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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可在適當時機重新提交道路交通法修訂案
    獲一般性通過的新交通法在審議時將扣分制改為記分制

    “扣分制”改為“記分制”

    條文具爭議暫難達共識

    修訂的《道路交通法》法案去年四月在立法會雖然以二十七票贊成、兩票棄權獲一般性通過,但當中不少條文存在著爭議。交局認為修法目的是為了管理好交通問題,新法案唯一增加的是“扣分制”,並強調法案的底線是一定會有“扣分制”,不會取消。新法中亦有其它具爭議的內容需要修改,當日列席會議的前任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承認新法中不少條文不容易達成共識,但政府願意就扣分制度的細節進行討論,包括扣分種類、處罰程度等。

    新法案其中一項引起社會爭議的是建議引入“扣分制”。政府最初向立法會提交的《道路交通法》法案文本所規定的“扣分制”規定,是指每名駕駛員在交通事務局的個人檔案內均先獲賦予十二分的初始分數,當駕駛員因違例而被扣減至一分或多於一分但少於七分時,則會被即時“停牌”三個月;若被禁止駕駛後被扣減至零分,禁止駕駛六個月,禁止駕駛期屆滿後可重新獲賦予十二分。駕駛員被扣減至少五分後,可自費參加駕駛進修課程及有關理論測驗,如獲得成績合格則可獲增加三分,但以每兩年一次為限。被禁止駕駛的駕駛員必須自費修讀駕駛進修課程及通過駕駛理論測驗,如未通過則視為不具備駕駛資格。

    法案在一般性通過當日多位議員均認為“扣分制”內容不夠清晰,對其實際操作充滿疑問,例如“點樣先要讀書(參加駕駛進修課程)?點樣又不用讀書?”“理論上有十二分,但扣至少於七分時,已經要停牌三個月,原因為何?”亦有議員關注恢復分值的問題,指有外地行之有效的“扣分制”恢復分值時一般並非自費修讀,而是由官方提供課程或網上學習平台,以讓被扣分者學習改進,恢復分值,質疑政府為何沒有參照,反而要駕駛者自費並要通過理論測驗?“如果駕駛理論測驗未能通過,是否就不再具備駕駛資格?”認為有關做法相當嚴格,條文亦不夠清晰。

    政府在去年底換屆後,今年初向立法會提交新的《道路交通法》法案修訂文本,最新法案文本對原本經一般性通過的文本作出相當多的調整,最重要一項就是由原來的“扣分制”改為“記分制”。小組會主席引述政府方面介紹,指“記分制”是參考內地、香港及葡萄牙的相關制度,在澳門每位駕駛員初始分值為零分,並將根據法例中所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計算不同相應分值,建議犯罪行為記四至五分、輕微違反記兩至三分及行政違法記一分。

    立法會執委會在上屆會期結束後指出,立法會主席與政府溝通後,政府表示由於涉及法案的跟進和研究工作較為複雜,難以於短期內完成並提交法案的最後正式修改文本,為此,經雙方反覆討論後,一致認為現階段《道路交通法》法案並不具備提交全體會議表決的條件。執委會認同立法會與政府方面達成的共識。同時,一常會提交的報告書表示沒有收到最後正式修改文本,工作文本和法案最初文本均不成熟,加上立法會換屆選舉,因此實際上於正常運作期屆滿後立法會將不再開會。

    新交通法中條文具爭議性

    各程序未及完成審議

    修交通法需重新提案

    修訂的《道路交通法》法案已成為“廢案”,原因是該法案未能在第七屆立法會會期結束前完成細則性審議和表決,且法案的複雜性、社會各界意見的分歧,加上去年底政府換屆及立法會選舉等因素,導致無法提交全體會議審議。

    第七屆立法會會期在八月十五日結束。一常會在最後一日開會審議《道路交通法》法案,委員會主席李靜儀表示,社會上對法案的修改仍未達成共識,且政府未有提交最終修改文本及回覆委員會問題。

    政府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向立法會提交《道路交通法》法案。該法案先後於二四年二月在立法會全體會議引介,並於同年四月獲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隨後由一常會作細則性審議。審議期間委員會共召開二十二次會議,政府代表列席十四次,立法會顧問團與政府代表亦展開多次技術性會議,委員會亦收到法律界、市民及各界的大量意見及建議。

    去年五月委員會就法案中的“扣分制”適用範圍等原則性問題展開討論,並將有關問題交由政府研究;在今年新一屆特區政府就職後,政府提出將“扣分制”調整為“記分制”,委員會於今年五月才收到政府提交的法案修改文本及補充說明,隨後委員會召開十一次有政府列席的會議深入討論。

    李靜儀指出,由於修改《道路交通法》法案的牽涉面廣、具有相當複雜性,並且對社會有深遠影響,部份涉及立法取向、實務操作和技術規範等問題都有待政府作全面考慮。本着客觀務實的態度,委員會在審議的過程中一直向政府強調,必須謹慎分析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可操作性,認為需要給政府更充份的時間進一步分析、研究和聽取意見。考慮到委員會尚未收到法案的最後正式修改文本和問題回覆,加上立法會換屆等問題,委員會認為沒有條件再審議法案。因此委員會簽署審議報告書並提交立法會主席,說明當前審議進展,立法會主席會繼續跟進該法案。

    立法會網站隨後在當晚(八月十五日)上載立法會執委會的議決,指《道路交通法》法案不具備提交全體會議表決的條件,政府可在未來認為適當的時機重新提案;亦即“道路交通法”修訂案成為 “廢案”。

    修訂的路交通法法案已成為廢案

    交通法多年未有修訂

    牽涉廣有待研究釐清

    《道路交通法》於二零零七年頒佈至今已經十八年,隨着本澳的道路環境和交通狀況改變,原有法律已難以適應。交局曾在二零一八年諮詢公眾修改法律,當時已建議引入“扣分制”;並全面提高罰款金額等;但部份內容引起公眾強烈反對。

    二零一八年澳門交通事務局以《道路交通法》部份法律條文已難以配合本澳的實際環境或交通狀況為由,宣佈展開為期六十日的公開諮詢。但市民普遍不滿修法方向著重大幅度調高罰款金額,行政違法罰款(牛肉乾)金額由三百元調升至六百元,但未有解決根本的交通問題。事件引起不少市民反對,要求交局增加公共停車位,完善交通設施後再提升罰則。事後交通事務局發出新聞稿,指修法的公開諮詢消息公佈後,社會各界踴躍發表意見,經綜合各方考量後,決定擱置原訂的公開諮詢;最終法案在諮詢前擱置。到二零一九年一月政府重啟有關諮詢,於同年九月完成諮詢總結,但隨後亦再無下文。

    至二零二三年底政府再提交《道路交通法》修訂案,法案最關鍵的新增內容,是累計扣滿十二分將會導致停牌半年。至去年底政府換屆,譚偉文上任成為運輸工務司司長,政府再提交《道路交通法》新文本,取消原有的“扣分制”,改為 “記分制”。另外,原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亦在今年七月不獲政府續任。

    當時政府再提交的 “記分制”新文本,將所有駕駛者初始分值設為零分,根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記分,累計超過十八分或以上將註銷駕駛資格。

    新一屆特區政府在去年底就職後,政府與一常會主席溝通,表示會積極配合委員會審議工作,並會爭取加快工作進度及努力改善法案。一常會主席於今年初將法案一般性問題及細則性問題清單提交政府,以便其研究及給予回覆。隨後經一常會主席與政府溝通,建議分不同的專題進行討論,雙方一致同意先討論“記分制”,在確定有關制度的基礎上再討論法案其它內容。

    由於修訂內容牽涉廣泛,例如“記分制”的細節?行人過馬路使用手機罰款、將他人已停泊的電單車移離車位設立罰則等,仍有待政府進一步研究和釐清。法案的記分制和罰則調整亦引起社會各界,特別是職業司機及駕駛者的擔憂。

    法案涉及複雜的立法取向和技術規範問題,政府亦未能於立法會上屆會期結束前提交正式的修改文本和問題回覆,導致立法會缺乏審議的條件。但由於法案並非被否決,而是因程序問題而失效,但立法會已經換屆,此法案需要政府在新一屆立法會重新提交及審議,才能進入新的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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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局在四學校托兒所門外設禁煙區

    三校托所門外試禁煙

    視成效擬修法擴範圍

    特區政府積極建設健康城市,而強化控煙是核心工作之一。為此,衛生局進一步擴大室外禁煙範圍,於上月下旬起,選定三間學校及一間托兒所作為試點,在門外兩側各十米範圍設置禁煙區,做法與現時巴士站劃定禁止吸煙範圍相同,違法吸煙者可被科處一千五百澳門元罰款。衛生局表示,若試點成功,或會爭取通過法例修訂形式,開展更全面的禁煙控制。

    衛生局指出,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控煙法》生效以來,特區政府持續完善控煙法律,本澳煙草使用率已不斷下降。數據顯示,本澳十五歲及以上人口煙草和相關產品使用率從《控煙法》生效前近一成七下降至二零二三年百份之十一點六,相對降幅達百份之三十一點四,提前實現世界衛生組織倡議二零二五年煙草使用率相對減少三成的目標。鑑於電子煙等新型煙草製品使用率上升,為應對公共衛生尤其是青少年的危害,已於二零二二年修訂《控煙法》全面禁止電子煙製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並禁止攜帶出入境以杜絕其流通。

    為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構建無煙健康生活環境。衛生局和市政署經綜合評估後選定三間學校及一間托兒所,包括氹仔中葡學校、澳門工聯職業技術中學、海星中學(附屬小學)及澳門教區梁文燕托兒所親子館成為試點,並於今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在門外兩側各十米範圍內禁止吸煙,地面劃定白色界線和禁止吸煙圖示,以劃分禁煙與非禁煙範圍,且於學校及托兒所門口外當眼處張貼法定禁煙標誌,以便向進入禁煙範圍內的人士作出提醒。設置模式與現時巴士站劃定禁止吸煙範圍相同。

    減二手煙害保護健康

    有關措施得到家長歡迎,認為可減少二手煙對小朋友的影響。的而且確是,除直接的二手煙害之外,加強控煙,亦有助降低小朋友過早接觸煙製品機會,避免在耳濡目染下,日後多一個煙民。在校外範圍實施禁煙應該不困難,相信有吸煙習慣的家長亦知道問題所在,不會在等候子女放學時“煲煙”,措施最主要是防止在校外聚集的其他煙民,哪怕是行過路過,都可能弄得「煙」霧彌漫。室外控煙,除巴士站及校外特定範圍,有其它國家或地區甚至將騎樓底位置例為禁煙區,都值得參考。

    全面禁煙難以一刀切,只能讓大眾慢慢遠離它,按照控煙執行情況,適時修法擴大禁煙範圍。衛生局稱,將在評估該四個試點成效後,把禁煙措施逐步擴展至本澳其它學校和托兒所,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構建無煙健康生活環境。若是成功的話,或會爭取通過法例的修訂形式,作出更全面的控制。

    政府計劃在皇朝區行道試行禁煙

    研新模式堵“火車頭”

    皇朝街道明年試禁煙

    政府計劃研究設立新模式,在人流密集地點設禁煙區域,解決邊行走邊吸煙的“火車頭”問題。衛生局擬明年率先在新口岸宋玉生廣場兩邊行人路試行禁煙。衛生局稱試行期間不會處罰,先採取勸喻和宣傳方式,未來會展開大範圍的公眾諮詢,並收集社會各界意見,以檢視試點成效。

    衛生局表示,為貫徹落實《健康澳門藍圖》中降低煙草使用率的目標,特區政府透過“關口前移”、“資源下沉”施政方針,廣泛聯動各界社團機構力量,以立法、執法、教育宣傳及鼓勵戒煙等多管齊下策略執行各項控煙政策和措施,與各界攜手共建健康社區。

    政府計劃明年試行街道禁煙,首階段以宋玉生廣場一帶作為試點。有市民支持相關措施,認為在人流密集地方設禁煙區可更平衡吸煙者和非吸煙者的需要,建議未來多作宣傳,並設置更明顯的禁煙標誌提醒煙民。有戒煙團體認為政府應清晰說明人流密集地點的定義,舉例部份實施臨時人潮管制措施的區域應否納入,並應說明具體操作和執法。同時,建議政府與學術機構合作研究本澳控煙成效,以科學評估和優化。

    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今次是探索新模式,在一個相對較大的區域禁煙,並在當中以地線和標示設立一些室外吸煙點,看看能否減低“邊行邊吸煙”的情況,未修法前會以勸喻為主。衛局會綜合不同社團意見優化方案,包括吸煙點的設置密度。未來會展開大範圍的公眾諮詢,聽取意見,以檢視試點成效。

    初勸喻再諮詢檢視

    衛生局指出,世界各地的禁煙點設置不同,部份國家會設置吸煙亭,但澳門街道較狹窄,設置吸煙亭有實際難度,目前傾向規劃露天吸煙點,初步設想在地面劃線明確區域,在禁煙區入口設置醒目標誌,同時在區內設置多個標誌提醒。而衛局上月二十四日起在三間學校及一間托兒所門口設置禁煙地點的執行良好,現時未有發現任何違法吸煙情況。

    對於有意見反映巴士站禁煙區周邊吸煙問題,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松表示,會與交通事務局協商,將相鄰巴士站的禁煙區連在一起,杜絕吸煙者在兩個巴士站中間空隙吸煙的情況;亦有與市政署商議,把禁煙區旁邊的垃圾桶更換為無煙灰缸,或移至更遠位置,減少禁煙區周邊吸煙情況。

    控煙酒辦公室又稱,所有衛生中心都有提供戒煙門診服務,每年平均有五百人使用戒煙服務,年均一百五十人成功戒煙。服務主要提供西藥協助戒煙,成功率約四成,較沒有藥物協助的情況高。至於會否引入中醫輔助需再研究,衛局強調,這些方法都是輔助,最重要是當事人的決心。

    衛生局持續加強控煙工作
    政府逐步擴大室外控煙範圍

    控煙見效吸食率趨降

    研進一步管控電子煙

    特區政府透過有效執法、宣傳教育、鼓勵戒煙等多管齊下方式推動控煙工作。資料顯示,澳門十五歲及以上人口煙草使用率已由二零一一年的近一成七降至二零二三年的逾一成一,反映澳門控煙成效顯著。鑑於電子煙等新型煙草製品使用率上升,政府計劃進一步收緊管控電子煙。衛生局表示,正就修法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重點考慮是否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

    要控煙收效果,除持續宣傳和設禁煙區,將「無煙氛圍」逐漸擴散開來外,加強執法也很重要,以收阻嚇之效。今年一至九月,衛生局、治安警察局、市政署、博彩監察協調局和海關等部門共發現三千七百四十四宗違法吸煙、一百九十六宗攜帶電子煙出入境,以及一百零三宗涉嫌違反《控煙法》其它規定的個案,包括沒有在法律規定的地點張貼禁煙標誌、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沒有張貼禁止售賣煙草製品予未滿十八歲人士的告示等。另外,發現違法吸煙個案最多的場所類別分別為娛樂場、食肆、公園/花園及休憩區等。當中衛生局聯合博監局就全澳娛樂場巡查了六百二十七次,共發現八百四十二宗違法吸煙個案。如何引導煙民到指定吸煙區,這方面工作仍有待加強。

    娛樂場多違法吸煙

    上述違例個案中有近二百宗是攜帶電子煙出入境,鑑於電子煙等新型煙草製品使用率上升,政府正計劃進一步收緊管控電子煙,研究全面禁止在澳門持有電子煙的可行性,衛局希望明年進入立法程序。衛生局表示,正就修法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重點考慮是否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以及是否只禁止管有電子煙煙彈或電子煙用具。衛局局長羅奕龍早前在立法會上表示,二零二二年已禁止電子煙入境,理論上本澳電子煙數量不會再增加,衛生局將與海關加強執法,亦會與司警及物流業加強網購管控,未來希望實現公眾場所禁止持有電子煙,同時持續強化及完善巡查執法與宣傳教育。

    此外,衛生局近期在巡查中亦發現,多間售賣煙草製品的商戶在陳列櫥窗內展示帶有煙草品牌名稱或標誌的吸煙用具,例如印有雪茄商標的保濕盒或煙灰缸等。衛生局強調,《控煙法》嚴格禁止旨在直接或間接促銷煙草製品或促進煙草消費的任何形式的宣傳活動。任何公開展示煙草品牌名稱或標誌的行為均屬煙草廣告行為,違法者可被科處二萬至二十萬澳門元罰款,切勿心存僥倖。

    衛生局又稱,將研究設立新模式,在人流密集地點,設立禁煙區域,解決“邊行邊吸煙”問題。在煙盒“素包裝”問題上,計劃將包裝健康警示面積由目前五成增至七成五,並要求使用同一字體及大小,推行“素包裝”以降低煙包吸引力。修訂控煙法方面,衛生局稱,正拜訪社團聽取意見,並指現時澳門的罰則是一千五百元,而香港為三千元,會再多聽意見考慮是否具條件調升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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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岑浩輝部署重大安全風險排查整治

    首十月火警出勤逾千次

    電器故障忘記關爐較多

    香港大埔宏福苑十一月二十六日發生嚴重火災後,澳門消防局局長王健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時表示,大廈住戶應該保障消防系統需要檢測,根據法例要求,高層樓宇住戶應依法每十二個月檢測一次消防系統。針對高層樓宇的救援工作,當局有兩架最高可達七十米的雲梯車,可在高層大廈的外圍展開救援。

    在區域合作方面,消防局積極融入國家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大局,與大灣區消防部門保持緊密聯繫,並已部署跨境緊急車輛,亦曾經執行前往珠海及香港的救援工作。粵港澳三地去年已簽署應急合作協議框架,三地過往及明年亦會通過演習落實行動方案,現時珠海及橫琴已有七架消防車輛具進入本澳資格,並正在推進有關機制配套。

    至於“三無大廈” (所謂的三無大廈是指無管理機關、無管理公司、無大廈共同儲備基金)的消防工作。王健指出,當局今年至十月對低層樓宇巡查四千零三十五次,過程中對疏散通道檢視並對阻塞勸改。在今年九千二百二十四次的防火巡查中,發現二千二百零九次非固定物阻塞,配合改善有一千七百八十六宗。當中有一百零三宗處罰個案,涉及疏散通道停泊電單車及擺放雜物。王健提醒不論是高層或低層樓宇,甚至是“三無大廈”的住戶,都應加強防火安全意識。火警出勤方面共有一千六百八十七次,低層樓宇佔一百二十宗,需要開喉佔十宗,火警成因以電器故障、忘記關爐居多。

    王健表示,消防局嚴格落實保安範疇施政方針,秉持憂患意識,強化防火及危險品監管效能,持續進行消防巡查,嚴防安全風險,同時深化社區宣教,推動消防安全區域協同發展。王健特別呼籲廣大市民,需注意日常用電用火安全,加強防範意識,防患於未然,共同做好社區消防安全。

    消防局防火廳設施檢驗處代處長楊世安在與多個部門聯合巡查中表示,當局已對工地制訂相應救援預案及應對策略以處置相關災情,並對工地抽樣巡查。巡查中若發現影響消防安全情況,將要求其立即整改,並同步通報全線部門跟進落實。對於前線部門轉交的棚架及工程相關資料,會出具對應的消防安全意見。當前風高物燥,呼籲各界響應政府號召,注意用火安全,避免發生火警影響社區消防安全。

    消防局表示若發現工地影響安全將要求立即整改

    港火災後本澳排查隱患

    保持警覺築牢安全防線

    香港大埔宏福苑十一月二十六日發生奪命大火,至本周二香港政府公佈共有一百六十人死亡。大火發生翌日,行政長官岑浩輝在政府總部召開及主持冬防會議,部署應對重大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工作。岑浩輝強調,特區政府須全面提高防火防災避險意識,加強對社會的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澳保持警覺,共同築牢消防安全防線。岑浩輝在香港發生奪命火災當晚已作出指示,通過跨部門協作,消防局、土地工務局、勞工事務局及市政署展開對全澳棚架工程的聯合巡查行動。

    他指出,澳門人口密集,面對未來數月節假日頻密,政府各部門必須按實際情況,部署好重大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工作。就此提出四點要求:第一是加強對大型超商、娛樂場所、文體場館、景區景點及老舊街區樓宇、燃氣化學危險品集中地等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尤其是聚焦秋冬季節火災隱患多、風險高的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巡查現有及即將開展的棚架工程和相關地盤工程,重點加強山林防火等工作部署,從源頭上堵塞漏洞,把風險控制在萌芽狀態、把隱患消除在成災之前。

    第二是加強全民消防安全、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熟悉逃生路線,切實增強安全防範和防災避險意識。 第三是加強對公共場所、交通樞紐、通關口岸、景區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巡邏巡查佈控,嚴防發生暴力恐怖活動、惡性刑事案件、個人極端事件和群死群傷事故。第四是進一步健全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自然災害、網絡安全事件等應急機制和預案機制,切實發揮民防中心的統籌作用,保障社會整體安全,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多個部門派員到各區,對正在實施外牆或天面翻新工程的住宅及工業大廈開展專項檢查。期間,工作人員向承建商核查棚架工程相關備案資料,核驗是否達標合規,並着重強調承建商需嚴格落實防火主體責任,規範工地設施管理,從源頭排查消除安全隱患。

    勞工局表示,除日常安全巡查外,每年持續對全澳建築工地開展密集式巡查。短期內將聯合消防局、市政署及其它相關部門,針對棚架工程專項密集巡查。呼籲建築工地進行熱工序作業時,需落實相關防火預防措施,同時做好工地環境整理工作。針對棚架圍網,若要展開熱工序作業,必須使用具備阻燃性的物料,澳門對此有明確規定。會要求承建商提供相關物料的阻燃性能證明文件。

    至於工地在施工過程中是否使用阻燃物料?土地工務局表示,這問題無法一概而論,需要結合實際施工要求。例如,目前類似香港說法中的拆改維修工程,熱工序的使用相對較少。但具體情況仍需通過實際巡查,或由相關主管部門在現場檢查時核實是否涉及此類工序才能確定,畢竟相關監管工作需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處理。

    多個部門聯合巡查工地及棚架
    文化局巡查文物及廟宇教堂防火安全

    跨部門巡查棚架工程

    促承建商履防火責任

    香港發生嚴重火災後,本澳特區政府要求消防局、勞工事務局、土地工務局及市政署加強聯合巡查現有及即將展開的棚架工程。據最新統計的數字,目前全澳約有五百六十六個建築工地,其中六十多個涉及棚架工程。政府將於短期內密集式巡查所有棚架工程,並要求承建商嚴格履行防火責任,加強預防措施,以及提醒工友注意防火,共同確保消防安全。

    土地工務局表示,在工程審批階段嚴格把關,在施工計劃符合各權限部門的防火及安全要求時才會批准及發出工程准照。在施工過程中,當局持續與相關權限部門加強監管施工中的地盤,尤其涉及外牆棚架的維修及更改工程,嚴格要求建築商及指導工程師遵守權限部門的指引,落實做好工地的防火及施工安全。

    而當地盤需要展開熱工序時(在地盤中任何會產生熱力、火焰或火花的作業),勞工局會要求承建商必須使用阻燃性物料及出示有關資料。為保障建築業從業員的工作安全、提升建築業的職安健水平,勞工事務局除了日常職安健巡查工作外,每年持續對全澳建築工地進行密集式巡查行動。倘在巡查中發現工地存有安全隱患,將嚴格實施“即罰、即停”的監察措施。此外,還積極鼓勵業界參加安全設備推廣計劃,使用符合安全規格的安全設備或個人防護裝備;同時鼓勵從業員參加安全訓練課程及講座,時刻鞏固並提升安全防範意識。

    根據數字,目前需要向市政署領取且正生效中的“公共街道臨時佔用准照│圍板及排柵”准照共有七十三個,包括涉及圍板六十六個、排柵七個。《施工地盤圍封方式及整理標準》自八月實施起至十一月底,市政署已核查三十四個涉及設置“公共街道臨時佔用准照│圍板及排柵”的工地,當中對九個工地提出改善意見,有關工地亦已全部完成改善。市政署亦提供了《施工地盤圍封方式及整理標準》讓業界得悉圍封搭建的標準,以加強監管的統一性。同時,日常亦會就公共地方的搭建物進行監察,敦促施工方符合相關要求。

    消防局為迅速應對工地可能發生的應急情況,亦有相關的行動預案,且日常會對建築地盤進行抽查,期間會呼籲業界需注意防火、妥善管理危險品及做好安全措施等,及時消除隱患防範意外事故的發生。若有關的地盤工程、大廈棚架及保護網工程向消防局諮詢意見,消防局會就此提供消防安全意見。

    文化局巡查多個文物建築施工地點,檢查施工地點的各項物料、設備及場地管理安排,提醒施工地點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嚴格執行場地的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監管場地人員切實履行防火責任。同時,文化局分別聯同消防局到廟宇、教堂等文物建築巡查防火安全,檢查用電及消防設備,尤其加強提醒廟宇管理者必須妥善管理廟內香火,夜間閉廟且無人看守時關閉電源總掣並熄滅所有香火,時刻留意火種管控風險,務必認真重視及履行防火安全責任,加強防範意識,杜絕安全隱患。

    文化局逐一提醒廟宇、教堂及相關團體認真檢視各項防火措施,注意日常用火、用電安全,提高防災意識,有需要時應及時聯繫文化局提供支援,共同降低潛在消防風險。

    旅遊局亦與本澳六家綜合旅遊休閒企業和酒店業相關協會代表舉行工作會議,聽取各場所防火安全工作部署,並建立緊急情況溝通機制,提升倘有事故的應對協調速度,保障旅客及業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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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港澳雷霆行動,有效維護區域安全穩定

    粵港澳三地攜手

    共建平安大灣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頁“安全與您”欄目發文指,隨著大灣區的快速發展,面對大灣區跨境人員流動頻繁、犯罪形式日趨複雜及隱蔽的治安形勢,跨境網絡詐騙,毒品等嚴重犯罪給粵港澳三地地區治安帶來了不小的挑戰。為此,三地警方需審視大灣區的治安形勢,而為有效應對這一形勢,三地警方就共同防範及打擊跨境有組織犯罪,定期開展工作會晤。在會晤過程中,三地警方總結近年在打擊跨境犯罪方面取得的各項成效,包括聯合打擊行動,如代號“雷霆”的聯合打擊跨境有組織犯罪的行動。

    有關行動的落實,源自於二零零零年,粵港澳三地警方刑偵部門在廣州舉行工作會晤,該會晤目的是完善三地警方刑偵部門的犯罪情報交流管道,解決三方在偵辦具體跨境犯罪案件中的協作,為打擊粵港澳三地的跨境犯罪,維護三地治安穩定作好準備。會晤落實了多項合作機制,警務合作是其中一項重點工作。三地警方自此每年都會根據三地的治安情況和犯罪趨勢,共同制定預防及打擊犯罪活動的對策,透過開展聯合行動,落實有關目標。初期的聯合行動取名不一,例如:“火鳳凰”、“曙光”、“旭日”等,最後統一整合為常態化的“雷霆”聯合行動,並沿用至今。

    “雷霆行動”已成為粵港澳三地警務聯合行動的“金名片”,行動由廣東省公安廳、香港警務處與澳門警察總局共同策劃與執行,而行動開展、持續時間及打擊目標等,是參照三地治安情勢及犯罪趨勢而訂定。澳門方面,由警察總局統籌治安警察局及司法警察局,並聯同澳門海關聯合執行。

    今年,港澳地區都將舉行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同時亦與廣東省聯合籌辦“第十五屆全運會”及“全國第十二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九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等重大活動,灣區的安全要求更為重要。為確保各項活動順利開展,粵港澳三地警方適時作出部署,於今年分兩個階段開展 “雷霆二零二五” 聯合警務行動,整體成效顯著,為順利舉辦重大活動提供了有力保障。

    除警務行動,三地執法部門還會在打擊走私、侵犯知識產權等不法行為開展聯合行動,同時積極開展各類型宣傳教育工作,培養公眾增加守法意識。

    此外,為了進一步提升大灣區應急處置及保障能力,去年六 月,三地政府代表共同簽署了《粵港澳應急管理合作暨大灣區應急救援行動合作框架協議》。該協定的簽署,標誌著三地在應急管理領域的合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將進一步促進三地在應急管理救援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實現大灣區應急資源的共用,提升大灣區的應急處置能力及保障能力。

    保安司指出,無論是常態化的警務聯合行動、應急救援協作、還是保護知識產權等,三地部門始終以“守護灣區平安”為核心目標,通過多方面、深層次的協作,不斷提升區域安全治理能力,攜手共建平安大灣區。

    司警局設立的反詐騙協調中心運作暢順

    反詐中心運作暢順

    新增三功能更全面

    司警局設立的反詐騙協調中心運作暢順,該局的“反詐程式”自去年四月啟用至今,錄得總訪問量逾九萬六千次,該程式最新增三項功能,包括關愛模式,調整及簡化介面、排版設計等,方便例如長者等有需要的群體使用;亦會調整訂閱資訊功能,以電郵方式接收當局發佈的警情通告及其它防騙資訊,有效防範新型騙局;新增上傳圖片的功能,開放用戶上載截圖等圖片,提供懷疑涉詐騙資料和線索。

    司警稱,該局的“反詐程式”自去年四月啟用至今,錄得總訪問量逾九萬六千 次,詐騙搜尋器有近四萬七千次查詢,當中搜到高風險結果有約 九千次,佔近兩成,另有逾七成一為低風險。詐騙線索上報功能期內亦接獲約四千六百多條懷疑詐騙短訊,涉及釣魚網址及詐騙電話號碼等,成為局方收集線索的重要渠道之一,而今年暫時屏蔽約五百多個懷疑釣魚網站。

    司警局於二零二二年下半年成立詐騙聯防小組,二零二三年四月升級為反詐騙協調中心,今年五月反級正式啟用“反詐中心3.0”。該中心以科技應用與數據化支撐為核心,通過四大功能區域提升反詐效能:(一)戰情指揮區:配備“可視化數據大屏”,即時展示騙案趨勢、統計資料、受害人群特徵及反詐措施成效,實現資料集中管理與分析;中心人員可即時調閱公眾查詢內容及上報線索,結合數據研判騙案最新態勢。系統還搜集鄰近地區最新反詐資訊,中心人員結合案件數據比對功能,及時發佈預警及調整宣傳方向。

    (二)宣傳及教育展示專區:以互動式、沉浸式的體驗提升公眾對詐騙手段的認知,設有包括“AI深度偽造”互動體驗,模擬騙徒以深偽技術換臉及進行即時視頻通話的過程;另有手機惡意程式演示,展示不法分子利用惡意程式監控及操縱手機。專區還設有反詐程式教學、防騙知識互動學習、真實案例展示等全新宣傳設備。(三)獨立熱線支援辦公室:中心人員可加入公眾報案及查詢來電,盡快介入騙案以開展挽損及調查工作,並協助公眾辨識騙局。在重大案件發生時,辦公室可供銀行派員到場支援,加快止付流程,現時本澳三間銀行已確認參與。(四)多媒體工作室:設有多媒體拍攝製作設備,加快開展防騙宣傳工作。

    反詐中心3.0全面運作,為司警局縱深推進預防、挽回、打擊三者結合的詐騙防治模式提供更有利條件,尤其包括:(一)構建反詐宣傳新空間:反詐中心兼具參觀及教學功能,針對新近出現的AI深度偽造及向手機植入木馬程式的行騙手段,互動宣傳及體驗專區設有可供認識騙案原理及全過程的設備,有助增強公眾對AI高科技犯罪、新型資訊及網絡罪案的防範能力。(二)搭建跨境合作新平台:反詐中心進一步強化與境外反詐單位的合作,包括與內地公安機關繼續推進各反詐協作項目;與香港特區、新加坡反詐單位正式建立合作窗口;加入國際刑警組織全球快速止付機制I│GRIP,與一百九十五個國家地區之間快速傳遞止付請求;加入現有十個國家和地區反詐單位組成的“FRONTIER+”項目,並參與了今年四月至五月下旬的首次聯合執法行動,以更緊密的警務合作共同遏止跨境詐騙。

    (三)優化騙案研判新模式:反詐中心3.0大幅增強分析騙案資訊、研判案件特點的效能,為前線偵查部門制定打擊策略提供關鍵訊息。例如針對今年四月以來多發的假冒網上支付平台客戶服務電話詐騙案件,反詐中心運用可視化數據大屏、結合防詐騙查詢熱線與反詐程式等渠道接收到的詐騙線索,高效匯總分析數據資料,準確研判騙案特徵,助力偵查部門快速搗破兩個設置於民居內、用於撥打詐騙電話的犯罪窩點。

    “雷霆2025”行動期間,警方加強巡查博彩娛樂場及其周邊區域

    雷霆行動成效顯著

    兩階段查六萬多人

    粵港澳三地警方今年十月十一至二十五日,展開第二階段“雷霆2025”行動,透過加強情報交流和精準部署巡查行動,成功遏制跨境有組織犯罪活動,行動成效顯著,有效維護區域安全穩定。

    澳門方面,“雷霆行動”由警察總局統籌治安警察局及司法警察局,並聯同澳門海關聯合執行。“雷霆2025”行動開展期間,三個警務部門除按職能執行相關工作,並根據事前部署方案,全面強化了對市面、沿岸及管轄水域日常巡查力度,及提升對各出入境口岸及貨運港口的抽檢頻次與覆蓋範圍。同時,針對娛樂場所、夜店、博彩娛樂場以及其周邊重點區域,開展針對性的專項打擊與巡查行動共九百零六次,累計巡查共二千二百多場次。澳門海關亦就海上打擊行動,出動巡邏船艇累計四十九船次。

    整體兩個階段的行動中,澳門海關、治安警、司警共動用警力一萬二千八百多人次,共調查六萬八千四百多人次,須被帶返警局作進一步調查有二千多人次,當中涉嫌觸犯刑事罪行而被送交司法機關偵辦八百人,涉及刑事案件六百二十四宗。海關查獲因走私行為違反《對外貿易法》及《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而被行政起訴共四百七十三人。

    行動期間破獲與“雷霆2025”打擊目標相關的案件包括:涉及詐騙一百三十六宗,緝獲一百六十三人;涉及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八十二宗,緝獲一百四十人;涉盜竊七十三宗,緝獲八十人,當中的三十四宗為加重盜竊,緝獲三十六人,其中一宗加重盜竊案涉及練功券,緝獲一人;涉及為賭博的不法借貸三十三宗,緝獲四十五人;涉及清洗黑錢犯罪二十五宗,緝獲二十八人;涉及不法經營線上幸運博彩或線上互相博彩十四宗,緝獲二十一人;涉及毒品犯罪十四宗,緝獲二十人,當中九宗涉及販賣,緝獲十一人;涉及犯罪集團十三宗,緝獲四十人;涉禁用武器十宗,緝獲十人;涉及操縱賣淫七宗,緝獲十七人;涉搶劫七宗,緝獲十三人等。

    行動中,相關涉刑事案件人士被送交司法機關審理後,被採取強制措施或被判刑人數共五百八十人,當中二十人被羈押、一人被判處徒刑並即時入獄、兩人被判入少年感化院。此外,行動中亦截獲二十三人屬於司法機關拘留命令及攔截令的對象,其中三人被即時送往監獄服刑。

    行動期間檢獲可卡因約逾三公斤、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煙油約逾二百七十一克,以及少量的甲基苯丙胺、芬特明、海洛因、氯胺酮、大麻、地西泮等毒品和相關之吸食及包裝工具;檢獲現金、賭場籌碼及角子機現金券總值約一千三百多萬澳門元;禁用武器方面,檢獲電擊武器、刀具、指節套環、斧頭及反射式瞄準鏡;另外,還檢獲多部手提電話、電腦、點鈔機、水下推進器、汽車、電單車、首飾、賣淫工具及借據等物品。

    此外,查獲因走私行為違反《對外貿易法》或《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而被行政起訴共四百七十三人,相關扣押物品包括:鮮活食品、保健產品、參茸海味、酒精類飲料、煙草產品、電子煙產品、藥物、美妝產品、新/舊電子產品、電動單車/電單車、仿真曲尺氣手槍等。

    整體行動當中,共對九百九十一名非本地居民依法執行遣離程序。上述人員涉嫌觸犯刑事、非法出入境、非法逗留、從事不法換錢行為、賣淫、違規自僱、黑工及其它從事與旅客身份不符的活動。

    警察總局表示,總結“雷霆2025”聯合警務行動,在粵港澳三地警方共同努力下,有效打擊跨境犯罪、防範及遏止各項安全風險和威脅,淨化區域治安環境,切實維護澳門“第八屆立法會選舉”、“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全國第十二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九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等大型活動的有序開展,行動達至預期的效果。警察總局仍密切注視本澳治安環境及罪案趨勢,並與粵、港兩地警方加強情報交流和協作,適時啟動各項警務部署,以保障本澳各項盛事的順利舉行。

    “雷霆2025”行動期間,警方將身份可疑人士帶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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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都酒店已經拆卸完成
    愛都酒店內部頹垣敗瓦有倒塌危險

    “愛都”不斷改建非精心設

    荒癈多年恐倒塌難復修

    新中央圖書館原址是舊愛都酒店,酒店的“拆留”問題曾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及爭議。根據文化局的資料,愛都酒店屬於短時間內不斷改建的建築,其建築設計、佈局並非精心雕琢,酒店外牆的馬賽克壁畫亦與內部建築無一致性,壁畫只是在後期加建而成。

    愛都酒店原是屬於公共建築物,在一九五二年被用作餐廳和舞廳。澳娛在一九六一年投得澳門賭牌的專營合約後,為趕及在一九六四年前開業,於是購入該處加建三層用作酒店和賭場。由於當時建築外觀被批評缺乏美感,澳娛邀請當時居港的葡籍建築師A.V. Alvares 將酒店重新設計並加建外牆。至葡京酒店和回力球娛樂場建成後,澳娛將賭場遷出。愛都酒店直至停止使用前曾被多次改建,包括曾作為酒店、卡拉OK、歌舞廳、賭場及桑拿浴室等。

    政府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公佈“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再利用構想”,計劃利用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打造成青少年文康活動的建築綜合體。在設計宣佈後,不少意見認為應該將酒店”復修”,而非拆卸重建。同年九月政府組織傳媒實地考察舊愛都酒店和新花園泳池,以了解內部設施的情況。

    當年由本身是工程師的大賽車委員會協調員安棟樑向到場的傳媒解釋酒店的內部情況。整座建築物內部多處天花及樑柱出現鋼筋外露,鏽蝕嚴重,石屎鬆裂。作為酒店部份的早期建築,採用的建築工法較為簡單,頂樓天花隔熱層出現多處剝落,外露的承重結構以單薄的石屎板支撐,石屎板內亦只採用較幼的鋼筋。安棟樑指出,愛都內部頹垣敗瓦,結構部份有倒塌的危險;底層的受力結構損毀程度最為惡劣。

    酒店旁的新花園泳池亦出現混凝土剝落、污水渠堵塞、抽風系統功效不足等問題。當年政府原構想拆卸現有的泳池及其附屬設施,重建成與現時游泳池規模相近的室內游泳館,當中包括一個標準游泳池、一個兒童游泳池,男、女更衣室及公眾看台等配套設施,並以巿民大眾使用角度為設計基礎,優化相關設施,貼近實際所需。

    事件擾攘至第五屆政府上台,再宣佈將舊愛都酒店改建成新中央圖書館。

     

    新中圖內部構想

    新中央圖書館工程展開

    打造具標誌性文化設施

    新中央圖書館工程於去年六月展開,對舊愛都酒店進行圍板拆卸,相關工程現已完成。文化局亦在去年初委託工程公司對酒店外牆的馬賽克壁畫進行拆卸、修復及安裝工程。新中圖首期工程造價介乎六千九百七十八萬元至八千九百九十八萬元,內容包括拆卸舊愛都酒店、建造新圖書館基礎及地庫,最長施工期為四百五十個工作日。

    負責新中央圖書館建築工程的公建局將工程分為兩期實施,第一期工程包括拆卸舊愛都酒店建築物、建造新中央圖書館的基礎及地庫。公建局表示,根據設計方案,圖書館樓高三層及設有地庫層作儲物用途,總建築面積約一萬二千七百一十平方米,設有主圖書館空間、會議室、學習區和公共閱讀區等。公建局指出,由於施工範圍毗鄰正在使用的新花園泳池,施工難度及技術要求較一般工程複雜,施工期間對周邊環境的安全有較高要求。

    酒店外牆的馬賽克壁畫工程以約三百四十萬元正式判給,文局替馬賽克壁畫進行檢查、採樣及測試,在編制壁畫移置方案後,按方案移置壁畫於合適的地點清理和修復。日後配合新中圖的建造工程, 重新整合到建築的室內妥善保存和展示,讓壁畫更好地發揮連接建築過去與未來的功能。

    愛都酒店外牆的馬賽克壁畫設計者,為意大利籍的建築師及藝術家夏剛志(Oseo Acconci),他於意大利出生,在二戰期間移居澳門,為當時活躍於本澳的建築師及藝術家,除愛都酒店正立面的壁畫之外,還有路環七苦聖母教堂、西墳馬路六號社工局 (藍屋仔)、望廈育嬰堂等作品。

    至於愛都酒店側高偉樂街的神龕神像,為配合新中圖興建工程,街總受文局委託已於二零二三年底舉行神像遷移法事,把神像遷移至臨時地點安放及暫時保管,待新中圖完工後,會在附近另覓合適位置重新安放神龕。

    新中央圖書館選址爭議多年,政府早在二零零二年提出興建一座多設施、多功能的圖書館,至二零零七年底宣佈以南灣原法院大樓作為新中圖選址,並建議在保留原法院大樓建築外觀及室內特色空間基礎上進行改建,政府亦將原法院大樓交予文化局,當時預計於二零零九年開始建設,而法院後方的司警局亦被規劃作為日後新中圖擴建之用。

    到二零二零年政府換屆後,時任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於同年五月就列席立法會辯論時表示,政府研究是否適合將舊法院大樓改建為新中圖,以及利用舊愛都酒店及新花園泳池重建為塔石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的計劃?同年九月文化局正式宣佈新中央圖書館選址舊愛都酒店地段興建,擱置原有將南灣舊法院改建為新中圖,以及舊愛都打造成青少年文康活動中心這兩項計劃。

    文化局認為選址舊愛都的建造工程難度將減少,建造成本亦相對大幅降低;圖書館面向塔石廣場,客觀環境上更具條件打造成一座更具標誌性的文化設施建築物,同時該處毗鄰文化設施,接近民生區域,周邊多所學校林立,服務面能更廣泛,同時減少市中心的交通壓力。

    文化局邀請了來自荷蘭、芬蘭、愛爾蘭和瑞士的團隊四個外國建築設計團隊提交新中圖的設計方案,並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宣佈經綜合考慮包括專家意見、整體造價及施工難易度以及設計費用等因素後,認為荷蘭Mecanoo團隊的設計方案符合各項評選的考慮,成為中選方案,並建議將酒店外牆的立面壁畫移入室內大堂擺放的同時“反轉”方向面向室內,當時政府預計新中圖造價約為五億元。

    另外,新中央圖書館的基礎及地庫工程預計今年十二月完工,隨即會展開上蓋工程,預計於二零二七年完工,其後將交付使用部門進行室內精裝修及設備安裝工程。工程造價三億零八百萬元至三億七千多萬元,施工期為五百五十八個工作天至五百九十個工作天。

    圖書館樓高四層,並設有地庫,總建築面積達一萬三千八百平方米,落成後面積約為舊中央圖書館的十倍。另考慮到現時由得勝馬路通往高偉樂街只是依靠樓梯上落,政府將在本項目增建開放式電梯,同時保留上落樓梯,全天候為居民提供出行便利。

    荷蘭Mecanoo團隊設計成新中圖書中選方案

    採荷蘭設計方案

    突破對傳統想像

    文化局在二零二一年三月公佈,經綜合考量包括專家意見、整體造價及施工難易度、以及設計費用等因素後,以荷蘭Mecanoo團隊的設計方案符合各項評選的考慮,成為新中央圖書館的中選方案。

    中選的荷蘭Mecanoo團隊設計方案呼應了舊愛都立面的“格子”風格元素,且保留了原有的馬賽克壁畫,並將壁畫移入室內大堂以“反轉”的方向面向室內擺放。

    舊愛都立面中央的馬賽克壁畫去留問題過去曾經引起社會熱議,文化局邀請到曾參與大型圖書館建設的國內外圖書館業界權威專家提供專業意見,並從整體造價及施工難易度、節能維護、功能佈局以及設計費用等多方面,聽取專家意見再全面審慎地作出權衡和考慮,選取當中最適合本澳的設計方案。文局認為將壁畫放到室內是荷蘭團隊設計元素之一,壁畫移到室內不再日曬雨淋,將有利保護壁畫。

    文化局指出,荷蘭Mecanoo團隊所設計的方案整體的設計概念兼具啟發性和多功能性;建築物內部的動線規劃既簡單且嚴謹,能清楚地掌握當代主流的公共圖書館如何完美地結合開放性和私密性空間,滿足各種學習和聚會空間的需求;整體設計方案以吸引每個市民到訪為概念,透過具包容、開放和便利性的設計,讓圖書館成為每個人都能感受到歸屬的地方。

    文化局介紹,未來的新中央圖書館將與周圍環境產生良性互動,毗鄰的塔石廣場將成為設計的組成部份,促進整個公共場域的活力。在功能規劃方面,將突破大眾對於傳統圖書館的想像,符合二十一世紀圖書館多功能的需求,建設複合型的空間,除了閱讀,更是可供交流、學習、休閒、發揮創意,是一個與生活息息相關的場所;將設有演講廳、多用途會議室、創客空間Maker Space(製作區、交流區、閱讀角、展示區等)、資訊科技多媒體空間、嬰幼兒閱讀區、家庭圖書區、玩具圖書區、家庭活動室、學習教室、資訊技術體驗及服務區等等以全新理念構思的圖書館空間,同時提供大量智慧化設施,讓市民能享用學習和創意資源,共享學習,並設有關懷全民使用的通用設施。

    荷蘭Mecanoo的設計概念及特色主要是為舊建築立面呈現出具現代風格的「格子」元素,以當代手法再演繹重建。新建立面「格子」的密度下密上疏,略帶出「沉澱感」,而正立面與側立面有部份「掀起」,予人一種掀起書紙頁的感覺;「格子」特色元素由立面一直延伸至玻璃屋頂,當有陽光照頂時,頂層內部空間會出現有趣的格子狀投影。室內落地式高大「格子」書架,形成多重間隔幕牆,呼應了外立面「格子」的設計,反映設計裡裡外外都是「格子」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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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三角地區空氣質素續改善
    環保局續推減排措施改善空氣質素

    珠三角空氣質素續改善

    污染物濃度呈下降趨勢

    經濟和人口增長,加快資源消耗,甚至對環境造成破壞。本澳環境報告指出,去年本澳溫室氣體估算排放量、耗電量及用水量均較二零二三年上升,其中溫室氣體估算排放量升約一成。去年各監測站空氣質量水平屬良好或普通的日數佔比八成八,按年輕微下降。政府近年積極推動減排措施,希望能改善空氣質素。早前粵港澳共同公佈的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質素報告顯示,各類空氣污染物均呈現持續下降趨勢,反映三地的減排措施對改善空氣質量具成效。

    二零二四年澳門環境狀況報告指出,本澳去年耗電量六千零三十百萬千瓦小時,按年升百份之五點一;用水量已回復至二零一九年水平,收費用水量九萬四千一百二十三千立方米,按年增加百份之二點六,人均收費用水量每日三百七十四點三公升,增幅百份之四,日平均總污水處理量亦增加百份之四點二。此外,各類溫室氣體排放源的估算排放量均同比增加,主要與飛機升降次數明顯上升有關。

    本澳溫室氣體排放增

    報告又指出,各監測站空氣質量水平屬良好或普通的日數佔比八成八,按年輕微下降,非常不良日數二天。根據統計局資料顯示,去年本澳空氣質量介乎「良好」至「非常不良」。與二零二三年相比,空氣質量屬「不良」或「非常不良」的日數有所增加。各監測站中,九澳路邊監測站錄得空氣質量屬「不良」的日數(三十四日)最多,其錄得全年最高空氣質量指數為二百一十六(屬「非常不良」水平),主要污染物為臭氧。

    環境報告表示,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平衡是確保未來世代福祉的關鍵,經濟增長對各項環境指標帶來壓力,因此應在發展中兼顧資源的有效利用與環境保護。建議推動綠色經濟、循環經濟和創新科技的發展,加快綠色轉型,形成驅動城市發展的新動力。

    為改善空氣質素,保護居民健康。特區政府持續按照《澳門長期減碳策略》(包括“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澳門環境保護規劃》等政策,按序推出控制車輛尾氣排放、淘汰高污染車輛並推廣電動車,以及管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改善空氣質素的措施。此外,粵港澳三地政府過去多年因地制宜地推出多項政策措施,合作提升區內空氣質素。

    粵港澳早前共同發佈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二零二四年空氣質素報告,報告顯示各類空氣污染物,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顆粒物PM10和PM2.5,均呈現持續下降趨勢。各類空氣污染物的年均濃度值分別從高峰水平下降一成八至八成六不等,反映近年粵港澳三地推行的減排措施對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質量的成效。

    當局續推汰舊摩托車計劃

    汰舊摩托資助購電動車

    收緊尾氣限值減少排放

    為進一步改善本澳空氣質素及保障市民健康,同時配合國家實現“雙碳”目標。按序推出控制車輛尾氣排放、淘汰高污染車輛並推廣電動車,以及管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改善空氣質素的措施。其中推行多個階段的《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取得一定成效。為此,政府上月推出新一期資助計劃,為期五年。資助對象範圍擴大至所有具有效註冊的重型或輕型汽油電單車車主。與此同時,本月起,進一步收緊摩托車的排放限值,以減少碳氫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及微粒等污染物的排放。

    環保局表示,政府於二零二二年和二零二三年分兩階段推出《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對淘汰高污染車輛、改善空氣質素和推廣環保車輛具一定成效,截至計劃結束前市民購買電單車時選擇電動電單車的比例,已由計劃推出前約百份之二上升至百份之四十點七。然而,考慮到目前電動電單車佔總體電單車數目的比例仍偏低,而傳統燃油電單車排放的碳氫化合物和一氧化碳等污染物仍處較高水平,故有必要在上述資助計劃的基礎上,按照特區政府本年度施政方針和“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的工作計劃,推出新一期《淘汰汽油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

    新一輪資助為期五年

    申請期由今年十月十五日至二零三零年十月十四日,為期五年。資助對象範圍擴大至所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具備有效註冊的重型或輕型汽油電單車車主,但不包括在今年十月六日或之後已被取消註冊且其後重新註冊的電單車車主,以及結欠澳門特別行政區債務的電單車車主。

    倘於申請期首年內(即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四日或之前)提出申請,資助金額為三千五百澳門元,其後申請年期的資助金額將逐年遞減。同時可獲豁免擬置換的新電動電單車之試驗號牌和註冊費用,即資助和豁免費用最高可達八千八百澳門元。

    除此之外,政府亦正研究制訂新一期的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積極推進一系列政策包括完善公共充換電設施,收緊電單車、柴油汽車的排放限值和車用無鉛汽油的部份參數,限制進口超出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的建築裝修用黏合劑,以及增加本地光伏發電的比例等,以冀進一步控制本地排放和改善空氣質素,落實區域聯防聯控的目標。為此,環境保護局聯同交通事務局按行政法規《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之規定進行定期檢討。經綜合研究分析結果、車輛檢驗數據及現行法規執行情況,修改上述法規附件,收緊摩托車的排放限值,並於今年十一月起生效。環保局相信收緊有關限值後可減少碳氫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及微粒等污染物的排放,有助進一步改善道路空氣質素及保障居民健康。

    澳門應用再生水範圍為部分建有雙管道的區域

    再生水站料明年投產

    暫供應石排灣琴澳大

    特區政府提出利用再生水多年終於得到落實。位於路環的首個再生水站已於去年十月開展第一期工程,預計明年第一季竣工並投入運作,屆時每日供水能力達二千五百立方米,主要向石排灣公共房屋及澳門大學橫琴校區供應再生水,以作沖廁和綠化用途。政府表示,路環再生水站第二期和人工島再生水站的設計工作將緊接開展。當局希望未來再生水佔全澳用水量一成以上。除持續擴大再生水的應用範圍,並考慮拓展再生水的其它用途,建設澳門成為節水型城市。

    澳門淡水資源十分短缺。政府表示,約百份之九十九原水由內地供應。澳門回歸以來,用水需求大幅增加,二零二四年的供澳原水量約一點零五億立方米,較一九九九年回歸時增長超過八成三。因此,澳門要保障供水安全穩定,除了依靠國家的大力支持外,也需要落實各項開源節流措施。其實,特區政府很早就有利用再生水的諗頭,而本澳首個設有再生水系統的石排灣公屋,早於二零一三年起便陸續入伙,十多年後的今天該系統終於能派上用場,不至於形同虛設。正在施工中的路環再生水站第一期項目,預計二零二六年第一季竣工並開始投入運作,將率先為石排灣公屋及澳門大學橫琴校區供應再生水,以作沖廁和綠化用途。

    水資源彌足珍貴,尤其人們賴以為生的淡水資源,再生水的利用能夠實現水資源的循環使用,既做到節水也能達至永續,目前全球多個國家都有加以利用。對於缺水國家而言,再生水如「救命符」,澳洲昆士蘭便是實施回收污水,再製成飲用水的少有先例。在亞洲國家中新加坡在這方面亦算是佼佼者,除像澳門一樣向外買水外,有一成用水來自海水淡化,三成用水來自污水淨化重用,當中更有約百份之三成為飲用水。雖然,本澳近年供水方面相當穩定,少受枯水期鹹潮影響。然而,氣候變化日趨加劇,未雨綢繆有其需要。據專家研究提出,澳門進口水價每立方米零點五至零點六美元,再生水成本則約零點三至零點五美元,實在有潛力加以利用。

    長期目標佔用水一成

    特區政府就再生水建設制定中長期目標,現時除石排灣公屋群及澳門大學外,黑沙環P地段暫住房、蓮花路同樣鋪設有再生水管道,開發中的新城A區亦會配合區內道路工程同步鋪設相關管網。政府表示,為支持本澳再生水應用的長遠發展,近年特區政府持續開辦樓宇雙管道供水系統技術培訓課程,培養更多的專業人才,為本澳再生水發展提供技術支撐。未來,隨著基礎設施逐步完善、技術進步和條件成熟,會持續擴大再生水的應用範圍,並考慮拓展再生水的其它用途。中期目標是再生水用水量佔全澳用水量百份之五,長期目標為一成以上,以進一步節約珍貴的水資源,為水資源可持續發展創造更大價值,建設澳門成為節水型城市。

    再生水主要用途之一沖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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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部琴澳融合法案生效

    琴澳融合法案生效

    助民跨境生活發展

    負責審議《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的上屆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強調,委員會認為此法案非常重要,這是首部涉及琴澳規則深度融合的法案,屬創新的制度,為澳門居民、企業提供更大的生活空間、就業和就學機會。

    黃顯輝表示,大部份委員認同修法的取向是配合設立深合區的初心,為澳門居民、企業有更大的空間生活、讀書及從事業務,有助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委員會非常重視法案的審議工作,認為法案是先例,值得日後琴澳規則深度融合、其它法案參考。

    黃顯輝指出,委員會關注到法律執行及落實情況,包括澳門在深合區附屬學校如何體現優化聘請本澳居民的政策、教師薪酬是以澳門元或人民幣計算,透過澳門還是深合區銀行收取薪酬;委員會又關注到若出現勞資糾紛,監管部門屬澳門勞工事務局抑或深合區的主管部門。

    法律生效後,辦學實體需與相關教學人員在澳門按照澳門勞動關係法簽訂勞動合同後,再以派駐形式安排其在深合區學校任職,因此,所適用的是澳門勞動法例及稅務制度。報酬以澳門元及透過澳門本地銀行支付。

    委員關注到,在深合區澳人子弟學校任教的澳門教師是否會面臨雙重職業稅的問題?黃顯輝引述政府代表回應指,不會出現雙重納稅的問題。相關的教師將按照澳門的制度繳納職業稅,深合區亦會給予相關人員首三年免稅的優惠。政府代表並承諾,會繼續與橫琴方面商討優化相關政策和規則。

    今次修法目的是擴大澳門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相關法律的適用範圍,希望在深合區適用的教育制度,包括政府給予本地非高等教育的學生及教學人員的福利待遇、權利義務,尤其包括免費教育津貼、澳門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津貼及其年資計算;相關勞資申訴及醫療保障亦適用澳門制度。另外,學校財政資源的調撥、學校的會計帳目和審計報告都會受到澳門相關的法例約束。

    委員會認為,澳門辦學實體在深合區辦分校當中的法律事實、違規事實、違法行為等,應由一個部門管理,政府應通過法案清晰是由澳門部門還是深合區部門管理。

    法案明確規定在澳門已開辦學校的辦學實體,在深合區開辦的澳門本地學制的學校,該等學校適用澳門的教育制度,享有同等待遇,包括免費教育津貼等。

    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開辦由幼一至小二共八班,學生二百五十六名。教師二十四名(當中四名是澳門居民)、職員四名、外判物管人員二十四名。該校需要向教青局申請相關許可及簽署協議書,並為在深合區學校任職的澳門學校人員簽署勞動合同及登記,以便他們享有澳門法律制度所提供的補助和津貼。

    合作區辦學適用私立學校通則

    教職學生享澳同等待遇

    二零二四年九月,首間澳人子弟學校(濠江中學附屬橫琴學校)正式開校運作。政府為配合該校正式啟用,制定《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就學財政支援》制度,為就讀該校的澳門居民學生提供該學年澳門免費教育津貼的支援。為了讓相關政策得以長期落實,澳門政府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並制定相應法案。

    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表示,《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是把澳門的教育制度延伸至橫琴合作區的澳門子弟學校,希望實現兩地“軟聯通”和“心聯通”。(一)是確保澳門辦學實體在合作區開辦學校運作順暢;(二)是保障澳門居民、學生和教學人員在合作區學校享有與澳門私校同樣待遇。

    柯嵐表示,在深合區開辦澳門學制學校,列為澳門學校的附屬學校,深合區學校適用“私校通則”(私框)。修改“私框”適用範圍擴大至澳門辦學實體在深合區開辦學校的教學人員,但僅限於根據《勞動關係法》與辦學實體簽訂勞動合同的澳門居民。並建議規定在深合區學校任職的澳門居民教學人員的報酬及公積金供款,不得低於同一辦學實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開辦的學校中同一教育階段、相同職級教學人員的最低報酬及公積金供款標準。

    在修改《私立學校通則》方面,深合區學校同樣適用《私立學校通則》,從而使這些學校適用澳門教育制度的一般規定,包括通過一般制度申請學校運作資金。

    但在深合區的澳門子弟學校不適用“私框”中關於教學人員的報酬及公積金供款支出佔學校固定及長期收入七成或以上的規定。(註:為了保障教學人員可獲得應有的薪酬福利,並有效引導學校合理運用公帑,“私框”明確規定學校須保證每個學年度“教學人員的報酬及公積金供款支出”佔學校“固定及長期收入的百份之七十或以上。 此外,“私框”亦規定教學人員應獲得與其職級相符的基本工資,以體現教學人員教育經驗的價值。)

    柯嵐對此解釋,深合區學校教學人員的薪酬結構和人員組成與澳門有所不同。深合區學校會聘請內地教師,其薪酬可能低於澳門教師,因此七成支出未必能用完;深合區學校除了教學人員外,還需聘請大量輔助人員,如保安員、保育員等,這類人員的費用要求更高,三成費用未必足夠支付。因此,不宜硬性執行七成支出比例的規定。

    在深合區的本澳教職學生享有澳門私校待遇
    深合區內的澳人子弟學校均受法案統一規範

    兩非高教法案修改後

    容澳實體深合區辦學

    五月下旬上屆(第七屆)立法會細則性審議並通過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法案已於六月一日起生效;該法案令橫琴深合區的澳門人子弟學校能夠沿用澳門的非高等私立學校教育制度。

    負責細則性審議該法案的三常會主席黃顯輝引介時指出,除了去年已在深合區開辦的澳人子弟學校外,未來澳門學校如在深合區新開辦附屬學校及其教學人員和學生,均適用與在澳門學校相同的教育法律制度。深合區內的澳人子弟學校的日常管理及運作,原則上均受《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的統一規範,同時確保不與內地法律互相抵觸。

    根據法案規定,任職於澳人子弟學校的澳門教學人員將享有與在澳門學校相同的福利待遇。在澳人子弟學校就讀的澳門居民學生,享有本澳法律規定的資助和津貼。深合區的澳人子弟學校將適用非高等教育教學人員的專業發展制度,以及教學人員績效審核的程序等。

    法案同時規定,任何在澳門的辦學實體均可以向教青局申請在深合區開辦附屬學校。在獲得許可後,須在法定期限內與教青局簽訂協議書,完成法定程序後,方可在深合區開辦學校。協議書內容包括為澳門居民教學人員按照澳門勞動關係法簽署勞動合同,此為首選項目。但教學人員亦可選擇簽訂內地合同,這由教學人員自行決定。

    法案並規定在調撥資金辦學前,需要經教青局的批准;以監察學校運作資金作合理使用。針對已在深合區運作的第一所學校,法案為此設立過渡制度,確保其適用本澳教育制度。政府亦明確辦學需要優先聘用澳門居民,已要求教職員薪酬及公積金不可低於辦學實體在澳學校相同職級人員標準,以保障本澳教學人員。

    對於法案中未有明確澳人子弟學校的澳門教師必須適用澳門勞動法?黃顯輝回應指,澳門居民教學人員在深合區工作時,可選擇適用澳門勞動法與辦學實體簽訂合同,並享有相關福利,但這並非強制性要求。

    教青局與橫琴相關部門已就學校管理達成協議,民生事務局支持教青局管理澳人子弟學校,但若涉及重大糾紛,尤其是刑事問題,則按內地法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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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司早前公佈今年上半年罪案數字

    半載千一宗博彩案

    主因換錢黨刑事化

    保安司公佈的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與博彩相關的專案調查案件共有一千一百三十九宗,同比上升近六成七。主要原因相信與“ 換錢黨”刑事化,警方配合新法調整博彩案件的統計標準,以及旅客持續增加所帶來的治安不確定因素相關。

    保安司表示,今年上半年與博彩相關的各類罪案中,詐騙案數量最多,共二百九十宗,約佔總體逾兩成六;其次是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案件共二百四十宗,約佔總體逾兩成一;暴利(為賭博的不法借貸)案件一百零一宗,盜竊案八十七宗;不正當據為己有案件八十七宗;違令(禁入賭場)案件六十四宗;其餘犯罪則均處於總數的百份之五以下。

    與去年同期相比,博彩相關的詐騙案件數量明顯上升,主要是由於從今年年初起,司警根據《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調整了相關罪案的統計範圍,凡涉及“ 換錢黨” 的詐騙案均已納入博彩犯罪的統計所致。其它相關罪案中,暴利及不正當據為己有案件有所下降,而盜竊及違令案件則略有增加,但變化幅度都不大。

    保安司稱,今年上半年與博彩相關罪案的嫌疑人共一千三百四十八人,其中澳門居民一百九十八人,約佔總數近一成半,非澳門居民一千一百五十人,佔總數逾八成半。受害人方面,今年上半年共六百七十一人,其中非澳門居民共六百零八人,佔總數逾九成。由上述數據可見,今年上半年博彩相關罪案的嫌疑人與被害人均以非本地居民為主,有關犯罪未出現向本地化發展的趨勢,警方將繼續密切留意涉案人員的變化發展態勢。

    此外,今年上半年,“為賭博的不法借貸”和涉及博彩的“ 剝奪他人自由” 案件, 分別錄得一百零一和十三宗,比去年同期分別減少逾一成七和逾四成三。以往這兩類案件是數量最多的博彩相關罪案, 嚴重影響娛樂場及周邊的治安環境。近年來,隨着相關法律的逐步完善,以及警方針對性地預防及打擊工作,此兩類罪案的數量已顯著下降,且長期維持在較低案發水平,反映出相關執法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另一方面,保安司公佈的資料今年首六個月,涉及博彩的盜竊案件共八十七宗,對比去年同期略有上升。對此,警方持續針對案件的作案手法、地點及時間進行關聯性分析,並藉此鎖定娛樂場內的慣犯或犯罪集團,從而針對性地調整警務部署及開展打擊行動。截至今年八月十五日,上述的八十七 宗案件中,已有七十一宗成功緝獲涉案人士,其餘案件則已發出攔截令。此外,警方亦持續與博彩企業合作開展防盜宣傳工作,並在日常巡查中主動提醒賭客注意財物安全,以防盜竊。

    不法賭博網站經常透過假冒本澳博彩企業吸引顧客,不但侵害公眾的財產安全,同時亦損害本澳博彩業的形象,警方對此嚴厲打擊。今年上半年,司警繼續透過與博彩監察協調局及博彩企業建立的三方聯動機制,成功屏蔽近六萬個不法賭博網站。

    司警經常破獲不法匯兌案
    電訊網絡詐騙呈放緩趨勢,防騙工作取得成效

    電訊網絡詐騙呈放緩

    顯示打擊工作起成效

    保安司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電話詐騙案共一百三十四宗,同比減少五十四宗,其中降幅最大的是“假冒政府機關人員” 騙案,由去年同期的一百四十八宗降至今年的六十四宗。電訊網絡詐騙及網絡犯罪持續呈放緩趨勢,顯示防騙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公眾防騙意識亦逐漸增強。警方繼續堅持以預防、挽回、打擊三者結合的策略,竭力遏止各類詐騙犯罪。

    保安司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網絡詐騙共三百二十六宗,比去年同期減少八十二宗,網上投資(殺豬盤)、售賣門票詐騙及網購詐騙仍是最主要的詐騙手法;電腦詐騙二百三十五宗,同比減少七十七宗,其中二百二十一宗涉及信用卡網上消費;網上裸聊勒索案三十八宗。大多數的盜刷信用卡案是由釣魚網站所衍生,司警透過與電訊營運商合作建立的快速屏蔽機制,今年上半年成功屏蔽三百零六個釣魚網站。

    預防方面,今年五月司警反詐騙協調中心 3.0全面運作,設備配置升級, 設有戰情指揮區、宣傳及教育展示專區、獨立熱線支援辦公室、多媒體工作室四個區域, 起到有效監察分析騙案態勢、創新宣傳手法、深化協作聯動的效果。警方持續推廣“反詐程式”,今年上半年該程式的總訪問量已超過二萬一千次,其中用戶使用“詐騙搜尋器”功能進行風險評估逾一萬 次,上報涉詐線索約一千四百次。今年下半年,“反詐程式”將進行優化,增設長者模式以便長者使用、開放用戶上傳圖片以便利公眾手機截圖上報詐騙線索、增設訂閱推送警情服務, 讓公眾定時接收最新反詐訊息。

    挽回方面,司警與本澳銀行業界及外地警方繼續推行線上線下可疑匯款勸退、緊急止付、詐騙帳戶預警等措施。今年上半年本澳銀行成功止付勸退三百四十六宗個案,涉款超過四千一百萬澳門元,警方亦向銀行業界主動通報二百三十五個懷疑詐騙帳戶,以便其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預警、凍結等措施。此外,今年上半年, 在反詐合作紀要的框架下,內地警方根據司警通報對九十六個內地銀行帳戶進行凍結,成功阻截騙款五十萬元人民幣。

    打擊方面,司警不斷加強偵查能力,完善辦案流程,深化對外情報交流,全力偵查打擊詐騙團夥在澳活動,今年上半年共拘捕一百零七名詐騙集團成員。此外,今年四月上旬,假冒網上支付平台客服的新型電話騙案頻發,司警隨即調查,先後於四月下旬及五月中旬搗破兩個詐騙窩點,再於六月下旬聯同香港警方採取“ 秒闖” 行動,瓦解一個境外電騙集團,兩地共搗破九個窩點。

    今年上半年“天眼”協助警方破獲近五千宗案件

    “天眼”半年助查五千案

    第六階段工程正有序展

    今年上半年,俗稱“天眼”的“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共輔助警方調查四千九百九十八宗案件,其中包括嚴重傷人、搶劫及縱火等嚴重暴力案件。保安司稱,“天眼”第六階段工程正按計劃有序進行,目標主要是“深化和延伸攝影機的整體佈局”,爭取於二零二七年內在本澳不同區域完成安裝六百八十部攝影機。另外,考慮到今年第三季開始陸續有居民入住新城A區,保安當局計劃於年內在該區的公共建築物外牆及公共道路設置多個“天眼”,以保障城市安全及治安防控。

    保安司公佈的資料中,今年上半年對兒童的性侵犯案共十九宗,同比增加六宗,主要涉及同齡人之間的自願性行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影像, 其中亦有部份案件的嫌疑人為受害者親屬,有關情況值得社會各界關注。為加強保護青少年免受性犯罪侵害,今年上半年警方派員到各學校,開展共五十四場與預防性犯罪及加強自我保護相關的宣傳活動,參與學生、家長及教職員超過七千七百人次。

    在打擊水客活動方面,今年上半年海關於關閘口岸、青茂口岸、港珠澳大橋口岸及橫琴口岸的旅檢通道和車道,共查獲一千九百零一宗違法個案,其中涉及澳車北上兩宗、橫琴單牌車五宗、粵澳兩地牌跨境車輛四十三宗,海關並中止了六輛跨境車輛的出入境資格。此外,海關亦透過聯絡機制與鄰近地區的執法部門進行情報互通,交換涉及水客活動的訊息,實現對水客活動的跨區域全鏈條打擊。

    毒品案方面。今年上半年販毒案有三十宗,同比去年增加六宗。警方堅持“重情報、強打擊、宣禁毒、促技術”為導向,深化境內外執法互動和警務合作,今年四月,司警聯同海關偵破一宗企圖利用水貨客將製毒原材料麻黃鹼偷運到內地的案件。今年六月二十四日,第 2/2025 號法律生效,將二十種國際列管物質、依托咪酯及三種類似物等共二十四種物質納入管制。

    交通執法方面,今年上半年,治安警聯同交通事務局共檢控的士違規個案一千四百三十六宗;檢控行人違法過馬路共四千六百八十宗,與去年同期相若。治安警將繼續在全澳各區開展監察及打擊行人違規行動, 對於影響交通安全的行人違規行為,如亂過馬路或在車行道拍照等進行嚴正執法,並透過多種渠道進行宣傳教育,提醒公眾需遵守本澳的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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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局向業界介紹勒遷之訴制度

    新法針對長期欠租

    簡單快捷阻嚇租霸

    《修改〈民事訴訟法典〉的“勒遷之訴”制度》法律已於今年三月一日正式生效。新法針對長時間欠租的情況新設了程序更簡單快捷的“勒遷之訴”,只要租客遲交租金滿三個月、有關租金是通過存入澳門的銀行賬戶支付,以及業主已將欠租情況向租客作出書面通知後,便可適用新程序進行勒遷。此外,為加強阻嚇“租霸”,新法亦引入在特定情況下,將租客列入查閱資料的機制。

    新法明確規定司法人員在毋須法官事先批示下,先以租賃合同內承租人的聯絡地址作出郵遞傳喚,如沒有聯絡地址,則以租賃房地產的地址作出郵遞傳喚,如仍未能成功傳喚被告,則可立即公示傳喚,毋須再向相關部門或實體取得承租人的其它聯絡地址。此外,亦毋須在被傳喚的住所門上張貼告示,只須在上述所指地址的最適當地方張貼告示便可。當司法人員需要破開門戶或遇到抵抗的行為需控制場面,則由負責執行勒遷的司法人員要求警察到場協助以實行勒遷。

    新法規定在提交訴辯書狀的階段結束後,只要卷宗具備充份資料,法官可立即審理案件,毋須再進行聽證。如法官認為需要通過庭審才能作出裁決,則應決定在二十日內開庭,亦較一般民事訴訟案件便捷。庭審是由獨任庭(即一位法官)負責聆訊,並規定每一方當事人最多可提供三名證人,且不得因證人不到場而押後聽證。法官可以口頭方式對案件作出裁判,並口述載於記錄中。此外,考慮到新程序較為簡單,因不牽涉複雜的法律問題,因此在第一審程序中毋須強制委託律師。

    新法規定如果租客未在接收判決通知後十五日內遷出,業主可通知法院要求執行勒遷,毋須再申請勒遷命令狀。

    為加強保障業主,租客遲交租金滿三個月時,業主可在“勒遷之訴”中一併要求租客支付拖欠的租金,以及因遲延交租而引致的損害賠償。涉及拖欠多期租金時,應分別計算各期租金相應的遲延損害賠償。若租客於遲延時起八日內終止遲延狀況,則業主無權要求損害賠償。 業主還可一併要求支付訴訟待決期間產生的租金及遲延損害賠償。同時,租客在“勒遷之訴”中不得提出反訴。但他們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以維修費用抵銷部份欠租(前提是維修費用不超過業主請求的租金及索償金額)。另一方面,租客亦得通過單獨的訴訟以維護自身權利。另外,如果遲延支付租金未滿三個月,且在此期間內合同因欠租而被解除,則不適用賠償制度。

    政府指“租霸”問題一直深受社會關注,有個別的承租人為了迴避繳付租金而刻意不合作,導致出租人難以收回拖欠的租金,但“勒遷之訴” (即結束租賃)需時,令出租人無法在合理時間內收回出租的單位。因此認為有必要針對現行“勒遷之訴”進行檢討,經參考葡國的相關利度並聽取業界的意見後,政府制定《修改〈民事訴訟法典〉的“勒遷之訴”制度》法案。

    上屆立法會通過修改勒遷之訴制度

    勒遷制度修改通過

    簡化流程解決租霸

    列黑名單兼要賠償

    去年十月中旬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修改《民事訴訟法典》的“勒遷之訴”制度。細則性討論期間,議員對法案未有太多問題,各條文經逐一表決,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法案已在今年三月一日起生效。法案目的在於簡化流程以解決“租霸”的問題,包括建議租客延遲三個月支付租金,業主即可啟動勒遷程序;租客若欠租超過三個月,業主在解除合同的同時有權要求“租霸”賠償。

    負責審議法案的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當日引介主要內容時表示,法案原建議租屋時的按金可用作抵償欠付的租金,李靜儀指法案最初文本擬修改《民法典》中關於預付租金的規定,這一修改將意味著“按金”可用於抵償欠付的租金,但法案擬引入的修改還會改變對“按金”性質和用途的通常理解,委員會建議慎重考慮擬引入修改的必要性。政府經聽取委員會意見,為避免在計算欠租月份時產生爭議,亦避免因規定可用“按金”抵償欠付租金可能衍生的操作問題,法案最後文本刪除修改《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條的內容,維持現行法律規定。

    此外,法案引入資料查閱機制,可查閱“租霸”的資料。但可查閱的資料內容並非完全公開或公示,而只限於特定主體(即房地產中介人)在履行職務時查閱。新增的制度既可以對曾拖欠租金且不積極履行法院判決的承租人起到警示和懲戒作用,亦可保障未來的出租人。同時,法案規定有“取消查閱”機制,不至於對被查閱者的利益或信譽形成長久損害,符合比例原則。(政府對納入查閱資料名單者,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可以“取消查閱”,(一)是租客向房屋局提交債務已消滅的證明,(二)是法院辦事處通知房屋局相關債務已處理,(三)是參照非法旅館制度,有關資料有效期是五年,五年後自動“取消查閱”。)

    按照新法“勒遷之訴”約需時半年,較舊有程序快最多一年。在簡便的勒遷之訴程序生效後,執行勒遷行動的方式與現時一樣,亦是由司警人員執行。

    法務局在法律生效前聯同多個基層社團、商會、業界團體等舉辦九場講解會,逾五百名來自不同階層人士、社區前線工作人員及地產中介人等參加。

    法務局表示,在各場講解會上,法務局代表詳細講解以新程序進行勒遷之訴的適用前提、修法所簡化的訴訟流程,以及新增“將租客列入查閱資料”的機制等內容。與會者主要關注如何符合適用新程序的前提、新程序的時間、訴訟費用,以及如果租客不履行法院判決業主如何執行勒遷等問題;法務局代表均作出詳細解答。

    欠租金滿三個業主可向法院啟動勒遷程序
    房屋局人員向地產業界介紹勒遷之訴制度

    欠租三個月可啟勒遷程序

    澳門的《租務法》規定,在不動產租賃開始到期滿或續期期滿不足三年時,出租人無權單方面終止合同。這項修法旨在加強租戶的權益保障,例如為企業提供更長的穩定經營時間,但同時也引發了“租霸”的問題。

    為回應社會關注的“租霸”問題,上屆立法會針對此情況,修改民事訴訟法典中的“勒遷之訴”制度。原建議只要承租人遲交任一期租金達五個月,便可適用新程序進行勒遷。立法會在一般性討論及表決法案當日,列席的時任行政法務司司長(現任立法會主席)張永春認為,欠租五個月已明確承租人的意圖。但張永春承認,政府並無明確科學數據解釋為何欠租期限設為五個月,但強調經謹慎考慮和平衡業主與租客的權益,以及制度的目的及運用,是針對刻意拖欠租金的租客,不希望租客因資金周轉等問題欠租一至兩個月就會被趕走。

    法案在立法會一常會和政府細則性審議期間,政府新文本建議將啟動簡易勒遷程序要件之一的欠租達五個月,改為欠租三個月,但按金不能抵銷租金,同時引入遲延支付租金的損害賠償,即業主除可向“租霸”追回拖欠月租外,可要求對方支付拖延交租引致的損失,以加強阻嚇力。

    原告業主向“租霸”提出勒遷請求時,可一併提出判處被告支付租金和《民法典》所規定的損害賠償請求,而有關損害賠償是指遲延支付租金引致的賠償,當中不包括因租務糾紛引致的其它物品類、單位內設施損壞賠償。

    例如,甲業主與乙租客簽訂了租賃合同,並訂定乙須於每月一日向甲支付一萬元的租金。但乙欠繳二零二五年一月至六月的租金,甲於六月十二日向法院提起“勒遷之訴”。按照新法律規定,由於乙遲交租金已滿三個月,甲除可請求法院判處乙支付一月至六月的租金外,還可要求乙支付遲延損害賠償。

    至於如何計算遲延損害賠償金額?乙因拖欠一至五月的租金,且遲延已超過三十日,所以甲有權要求乙支付等於拖欠租金金額的損害賠償。而乙在六月一日起亦沒有向甲支付租金,直到甲向法院提起訴訟,即六月十二日,有關遲延已超過八日,甲有權要求租金金額一半的損害賠償。經計算,甲可請求的遲延損害賠償金額為五萬五千元(一萬元租金x 五點五月)。

    甲在提起訴訟時,可要求法院判處乙支付拖欠的六個月租金六萬元,加上遲延損害賠償五萬五千元,即合共十一萬五千元。

    至於法案原建議租屋時的按金可抵償租金。有議員指按照法律規定,按金有其特定的用途,例如樓宇在交還業主時,可能存在結構性損害,或租客拖欠管理費、水電費等,則可以按金抵銷損失,而且以按金抵銷租金或可能會衍生實務操作問題。政府聽取委員會意見後,決定維持現有規定不作修改。

  • 濠話坊

    深合區詳規加強琴澳互聯互通

    特區政府積極推動

    深合區次階段發展

    粵澳合作開發橫琴是中央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的重要戰略舉措。特區政府施政報告提出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第二階段的高質量發展目標作為重大任務,把握“澳門+橫琴”的定位,以澳琴一體化為目標,以法律制度創新為突破口,加強推進深合區建設取得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和成效。

    今屆特區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提出,深合區要彰顯“一國”優勢、用足“兩制”之利,必須大力推進法律制度創新,在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法律原則,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政府將充份發揮促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研究制定支持合作區建設的重要政策及法律法規,推動合作區民商事法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系統梳理目前對澳門居民到合作區生活、就業及創業造成限制,加快修改和制定相關法律法規。

    施政告報提到要更好更大程度發揮澳門的主導作用。在政策協調、規則制定、資金投入、聯合招商、項目建設等方面投入更多澳門的資源和力量,調整優化執委會工作機構的職能及分工,提升工作質效。委派更多澳門優秀公務人員進入合作區執委會及各工作機構工作,逐步提升澳門公務人員的比例。積極推進橫琴法院聘用澳門法官擔任非常任法官的試點工作,促進深合區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

    發揮主導作用加大投放

    施政報告強調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解決現存的實體經濟發展不充份、企業實體化運作不足、商業樓宇空置率高、營商居住成本高、生活配套不完善、人氣商氣不足等問題,全面提升合作區產業配套環境。銜接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加快編製出台深合區產業發展規劃,聚焦與澳門關聯領域,找準產業發展重點,集聚資源推動特色優勢產業形成規模。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充份發揮澳門“兩制”之利和橫琴區位及資源優勢,優化澳琴聯合招商,形成以政府為主導、市場化機制為補充的招商機制。加強澳琴產業聯動協同發展,共同做強文旅會展商貿產業,提升深合區人氣商氣,大力吸引符合深合區產業發展方向的龍頭企業,吸引更多海內外優質產業項目和人才落戶,打造一批標誌性、有帶動效應的工程和項目。

    深化澳琴互聯互通。推進橫琴“單牌車”經橫琴北上,優化跨境交通,研究澳琴聯通的新通道。優化分線管理政策,推動“一線更放開”,促進人員、貨物更加高效便捷流動。

    拓展政務民生服務保障。拓展在“澳門新街坊”設立的“澳門政務二十四小時自助服務中心”的服務項目和內容,在就業創業、跨境執業、衛生服務、教育服務、社會福利保障等領域加大政策創新力度,支持愛國愛澳社團在合作區為澳門市民提供多元社會服務,營造與澳門趨同的環境,便利澳門市民在合作區生活就業。

    琴澳推動一體化格局

    琴澳塑造一體化格局

    詳規新增四口岸通道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國土空間詳細規劃草案現正公示至本月三十日,為期三十日,草案提出在現有基礎上新增“四口岸、四通道”,期望透過打造琴澳兩地共享的公共服務設施、互聯互通的交通系統及市政基礎設施等,塑造琴澳一體化空間格局。

    深合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二零二一至二零三五年)去年底獲批准實施,當局採用詳細規劃和地塊開發細則“分層編制”的思路,進行今次詳細規劃的修訂編制工作。草案規劃範圍內包含陸域面積約八十二點一一平方公里,海域面積約二十四點三五平方公里,其中,城鎮集中建設區總面積約四十二點四七平方公里,至二零三五年可容納居住人口不低於三十萬人。

    草案提出構建“十字軸帶、三大片區、三心多點”的琴澳一體空間格局,其中十字軸帶是指十字門水道和天沐河,是承載深合區核心城市服務及形象展示功能,並與澳門充份銜接的重要發展軸線。三大片區分別是東北部的琴澳活力核心區、西北部的創新智造產城區、南部的生態健康休閑區。三心則是指琴澳活力中心、金融中心及天沐河科創中心。

    強化互聯交通建設

    在互聯互通方面,草案提出強化琴澳交通系統的對外建設,建議在現有橫琴口岸基礎上新增四個“一線”口岸,包括澳門大學橫琴校區新型智能化口岸、金融島碼頭口岸(對接內港碼頭)、聯澳路通道口岸(對接氹仔盧伯德圓形地)、長隆大道通道口岸(對接路環射擊場附近)。同時,在現有蓮花大橋和澳門大學河底隧道等聯澳陸路通道基礎上,規劃新增十字門大道延伸線、匯通五路通道、聯澳路通道、長隆大道通道等四條聯澳陸路通道。加快推進廣珠(澳)高鐵建設,並預留建設廊道;對接澳珠軌道交通網絡,規劃預留聯繫澳門、珠海的軌道線網通道。並在金融島北端規劃預留一處聯澳客運碼頭,預留開通合作區至澳門內港航線的條件。

    建設趨同生活模式

    在橫琴島內部方面,規劃構建“四橫八縱”骨架路網體系,規劃佈置公交樞紐站七處、首末站十二處、綜合車場三處、客運碼頭兩處、遊艇碼頭一處。規劃亦著重琴澳共享的公共服務設施,打造對澳友好的社區鄰里體系,建設趨同澳門的生活街坊,在生活區形成“五、十、十五分鐘”特色生活圈。優先建設鄰里中心,涵蓋社區級文化、體育、醫療、養老、托育、開放空間及適配的澳門特色設施,為居民提供便利化、一體化配套服務。此外,在天沐河西段、小橫琴山南側預留高等教育用地,用於建設澳琴國際教育(大學)城。

    市政基礎設施,借鑒澳門社區生活服務的形式,構建“鄰里中心+生活性界面”的互補型社區服務體系,優先在鄰里中心用地內集中佈局社區服務,配建文體設施五十九處、醫療衛生設施三十四處、社福設施三十處、社區街市十七處。

    橫琴打造趨同澳門生活
    橫澳兩地融合步伐加快

    琴生活就業澳人破三萬

    兩地融合步伐逐漸加快

    今年九月十七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掛牌四周年。公共服務與社會保障體系逐步與澳門銜接。目前,落戶橫琴的澳資企業超過七千四百家,在橫琴居住生活就業的澳門居民突破三萬人,且增長持續。數據顯示琴澳兩地融合發展步伐逐漸加快,一體化發展格局初步成形,對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邁進一大步。

    愈來愈多澳人、澳企選擇在橫琴發展。資料顯示,截至今年七月,日常在深合區就業澳人為近六千人,生活居住的澳門居民則超過二萬四千人,同比分別增長一成七、二成六,兩者總數已突破三萬人;澳資企業增至七千四百六十一戶,同比增長接近一成六,佔深合區全部經營主體比重持續提升。據統計,港澳居民在深合區跨境執業專業人士數量已達到一千六百多人,包含執業註冊澳門醫療人員、旅遊、建築、設計、物業管理、律師、社工及涉稅專業人士,澳琴跨境執業已被越來越多的專業人士所接受。

    今年上半年深合區地區生產總值(GDP)超過二百六十三億元(人民幣,下同),同比增長半成,其中配合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四新”產業: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產業、中醫藥等澳門品牌工業、文旅會展商貿產業和現代金融產業,增加值逾一百七十五億元,同比增長一成二,佔GDP比重近七成。這些產業的發展策略與澳門的「一加四」適度多元發展策略高度協同,旨在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同時,深合區還積極引進澳門高校的科研力量協助產業高質量發展,高標準建設澳大、澳科大產學研示範基地,推動與區內積體電路等領域十六家企業建成院企聯合實驗室,已累計開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省級以上科研專案三百六十九個,已建成各類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平台二十七家。

    四大產業助澳經濟多元

    澳人到深合區跨境執業、跨境就醫、跨境上學等,已逐漸日常化。資料顯示,深合區掛牌運作四年來,經橫琴口岸出入境人員逾七千萬人次,車輛超八百二十萬輛次,年均增幅分別約近四成和三成二。橫琴口岸已成為粵港澳大灣區最繁忙的口岸之一。

    橫琴口岸新聯檢大樓啟用五年有多,累計驗放出入境客流逾七千五百六十四萬人次。通關人員中,澳門居民佔二成七,旅客、非本地居民高校學生及外僱則分別佔約四成、一成六和一成六。治安警表示,橫琴口岸在不斷完善整體配套下,通關能力和便利度得到大幅提升,往來人員車輛數量持續增加,推動琴澳兩地日益緊密的聯繫。口岸啟用以來,治安警稱,將以更大力度推動出入境服務開放創新向更深層次、更寬領域邁進,為促進琴澳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貢獻口岸力量,全力將橫琴口岸打造成為國家深化改革開放的重要窗口。