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岑浩輝在該活動上致辭,指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工作,推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常態化和大眾化,必須與時俱進、守正創新。今年,特區政府與中聯辦連續第九年合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系列活動,以“統籌發展和安全護航‘十五五’新征程”為主題,加大宣傳力度,拓寬活動規模,推出一系列豐富多元的宣教活動,呈現“天天都是4 · 15”的長效氛圍,通過沉浸式體驗、互動式參與、大眾化傳播等多種喜聞樂見的形式,讓本澳國安教育走得更深更實。

    岑浩輝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是澳門特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堅實基石,關乎特區的根本利益和澳門同胞的切身利益。長期以來,澳門特區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始終堅持貫徹行政主導體制,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引,不斷推動維護國安工作邁上新台階。今年三月,《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律和相關行政法規公佈實施,完善頂層領導機制,賦予國安委更堅實的法律基礎和更強的執行能力。堅決防範和反制外部干涉,依法嚴厲打擊反中亂澳份子與外部敵對勢力的勾連行為。持續壯大愛國愛澳力量,凝聚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社會共識,共同守護澳門社會祥和穩定。

    踏入二○二六年,世界各地尤其中東地區的戰亂形勢,讓大家更深領會“我們不是生活在和平的世界,只是生活在和平的國家”這句話的意涵,也深切感受到和平並不必然、安定來之不易。

    岑浩輝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維護國安任務至關重要,他對此提出三點看法:(一)深刻認識國家安全嚴峻形勢,全面洞察內外安全隱患,增強憂患意識,居安思危,時刻秉持底線思維、極限思維,為各種風險挑戰做妥準備、定好預案。(二) 堅定推進高水平安全建設,一方面更有效發揮行政主導優勢,不斷完善政府牽頭,立法、司法、社會各界協同參與的治理模式;另一方面,各施政範疇以高度政治站位、大局觀、服從性履行職責,壓實責任,主動作為,不斷推進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三)堅實構建高質量發展格局,準確貫徹“以發展固安全”,統籌兼顧維護國家安全與經濟社會建設;破解深層次矛盾,消除系統性風險,夯實社會穩定基礎,確保澳門特區長治久安。

    岑浩輝稱,國家安全與每一個人的命運休戚與共,維護國家安全,沒有旁觀者,只有守護者。澳門回歸祖國以來的實踐充份證明,只有國家安全得到堅實保障,澳門“一國兩制”成功實踐才能行穩致遠,經濟社會才能繁榮發展,居民幸福生活才能得到有效守護。

    鄭新聰:只有國安才能家好

    中央港澳辦副主任、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澳門中聯辦主任、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鄭新聰表示,只有國安才能家好。希望特區政府團結帶領社會各界,深入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積極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扎實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齊心協力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澳門,推動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今年是第十一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鄭新聰早前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系列活動開幕式上致辭,稱回望十一年來,澳門堅定不移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在推進全民國安教育取得一系列標誌性成果,開創不少先例,辦成一些大事,贏得廣泛讚譽。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

    鄭新聰提出三點建議。(一)要以大歷史眼光看待澳門統籌發展和安全。習近平主席指出,要樹立大歷史觀,從歷史長河、時代大潮、全球風雲中分析演變機理、探索歷史規律,提出因應的戰略策略。澳門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從秦代納入國家版圖,到十六世紀中葉以後被葡萄牙逐步佔領,再到回歸祖國、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一路走來何其不易,對於發展和安全有獨特的歷史記憶。今年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展,專門設立一個部份展示澳門推動發展和維護安全走過的非凡歷程,為更好地理解歷史提供有益借鑒。能看到多遠的過去,就能看到多遠的未來。“十五五”新征程上,必須善於總結歷史經驗教訓,深刻領悟統籌發展和安全蘊含的理論邏輯、歷史邏輯、現實邏輯,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切實將發展和安全擺在同等重要位置、作為頭等重要大事抓緊抓好。

    (二)要以大擔當情懷謀劃澳門統籌發展和安全。習近平主席指出,實現香港、澳門更好發展,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作出更大貢獻,是新時代“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使命。“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夯實基礎、全面發力的關鍵時期,我國發展環境面臨深刻複雜變化,大國博弈深化牽動國際形勢,國際形勢演變影響國內發展,我國發展處於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並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的時期。澳門是我國聯通世界、參與全球化進程的重要樞紐。“十五五”新征程上,要立足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堅持以全局謀劃一域、以一域助力全局,為我國把握大國博弈主動權、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更好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要以大戰略格局推進澳門統籌發展和安全。習近平主席二四年十二月視察澳門時,盛讚澳門是祖國的掌上明珠,對澳門提出“三點期許”、對特區政府提出“四點希望”,為澳門未來發展注入強勁動力、指明前進方向。“十五五”新征程上,要牢記習近平主席親切關懷和殷殷囑託,抓住國家發展帶來的重大歷史機遇,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銳意改革進取、創新思路舉措、拿出硬招實招,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扎實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發展壯大愛國愛澳力量,着力提升治理效能,努力幹成一些事關長遠的大事,不斷開創澳門繁榮發展、祥和穩定的新局面,為“一國兩制”實踐作出新示範。

    政府網增設新欄目

    “天天都是4‧15”

    為進一步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營造“天天都是4.15”的濃厚社會氛圍,澳門特區政府各司長辦公室及各司長範疇轄下部門的官方網站於今年四月十五日起統一增設全新欄目││“天天都是4.15”。

    該欄目將以生動活潑且公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包括製作主題漫畫、短視頻等多媒體內容,持續宣傳推廣國家安全知識,讓國家安全理念融入居民日常生活中。各政府部門將透過有關欄目,適時發佈各類與國家安全相關的資訊,涵蓋政治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等多個重點領域,藉以加深公眾對國家安全的認識和了解,提高對國家安全風險的警惕,提升全民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感和參與感。

    澳門特區政府期望藉此舉措,推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真正實現“天天都是4.15”,引導公眾增強國安意識和自覺履行憲制責任,讓維護國家安全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行動,同心共築國家安全與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堅固防線。

    第九屆“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展”已於四月十五日開幕,展期至五月十五日。今屆展覽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聯合主辦,以《統籌發展和安全  護航“十五五”新征程》為主題,首度引入人工智能機械人講解員,提供多語種導賞服務,並展出國產航空母艦模型及設置科技互動專區等,進一步提升公眾參與感與認知深度,厚植全民國安知識及意識。

    展場亮點之一是國產航空母艦模型專區,將展出遼寧艦、山東艦及福建艦三艘航空母艦模型(每艘長約一米),並輔以國產護衛艦等配套艦隻模型,立體呈現國家海防實力與國防自主成果。相關展品旨在引導公眾直觀感受國防科技的自主發展與國家安全的緊密聯繫。另外,展覽第二板塊中展示了特區政府在行政法務、經濟財政、保安、社會文化及運輸工務五大範疇的國安工作成果,彰顯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實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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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劃定澳門特區八十五平方公里的管理海域
    海域法在二三年舉行諮詢

    中央授權澳管理

    八十五公里海域

    中央政府早年劃定澳門特區八十五平方公里的管理海域,海事局在二零二三年底對《海洋功能區劃》、《海域規劃》及《海域使用法》展開公開諮詢,讓社會各界了解特區政府在海域管理方面的政策取向及立法構思以及聽取公眾的意見。

    《海洋功能區劃》按照本澳的區位條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需要等因素,例如水深、水質、防洪納潮、船舶通航及海洋環境保護等條件,將海域劃分為不同類型、具有特定海洋基本功能的功能區,並制定具體的管理和控制要求。

    《海洋功能區劃》建議將澳門海洋功能區分為三級類別,一級類功能區即為海洋保護區、海洋保留區及海洋發展區;二級類功能區即為海洋保護區、海洋保留區、交通運輸用海區、城鎮建設用海區、工業及管道用海區、旅遊文體用海區、廢棄物處置用海區以及特殊用海區等。

    《海域規劃》則明確在海洋功能區劃的基礎上,對海域的使用、開發和保護所制定的規劃,並與《城市總體規劃》互相配合,規劃涵蓋宜居城市建設、生態保護與污染防治、提升海洋防災減災能力、海洋旅遊、海上體育、海洋文化、區域合作等方面的海域利用與發展。

    當局亦計劃以海上遊、海島遊、 海上運動賽事、海洋文化等為切入點,形成有利於澳門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發展環境,使澳在國家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

    據《海域使用法》諮詢文本,主要內容包括明確海域屬國家所有的公產,由特區政府行使海域管理權;因應本澳海域的實際情况及海域使用性質,透過設立海域使用的批准制度,明確批准方式、審批程序及權限實體,使海域利用規範化,批准具長期性或臨時性的使用項目,以明確海域使用的方式及遵守規範。

    諮詢期間,海事局舉辦了合共三場諮詢會及兩場專業團體介紹會,共收到五百一十五份意見。根據《海洋功能區劃》及《海域規劃》總結報告,社會意見普遍較為認同《海洋功能區劃》及《海域規劃》的初步構想,整體支持率近八成;而主動提交的社會意見中,“推進宜居城市建設”的正面意見達八成八,“提升海洋防災減災能力”的正面意見達八成七,“發展海洋旅遊”的正面意見達八成三。

    《海域使用法》總結報告反映社會意見普遍認同《海域使用法》立法方向及構思,整體支持率及正面意見超過九成。當中,最受社會關注的議題為海域的使用與發展、海域環境的保護,以及相關監察及處罰工作。

    《海域使用法》法律草案送交立法會審議

    制定《海域使用法》

    杜絕荒廢閒置現象

    使用金由特首訂定

    政府制定《海域使用法》法律草案送交立法會審議。法案明確海域屬於公產,提出建立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私人實體須以專用批給或臨時使用准照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權,並須繳付海域使用金,金額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

    法案訂定海域使用和利用的條件,杜絕海域出現荒廢閒置的現象。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強調,中央政府批給澳門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的初衷,是希望澳門能夠可持續發展,希望澳門把海洋用好管好。

    法案建議私人實體可透過“專用批給”或“臨時使用准照”兩種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權。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表示,《海域使用法》法案採納諮詢文本的大部份內容,因為相關文本已獲得中央政府認可。專用批給適用於具長久性或涉及重大投資的用海項目,例如公益性質或對澳門經濟發展有重大作用的項目,年期為兩至十五年,透過公開競投批給。臨時使用准照針對短期使用海域且不涉及重大投資的情況,特區政府保留較大彈性,以便配合城市規劃需要。當局將根據海洋功能區劃審批,確保申請與區劃無衝突,海域使用金的具體金額將由行政長官批示公佈。

    對於生態島等政府工程是否採用專用批給,黃少澤表示,生態島將按照特區政府的實際情況規劃,相關規劃仍在進行中。黃穗文則解釋,基於公共利益的海域使用,例如由公共建設局或環境保護局推行的項目,會透過跨部門機制徵詢意見,再由行政長官批准用海,不屬於以專用批給形式批予私人實體。

    針對環保團體關注的中華白海豚保護問題,黃穗文回應指,環境保護是法案的大前提,海洋功能區劃內設有海洋保護區及海域保留區,禁止進行污染或破壞環境的活動。在審批用海申請項目時,當局會嚴格按照海洋功能區劃作審批。中華白海豚方面,市政署已參與保護附近海域中華白海豚的工作。黃少澤補充,當局會積極保護海洋環境,降低用海項目對海洋生態的影響。法案已明確規定,用海項目須聽取環境保護局意見。

    公開諮詢期間,有意見關注單靠行政處罰能否有效阻嚇財力雄厚的發展商造成不可逆轉的海域污染。黃穗文表示,罰金水平已參考公開諮詢意見,調整至較高金額。至於法案的刑事手段,黃少澤指出,法案已規範刑事犯罪,如違反相關命令將構成違令罪;但更多情況將以行政違法方式處理。

    至於一般的海上體育比賽、短期活動或遊艇臨時停泊,則屬於海事活動,不涉及重大投資,只需按現行程序申請批准,不納入《海域使用法》規管範圍;即使該等活動每年定期舉辦,當局仍視之為海事活動處理。

    黃穗文指出,杜絕海域荒廢閒置的規定核心在於監察到位。目前澳門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中,目前有三十平方公里已經使用,獲批用海的私人實體若未依法履行保護或維護責任,當局將依法處罰。海事局將聯合海關等部門開展全方位巡查,力求覆蓋整個海域,杜絕無許可用海及海域受侵害的情況。針對龍爪角、蝙蝠洞等較偏遠海面,政府將派員乘船巡查,消除監管死角,防止海域被非法佔用。

    黃穗文強調,海域屬於公產、國家所有,不存在私人財產,澳門特區政府只是行使海域的管理權和使用權。

    政府會派員乘船巡查防止海域被非法佔用

    使用權只批給公營企業

    需明確條件期限及目的

    根據《海域使用法》二零二三年的諮詢文本,海域使用批給由行政長官以專用批給的方式批准私人實體在較長的時間內使用海域,批給期限為兩年至十五年,其後每次續期最長為五年;特首亦可以“許可”的方式批准私人實體臨時佔用海域,有效期和續期均不超過兩年。海事局強調不會向無公營背景的私人實體進行批給,只會將使用權批予公營企業。

    政府將海域定性為公產,當年的諮詢文本強調即使向私人實體批給,都只會批予水、電等公共企業,不會出現對無公營背景的私人實體進行長期批給。監管方面,每一個批給都會發出一份憑證,憑證上會列明水域使用條件、期限和目的,局方會以憑證為監管依據,同時亦有船隊及其它手段,對海域的使用情況監察。

    至於不批給予私人企業會否影響海上旅遊?當局指海上旅遊等對水域不會構成永久影響的活動屬於短期使用。相關活動大多不會涉及打樁等大型工程,但局方都會就活動會否影響通航、環境等提供意見。至於碼頭建設方面則屬於陸地規劃,不受新法規監管。

    海事局表示,正思考發展海洋經濟,包括促進航運企業和博企合作、開展更多海上遊項目。在海上遊業務發展方面,澳門的海上遊有其特色,例如內港海域歷史悠久,本澳水道兩旁亦能看到現代化的休閒旅遊區域,在深合區和澳門水道景觀也很漂亮。當局正在推動、亦相信很多企業有條件利用海上遊拓展業務,例如在船上設置餐飲或娛樂活動。

    當局指出,若發展海上觀光或帆船活動等,因只是在海面上開展相對短時間的活動,不牽涉到專屬海域的持續使用,毋須申請海域使用准照。《海洋功能區劃》和《海域規劃》已為有關觀光發展需要劃定文體休閒用海區。

    另外,生態島項目亦納入諮詢文本中。行政會公佈將《海域使用法》法律草案送交立法會審議當日,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被問及,對於生態島等政府工程是否採用專用批給?他表示生態島將按照特區政府的實際情況規劃,相關規劃仍在進行中。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解釋,基於公共利益的海域使用,例如由公共建設局或環境保護局推行的項目,會透過跨部門機制徵詢意見,再由行政長官批准用海,不屬於以專用批給形式批予私人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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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總規首份定期報告公佈

    修改城市總體規劃

    料下半年公開諮詢

    特區政府完成編製《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零二零│二零四零)》(以下簡稱總體規劃)首份定期報告,報告結論指出在實施機制與持續跟進體系、協調城市發展與空間佈局的利用等方面,總體規劃已實現穩健開局並進入系統推進的階段,將來會持續推動澳門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逐步實現建設美麗家園的長遠目標。目前,政府正開展修改城市總體規劃工作,並爭取下半年可以公開諮詢。

    城市總規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正式生效,根據《城市規劃法》及《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規定,經土地工務局收集相關資料和社會意見,以跟進和評估總體規劃的實施情況,並於二零二四年開展編製總體規劃首份定期報告。該份定期報告早前出爐,系統地梳理、綜述檢視了自總體規劃生效後至二零二五年中以來,相關之各項項目、施政工作的建設和落實情況,同時結合城市規劃委員會、跨部門委員會及社會各界的意見進行編製,共劃分十個類別,包括區域合作及上位規劃、居住及都市更新、產業佈局、環保、交通、基礎設施及防災等。

    定期報告總結認為,在實施機制與持續跟進體系、協調城市發展與空間佈局的利用、優化公用設施佈局構建宜居社區、完善規劃分區功能等實施工作上,已實現穩健開局並進入系統推進的階段,各項建設項目有序開展。未來在鞏固現有成果的基礎上,報告建議仍需把握發展新機遇及新形勢,確保特區政府的重大政策落地見效,推動澳門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實現建設美麗家園的長遠目標。

    更好服務國家發展

    報告又提到,總規生效至二零二五年六月底,共發出一百五十七份未有詳細規劃地區的規劃條件圖,訂定的建造條件亦按照總規的指引性原則,配合及推動各範疇政策和工作,有助順暢銜接各分區詳細規劃編製。

    早前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指出,總體規劃並非一成不變,包括因應重大工程項目及“一加四"產業多元發展的用地需要,配合社會最新發展情況等,並綜合考慮統計部門最新的人口預測動態調整及檢討。行政長官已批准修改總規,正有序推進有關工作,爭取下半年可以公開諮詢,修改總規工作會按預期目標完成。

    關於人口政策。譚偉文表示,在編製分區詳細規劃時,會依據土地承載力分析確定人口規模,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在控制全區建設總量及建築密度的前提下,透過更新建設、存量空間提質擴容,推動未發展用地發展及盤活低效用地,以滿足社區建設所需。他強調,人口政策事關澳門長遠可持續發展,涉及經濟發展、民生保障、城市規劃等多個領域,覆蓋範圍廣泛。特區政府始終高度重視,積極應對人口發展領域的新形勢與新挑戰。至於全面檢討並更新整體人口政策事宜,他表示,由於涉及社會整體利益,需廣泛聽取各界意見,並在充份凝聚社會共識的前提下,再適時啟動相關統籌研究工作。

    政府研擴大置換房使用對象

    樓市低迷礙投資重建

    政府多措施推動都更

    政府積極推動都市更新工作,落實建造宜居城市環境的施政方針。然而,要面對的困難不少,令都更推進顯得緩慢。政府表示,目前最大困難在於物業市場低迷,影響業主投資重建意願,政府正積極探討多種推動方式,包括稅務優惠、登記費減免,以及考慮是否調整溢價金比例等。都更公司亦會因應財政狀況,靈活運用不同手段,如透過收購協助處理遺產繼承等複雜個案。

    目前特區政府從多方面推動都市更新,如透過豁免繳納各項印花稅、公證及登記手續費,以減免都市更新樓宇所有權人的財政負擔,以及簡化規劃條件圖的申請程序,允許任一業權人提出申請,使利害關係人及公眾能清晰掌握地段的規劃參數,協助啟動重建計劃。至於有建議提出修法,政府表示,由於涉及業權人的權益、產權等法律問題及土地批給等程序,須審慎處理,特區政府將繼續持開放態度聽取社會意見,做好推動都市更新的工作。

    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早前表示,都市更新是特區政府的工作重點,有關工作正穩步向前發展,並從多方面推動,除了着力推動祐漢七幢樓群重建外,今年亦會加強推動單幢重建及增加舊區公共設施,同時積極研究利用現有一千七百多個置換房及約二千八百個暫住房單位,以更好地推動都市更新,包括研究擴大置換房使用範圍和置換對象等,而暫住房則會重新梳理實際重建需求數量,探討是否可作其它用途,以更合理整合和運用現有資源,當中修改法律是方向之一,政府會綜合考慮實際情況,並廣泛聽取社會意見,進一步研究落實。政府亦會審慎考慮更多鼓勵措施,進一步推動都市更新工作。

    研擴暫置換房適用範圍

    曾鬧到滿城風雨的海一居事件,因政府收回土地而爛尾收場,原地段最終發展成今天的逾二千個單位的置換房,並讓原海一居樓花業主優先認購,購買期限於上月屆滿。都更公司資料顯示,置換房合資格申請人一千九百三十二個,截至二零二四年底,出席選房有一千八百八十個,最後只有三百三十八位扑鎚完成辦理購買手續,佔合資格申請人不到兩成。逾千人放棄優先購買權,銷情比地產業界之前預測更低,原因樓價早已不似預期。面對逾千「空置」單位,都更公司稱,正積極研究各種可行方案,包括評估擴大適用範圍的可能性,當中或涉及調整相關法律規定,將適時向社會公佈。

    對於外界關注是否將置換房單位流入私人市場,政府強調,須考量整體物業市場環境,他坦言置換房認購後剩餘一千七百多個單位,比政府預期中多,因此更要因應市場情況審慎研究。他又稱,政府正制定暫住房的租金,並與台山區重建項目的住戶保持聯繫,住戶暫無入住需求,但政府亦會及時訂出租金,以便有需要時可供受重建影響的住戶使用。

    順利樓北側地段重新定位助都更

    推動祐漢七樓群重建

    順利樓擬先作“示範”

    重建祐漢七棟樓群是都市更新首個重要工程,縱使政府展開大量工作,包括調研,協助居民成立管委會,但在重建路上依然困難重重。目前最有機會重建的是當中的順利樓,有關規劃條件圖草案早前獲城規會通過,或將成為“示範單位”。至於順利樓北側原規劃興建夾屋的地段亦正重新重視其定位,政府爭取今年上半年明確方向,希望好好利用這塊土地,推動祐漢重建。

    祐漢七棟樓群重建項目經過多年來推進,都更公司持續與二千多戶業主溝通,早於二零二四年已完成協助全數七個地塊合共四十六棟樓宇的業權人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籌組管理委員會。然而,重要的業權問題尚未徹底釐清,具體規劃、重建資金,乃至補償也有其需要面對的問題,令重建變得困難及諸多變數。目前在七幢群樓中尤以順利樓的重建最具可能,當局按小業主申請所發出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早前獲城規會通過,意味著可能成為祐漢都更的範本。

    順利樓地段佔地一千五百四十九平方米,規劃草案建議限高九十米,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為十倍,其中住宅最大許可實用面積為一萬一千八百六十平方米,最多二百三十六個住宅單位。最大許可覆蓋率為百份之九十點七。裙樓頂層須預留休憩空間,並作綠化處理,植物種植面積不應少於露天面積的一半。草案亦建議電單車泊位不得少於法定私家車泊位數量的百份之二十五。另外,因應土地重整的要求,應向特區政府申請批給三百多平方米土地,重整後土地面積約一千八百七十五平方米。

    雖然草案獲城規會通過,但多名委員關注單幢推進的合理性、人口密度管控及整體配套規劃。土地工務局稱,雖然當局認為七棟樓群一同發展的效益會更好,但今次僅順利樓小業主申請規劃條件圖,局方須按申請發出條件圖。當局又指,順利樓規劃條件圖參照巴波沙大馬路南慧閣規劃條件圖的優化方向,考慮到祐漢區人口密度高,每平方公里逾十四萬人,認為透過戶數控制可有效把控區內居住人口,所以建議可建戶數增加百份之五,由現時二百二十四戶增至最多二百三十六戶,住宅實用面積亦較原來基礎調升二成,相信能平衡人口和有助改善居住環境。而地積比率建議上調至十倍,將有利作商業及停車位等配套設施,完善社區配套。

    北側地段重新定位

    政府最早提出在氹仔偉龍馬路興建的夾屋項目,其後計劃移師至祐漢順利樓北側地段開展,惟地基工程開始不久後,政府認為夾屋已無興建必要,並表示會再諮詢社會意見,研究能否重新審視項目的定位,以創設更好條件,助祐漢七幢群樓重建為目標,並爭取今年上半年明確方向。

    順利樓規劃條件圖草案獲城規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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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升產假及年假日數舉行公眾諮詢

    諮詢收逾九千意見

    爭取今年完成立法

    勞工事務局就修改《勞動關係法》規定的產假及年假日數進行諮詢。勞局表示,諮詢期間透過多種途徑收集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包括“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頁版、勞工局專題網頁、電郵、電話、傳真及郵寄等方式,共計收到約九千九百份意見。同時,亦先後舉辦六場諮詢會,包括三場公眾場及三場專場諮詢會。勞局表示修法已納入今年立法計劃,爭取盡快提交立法會審批,以平衡僱員權益保障與企業經營。

    諮詢會上,有與會者提出缺勤是否會對年假及年資計算產生影響?勞工局表示,僱員在合理缺勤的原則上不會影響年假享受及年資的計算,但如不合理缺勤則不會計算入年資,明確了缺勤與假期、年資掛鉤的核心標準。有與會者提出簡化產假補貼申請流程的建議,勞局強調補貼申請確保僱員獲取薪金的權利及時間不受影響,僱主需要按照日常發薪時間向休產假僱員支付薪金。目前已推出網上申請渠道,僱主只需要在網上填寫報名表,並上傳糧單、銀行過數記錄等資料即可辦理,實質性簡化了申請手續,方便企業辦理及後續查詢補貼進度。

    有與會者關注外地僱員是否適用於新修法規定?勞局回應指出,外地僱員的權利與義務與本地僱員原則上是一致。今次計劃調整的產假日數、年假遞增規定,均適用於外地僱員;若外地僱員的批文辦理續期,仍可按照年資享受年假遞增的相關待遇。

    有建議將年假下限由六日調升至七日或八日,並縮短遞增周期,亦有建議將年假上限由十二日提升至二十二日,以契合社會平均工作年齡延長的需求,更好與鄰近地區接軌。勞局表示修法前已透過調研機構諮詢一千名僱主及一千名僱員的意見,僱員普遍希望增加年假,僱主方面尤其是中小企則擔心增加年假會帶來人手問題及經營壓力。今次修法暫維持六日的下限、隨後每兩年增加一日,以十二日為上限的框架,該設定亦參考了香港、新加坡等地的規定,並結合澳門中小企眾多實際情況。

    勞工局局長陳元童表示,收到的意見中普遍支持政府修法,持正面態度,收到的意見關注產假日數能否提前使用,年假六日基本數及遞增日數上限能否再調升,以及其它勞動政策。

    陳元童指出,如將來修法生效後,員工現有年資會納入計算,即年資達十二年的員工即可獲每年十二日年假。他表示希望透過今次公開諮詢,在僱員權益、企業承受能力,以及促進社會發展中取得平衡和共識,構建和諧的勞動關係。

    有意見指,產假報酬補貼計劃的補貼日數應該提升至三十日,而非二十日,認為才較為合理,同時希望計劃轉為恆常措施。陳元童表示,在首次訂定臨時性產假報酬補貼計劃三年期是希望讓企業逐步認識要自行承擔,但在第一輪補貼完結時仍處於疫情期間,因此推出第二輪臨時補貼,讓企業恢復元氣;勞局亦考慮到調升產假對中小企的影響,所以今次修法建議增加補貼至最多二十日,他並指產假報酬補貼計劃只適用於本地僱員。陳元童認為僱主作為勞動關係核心主體,應承擔社會責任。

    另外,澳門人力資源協會會長徐展文認同將產假的補貼日數提升至三十日,但認為需要考慮長遠的公帑開支,以及中小企本身營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及風險,若均由政府支持或影響企業“走出去”的競爭力。

    徐展文又表示,協會支持有關修法建議,認為年資與年假掛鈎是對員工忠誠度的直接認可,激勵長期服務,增強歸屬感,促進員工工作與生活平衡,提升生活品質、健康及工作效率。他提到,年假遞增是低成本且有效降低資深員工流失,可為企業節省大量招聘、入職培訓等隱性成本。徐展文又指,今次建議相比香港、新加坡較溫和,避免對中小微企為主結構的澳門帶來短期衝擊,並建議年假調整可引入補貼或稅收優惠,緩解企業壓力。

    產假擬調升至九十日

    產假擬增至九十天

    根據年資計算年假

    修法求平衡聚共識

    政府於一月三十一日至三月十六日展開為期四十五日的《勞動關係法》規定的產假及年假日數公開諮詢。諮詢文本建議產假調升至九十日,年假則建議按年資遞增,每滿兩年年假日數增加一個工作日,最多增至十二個工作日,務求逐步提升僱員的勞動權益保障及與國際標準接軌。勞工局局長陳元童指修法工作已納入本年度法律提案項目,將盡快整合意見、分析並編製報告,再推進法案草擬,並提交社協供勞資雙方討論,以尋求平衡點、凝聚共識。

    陳元童表示,為落實有關完善勞動範疇法律法規的施政工作,政府於去年對現行產假及年假制度展開了研究,並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探討調升產假及年假日數的可行性研究”調研。綜合考慮調研結果、社會意見、鄰近地區的比較法資料等,建議對產假及年假日數作出調升,以持續優化勞動權益的保障,讓僱員在工作與家庭生活之間取得更好的平衡,提高僱員的生活和工作質量,同時顧及企業的適應能力。

    勞工局研究及資訊廳廳長陳穎芝介紹第三方機構的調研結果。就產假的調整方面,超過五成三僱主及七成四的僱員支持調升,均首選調升至九十日,及傾向政府與僱主共同承擔調升的成本。僱員希望有充足的產假以照顧家庭與身心需求;中小企則擔憂成本上漲,希望政府提供財政補貼。

    為此,特區政府在諮詢文本中,建議將現行七十日產假調升至九十日,其中三十日產假可提前享受,同時,就本地女性僱員享受產假的情況,向合資格的中小企業提供最多二十日補貼。

    陳元童指,產假擬調升至九十日的方案是綜合社會各方意見、兼顧僱員權益與僱主營運壓力後的建議,採取循序漸進方式優化勞動政策。未來會持續檢討和完善勞動法規執行情況,逐步提升僱員權益,爭取向國際標準靠攏。

    年假方面,調研結果顯示超過五成八僱主及八成八僱員支持調升,調升日數集中於十日或十二日,有過半數認同按年資增加年假日數。僱員希望有更多年假應對工作壓力及家庭需要;僱主亦認同改善假期制度是大勢所趨,但小微企業擔憂人資緊張。

    諮詢文本建議將現行年假制度調整為按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在現時工作滿一年可獲六個工作日年假外,每滿兩年年資,年假日數增加一個工作日,最高年假日數為十二個工作日。

    澳門年假建議增加最多至十二日

    增加產假日數法定年假

    接軌國際體現勞動權益

    勞工局表示,近年社會持續有意見提出增加產假日數的訴求,以加強對女性僱員的保障;另外考慮本澳的法定年假日數多年來未有調整,且有關日數與鄰近地區存在差距,設置按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亦有利增加僱員對工作的歸屬感及穩定性。

    被問及產假調升是否會加重中小企人資壓力,影響女性就業?勞工局局長陳元童表示,產假調升契合澳門整體發展需求,逐步與國際勞動權利標準接軌;又認為僱員工作表現是企業重要的資產,調升產假有利增加僱員對公司的歸屬感,相信不會因調升產假令僱員勞動權益受到影響。本澳許多機構的產假已接近九十日,逐步調升產假符合澳門整體發展,亦是趨同與國際接軌的勞動權益體現,因此有需要開展調升產假的工作。

    政府計劃為合資格中小企業提供最多二十日的產假補貼,減輕中小企因產假延長帶來的營運壓力。目前澳門多家機構的產假多於現行七十日標準,延長產假有助提升女性僱員對公司的歸屬感,不會損害勞動權益。若僱員權益受影響,可向勞工局諮詢。

    現時產假報酬補貼措施,由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至去年底,獲批補貼的本地女僱員共一千四百七十六人,補貼總金額一千五百四十五萬元。文本擬為合資格中小企業提供最高二十日補貼,至於補貼是否長期由政府承擔?陳元童指二十日補貼為新設計形式,暫未確定為永久或臨時政策,將結合諮詢期意見綜合研判。

    陳元童指出,修法後不輪本地或外地的女僱員均享有調升產假權利,至於政府提供最多二十日的補貼對象,只適用中小企的本地女僱員,而外地女僱員的產假報酬全部由僱主承擔。

    對於近年少子化情況日益嚴重,調升產假及年假會否提升出生率?陳元童指,今次政策調整的核心目標是優化僱員休息權,幫助平衡工作與家庭生活,提升生活質量與幸福感。政府會通過多舉措為生育創造有利條件,勞動範疇藉法律優化貢獻力量,是否足以解決人口相關問題,需結合多領域政策綜合發力,亦歡迎居民就政策提出進一步意見。

    至於年假日數方面,陳元童表示,特區政府將充份吸納市民意見,後續結合澳門社會發展、企業營運壓力等多方面因素,循序漸進檢討優化勞動政策,逐步提升僱員勞動權益。他表示,明白或有市民希望增加更多年假,因此透過今次公開諮詢,各持份者可發表自己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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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治安警察局交通警員護送救護車前往本澳口岸

    港澳跨境救護車試行計劃

    新增往港接病人回澳就醫

    “港澳跨境救護車試行計劃”自前年十一月三十日推出,並延續至今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經澳門與香港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協調,雙方於上月二十七日起,在現有基礎上擴展港澳跨境救護車轉運服務,新增由澳門前往香港接載病人回澳就醫的運送安排,標誌港澳跨境救護車服務正式邁入新階段。

    澳門警察總局表示,為進一步配合本澳病人的醫療需求及優化跨境救護車轉運安排,經澳門與香港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協調,雙方上月二十七日起,在現有基礎上擴展港澳跨境救護車轉運服務,新增由澳門前往香港接載病人回澳就醫的運送安排,標誌港澳跨境救護車服務正式邁入新階段。過往主要實行直通救護車由澳門的指定醫院運送病人到香港指定公立醫院的安排;今次調整後,澳門救護車除維持原有送港安排外,亦可前往香港接載病人回澳就醫,使病人來回轉運更為銜接與便利。

    為使未來轉運工作更加暢順,港澳雙方在上月二十日共同進行了一次跨境救護車病人運送演練,整體過程順暢,相關部門將持續檢視轉運流程,適時優化及完善有關安排。今次演練內容主要模擬澳門消防局救護車由澳門往返香港的行車路線,內容包括在香港醫院內接收病人及其後的運送流程,以及有關的出入境流程安排等。

    演練於當日上午約九時在澳門展開,澳門消防局救護車由衛生局仁伯爵綜合醫院出發,經港珠澳大橋於香港口岸入境香港後再駛至香港兒童醫院,接載病人後再原路返回澳門。與首次港澳跨境救護車演練相同,為確保整個演練過程暢順,澳門衛生局仁伯爵綜合醫院與香港醫院管理局重大事故控制中心透過線上實時直播方式監控全程,而澳門警察總局亦聯同多個部門於氹仔北安民防行動中心線上觀察演練情況。演練結束後,兩地政府相關部門代表就演練各環節作出檢討及總結。

    目前,澳門與珠海市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已分別於去年三月十七日及八月二十七日啟動跨境救護車服務,並已實現救護車雙向轉運。現階段,消防局共有五輛救護車取得兩地牌,另有三輛救護車取得香港車牌,三地跨境救護車服務啟動以來整體運作良好。未來澳門特區政府將繼續與香港相關部門保持緊密溝通與協作,爭取早日實現香港救護車來澳。

    港澳、珠澳及琴澳啟動跨境救護車機制的首要條件是確保派送醫院和接收醫院事先達成共識,以病人的醫療需要、安全與利益作首要考慮,同時設有防止濫用機制,相關機制與現行“車過車”模式(病人在邊境受管制區域更換救護車)並行運作,對於不符合跨境救護車轉運條件的個案,仍將沿用原有模式處理。

    自計劃推出至今,澳門消防局聯同衛生局已累計完成二十宗病人跨境轉運個案,隨著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不斷深化,跨境醫療需求持續上升,隨著港、珠、澳、琴四地跨境救護車服務的全面啟動,將進一步促進大灣區優質醫療資源的協同與互補,為區內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與優質的醫療服務保障。

    救護車到達香港兒童醫院
    衛生局醫護人員於山頂醫院內模擬病人接收的處理流程
    消防去年火警出勤八百五十宗

    去年火警八百五十宗

    電線短路忘關爐為主

    消防局公佈的數據顯示,去年本澳消防事件總數共有五萬三千一百九十宗,同比減少九百四十三宗;其中救護車出勤佔最多,有四萬五千多宗,同比微增;而火警出勤八百五十宗,同比減少百份之三點三六。

    消防表示,經統計火警原因以忘記關爐、有人留下火種、燃燒香燭/冥鏹、機件/設備故障及電線短路為主,合共五百三十四宗,佔火警總出勤近六成三。火警出勤個案中,須開喉撲救的火警共一百四十五宗,同比前年減少逾一成八,當中有人留下火種佔五十宗、燃燒香燭/冥鏹佔三十四宗、電線短路佔十九宗、機件/設備故障佔十一宗等引致的須開喉火警,合共一百一十四宗,佔須開喉撲救總數的近七成九。由數據可見,火警主要成因及須開喉撲救的個案,多與居民日常疏忽或者安全防範意識不足相關。

    緊急救護工作方面,去年救護車出勤宗數為四萬五千三百七十宗,同比前年微升百份之零點三。整體救護個案主要為頭暈、腹痛、發燒及挫傷等。由於救護資源有限,消防局將持續宣傳切勿濫用救護車,將基本救護知識及切勿濫用救護車的資訊帶入社區,提高居民合理使用救護車服務的意識。

    搶險救援及特別服務,去年拯救工作有一千七百宗,較二四年減少九十二宗,主要以協助開門及協助處理傷者為主。另外,特別服務出勤五千二百七十宗,主要為處理清除墮下物、清洗地面/油漬等事件,同比前年減少九百五十三宗。

    消防局局長王健表示,《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生效實施後,該局去年開展防火安全排查及巡查共一萬一千七百六十次,其中低層樓宇共四千三百七十九次、住戶共三萬九千五百三十三戶。已完成行政處罰程序共一百二十六宗,主要涉及在疏散通道上停泊電單車、擺放雜物等。

    危險品安全巡查及執法方面。消防局定期派員排查及巡查工廈、油站、油庫、中途倉、食肆、銷售危險品相關產品的商舖、危險品及燃料儲存設施等,去年共開展六千九百一十八次巡查。期間會檢視場所或儲存區內的消防設備、儲存數量及周邊環境等,確保危險品及燃料的儲存得到充足的安全保障。已完成的行政處罰程序共有五宗。

    此外,位於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人工島的澳門燃料中途倉搬遷工作,已於去年十月二十三日完成,所有租戶有序遷入澳門燃料中途倉並投入營運。另一方面,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已停止運作,待原用戶收拾後交回相關部門。危險品永久儲存倉在九澳的選址 (原九澳青年挑戰福音戒毒中心)的訴訟程序已完成。工務部門正研究項目規劃及周邊交通配套,消防局全力配合推進危險品永久儲存倉的建設。

    消防定期進行燃料安全巡查

    消防巡查樓宇圍網

    可疑或不合格即換

    香港宏福苑火災引起社會關注建築用竹棚、圍網消防安全。澳門消防局局長王健表示,消防局去年已經聯絡相關部門巡查樓宇圍網,除了檢查竹棚、圍網的證書外,亦即場抽檢點燃,倘若發現有可疑或不符合規格,會即場勒令更換,並將樣本送交相關部門跟進。

    至於消防員的安全方面。消防局局長王健指出,消防員在防火、滅火時,均按照國際通用做法,配備頭盔、防護服等個人防護裝備,保障自身安全。另一方面,整體消防工作還涉及滅火策略的制訂與執行,局方針對滅火策略,尤其是隊員進入各類場所或建築內部開展作業的情況,制訂明確的工作守則,嚴格要求執行。此外,局方亦會持續跟進消防員的培訓工作,並計劃今年上半年派員到內地等消防工作較為領先的地區交流,重點針對高層建築火災的應對策略,同時持續關注防護裝備的更新與配備。

    在新能源車輛的救援工作方面。王健表示,消防局高度關注新能源車輛的發展和消防安全,持續檢視應對有關意外事故的整體救援策略及應急預案,並因應新能源車輛與一般傳統油車發生火警時的差異,購置相關的裝備工具,包括併合水池、汽車滅火氈、電動車輛緊急制動器、移車滅火裝置等。有關裝備工具曾於出勤事件和救援演習中使用並達到預期成效,前線人員日常亦會定期接受相關訓練及培訓,以提升救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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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諮詢普遍支持立法

    私營醫構類型八改三

    發牌程序一站式提供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在去年底開始審議《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案。首次的會議重點關注私營醫療機構的定義、發牌制度、運作模式及命名等問題。

    該法案的立法原意是放寬私營醫療機構的准照制度,以推動大健康產業發展。現行私營醫療機構包括醫院、診所、衛生中心、產院、護理中心、臨床分析實驗室、放射實驗室、診療中心或治療中心等多種類型。法案建議將醫療機構類別由現行的八類調整為三類,包括醫院、日間醫院及診所。

    在發牌制度方面,法案建議醫院、日間醫院及多於一人的診所適用牌照制度,只有一人的診所則適用登記制度,相關登記與准照由衛生局局長發出。法案又建議醫院、日間醫院均採用准照制度。如只有一名醫療人員經營的診所採用登記制度,提交文件審查通過後即可獲登記;隨後再由衛生局對場所核查。政府代表認為一人診所的業務相對單一、風險有限。若個人診所面積超過一百二十平方米或涉及結構工程,可通過新增的“一站式”服務完成多部門審批,借助電子化平台與跨部門協調機制縮短流程。至於兩名或以上醫療人員經營的診所則實行准照制。

    法案建議不再透過法律規範私營醫療機構應遵守的規格,而改為透過衛生局局長發出的技術指引,其指引將公佈在《公報》內。另外,醫院及日間醫院的保證金額將透過行政長官批示訂定,診所則毋需再提供保證金。

    未來發牌及登記程序的流程將集中由單一實體,即一站式服務機構負責,該實體負責所有程序及與其它相關部門的協調,申請人毋需為獲取准照或登記而與其它部門及實體溝通,藉此簡化相關申請程序。但其准照發出需要接受審議計劃及審檢委員會預先檢查,有關委員會的運作將透過補充性行政法規規範。法案建議審檢委員會由一名衛生局代表、一名土地工務局代表及一名消防局代表組成,並得因應發牌項目的內容加入一名旅遊局代表、一名文化局代表及一名勞工局代表,甚至可邀請其它部門委派代表。

    法案建議未來私營醫療機構需設立技術指導,其中醫院技術指導需具備至少十年專業經驗,日間醫院為五年,且技術指導不得兼任不同機構的技術指導員。但法案未有明確准照持牌人能否同時擔任技術指導,也未說明技術指導是否為全職或兼職,以及執業年資是否需連續,委員會希望政府進一步說明。

    在准照有效期方面,法案將現行兩類私營醫療機構准照整合為三類,即醫院准照、日間醫院准照,以及診所准照。保證金方面,醫院初步定為五百萬元,日間醫院採用階梯式標準,以一百二十五萬元為基礎,根據專科醫療服務數量調整。法案建議醫院、日間醫院及診所准照有效期分別為一年、兩年及三年,但委員會則建議將醫院、日間醫院、診所准照年期統一。委員會將等待政府提交修訂後的新文本,屆時再展開後續審議。

    當局認為增設日間醫院可帶動醫療產業發展

    倡設“日間醫院”

    拓私營市場發展

    衛生局於去年四月公佈,《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公開諮詢。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建議增設介乎於醫院和診所之間的“日間醫院”類別。在“日間醫院”可以展開部份原先只能在醫院提供的非住院專科手術和醫療服務。(註:日間醫院是一種特殊的“部份住院”醫療模式,病人早上在醫院接受治療、復健訓練、團體治療等,晚上則回家生活。它主要收治症狀是已趨穩定的慢性精神病患、失智老人或需定期接受日間醫療程序的患者,屬於連接醫院與社區的“中繼站”,旨在幫助病人恢復社會功能、學習生活技能,並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羅奕龍指出,本澳私營醫療機構設立實施多年以來行之有效,但在醫療技術高速發展的時代,為了更好地適應醫療技術的進步及市場需求的變化,特區政府計劃優化現行制度,從而達到三點目的:(一)優化私營醫療機構牌照制度;(二)促進醫療行業發展;(三)推動醫療服務創新。冀望藉此進一步拓展私營醫療市場的發展空間,吸引更多投資與客源,為本澳醫療人員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帶動本澳醫療產業發展。羅奕龍又表示,希望通過日間醫院吸引投資與客源,為本地醫療人員創造就業與專業發展空間。初步建議適當放寬醫療廣告規管、建立一站式發牌程序等措施,優化營商環境,以促進本澳醫療業界開拓業務。

    諮詢期內舉辦了五場諮詢會,主要諮詢包括牌照制度設計、機構的開設及運作要求處罰制度及過渡安排等。諮詢期間,與會者普遍認同本澳開拓更多元化的醫療服務,建議政府在制定規範時也要有一定的彈性;有意見認同適度放寬醫療廣告內容,在保障就診者接收正確醫療資訊時,更好地拓寬業界的宣傳空間;此外,亦有與會者認為對日間醫院的運作要有嚴格監管,以確保公眾的健康與安全。

    去年七月,醫務委員會舉行第六屆第十二次全體會議,會上醫務委員會主席羅奕龍介紹《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公開諮詢總結報告和有關醫療廣告規範的具體方向,藉此收集各委員意見。

    羅奕龍表示,有關諮詢工作相當順利,整體意見普遍支持有關制度立法。經綜合研究及分析後,衛生局吸納了部份建議,包括調整日間醫院擔保金分級機制、增加開設醫療機構場所選址範圍、調整醫院基本功能區設置要求、放寬更多醫療廣告內容、擴大外展醫療對象,以及優化醫院過渡安排等,希望通過社會廣泛參與和全面意見分析,進一步完善和推動私營醫療機構法律制度立法。

    他強調,《私人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法案、《廣告活動法》、醫療人員職業道德守則等均對醫療廣告有所規範。在確保居民取得正確資訊的前提下,共同建立一套凝聚社會共識和利民便商的醫療廣告管理制度。

    諮詢總結報告包括社會各界對諮詢文本的意見和衛生局的建議,將進一步完善法案內容、制定配套指引、進行跨部門協調等後續跟進工作。與會委員認同有關建議的調整方向,並關注日間醫院可進行的手術分級,以及日間醫院與醫院之間的緊急轉診機制。

    至於醫療廣告規範的具體方向,分別對醫療廣告的規管方向、適用範圍、刊登原則,以及比較廣告、自媒體及社交媒體等方面總結了專責小組的討論意見,並根據意見細化醫療廣告的定義和制訂醫療廣告白名單等。整體意見普遍支持有關制度立法,法案已交至立法會大會審議。

    本澳增設介乎醫院和診所之間的“日間醫院”

    調升醫療機構違法罰金

    廣告需經衛生局長許可

    《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案建議調升部份違法行為的罰金,例如衛生局正進行發出准照或登記的程序中,但私營醫療機構已提前向公眾開放。日間醫院及醫院可被科處罰金十五萬至七十萬元,診所則罰五萬至十五萬元;未有申請牌照(即非法經營),罰款為十萬至一百四十萬元。

    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法案建議將來可展開外展醫療、遠程醫療及先進療法。其中遠程醫療僅限醫院展開,法案建議暫適用於復診患者,患者不論境內外人士均可使用遠程醫療復診服務。初步建議遠程醫療與面診證明具有同等效力,可透過遠程醫療簽署發出的疾病、復康及病假證明。而外展醫療面向長者、慢性病患者和行動不便者,提供上門初診、復診等低風險醫療服務,满足居家醫療和社區照護的迫切需求。

    先進療法只限於醫院及日間醫院可以展開,亦必須經審查和審批。對於未成熟的醫療技術會納入先進療法項目作考慮,建議涵蓋細胞、基因治療等生物醫學開發的技術、與內地生物醫學新技術的臨床研究,以及臨床轉化應用條例相關的定義和藥品等。

    法案在審議期間,有委員提議在風險可控情況下,容許在診所內展開先進療法。但由於此問題涉及政策取向,有委員希望政府放寬申請場所至診所,以推動各類治療及大健康產業發展。但政府曾經表態,認為基於安全性和風險考量,建議先進療法只可以在醫院及日間醫院進行,對此持嚴謹的態度。

    法案優化醫療廣告制度,經衛生局許可後毋需額外審批即可以宣傳。但明確禁止多項醫療服務廣告行為,包括禁止非醫療機構及非醫療人員展開醫療服務廣告活動、禁止對治療前效果或不同治療方法的效果比較、禁止以騷擾或脅迫方式限制就診者選擇醫療服務的自由。同時對醫療服務廣告的時間、地點、性質及用語等也作出禁止性規定。同時嚴禁非醫療機構、非醫療人員進行醫療服務廣告,非牟利醫療團體的服務性介紹除外。

    行政違法方面,失實廣告的罰金為六千至三萬元,違反廣告招牌類別等規定的罰金為一萬元。日間醫院違反衛生、消防規定的罰金為五萬至七萬元,診所為一萬至三十萬元。

    另外,有幾項違法行為的罰金調低,包括運作重大變動、未獲許可或未通報變更領導人員或醫療人員、未公開展示價目表、未遵守設施設備及人力資源相關規定等。

    法案建議私營醫療機構需設立技術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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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控煙法諮詢會收集意見

    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

    擬罰千五不設過渡期

    修改控煙法提出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禁止尼古丁袋、草本煙及水煙等製造和流通。衛生局表示,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初步計劃和違法吸煙相同,屬於行政違法,罰款一千五百元。衛局指出,本澳禁止製造、銷售、進出口和攜帶電子煙,迄今已逾三年,故今次修訂對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不設過渡期。

    電子煙在青少年群體中吸食情況持續上升,令人關注。世界衞生組織去年十月首次發佈對全球電子煙使用情況的估算報告,稱全球有超過一億人正在使用電子煙,當中至少八千六百萬成年人;在十三歲至十五歲的青少年中,至少有一千五百萬人使用電子煙。值得注意的是,世衛報告指出,青少年吸食電子煙的可能性平均是成年人的九倍。根據《澳門人口煙草使用調查》結果顯示,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二二年間,捲煙使用率由一成六下降至一成,反映本澳的控煙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然而,調查發現,電子煙在青少年群體的使用率不僅上升,且大大高於傳統捲煙。十三至十五歲中學生的電子煙使用率為百份之四,較二零一五年的百份之二點六多出百份之一點四,亦顯著較捲煙使用率的百份之二點一高約一倍。

    青少使用電子煙增

    電子煙與傳統煙草一樣含有令人上癮的尼古丁,電子煙既不是傳統煙的替代品,更可能成為青少年吸煙的入門產品,甚至會破壞多年來控煙工作的成果。衛生局表示,雖然社會普遍認為電子煙危害較傳統煙草輕,但世界衛生組織強調電子煙危害絕不比傳統煙草低。電子煙因可轉換多種口味,且刺激性較傳統煙草低,特別吸引青少年使用。青少年使用後對尼古丁產生耐受性,繼而轉用傳統煙草的情況十分常見,危害極大。為進一步禁止電子煙,政府提出修改控煙法,其中建議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包括機身、煙油及煙枝,處罰則與違例吸煙相同。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表示,目前澳門其它行政違法行為,如亂過馬路罰款三百元、亂扔垃圾罰款六百元等,因此管有電子煙罰款金額初步考慮為一千五百元;若煙草管制設立過高罰則,可能與整體法律體系不協調。

    雖然澳門三年前已立法禁止電子煙的製造、分銷、銷售、進出口及攜帶出入境,違者罰款四千元,如私人實體或煙草業違法將被科處二萬元至二十萬元,但仍不時發現煙民吸食或偷運。若未來在公眾地方禁止管有電子煙,相信可大大降低電子煙的流通。關於禁止管有電子煙會否設過渡期。衛生局強調,二零二二年十二月本澳已禁止製造、銷售、進出口和攜帶電子煙,迄今逾三年,理論上這三年可算是“過渡期”,故今次修訂對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不設過渡期。衛局亦曾研究私人地方禁止吸食電子煙,但基於衛局沒有搜查私人場所權限,存在執法困難,需再研究。衛局將深化跨部門協作,逐步落實控煙宣傳,包括將控煙宣傳納入青少年健康生活方式培養工作。

    衛局擔心一刀切禁煙會出現地下化情況

    吸煙率達世衛目標

    全禁恐呈現地下化

    經過多年控煙,本澳吸煙率由控煙法生效前的一成六,下降至去年的一成一。對於有意見提出全面禁煙或提升煙草稅,衛生局認為一刀切禁煙的做法不可取,擔心會出現地下化的情況,又指現時本澳煙草稅約佔零售價六成,由於鄰近地區煙草稅更低,若將本地煙草稅提升太高,相信走私情況會非常嚴重,需整體考慮。而為減少行人道路上吸煙的“火車頭”現象,政府計劃擴大室外禁煙範圍,並繼去年底率先在四所學校和托兒所門外設禁煙區,今年二月在宋玉生公園周邊街道亦試行“禁煙區”,社會反應正面。

    現行控煙法於二零一二年開始生效,當時已禁止大部份公共場所的吸煙,並對煙草製品的銷售以及廣告促銷作出更嚴格的限制。二零一八年第一次修改該制度,將巴士站及巴士站附近十米範圍列為禁煙地點,娛樂場所全面禁煙,電子煙亦作為煙草產品納入監管,並對煙草製品的展示作出禁止。二零二二年第二次修改,禁止電子煙的進口、生產及流通,包括口吸煙及鼻吸煙的相同限制。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表示,經過社會共同努力,澳門的煙草使用率顯著下降,由二零一一年的百份之十六點六下降至二零二五年的百份之十一點二,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相對下降三成的目標。

    然而,“邊行邊吸煙”所產生的二手煙害對市民仍造成一定滋擾。為擴大室外控煙範圍,減少“火車頭”現象,衛生局繼去年十一月率先在三所學校及一間托兒所門外劃定禁煙範圍。今年二月,宋玉生公園周邊街道亦試行“禁煙區域”,區域內共設九個指定吸煙點,並遠離大廈出入口、巴士站和斑馬線。試行期間工作人員將不定期巡查,若發現吸煙者沒有在“指定吸煙點”範圍內吸煙,只作勸喻,不作處罰。措施實行至今,社會反應正面。為減少吸煙點二手煙四處飄散,衛局正計劃在其中一個吸煙點加設擋板。衛生局表示,將持續評估相關成效,並吸取經驗作出優化措施,為日後修改《控煙法》提供參考依據。

    皇朝街道試點禁煙

    衛生局表示,當前沒有國家或地區能實施單一禁止措施,均是採取現時修法提出將人流密集地方列為禁煙區域的做法。明白措施不能完全滿足市民期望,但希望能先解決人流密集地方的“火車頭”問題,同時向吸煙者傳遞有關行為是不受歡迎的重要信息,希望吸煙者收歛。

    衛生局表示,特區政府貫徹落實《健康澳門藍圖》中降低煙草使用率的目標,以立法、執法、教育宣傳及鼓勵戒煙等多管齊下策略執行各項控煙政策和措施。對於有意見提出全面禁煙,衛生局又認為一刀切禁煙的做法不可取,會出現地下化的情況,又指現時本澳煙草稅約佔零售價六成,由於鄰近地區煙草稅更低,若將本地煙草稅提升太高,相信走私情況會非常嚴重,需整體考慮。

    皇朝一帶街道試行禁煙

    擬擴室外禁煙範圍

    前線執法配備攝錄

    政府正就修改控煙法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諮詢,修法循五個方面開展,包括擴大室外禁煙範圍;建議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引入煙草製品標準化包裝制度,擴大健康警示圖文標籤比例;建議允許前線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配備可攜式攝錄設備等。衛生局表示,隨著社會轉變,行人道路上吸煙的「火車頭」現象對市民造成滋擾,加上全球煙草市場出現新變化,對青少年構成潛在威脅,不容忽視,故此有必要修法強化控煙措施。

    今次修法具體內容包括:(一) 針對“邊行邊吸煙”帶來的二手煙問題,建議擴大室外禁煙範圍,將學校、托兒所等場所的出入口列為法定禁煙地點,並允許政府在聽取社會意見後在部份人流密集的街道、廣場設立禁煙區域。

    (二) 為防止青少年接觸新興及再流行煙草產品,建議禁止尼古丁袋、草本煙及水煙(包括水煙煙草/水煙煙膏及水煙壺)的製造和流通。

    (三) 雖然特區已禁止電子煙的製造、分銷、銷售、進出口及攜帶出入境超過三年,但社會上仍不時發現吸食或偷運情況。為進一步加強管控,建議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

    (四) 為減低煙草包裝對吸煙者特別是年輕人士的吸引力,建議引入煙草製品標準化包裝制度,未來捲煙的包裝將採用統一的底色,商標的字體、大小、顏色及擺放位置均須按規定標準化處理。同時,建議將所有煙草製品健康警示圖文標籤佔主要展示面積的比例,由現時的五成提高至八成五,並設一年寬限期,讓煙草商可逐漸消耗市面上已有的煙草產品。

    (五) 為保障衛生局監察人員在巡查時的人身安全,並提升執法效率,建議允許前線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配備可攜式攝錄設備,以便在發生衝突時作出記錄以輔助取證及記錄過程。

    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松表示,現時全球多個國家及地區已將合法吸煙年齡提高,或設定特定出生年份後的人士禁止購買煙草產品措施。他強調,衛局秉持“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基本原則推進各項控煙措施,暫時短期內未有相關規定,但會納入日後政策研究的考量範圍。

    允前線配置攝錄機

    對於諮詢文本建議允許控煙監察人員配置可攜式攝錄設備,以輔助控煙執法。林松強調,若相關建議獲得通過,該設備僅於發生衝突時方可使用,並非任何時間均會開啟;開啟前會先提示居民,開啟時亦有閃光燈提示攝錄機正在運作。衛局期望藉此降低衝突發生的機會,同時減少巡查每隊的人數。現時為避免發生衝突,每隊或需三至四人,將來可減少至兩人一隊,從而提升執法效率。

    林松又稱,控煙法是屬行政違法,在街上人員或管理單位無權力對市民開展搜查;至於學校或其它兒童機構的內部管理,是否可檢查學生書包或隨身物品等,則屬於機構自身規章範圍。

    修改控煙法公開諮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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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部門架構全面改革

    政府架構全面改革

    限制領導層級數量

    政府正式推出修訂後的《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置及組織架構的一般制度》行政法規,為超過四十年未有修改的部門架構法進行全面改革,明確部門設立、層級與職能的規範,並限制新部門設立及領導層級數量,以推動公共行政精簡化與高效運作。法規由行政會在去年十月份宣佈完成審議後,與市政署、行會秘書處等部門架構調整草案一併推出。

    法規對部門的領導官職及內部附屬單位的數量設定上限標準,除有特別理由且獲行政長官批准之外,因應部門職能且按照人數規模需要遵守相應上限標準,所有部門分為三級。

    人員規模二百人以下,上限為兩個領導官職、兩個廳級及四個處級附屬單位;人員規模二百人至一千人,上限為三個領導官職、六個廳級及十二個處級附屬單位;人員規模一千人以上,上限為四個領導官職、八個廳級及十六個處級附屬單位。現時大部份的部門是一千人以下,六成是二百至一千人之間,四成是二百人以下,而由於近年已有不少部門合併,相信未來會集中在部門精簡方面。公務員員額管理制度自二零二零年起實施後,控制了人數逐年增長,已由當年四月的三萬五千一百零一人,減少至去年三月的三萬四千零五十六人。

    行政會指出,為深入推進公共行政改革,進一步精簡政府組織架構,提升政府運作效能,有需要全面檢討生效至今超過四十年的規範公共部門組織架構的法令。為此按公共行政改革領導小組訂定的方向和目標,並結合實際情況,政府制定該行政法規,作為日後重組公共部門及實體必須遵循的法定依據。

    新法規確立公共部門及實體設立和重組時應遵守的基本原則,包括職能明確原則、精簡高效原則、相互配合原則等。同時,明確行政公職局作為統籌部門,負責跟進、協調及評估特區政府按照法規開展的重組公共部門及實體的工作,並監察法規的執行情況,為此,法規賦予行政公職局相應職權,包括對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立、重組、合併或撤銷方案發表意見、實地考察部門等,而各部門依法負有合作義務,應積極配合行政公職局的工作。

    至於現時有多少部門不符新規定要改革?公職局表示,在新法的定義下,政府公共部門數量為四十七個。現時的部門,例如市政署就配合運工範疇部門的重組,而印務局併入法務局,還有年底推出的公職局調整等,當局會按施政鋪排的先後次序去推展相關工作,而該局會在每個部門檢視時重點去定位其應有職能,作出合理安排。

    另外,行政長官岑浩輝在去年十一月十八日發表今年的施政報告,提出深入推進公共行政改革,除了進入立法階段的重組市政署,今年將繼續重組及合併多個部門,包括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併入土地工務局,後者將被確定為都市更新政策的主責部門;合併文化局、文化發展基金及體育局。

    岑浩輝表示,有信心按部就班推進計劃,希望二零二九年前完成,強調公共行政改革不存在縮減或解僱人員、降薪、降職的情況,呼籲廣大公務員放心,不要相信一些毫無根據的傳言。

    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修改〈設立市政署〉》法案

    通過修改市政署法案

    精簡架構明確分職權

    立法會在二月十日細則性審議並通過《修改〈設立市政署〉》法案,將於今年六月一日生效。修法主要內容包括:針對市政署與運輸工務範疇部門職能重疊問題,將命名公共地方、編訂門牌號碼、道路及排水網保養維修等職責移轉至相應運輸工務範疇部門,明確權責分工和優化行政流程。後續將修改行政法規《市政署的組織及運作》,以精簡內部架構和明確職權分工;按照相關的行政法規,市政事務屬行政法務司範疇,建議將市政署的監督實體調整為行政法務司司長;並取消市政署專有人員通則,適用公職一般制度。

    市政署將從“十二廳三十六處”精簡至“八廳十九處”,減少中間審批流程,直接提升運作效率。人員安排方面,管理層精簡為一名副主席和三名委員,約有一百五十人隨職能轉移至運輸工務範疇。

    負責審議法案的第一常設委員會在整體上對法案表示贊同,並就當中一些具體規定以及相關問題與政府代表討論。委員會在細則性審議時特別關注市政署的職責調整、架構重組和人員調配等問題及因相關問題而產生的影響。政府代表詳細介紹市政署調整職責的具體內容、調配人員的數量、架構重組的具體情況等事項,表示通過調整職責和精簡架構,將減少行政流程及提升運作效率。

    委員會關注到人員制度的轉換對工作人員的影響。政府代表解釋,雖然市政署專有人員通則的內容與一般公職制度雖然有所差別,但差異不大,適用公職一般制度並沒有對工作人員產生實質影響,相反在整體上對工作人員更有保障。

    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指出,市政署與運輸工務範疇部門已就跨部門協作、市政在線服務作充份討論並完成全面交接,過程中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多次與相關部門開會協商。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表示,自去年十月啟動相關工作以來,市政署與運輸工務範疇舉行多次會議,展開交接工作培訓、場地視察等,核心原則是確保市政署工作、績效、程序等不低於現有水平,並通過修法,歸口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周偉迎指,市政署與運輸工務範疇已商議,法律生效後仍使用市政在線作為投訴接收渠道,並維持原有的二十四小時回覆等服務承諾,會按相同標準處理居民反饋,確保在此前提不變下令服務順利過渡;未來若需符合特區政府歸口渠道接收意見,市政署持開放態度。

    市政署人員編制近年已由二千七百人降至二千二百人,目前是二千二百人,近幾年基本上是沒有增加人手,並不斷減少。剩餘人員將繼續履行七大職能。其中只有六十人為編制實位,其餘人員的個人勞動合同將統一轉為行政任用合同,且架構重組前會持續與員工溝通,釋除人員疑慮。諮詢與監察委員會將繼續保留,持續傾聽民意。職能轉移後,市政署將聚焦環境衛生、食品安全等領域。而行政公職局統籌排查跨部門職能重疊,未來三年將逐步推進架構重組。

    合同轉制方面,市政署在法案提交前已組織九場講解會,包括市諮會、主管專場及工程人員專項講解,覆蓋全部二千多人,法案亦設有過渡措施。明確員工權利受法律保障以消除顧慮,亦說明人員轉移的情況以獲支援。轉移的一百五十人主要涉及道路渠務廳及建設廳設備處。道路市政設施維護等職能仍由市政署負責;轉移人員將繼續做原來負責的工作,市政署已與運輸工務範疇緊密對接,助其明確崗位、推進交接,保障過渡順暢。

    市政署精簡至“八廳十九處”

    市署只內部人員調動

    移轉職權免功能重叠

    行政長官岑浩輝去年四月在施政報告中強調,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將成為本屆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將全面檢討並重新制定澳門公共部門組織架構法規,確立政府部門設置、裁撤與整合的標準與準則,進一步精簡組織架構、提升施政效能,將優先重組行政公職局及市政署。

    岑浩輝指出,將有序推進政府部門職能與架構重整,首先展開對行政公職局及市政署的重組。根據政府工作時間表,將全面檢視市政署的組織結構與相關法律法規,並預計於今年完成第二階段重組。

    當時仍出任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立法會,討論到行政法務範疇,分階段啟動有關部門的合併及精簡工作。對於行政公職局和市政署重組後的人員編制問題,張永春指該兩個部門重組只涉及減少廳、處的數量,強調基本上“唔會炒人”,部門的主管或會受到影響,但其他人員只會出現工作崗位或部門調動,呼籲相關人員不需要太過擔憂。他又提到重組市政署時,會考慮與道路工程方面職能部門合併的建議。

    去年十月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設立市政署”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行政會指出,為進一步推進公共行政改革,政府對市政署的職責、組織架構、人員制度和相關法規進行檢視,首要修改“修改設立市政署”,並陸續修訂有關配套法規,以精簡架構、優化職能、強化管理為目標,提升市政管理工作的精細化和效率。

    考慮到市政署現有部份職能與其它部門重叠,存在業務密切相關但由不同部門分管的情況,以歸口管理(按照業務性質,將管理職責集中到特定部門,防止出現重複管理和多頭管理的情況)、加強統籌、簡化程序為調整職能原則,法案建議將市政署有關命名公共地方、編訂門牌號碼、保養和維修道路及排水網的職責移轉予運輸工務範疇部門,以明確職責分工和優化行政流程。

    基於人員管理制度的統一性,法案建議取消適用於市政署的專有人員通則,改為適用公職的一般制度,並將人員的聘用方式由現時的個人勞動合同改為行政任用合同。

    同時,為保障人員的順利過渡,法案建議在新法生效後與相關人員重新簽訂行政任用合同,過去提供的服務時間會繼續計算及維持曾經參加的培訓課程的效力;對於其他工作人員,其職務上的法律狀況維持不變,並在本法律生效後繼續維持以相關制度聘用。

    市政署將保養和維修道路及排水網的職責移轉予工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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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警支持澳門特區不斷健全國家安全體系

    司警堅定捍衛國家主權

    增強憂患意識履行職責

    司警局局長薛仲明指出,以習近平主席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依循,在上級領導下,以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為首要任務,秉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盡責履行職責。

    司警局全力支持澳門特區不斷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參與完善頂層決策、風險防控機制等重要任務;在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上級領導下,以高度政治站位及責任感,保障第八屆立法會選舉圓滿完成,夯實“愛國者治澳”管治根基;紮實推進執法能力建設,周密部署行動、搶佔主動位置,有效防範外部勢力干預破壞,強力打擊反中亂澳份子與境外敵對勢力勾連;堅持集中化與常態化教育並重,深化國安宣傳工作,專題展覽、比賽活動、講座課程、兒童繪本、線上媒介等多點著力,全面築牢國家安全群眾防線。

    維護網絡安全方面,去年司警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每天偵測到五千七百次網絡攻擊苗頭及網絡刺探,同比減少百份之九點五,仍處於多發水平,網絡安全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司警局密切監察網絡安全形勢,前瞻防範、及時預警、高效處置,去年全年發出預警二百九十五次,是近年最多;接收處置網絡安全事故二十三宗(包括四宗網絡攻擊),是近年最少,數據顯示經過不斷加大預警力度、落實預防措施,關鍵基礎設施網安管理水平持續提升,事故遞減,網絡安全環境得到切實保障。

    此外,網安中心去年啟動態勢監察感知系統第四期升級工程,將引進更先進監測設備,助力及早發現攻擊跡象;《網絡安全│漏洞管理技術規範》已於今年起生效,引導營運者構建漏洞管理工作閉環,減低因系統漏洞而造成的網安事故風險。

    司警去年立案逾萬四千宗

    司警去年立案逾萬四宗

    社會安全穩定大局不變

    司警去年立案一萬四千三百零八宗,同比增加百份之一點八,嚴重暴力犯罪零低案發趨勢、社會安全穩定大局保持不變。

    司警早前公佈該局去年的數據。去年立案一萬四千三百零八宗,同比增加百份之一點八。去年共發生三宗殺人案,由家庭及感情糾紛引致;嚴重傷人案有兩宗,分別涉及精神病患和工作矛盾。家庭暴力案件有十一宗。去年沒有發生黑社會案及綁架案,犯罪集團案有八宗,按年減少六成八;縱火案二十八宗,按年減少近三成半

    毒品案方面,去年販毒案和吸毒案分別有六十一及二十九宗,同比上升兩成半及逾九成三。司警相信是由於進一步深化情報主導方針、強化跨境協作、偵破多宗案件所致。此外,該局積極配合國家禁毒方針及行動,嚴密部署以防範毒品經澳門中轉至鄰近地區,一方面不斷完善與鄰近地區緝毒單位的合作,包括與珠海建立恆常會晤機制,全年兩地聯合偵辦二十九宗跨境毒品案件,澳方拘捕三十一人,緝毒成效顯著提升;另一方面與外國尤其東南亞國家優化聯絡溝通,去年成功偵破十宗機場販毒案,其中在九月查獲了澳門歷來最大宗大麻案件。

    另一方面,在上級統籌下,司警局持續聯同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共同推進完善新型毒品管制制度,其中去年六月將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太空油)納入管制以來,至今發現一宗相關個案,而因應電子煙已成為多類新型毒品的吸食載具,司警向相關部門建議加強規管電子煙。此外,局方持續開展禁毒宣傳工作,通過舉辦社區及青少年大型禁毒宣傳活動、校園禁毒講座,不斷鞏固公眾禁毒拒毒意識;同時加強與社服及外僱團體合作精準開展禁毒宣傳,拓展社區情報網,務求更有效遏止外籍人士涉毒。

    司警局局長薛仲明表示,將以“十五五”規劃為頂層戰略引領,緊密圍繞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加強重點領域國家安全能力建設、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四個方面,準確把握社會發展、安全形勢、民眾所需,致力完善執法機制,不斷提升執法效能。

    博彩罪案增加,與“換錢黨”刑事化有關
    司警持續與博企合作,強化場內治安及秩序管控

    投資、電服、網購

    三類騙案呈高發勢

    司警指出,儘管去年多類騙案類型持續減少,惟投資詐騙、假冒客服電話詐騙、網購詐騙此三類騙案仍呈高發態勢,使去年電訊網絡騙案造成之損失飇升至三億澳門元,接近二零二三年峰值水平。

    司警表示,去年電訊網絡詐騙遞減趨勢持續,該局去年開立電話詐騙案二百七十七宗,同比減少近兩成二;互聯網騙案五百三十三宗,同比減少逾四成一。儘管去年多類騙案類型持續減少,惟投資詐騙、假冒客服電話詐騙、網購詐騙此三類騙案仍呈高發態勢,使去年電訊網絡騙案造成之損失飇升至三億澳門元,接近二零二三年峰值水平。

    司警局堅持“預防”、“挽回”、“打擊”三者並重,綜合防治電訊網絡詐騙。去年五月,司警局反詐騙協調中心3.0升級運作,科技賦能提升反詐成效,並引進“AI深度偽造”互動體驗、手機惡意程式演示等新型宣傳利器。此外,“反詐程式”防騙成效日益凸顯,全年總訪問量超過五萬次,公眾使用“詐騙搜尋器”檢索風險逾兩萬四千次,獲程式反饋高風險警示約五千一百次,上報涉詐線索超過三千三百條;去年十一月下旬,反詐程式增設“關愛模式”、“訂閱資訊”、“上傳圖片”三項功能後,警民反詐互動更趨緊密,反詐程式效益進一步提升。

    增強防騙意識是杜絕騙案的根本。二零二五年, 司法警察局共舉辦七百四十一場防騙宣傳活動, 接觸逾十萬人次,其中包括增設“ 反詐宣傳車”巡訪社區及校園、聯合橫琴公安機關舉辦反詐宣傳等創新形式,推動防騙資訊入社區、進校園、遍網絡,並透過與公眾的緊密互動,不但推廣防騙資訊,更成功及時止損多宗騙案。因應AI騙案增加,司警局已加強相關宣傳, 積極推動在“防騙週” 、“防騙路演” 等社區防騙宣傳活動中增設“AI深度偽造”互動體驗的內容。

    過去一年,司警局與金融管理局、郵電局、銀行及電訊業界協同合作應對騙案,取得重大進展。全年,銀行業界協助警方開展的各項線上線下挽損措施,成功阻截六百三十八宗騙案,涉款逾八千四百萬澳門元;去年司警局向銀行通報五百五十一個可疑帳戶,雙方持續合作分析可疑交易特徵、高風險被害人群等關鍵資訊,藉以優化風險識別工具。此外,去年司警局與電訊業界合作快速屏蔽五百四十五個釣魚網站;支持電訊業界制定指引完善電話預付卡實名登記制度,防止被騙徒肆意用作犯罪。現時,司警局與業界研究加強訊息共享及推動更多措施,旨在從技術層面阻隔騙徒與公眾的接觸、從規範層面完善涉詐帳戶及交易的警示處置流程,各司其職,強化保障公眾財產安全和客戶合法權益。

    去年司警共拘捕一百七十八名詐騙集團成員,有效遏制新型假冒客服電話詐騙等各類騙案。局方亦高度關注本澳居民被誘赴外地參與詐騙等不法活動,全面加強資訊搜集,至今確認十一名相關人士身份,其中九人因犯罪被當地警方拘押,至今當中有四人服刑未返;另及時勸阻九人赴外(一名澳門居民及八名內地居民)。經深入追查,去年十月,司警破獲一個利誘及組織澳門居民赴外的本地犯罪團夥,有效阻遏同類案件。

    司警持續進行反詐宣傳工作

    不法匯兌刑事化後

    去年扣押金額近億

    司警去年開立博彩犯罪專案調查及檢舉二千三百一十四宗,同比增加逾六成二,主要是由於新增 “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行以及完善相關統計方式。

    司警局以標本兼治為目標取締“ 換錢黨”,自二零二四年十月底《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該局善用新的法律工具,並持續加強與內地執法部門的交流合作,進一步強化情報搜集,精準開展執法部署,至去年十二月底共破獲五百六十七宗“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案件,拘捕八百六十七人,扣押現金及現金籌碼逾九千四百萬港元,並聯同內地瓦解多個不法匯兌犯罪團夥及地下錢莊。隨着警方大力打擊,“換錢黨”活動更加隱蔽,犯罪型態越發複雜,司警局密切監察,持續遏制以經營商店為名、從事不法匯兌為實的犯罪演變趨勢。同時,司警局持續聯同休閒企業積極向旅客開展普法工作,多層面壓縮不法匯兌的犯罪空間。

    此外,去年司警破獲為賭博的不法借貸及相關禁錮案有一百九十二宗及二十八宗,同比分別減少近兩成四及逾四成,與博彩相關的重案及有組織罪案保持下行及低案發趨勢。由於旅客人數及中場博彩活動遞增,在擠擁且複雜環境下,容易發生碰撞,也為竊賊提供可乘之機,傷人、盜竊、不正當據為己有等犯罪呈現多發,對此,司警局持續與娛樂場營運方合作強化場內治安及秩序管控。此外,去年司警局強化風險評估和情報搜集,防止衛星娛樂場退場後違法犯罪轉移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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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門出生率創歷年新低

    產假計劃增加至九十日

    多措施為生育創造條件

    政府於一月三十一日至三月十六日展開為期四十五日的《勞動關係法》規定的產假及年假日數公開諮詢。諮詢文本建議產假調升至九十日,年假則建議按年資遞增,每滿兩年年假日數增加一個工作日,最多增至十二個工作日,務求逐步提升僱員的勞動權益保障及與國際標準接軌。

    對於近年少子化情況日益嚴重,調升產假及年假會否提升出生率?勞工局局長陳元童指出,今次政策調整的核心目標是優化僱員休息權,幫助平衡工作與家庭生活,提升生活質量與幸福感。政府會通過多舉措為生育創造有利條件,勞動範疇藉法律優化貢獻力量,是否足以解決人口相關問題,需結合多領域政策綜合發力,亦歡迎居民就政策提出進一步意見。

    被問及產假調升是否會加重中小企人資壓力,影響女性就業?陳元童表示,產假調升契合澳門整體發展需求,逐步與國際勞動權利標準接軌;又認為僱員工作表現是企業重要的資產,調升產假有利增加僱員對公司的歸屬感,相信不會因調升產假令僱員勞動權益受到影響。本澳許多機構的產假已接近九十日,逐步調升產假符合澳門整體發展,亦是趨同與國際接軌的勞動權益體現,因此有需要開展調升產假的工作。

    政府計劃為合資格中小企業提供最多二十日的產假補貼,減輕中小企因產假延長帶來的營運壓力。目前澳門多家機構的產假多於現行七十日標準,延長產假有助提升女性僱員對公司的歸屬感,不會損害勞動權益。若僱員權益受影響,可向勞工局諮詢。

    現時產假報酬補貼措施,由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至去年底,獲批補貼的本地女僱員共一千四百七十六人,補貼總金額一千五百四十五萬元。文本擬為合資格中小企業提供最高二十日補貼,至於補貼是否長期由政府承擔?陳元童指二十日補貼為新設計形式,暫未確定為永久或臨時政策,將結合諮詢期意見綜合研判。

    陳元童指出,修法後不輪本地或外地的女僱員均享有調升產假,至於政府提供最多二十日的補貼對象,只適用於中小企的本地女僱員,而外地女僱員的產假報酬全部由僱主承擔。

    他表示產假擬調升至九十日的方案是綜合社會各方意見、兼顧僱員權益與僱主營運壓力後的建議,採取循序漸進方式優化勞動政策。未來會持續檢討和完善勞動法規執行情況,逐步提升僱員權益,爭取向國際標準靠攏。

    年假方面,調研結果顯示超過五成八僱主及八成八僱員支持調升,調升日數集中於十日或十二日,有過半數認同按年資增加年假日數。僱員希望有更多年假應對工作壓力及家庭需要;僱主亦認同改善假期制度是大勢所趨,但小微企業擔憂人資緊張。

    諮詢文本建議將現行年假制度調整為按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在現時工作滿一年可獲六個工作日年假外,每滿兩年年資,年假日數增加一個工作日,最高年假日數為十二個工作日。

    政府提出收生不足的學校可以轉型

    出生率創歷年新低

    啟動應對策略研究

    根據衛生局公佈資料,去年(二零二五年)澳門全年新生嬰兒只有二千八百七十一名,較二零二四年的三千六百零六名減少超過兩成,首次跌破三千名,創下歷年新低。其中山頂醫院的出生人數為一千一百九十七名,按年下降兩成三;而鏡湖醫院的出生人數為一千六百七十四名,按年亦減少一成八。根據聯合國《二零二四年世界生育報告》,澳門總生育率僅為零點六八,遠低於維持人口穩定所需的二點一的更替水平,為全球出生率最低地區之一。

    行政長官岑浩輝去年底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提到,政府已啟動學齡人口變化趨勢對澳門教育系統影響和應對策略的研究,爭取在今年首季完成,客觀分析相關問題。措施包括支持有條件的學校轉型,承擔持續教育工作;在符合要求下,安排教師轉到不同教育階段任教;校方亦可以主動調節教師隊伍和規模;對於收生不足的學校,支持開辦社會所需的新課程。

    岑浩輝指出,應對少子化帶來的教育挑戰,需要政府、學校、教師三方共同承擔責任。政府負責規劃引導與政策支持,學校主動調整發展策略與課程設置,教師積極參與培訓提升綜合素質,三方協同形成合力,推動澳門教育事業在人口結構變化背景下實現高質量穩定發展。

    他強調特區政府向來高度重視生育與養育問題,教育、社會保障等相關領域的投入,在總開支中佔據相當大的比例,始終以實際行動回應居民需求。在津貼保障方面,今年將繼續穩步實施兒童津貼計劃,持續發放育兒津貼與出生津貼。其中育兒津貼每年標準為一萬八千元,累計金額達五百萬多元,後續會保持政策連續性,切實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在醫療與健康支持領域上,除之前計劃的擴大孕婦免費非侵入性胎兒染色體基因檢測項目,今年還將檢測普及至所有育齡婦女,確保更多家庭能享受到優質的孕前產前醫療服務。同步建立學童健康相關支持機制,保護兒童成長。

    托育服務優化上,將重點增加兩歲以下幼兒托育資源,新增一百五十個兩歲以下幼兒托兒所津貼名額,緩解低齡幼兒托育難題。岑浩輝指出,澳門既有資助性質的托兒所,亦有非資助類托育機構,定位各有不同,均面向社會公開招生。政府將根據實際營運動態調整政策,確保托育資源高效利用。

    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列席立法會施政辯論時介紹,政府在推動生育、養育、教育三大方向的計劃。政府致力建設優孕優育環境,實現全周期、全過程的保障。孕前階段,實施醫學輔助生殖補助計劃,支援有需要的夫婦,相關服務輪候時間約半年。孕期階段,為全澳孕婦免費提供無年齡限制的非入侵性產前基因檢測,並提供非辦公時間的產檢服務。產前產後的心理健康保障方面,構建孕產婦健康管理平台,衛生中心與十二間家庭服務中心合作,提供心理評估服務,並推出情緒支持、嬰幼兒照顧及新手媽媽相關工作坊。產後康復方面,優化產後保健服務,透過“一戶通·我的健康”平台提供產後保健門診預約服務,並貼心準備“感謝媽媽小禮包”及產後康復與照顧小錦囊。

    在提升生育意願方面,重點解決零至三歲嬰幼兒照顧難題。今年新增一百五十個兩歲以下嬰幼兒托額,並新增不少於五間托兒所設立緊急及臨時暫托服務。此外,與受資助托兒所建立協議,為經濟困難家庭減免托費。本澳零至兩歲托育覆蓋率達百份之六十九,相對鄰近地區處於較高水平。

    少子化對學校直接影響
    教青局指引入非高教生源需解決多樣問題

    引入非高教學生

    需解兩核心問題

    去年底立法會舉行社會文化範疇施政方針辯論,有議員問及是否有條件允許內地非高教階段學生來澳就讀,以解決澳門學校受到少子化收生不足的影響?教青局局長龔志明表示,引入非高教生源需要社會達成一致共識,相關部門正在研究,且持開放態度分析可行性。(非高教生源是指在少子化背景下,允許非本澳居民,例如內地幼兒園、中小學學生來澳門接受非高等教育,這項政策旨在緩解因學齡人口下降導致的生源不足問題。)

    龔志明表示,少子化已成為全球發達地區普遍面對的趨勢,澳門亦受到影響。為積極應對學齡人口變化對教育系統的衝擊,政府在去年中已啟動相關策略研究,通過走訪調研、借鑒鄰近地區的經驗,形成一系列初步應對方案,針對學校的資助支援、班級人數調整、引入外地生源等問題,推出多項具體的舉措。

    至於引入非高教生源的問題。龔志明指,將會優先解決兩大核心問題,(一)是學生的照顧者相關安排,(二)是學生未來升學的銜接。他舉例指出,如果允許內地中小學、幼稚園學生來澳就讀,他們需要監護人或照顧者陪同,需要明確照顧者在澳的居留方式,以及居留期間的活動許可權。隨後是需要打通內地學生在澳完成非高等教育後的升學管道。按照現行規定,此類學生無法以澳門學生身份報考內地大學,亦不能參與澳門四校聯考,這兩大升學路徑需要研究清楚並完善。

    師資問題方面。 龔志明表示,為提前應對少子化帶來的師資調整需求,本澳早前已推動教師跨教育階段進修計劃,有效緩解不同教育階段的職位銜接壓力,形成彈性人才儲備。透過班級人數調節機制,與各幼稚園協商優化班級規模,避免過度擁擠。現時全澳幼稚園班級平均人數已調整至二十五人,既保障教學品質,亦充份發揮教學資源的彈性空間。

    針對學校因生源不足導致津貼減少,教局計劃推出擴大版津貼補助計劃,擬對班級人數達十二人以上的生源不足學校,補足被減退的免教津貼,後續將根據實際情況加大支援。同時,研究推動教師參與第二課堂教學,開設AI、學生健康等相關課程,幫助學校留住有經驗的師資,提升職位抗風險能力。面對學齡人口持續下降,部份學校因師資結構等問題提出轉型需求。

    龔志明又表示,將提供資源支持,協助學校裝修改造環境設施,並為教師提供新領域培訓,支持學校從幼稚園教育轉型為成人教育或長者教育,契合人口老齡化背景下老有所學的發展目標,為學校與教師開闢新的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